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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四十二 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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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曹丕。一个要爱,一个要复仇。话语就像他二人盖着的被,将等价交易的尖锐温柔遮蔽。曹丕——他仇人的儿子,对自己的情感,强烈到不合时宜,他正好反过来利用他,当丢失匕首的代替。

手指从唇游移到胸口,触到光滑的衣料,衣边襟似乎有些歪,替他连衣带也打理妥帖,再勾一个浅笑,像祸国殃民的妖妃。倒符合他此刻的身份。

曹丕将他光裸的手臂接过去,覆住他凉的指尖再攥紧。“你不提,我也会要他二人死。”

说着就觉得他们已经被自己杀死了。

用他送的剑,刺穿他的心如何,顺便也刺破子建苍白温驯的脸,那以文人风骨伪装成无争的面皮,扒开那副皮,是否还能从中寻到当初稚嫩的孩童,小尾巴一样跟着他,要他剥葡萄喂他吃。

晶莹的绿色果汁,自白齿红唇间流淌下来,小小的人儿笑容比葡萄更剔透,满手沾了汁水,粘腻的触感还在,与握住染血剑柄的触感相似。兄弟二人相牵的手,他的手,布满伤痕和茧,向来没有子建的细嫩。那是养尊处优,饱受宠爱,能提笔成华丽他千百倍文章的手,这手还来拽他的衣角,要求分得更多兄长的爱。

他,与自己。早已不复涉世未深的稚孩。他再无多余的美好可以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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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与韩遂离心的速度比预想得更快。大军未至,敌军已然自乱,仿佛一夜之间,数万铁骑尽数伏诛,西凉平定。

贾诩没能去瞧离间计所造成的连环效应,便终日缩在自宅里,靠摆棋书画打发逐渐长起来的白昼。偶尔将鸟兽纹的铜炉摆到廊下,丢些不知名的草药进去,周身沾染些呛鼻的气味,似乎很满足如此闲散的时光。

司马懿自然明白,他并非真心烹茶焚香做了闲云野鹤,无非是不忿曹操这回没将他带去战场,令他亲眼见证仇敌覆灭。

“马超还没死。”他提点着,试图激起贾诩的半点斗志,“他投奔汉中张鲁而去。这两日大军就要出征。”

贾诩只兴趣缺缺地抬一抬眼皮:“曹丕做什么去了?”

“他今晚摆酒为临淄侯饯行。”

“时机倒好。”他了然地点一点头。

即使没有马超,进军汉中是早晚的事。曹操令曹洪领军,又亲命曹植为监军,先头部队明日一早便要开拔。

长吁出一口气,贾诩道:“魏王明知曹植精于诗文,不通军旅,还委以重任,想是有意培养,好令他日后成就大业。”

连毒士都开始长吁短叹,这可不是甚么好兆头。司马懿眉头一直就拧在那里。

“平日诗文作对,子桓向来不及三公子在,但论及军政要务,子桓要出色得多。只是近来魏王每每过问诸公子功课,曹植无论诗文还是军务都对答如流,实在反常。”

想也知道是某个爱卖弄聪明的家伙教的。杨修,真是碍事啊。

真想……早点除掉他。

贾诩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笑:“他愿意自掘坟墓,你何必去拦。”当脸朝他丢过一张帛。

“这个交给子桓。若一切顺利,自会有比王髦剑还锋利百倍的武器送上。”

总是一副看透一切的嘴脸。所以我才讨厌他。司马懿心中嘀咕,接下糊住脸的绢帛细细查看,不忘对他翻个白眼。

“……武器?”

“杨修迟早得死。但我可以让他死得更有价值。”

他站在那里森森冷笑。司马懿又看出了那个正当盛年的贾文和,踩在权利与阴谋的刀尖上从容行走,此刻他从未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正在做一件无比危险的事,便是与虎谋皮。

十年磨一剑,出鞘非死即伤。贾诩不是宝剑。

是无色的毒,默不作声浸润肺腑,要准确取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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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连盏的高枝青铜灯,晃得屋内如同白昼,凝脂般的液体,被脂粉香四溢的美人儿酥手小心捧着,缓慢郑重地倾进玉盏。

一片歌舞升平之态。

曹丕从刚才开始就似有醉意地半倚半躺,不成姿态地歪在席上。眼睛故意微醺地眯缝着,可没有半点松散地,打量坐在他对面的曹植。曹植坐没坐相,左手端酒盏,右手握一只食箸和歌敲敲打打地不成个曲调。他却仿佛很高兴,一杯接一杯地痛饮,兴致越来越高,可苦了替他斟酒的侍女,一不当心,酒污翻得衣襟上到处都是。小丫头瞧见曹丕的脸色,吓得魂不附体,冷不丁又被曹植一把搂过,登时羞得满脸红霞。

曹植顺势搂过另一名侍女,酒盏索性也扔地上不要。

“今夜良辰美景,兄长该与小弟一同尽欢才是,为何却面带愁色?”

曹丕的眉不轻不重地跳了下,但未表露出更多不满。他探身替曹植又盛满一盏,高举过顶。

“明日是子建你建功立业的好日子,是愚兄扫了贤弟的兴,你且满饮此杯,待贤弟凯旋归来,我当再摆酒宴为你接风!”

