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这天。
沈知锦来爹娘住的院子,打算问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刚一进门,就听见她娘絮叨。
“宣城那地方远,这一趟去也不知道要多久回来,衣服给你多带了些。前几天新做的棉鞋也给你带上,万一冷了还有得换。听说那里干得很,风又大,给你拿了一管油脂,万一太干自己抹抹……”
沈知锦抬眼看去,见她娘边收拾东西边叮嘱,她爹则站在身后不住点头。
“知道知道,你别忙活了,过来,我有个东西要给你。”她爹一边招呼,一边从怀里掏着什么。
“现在不准备好,等到了那儿你哭都来不及。”她娘将几件衣服叠好,又将几双鞋包好放进箱子里,这才转过身:“什么东西非得这个时候给我?”
“你看。”她爹将她娘的手摊开,献宝似地从怀里拿出一盒胭脂:“你不是说想要盒胭脂?我给你买来了,你瞧瞧喜欢不。”
她娘愣了愣,失笑道:“你买的?这颜色也是你挑的?”
“对啊。”她爹得意道:“你看,红得发紫,多喜庆。”
“是是是,喜庆得很,不然我先给你抹两道试试?”
“我一个大男人抹什么胭脂……”
沈知锦禁不住抿嘴笑起来。她放轻脚步,悄悄退出院子,不想打扰他们这难得的时光。
她走到前院,沈知凡正指挥下人将桌子搬到院子正中,见她来了,开心招呼道:“今儿是十五,月亮特别圆,适合迎着月色一醉方休!”
“一醉方休?”沈知锦笑道:“你不知道自己喝了酒什么样?就不怕爹娘罚你?”
“开心的时候开心,受罚的时候受罚呗,人生不就是这样?”沈知凡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而且今晚陆子羡那家伙也要来,我念书念不过他,就不信喝酒还喝不过他!哼!”
提到陆子羡,沈知锦脸上笑容一顿。如果她的推测没错,陆子羡是在陆家出事后才性情大变,那算算时间……差不多就是今晚宴席后了。
沈知锦迟疑了一下,还是禁不住问道:“哥,你知道陆家老爷这次赴任,是去哪里么?”
“登州呀。”沈知凡顺口答道:“陆老爷熬了这么多年,总算是熬出头了。”
登州。这个地方,沈知锦约莫了解过一点。
登州靠近边境,以前经常有戎狄侵袭,位置相当重要。前任皇帝为了稳定边境,出台了边境通关条例,允许登州城民和戎狄贸易往来。戎狄有了生活来源,侵扰才渐渐少了。
但非我族类,到底担心其心有异,这些年为了防止戎狄有异心,朝廷一直派了驻军在登州驻守。这一届驻军总指挥名叫李延,在那里已经很多年了。
难道登州会有什么问题?沈知锦正想继续问,门外忽然一阵骚动。
“陆老爷一家来了!”
沈知锦转头看去,只见当前一人身穿浅蓝藏被长袍,腰间系一条白色蛮纹带,双眼透亮有神,应当就是陆家老爷陆常溪了。他身旁一位妇人脸色红润,眉下碧眼盈波,应当就是陆夫人赵熙怀。
沈知锦在心中暗忖。传言陆老爷有位妹妹是宫中宠妃,长得颇为温婉可人,但陆老爷不愿攀附关系,这些年将朝中赏赐悉数退了回去,反而自己从头开始参加科举考试。因为这层原因,他的仕途才受到耽搁,这么多年才终于提任知府。
她本来怀疑这只是坊间传言,但如今见陆老爷身板挺得笔直,她倒有几分相信了。
陆子羡跟在后面被挡住了身形,从沈知锦的角度,只能看到一抹暗紫色衣角。但从周围人惊叹的反应里她不难猜出,这人样貌一定十分出众,所以才惹得那些女子纷纷红了脸。
今日是家宴,姜雨闲也被请了来。她爹不喜欢这些应酬,找了理由推拒,因此只有姜雨闲前来赴宴。
她站在沈知锦侧边,正好能看清陆子羡的脸,此时也羞红了脸。她犹豫了一下,将手中细绢叠成绢花形状,交给身边丫鬟,那丫鬟会意,欢欢喜喜就去了。
这一幕落在沈知锦眼里,她不由得轻轻摇了摇头。本朝民风开放,男子可以主动向女子提亲,女子若遇上中意的对象,也可向对方丢扔绢花以示心意。看姜雨闲这模样,显然是对陆子羡动心。
但今日毕竟是沈府宴席,姜雨闲有表亲关系,好歹也算半个沈家人,而陆家则是不折不扣的客人。对客人作出这样大胆的行径,属实是有些不合礼数。
不止沈知锦这样想,陆子羡看到送来的绢花,也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抬眼瞥了一眼,不知看到了什么,目光忽然停住。此时沈知锦正好向门外望去,刚巧对上了陆子羡的视线。
一瞬间,沈知锦愣怔在原地。
她记得这个人。
虽然陆家和沈家素来交好,但沈知锦很少和陆子羡打交道,因此提到这个人时,她并不记得他长什么样。
