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昼“啪”地一声将脸颊埋进手里。
每次听到关横这么叫他,他都会心动。
他攥着发烫的手机,觉得自己的脸颊更烫。
远处的许慎之实在忍不下去了。
他不耐烦地蹙眉,连续按出一串鸣笛声:“喂喂喂,可以了吗?您二位不会还要玩‘你先挂,不你先挂’的游戏吧?咱们能先上车吗?我身上就一件衣服,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
方昼呛了一下,终于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知道了,就来。”
他走向跑车,奇怪道:“你怎么就穿了件T恤,还这么薄?”
许慎之穿了件印花T恤,背面印着巨大的“FREEDOM”字母,耳钉、项链、手链更是样样没落下,还是一整套的太阳款式。他喜欢打扮,并且不羞于承认这点,精致出门会给他带来好心情。
哼着音乐开着跑车,撩撩帅哥喝喝美酒,日子向来是如此惬意。
许慎之懒懒道:“这不是着急来接你吗?怕你在警局门口被人寻仇,看来是我想多了。这小电话粥煲得,真叫一个浓情蜜意,我隔着五米都闻见味儿了。最开始我还以为你出息了,去哪撩了个新的小鲜肉,没想到又是你的关先生,没意思。”
方昼怼了他一拳:“就你话多。”
许慎之正要还嘴,瞥见不远处的人影。
许慎之顿时悚然:“卧槽!怎么又是你!”
付谨义去而复返,伫立在警局门口。
后方传来隐隐约约的嘈杂人声,淡白色的灯光倾泻而下,将他的身形勾勒得更加笔挺,像光影模糊晃荡的老照片。他板着脸,警服外套不知何时脱了下来,露出内里裹着肌肉的蓝色衬衣。外套并不胡乱团成一团,反而如一块方方正正的毛巾挂在手臂上。
他站着没动弹,面色冷冰冰,自始至终盯着许慎之。
许慎之嗤笑一声:“干吗?在警局门口说脏话也要罚款?”
“付警官,您的手机,还给您。”方昼打圆场,“谢谢您了。”
付谨义微微点头,走过来接过手机:“不客气。”
他瞥向许慎之:“你这样穿,有碍市容。”
许慎之:“……”
许慎之虚心请教:“那请问我应该怎么穿呢?”
付谨义手臂微微收紧:“加一件外套最好。”
许慎之一语双关:“不好意思,不喜欢那玩意,嫌闷。”
他又按一声鸣笛:“警官,没事的话麻烦让一让,您挡着路了。”
付谨义脱口而出:“有事。”
方昼坐在副驾驶,手撑在脸颊上,目光若有所思地在他们之间打转。他本来也是不开窍的人,可跟关横打完一通电话,名为感情的那根任督二脉隐隐被打通,竟越看越不对劲。
是他思想太龌龊了?
——他怎么感觉,付谨义想把外套给许慎之呢?
许慎之耐心告罄,或许是结的梁子太多,他面对风月场中一帮浪荡公子,有的是周旋调情的办法,面对付谨义时却束手无策,没好气地说道:“还有什么事?”
付谨义面露迟疑:“你最近……”
很罕见地,付谨义竟然磕巴了一下。
许慎之蹙眉:“我最近什么?”
付谨义的身体僵直,动也难以动一下,像在紧张。
早已打好千百次腹稿的话逼到嘴边,还是没敢说出口。
他硬邦邦地问道:“你最近——有遵纪守法吗?”
许慎之:“……”
许慎之嘴角抽搐:“我在您心里是个恶贯满盈的形象吗?”
付谨义觉得不妥,换了个说法:“我永远在这里等着你。”
他背后的警徽散发出庄正严肃的光辉。
许慎之:“……”
他拉方昼来评理:“你听听,这家伙跟我说的都是人话吗?”
方昼忍笑:“付警官,您放心吧,他不会碰过线的东西。”
付谨义也察觉到没话找话的尴尬,嘴唇抿成一条懊恼的直线,朝他们略微一颔首,随即让开道路。许慎之不跟他客气,道别都懒得道别,直接一踩油门冲了出去。
付谨义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那团如自由火焰般的火红色踪影消失在道路尽头,才沉默地转身离开。
路边的车群被浓重夜色包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异样。
关横将视线从玻璃车窗外收回,缓缓靠回后座。
司机王百川觉得遗憾:“关总,您真的不准备告诉方先生吗?”
