林朗看着江雪红,即使知道她可能在说谎,也没有办法,胡卫东已经失踪这么多年了,江雪红完全可以说她没想到警察会上门调查这个案子,她感到有些紧张搪塞过去。
她为什么这么紧张警察查这个案子?难道她不希望找到自己的丈夫吗?林朗又联想到孟刚失踪案,孟刚失踪的原因就是被周清越杀了,放到一个秘密的山洞里。
胡卫东到哪儿去了?会不会被江雪红杀了?如果她杀了胡卫东然后到派出所报案说丈夫失踪了,就会与周清越的做法如出一辙。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你丈夫胡卫东失踪后你找了没有?”
“当然找了,我找了周围胡卫东所有的亲戚朋友,大家都说8月11日之后就没有再见到过他。胡卫东平时回家要走一段长长的江堤,我觉得他喝醉酒骑自行车,可能掉到清沙江里了,找人沿着江堤打捞,也没有任何结果。”
“当时你们住在哪里?”
“当时住在乡下南孙村,胡卫东是南孙村的人,我是从外村嫁过去的,后来我们才搬到城里来的。”
“你以前做什么工作?”
“我没有工作。”
“那你靠什么为生?”
林朗有点奇怪,江雪红以前住在南孙村,现在住在华丽山庄,华丽山庄算是10年以内的小区,房价不会便宜,她屋里的家具陈设虽然不豪华,但绝不简陋,再者胡子言大学毕业后到美国留学,也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如果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供给一个孩子去美国留学压力都很大,江雪红是南孙村的农民,她的钱是从哪儿来的?
“你是说我怎么赚钱吗?我以前买了一些城中村的房子,后来拆迁给我了一些补偿,我还出租了好几套房子,现在我靠租金生活。”
“你现在出租了几套房子?”
“我现在还有六套出租房。”
林朗听后很惊讶,他想不到江雪红竟然是一个有这么多出租房的“包租婆”,怪不得她有钱供儿子出国留学,现在东江市的房价平均在一平方米2万元左右,江雪红六套房子价值最少也要过千万。林朗住在老旧小区胡家坊一室一厅,一个月租金1000元,江雪红六套出租房租金不会低于15000元。这样看来,江雪红不需要工作,就轻松月收入过万元。
“你挺有眼光的,提前买了城中村的房子。”
“当时城中村的房子很便宜,一个带小院的房子才2万元,谁也没有想到房价会涨这么高,差不多100倍了,如果当时没有这些房子,我也没有钱供儿子出国留学,现在我也只能给人家干保姆了。”
江雪红说完笑了,林朗突然发现她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媚态,这种媚态往往在年轻的风骚女子身上才会有,她这种年龄的人身上还有这种媚态很少见,他一下想起胡子言的高中班主任徐静言说过的话,徐静言觉得江雪红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
“当时与你丈夫一起喝酒的有几个人?他们在哪儿喝酒?”
林朗继续问。
“他们在胡春明家喝酒,除我丈夫胡卫东外,还有一个叫胡春良,他们住在北孙村,北孙村距离南孙村大约有10里路,胡卫东平时都是骑着自行车来回。”
“胡卫东与胡春明、胡春良是什么关系?”
“他们同辈的叔伯兄弟。”
“你当时知道他在胡春明家喝酒吗?”
“知道,当晚胡卫东没有回家,我以为他喝醉了在胡春明家住下了。第二天,他还没回家,我才去找胡春明,胡春明说他昨晚8点多就骑自行车走了。”
“是不是自行车与人都找不到了?”
“对。”
“胡卫东与那两个人关系怎么样?”
“他们是亲戚关系,年龄接近,经常在一起喝酒。”
“胡卫东经常喝酒吗?”
“他经常喝酒。”
林朗看到江雪红在说到“他经常喝酒”时,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为什么提到胡卫东经常喝酒,江雪红有了明显的紧张情绪?19年过去了,她为什么对他经常喝酒还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胡卫东是不是经常喝醉?”
听完林朗的问题,江雪红愣了一下,眼里突然出现了一种恐惧的眼神,她脸颊的肌肉都隐隐有些颤动。
“他经常喝醉。”
江雪红的声音不自觉地有些颤抖。
她在害怕什么?为什么胡卫东经常喝醉会让她如此恐惧?
只有一个答案,胡卫东也会像孟刚一样,喝醉酒对妻子实施家暴,这种家暴给江雪红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在胡卫东已经失踪19年的情况,提到他经常喝醉,江雪红还有这么剧烈的反应。
“胡卫东喝醉会不会打你?”
林朗自己觉得提这个问题有点残忍,19年过去了,江雪红心底的伤疤可能早已愈合,要揭开已经愈合的伤疤,会更加痛苦。
“有时候,他喝醉酒会打我和子言。”
江雪
红的眼泪一下流了出来,邓爽放下笔记本,拿出纸巾递给她。
“有时候,胡卫东喝醉了酒就像变了一个人,有一次他一脚把子言从屋里踢到院子里,把子言的三条肋骨都踢断了。”
“当时你们为什么不报警?”
邓爽气愤地说。
“后来胡卫东自己也后悔了,送孩子去医院治疗,他是孩子的爸爸,我就没有去报警。”
江雪红哽咽地说,说完就低下了头。
林朗听完很气愤,他最反感家暴女人的男人,这些男人往往心理阴暗,在外面受到欺负,回家就向女人撒气,他们欺软怕硬,只会欺凌比他们更加弱小的妻子、儿女。
周清越杀了孟刚,他在心里还对她有所同情,就是因为孟刚不断对周清越实施家暴的原因。
胡卫东踢断儿子三条肋骨,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家暴,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江雪红没有去告发他,胡卫东才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
对已经失踪的胡卫东,林朗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