可眼前这个人,她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在大同营帐,她刚知道自己怀了身孕的时候,也是许景彦刚告诉她,要娶别人为妻的时候。
那时她冲向战场,不顾一切向敌人砍杀,满腔的悲痛和愤恨让她失去敏锐,差点被敌人刺中后心。
是陆子羡扬剑替她挡了下来。
她永远记得那时的陆子羡,记得他倨傲地高坐马上,冷冰冰望着她:“收收你的眼泪,想活着就别找死。”
那时候她只听见了死字,觉得人生如此失败,不如一死。可如今,她却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她想活着。大家都该好好活着。
这样算来,陆子羡算是救过她一命。想到这里,沈知锦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她原本觉得,人各有命,陆家与她并无交集,她所能做的不过是感叹一声而已。可如今,她的想法却有些变了。
虽然最后她依然死在了那里,可上一世,陆子羡是最后给过她恩惠的人。对此,她始终心存感激。
大概是沈知锦的目光太过直白,清规忍不住悄悄戳了戳她。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失态,静静低下了头。
陆子羡盯了她一会儿,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之后,也淡淡移开了目光。
*
京郊。
许景彦收拾好了行囊,买了几个随从小厮,安安静静等在房内。
今日是他要离京赴任的日子,可他身边冷冷清清,一个送行的人都没有。
许景彦家境普通,父亲不过是个普通农户。他知道读书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机会,从小就十分刻苦,也亏得他天资聪颖,少年时便出口成章,参加科举时更是连中三元,是当时状元的热门人选。
他以为自己从此就能翻身过上好日子,可在殿试的时候,因为皇帝觉得他“小家子气”,随手一挥,就把他安排去了外地做县令。
要知道,对于考中科举的人来说,最一等是进翰林院,次一等是当庶吉士,再不济也能进六部当个手书。而外派去当县令,就意味着远离权力中心,意味着皇上对你并不满意。
上一世拿到这个成绩的时候,他惊讶、意外且沮丧。可沮丧归沮丧,调令已经下来了,他也只能去赴任。
出城那天无人欢送,他买了几个随从,草草收拾了行囊,就匆匆离京了。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可直到出了城很久,他才发现随从里混进了一个姑娘。
那姑娘女扮男装,被发现了也不窘迫,扬起一抹笑道:“我陪你一起。”
就这么一句话,她陪了他七年,陪他从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县令,到让人闻风丧胆的尚书,再到权倾天下的首辅。
他爱她吗?他一直以为是不爱的。那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姑娘,怎么可能是他心中所爱?
他以为自己爱的人,当然是温柔贤淑的人。每个掌权者身边,不都有一个这样温柔解意的红粉知己吗?所以他也误以为,他喜欢的是这样的人。
在那次倾全国之力的出征中,他遇到了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子。他觉得自己应该娶她,应该娶一个符合自己身份的人。但他又隐隐有些害怕,害怕看见她失望震惊的神情,害怕看见她的眼泪。
所以他提出,他可以同时娶她们两人。
他以为她会痛哭流涕,可她只是给了他一巴掌,然后扬长而去。他愤怒不已,想去找她要个说法,却听见了她的死讯,看见了她满身的血。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们本来可以有一个孩子。
想到这里,许景彦叹了口气,从怀中拿出许家祖传的玉镯,仔细擦拭起来。
这是他欠她的,所以这一辈子,他想从一开始,就把这个给她。
等她来找他的时候,他要第一时间把这枚玉镯交给她,然后亲口告诉她:他要娶她。
她会很开心吧?会不会感动得哭起来?自己没有哄人的经验,要是她真哭了,倒不知要怎么办才好了。
许景彦这样想着,心中涌上一阵暖流。他静静望向夜色中,心中默念——
锦儿,你会来吧。我就在这里,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