关横淡淡道:“告诉什么。”
王百川急忙道:“告诉他您来了呀!刚下公司会议,接到方先生在警局的消息,您就匆匆赶过来,不就是想跟他见一面吗?您自己忙了一天,什么都没吃,还记着给方先生带晚饭,这么多呢。”
后座另一边放着檀木食盒,把手上威风凛凛的小麒麟,此时仿佛也感受到了车内的低气压,攫紧双爪张大嘴巴的模样,莫名显得有点垂头丧气。只要打开盖子,食物温热香气便会扑面而来。
全是方昼喜欢吃的菜。
王百川哪里看不出来,关横本来打算和方昼一起吃晚饭的。
现在饭没吃上,面也没见着。
王百川表面心如止水地盯着方向盘,实际上一直竖起耳朵偷偷摸摸地听着动向。
听到关横在电话里轻描淡写地说出“吃了”二字的那一瞬间,他真是恨铁不成钢,想冒着冲撞老板的风险夺过电话,撕心裂肺地大吼:“他骗你的!不要相信!他在嘴硬!!!”
然后冲出车门,奋力挥手叫喊,让方昼发现他们在这里。
怀着想要见到对方的心奔赴而来,却只能隔着玻璃窗遥遥望一眼。
这样就足够了吗?就满足了吗?
王百川非常不能理解,恨不得把方昼直接塞进关横怀里。
关横却在闭目养神,情绪稳定至极。
没有失望,没有灰暗,什么也看不出来。
王百川叹道:“昨晚回去,安管家还跟我们唠嗑呢,说方先生一走,把房子里热闹的烟火气也带走了。想想真是奇怪,以前那么多年也是这么清清静静地过着,现在回到这种清静,却一点也无法忍受了。身上有蚂蚁在爬似的,很不舒服。”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此奇妙。
出现早晚无足轻重,关键在于缘分深浅。
投缘的人出现,习惯、爱好、生活模式,没什么是不能打破的。
王百川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即使不吃饭,说一说话,看到方先生笑一笑,也是很不错的。才一天没见,我感觉一年都没见方先生了,真是有点想他。关先生肯定也是这样吧?”
关横不置可否:“他想在外面玩,我何必扫兴。”
……王百川硬生生听出了空巢老人的孤独感。
他嗫嚅道:“那……至少让他知道您来过呀。”
关横依然闭着眼睛:“只会让他难做。”
方昼刚刚经历完一场闹剧,必定已经很累了,说起大餐时的语气难掩放松。他不可能把方昼硬抢过来,那么告诉他自己来了,不过是徒增情绪负担。于其让方昼更累,还不如装作没来过。
“走吧。”关横嘱咐道,“不要告诉他这件事。”
王百川蔫蔫地“哦”了一声。
可恶,好想告诉他。
-
许家别墅,灯火通明。
许父年事已高,双鬓斑白,前些日子摔了一跤,在病床上躺了半个月。他连连感叹自己真是老了,人越老越经不得摔,后脑勺磕在地上的时候,眼前发黑,真以为自己再也醒不过来。
许母哪里听得这种话,将他好一番发作,勒令他不许乌鸦嘴。
所幸许父精神气很足,挨了许母的批评,也只是摸着脑袋笑。
听说儿子今晚回来吃饭,他特意没有早睡,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许母正在整理花草,时不时探头望向窗外。
许慎之和方昼一推开门,人潮便哗的一下涌了过来。
不止是对许慎之,也是对方昼。
许父扔下报纸,严肃询问案件发展,需不需要许家人脉帮忙;许母拉着手问饿不饿、脸上的伤要不要紧;佣人们更是十年如一日地对两位小公子嘘寒问暖,热毛巾、水果盘、温牛奶都准备妥当。
他们被舒舒服服地迎进家门。
方昼很羡慕许家的家庭氛围,每一次来都很珍惜。
他本来在认真回答许父许母的话,被等得不耐烦的许慎之揽着肩膀掳走。两人大快朵颐一顿,许慎之问起方昼砸办公室的场景,笑得乐不可支:“我天,你真像个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
方昼淡定道:“把‘像’字换成‘是’字,我也没意见。”
许慎之笑得喘不上气:“听上去好爽,要不然你也教教我怎么发疯?我自认已经算活得没什么烦恼的人了,但是最近又被公司那群傻逼老油条气到,天天就知道对我指指点点,真是闹心。”
方昼还真的教起来了。
方昼说:“最高效的发疯只需要最原始的方法,你需要找到一张床,沙发也可以。你就坐在上面一边尖叫,一边捶床。注意,发疯一定不能有包袱。什么都不要想,放开嗓子尖叫就行了。叫的时候手上要有捶打外物的动作,捶床或者捶枕头都可以。”
许慎之半信半疑:“真的能行?怎么听上去这么玄幻?”