曹植笑嘻嘻地将侍女推到一边,又改来搂曹丕的脖子:“哥,这些客套话也太生分了,显得咱们兄弟多生分。”

与曹植总归还有些兄弟的亲昵,只要杨修不在场,就很难看出里头的杀伐,就好像曹丕此时也拿捏不准曹植是真的烂醉还是装疯卖傻。保险起见,他又灌了他半坛子酒,直到曹植扯着他的衣摆不省人事,他确信明早即使曹洪用剑架在他脖子上也醒不过来为止。

太简单了。曹丕冷哼一声,摆手示意两个内侍将曹植送回自己府上。明早,他将一大早前去探望宿醉的弟弟,并确保任何人都无法打扰他的好梦。

他上前,被左右两个内侍架着的曹植东倒西歪,脸色血红还嚷嚷要继续痛饮。曹丕也配合着笑得和煦。

“子建,今天别喝了。我这里好酒多得是,你可别一次都喝完。”

曹植酒意阑珊,浑浊的眼里掠过一丝清醒,那实在太过短暂,任何人都难以察觉。

“真正的佳酿怕是还藏着罢,哥,你太小气了,再不拿出来,我就要用抢的了。”

曹丕面色终于绷不紧地松弛起来,还心情很好地轻拍曹植发烫的脸颊。哄孩子一般。

“你醉得厉害,快回去好好睡上一觉,听哥的话。明早醒了,你要甚么好酒我都

管够。”

所以别抢我的。

你已经拥有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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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我一直想着文和所说的话。

既然他要我成就霸业,我依他便是,最不济有他辅佐,总还能固守长安。他说要与关东诸侯交好,这有何难,遣使者带着厚礼挨个拜访便是,反正长乐宫中有取之不尽的金银宝物。我时常想,就解甲归田如何,带着这些金银做个富家翁,与文和逍遥世外不是更好。但这显然不是他想要的。

更何况,不要说是跟我走,除了在朝堂上,文和根本不搭理我。我多次拜访他也干脆闭门不见。而他对其他人,可谓无微不至,上至献帝,下到西凉军士,布衣百姓,他无一不是体恤万分,关怀备至。郭汜樊稠等人对他心悦诚服,简直跟他成了生死之交。看来只有我,他打算恨到天荒地老。既然这样,当初又何必留下来,在长安城墙上他明明可以一箭杀了我,然后逃走。

不明白,想不通,与他泛舟江湖终究只是奢望,而我与他年幼即成共犯的过去,更像一场大梦。或许见我被折磨得太苦,连郭汜也来问。他大咧咧地,递给我面铜镜。我厌烦至极,却瞧镜中那个神色憔悴,形销骨立的面影十分陌生。再一摸,面皮也因消瘦松弛,即使不去瞧我也知自己是何等的不修边幅。

“来来李兄,老弟我带你去逛花街柳巷,保管你甚么烦恼也没啦!”差点忘了我俩还有这层交情。然而……我想着文和,摇了摇头,不可。我已不再需要那些空洞的欢愉。

“咱弟兄好容易夺了长安拿下天子,该好好享几天福才是,你倒好,成天跟死了爹似的,莫不是染了什么病?”郭汜瞅我半天,作一副很懂的样子直拍脑门,“明白了,你定是看上了哪个美人!兄弟,这长安城中,咱想要个好人家的姑娘,还不是一句话?不行你让那小皇帝写个诏书,她不肯也得肯,像你这般为情所困实在不必。”

我再次摇头。种因得果,如今我品尝的正是当初冲动的苦果,我绝不会再逼文和。

而且天子诏书可不能这么用啊喂!

郭汜用“想不到你小子还是个情种”的眼光打量我良久,然后露出“你没救了”的表情拍了拍我的肩:“既然这样,那我只能教你最后一招了。此招一出,任她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统统投怀送抱,对你爱得死去活来!……哎你要去哪!”

我开始后悔从一开始搭理了郭汜,白听了这许多废话。他不依不饶地追着我,还在喋喋不休。

“……秘诀就一个字:‘缠’!像你我这样的西凉糙汉(我回头推他一把)要想打动对方必须死缠烂打。女人嘛,耳根子软得很,好话成堆地说,再送些她心爱的物件,坚持得时间长了,谁的心也不是铁打的。”他挤眉弄眼,看来对自己一番话十分满意。

“不过我就不明白了,究竟是何人让你如此惦记?是高岭之花,还是水中之月?”

我停下脚步,瞧着郭汜八卦的样子,心想他的词汇什么时候这么丰富了,八成是从他那几本风月之书上现学现卖来的。

其实很想问问他,如果是男子,同样的方法会不会有用。他说得没错。

文和,你既是高岭之花,也是水中之月。但长安城墙坚如磐石,也曾在我眼前轰然倒塌。

纵使你心冷如铁,我也一定会攻陷它,就像攻下长安城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李傕与贾诩的情节一直太沉重了,这章弄点轻松的(不是)

世间是没有双全法的,想要一切就会失去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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