方昼语气自然:“你信我,发疯是人类的本能。听上去玄幻,一旦上手做,就很容易了。现代人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不是每个人都有空去陶冶情操放松身心。濒临崩溃的时候,给自己找一个渠道发泄情绪,又不影响别人,不是很好吗。”
他思忖片刻,补充道:“如果不介意发疯完要收拾家里的话,你也可以把一边尖叫一边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扫在地上,也是一种方法。注意别摔贵重的东西就行。”
许慎之舔了舔牙齿:“说得我都心动了,试一试?”
说做就做。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楼下修剪枝叶的许母手一抖,险些将花苞剪断。
她纳闷地上楼一看,两个兔崽子光脚跳在床上,疯了似的对着彼此尖叫,旁边音响放着震天摇滚乐。他们时而捶床,时而把许慎之买的一堆酒瓶抱枕全扫在地上,像两个原始人一般尽情狂欢。
许母:“……”
疯了,都疯了。
她无奈地安排了一人一个爆栗子,把这两个蹦跶得汗流浃背的家伙分别丢进浴室。洗完澡后,他们窝在床上打游戏。炫酷的厮杀音效中,有人不停地给许慎之拨语音电话。
许慎之烦得不行,干脆关机。
方昼随意问道:“谁啊,又是你新认识的男朋友?”
许慎之“昂”了一声,拿起旁边的冰可乐:“喝了两杯酒,就缠上我了。”
方昼操作的手指略微一顿:“你先别喝水,我问你个事。”
他试探道:“你觉得付谨义警官,是不是对你有点好感?”
许慎之刚把一口可乐送进口里,却没有喷出来。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晃动可乐罐,竟然毫不震惊,桃花眼里显现出几分纠结:“你别说,我还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最开始,许慎之当然怀疑过。
但是后来就不这么觉得了。
许慎之打出“GAME OVER”,随手扔下游戏手柄:“关键是这家伙太冷了,成天板着脸,说抓人就抓人,这谁受得了啊?后来我猜他不是喜欢我,估计是看我不顺眼吧,毕竟我这种坏学生向来不讨好学生喜欢。哦,你除外。”
方昼歪了歪脑袋:“这么多年,你就没找个喜欢的?”
许慎之笑了笑,没说话。
方昼看出他不愿多谈:“行吧,自由自在也挺好的。”
许慎之笑道:“这话我爱听,我最看重的就是自由。倘若我暗恋谁,也不会像你一样傻傻等这么多年,为他守身如玉。我会因为他喜欢不上其他人,但也不会委屈自己,我只求自己痛快。”
许慎之将可乐一饮而尽,勾起唇角:“活得就是这么随性。”
方昼有点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心甘情愿,哪里傻了。”
许慎之叹为观止:“还不傻?”
他掰着手指头替方昼数:“你暗恋这么多年,人家知道吗?好不容易结婚,亲过嘴吗?结婚到现在,你又了解关横多少?哎不是我阴谋论——你说赌场那事,卫才背后的神秘老板不会就是关横吧?毕竟有那么大势力的人也没几个。说不定啊,他帮付谨义就是为了掩藏自己,贼喊捉贼!”
方昼说:“你放屁。”
许慎之愤愤道:“怎么不可能!”
方昼斩钉截铁地说道:“他不是那种人。”
许慎之无语:“你就是对他滤镜太深了!”
许慎之的舌头都要劝出茧子来了:“你觉得他喜欢乖的,就特意往这上面靠,一味地去契合他的喜好,这么卑微在爱情里是走不长远的。他知道你喜欢像个猿猴似的跳着发疯吗?知道你其实很喜欢发脾气、使小性子、希望别人来哄你吗?他都不知道啊。爱情初期,谁都想伪装自己,可谁能装一辈子?”
方昼半睁眼睛,出神地望着半空中的一点。
方昼挪开视线:“他没必要知道。”
许慎之躺倒在床上,望着方昼的侧脸,长叹一口气。
方昼说:“其实我也明白,爱情就是性格碰撞的产物。”
他平静道:“打个通俗的比方吧——他喜欢吃牛排,我喜欢吃炸鸡,但我更喜欢他,所以一起吃的每一顿饭,我都愿意迁就,都会回答想吃牛排。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能一起吃下一顿饭,这才是属于我的正确答案。”
许慎之想了想,灵机一动:“正确答案不应该是吃你吗?”
方昼:“……”
方昼翻了个身:“你土得让我恶心。”
作者有话要说:小昼教的发疯方法很有效的。
因为我自己试过,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hhh
不能经常用,经常用那精神状态可能真的有点危险。就是每次接近崩溃的边缘,丢开包袱狂叫一顿、用力锤大白鹅玩偶、向空气打一套组合拳,真的很爽,虽然爽完了还是要解决问题,但是化身为原始人的那几分钟非常快乐(迪迦点赞.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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