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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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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很生气,一来姬发对他没信心,这严重挫伤了他的自尊;二来,他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必胜的把握,倒不是他没自信,主要孔宣那厮太莫名其妙,交手三招全被他不着痕迹的滑溜过去了。

如果哪吒现在有二十七岁或者三十七岁,而不是用十七岁的身体承载着七岁的灵魂,他会有更多战斗经验,他会从那滑不留手的三招中看穿很多很多东西;但现在他毕竟更多是依靠本能去战斗。他对孔宣毫无畏惧,坚信真正交手一定不在话下,可是又没法子解释那无能为力的三招。

他就觉得,确实是要抓紧一切时间练功才是,如果玉龙佩中的敖丙能助他一臂之力当然好,或者他抓紧这十天的时间,让自己功力恢复哪怕只有三分之一,他都不会再把身为肉体凡胎的孔宣放在眼里。

这样一想,更加着急要去练功了。姬发被他说得终于同意收下宝剑,自己也确实喜欢,喜滋滋地端详一回,笑对哪吒道:“咱们去街上找个兵器铺子,给它配个剑鞘,好不好?”

哪吒当然想一起去,可是一想到自己的功力还没恢复,就兴趣缺缺,破天荒地摇了摇头,说:“我不去了,我要带敖丙找个好地方练功。”

姬发有点失望,“哦”了一声,回头看哥哥,伯邑考说道:“昨儿跟微子启大人说好了,今天午时前去他府上拜会,再一同去拜见王叔比干。”姬发给他说得怔住了,眨巴眨巴眼睛,一脸失望。

伯邑考从来对姬发没办法,叹气道:“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总这么任性可怎么得了?”叹气完了,又道:“自己带两个人上街,找个能做剑鞘的金作铺子去罢,未时前来微子启大人的府邸,不许迟到。”

姬发喜出望外,忍不住上前一拥,抱住了伯邑考,欢声说:“谢谢兄长!”说完转身便跑。把哪吒嫉妒得要命。

眼看姬发一溜烟的跑走,连头都没回,嫉妒也没用,哪吒只好唉声叹气地跟伯邑考告了个别:“我找个地方练功去。”

出来院子,一跺脚踏上风火轮,又隐了身,自去朝歌城高处找日月精华所在练功去了不提。

朝歌宽阔豁亮,道路四通八达,屋舍楼宇高大恢弘,各自俨然。对于从未踏足过朝歌城的人来说,这里像神界一样遥远,像天界一样富丽,种种传说会让人怀疑自己匮乏的想象力;对于初次踏足其间的人来说,他们总是会怀疑自己是否仍在梦境,会怀疑自己的理智和视力,会在短暂的茫然之后生出极度的欢喜,那是仿佛来到了天堂一样的欢喜——新鲜的事物、时髦而步履匆匆的人群、高大壮丽的房屋,种种交织在一起会让人如此目不暇接,甚至有些人会由于视野和大脑被突然间塞进了太多新鲜的影像而暂时性地失去意识。对于那些已经在朝歌城居住了一辈子的人来说——即使他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即使因为在这座独一无二的城市生活太久,早已经对世上其他的一切都弃如敝屣——却也绝不会否认,他们总是会在某天忽然看到以前从没见过的东西。因为这世上的所有好东西都应该被送往朝歌,因为只有真正新鲜的、美丽的东西,才能抓住朝歌人的目光。

对于朝歌人来说,朝歌这座以清晨和音乐为名的城市,就意味着世上的大部分。新鲜的、繁荣的、急匆匆的、步履不停的朝歌,吸引着世间所有目光。没有人不想成为朝歌人,没有人不梦想来到朝歌,没有人不渴盼在这里生活。

姬发骑着流火,两个侍卫步行跟随在他身后,穿过朝歌的大街小巷。

他第一次来朝歌,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还是个路都走不太利索的小小孩,最深的印象是在朝歌宽阔平坦的大路上飞奔,张开两只小手,跑出去很远都没摔跤。可是最后他跑进人群,跑进小巷,把伺候他的奴仆甩开很远,等到摔了一跤爬起来,才发现周围都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个个面目冷漠、步履匆匆的样子,小姬发又痛又怕,哇哇大哭起来。

后来是怎么回的家呢?姬发现在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自己回家后生了一场大病。那之后对朝歌的印象,就是房屋好高大,路面又宽阔又平整,但是有好多好多的人。

姬发习惯了西岐的高山与荒原,前者沟壑纵横,后者辽阔而贫瘠。他喜欢纵马在其间驰骋,喜欢被混合着沙土的猎猎寒风吹刮着面孔——可是他也爱那片土地上艰辛劳作的人民,他们土里刨食的同时,还为大邑商负担着沉重的徭役和使命。如果能让大家都过上朝歌人富足安逸的生活,那该有多好。

西岐的国都豳都是一个岐山脚下的小城池,古朴而简陋,城中最常见的房屋是用黄泥土混合枯草打出的土砖修建的。如果有一天,豳都的土房都能变成朝歌一样高大的楼宇,都能用轻巧的竹木和精美的石头代替土砖,那该有多好?

金作、陶作都在朝歌的正南方向,正中一条大街,两边乱哄哄的,临街店铺,后面作坊,都是要用火制造的东西,满街炭灰的气味。这里人来人往,人人行色匆匆。奴隶们在各自工头的监视下,弓着腰,背着比他们自身还要高大许多的货物包裹,排着队经过。时不时还能看见将货品运往他乡的骡车。

当然也有像姬发这样的公子哥儿,带着一两个随从,到各个店铺里挑选心仪的货物,或是拿着图样定制什么。姬发挑了这条街上店面最大、招牌最高的一家金作铺子,走了进去,见里面好几个伙计各自忙着,有的算账,有的招呼客人;其中一个伙计满带着笑脸迎上来,笑道:“公子爷有日子没来了,稀客稀客,请进请进。”

姬发很惊奇,问:“你认得我?”那伙计笑道:“瞧公子爷说的,只要是进了小人的店铺,都是小人的衣食父母,岂有不认自己父母的道理?”

姬发不由得哈哈笑了。他赶时间,也不多废话,取出哪吒送的长剑,给伙计看,说道:“这柄剑年头久了,剑柄已经糟朽,剑鞘也早就丢失了,我想要重做剑柄剑鞘,你这里能不能做?”

伙计看着那剑,愣了一下,陪笑道:“公子爷,您这把剑,可是好东西啊。”

姬发笑道:“剑当然是好剑,自然也要好料、好手艺才能配它,你这里若是不能做,我再找别家就是了。”

伙计忙道:“能做,能做,当然能做!不过公子爷您稍等等,这剑乃是陨铁所铸,顶好要用檀木做柄,这样手感才好。至于剑鞘,最好是用紫竹为模,包裹南海鲛人皮——这宝贝小店却没有,但北海的鲨鱼皮还是有的。公子爷若不见外,能不能先在这儿坐一会儿,小人将这宝剑请进里面给老师傅们看一看,檀木、紫竹、北海鲨鱼皮到底能不能用。”

姬发想了想,这么大的店铺,倒也不怕他跑,当下点头同意。那伙计取了个大托盘,将剑放在其上,双手托着,带去了后面作坊。又有其他伙计殷殷切切地给姬发送来蜜水、果子。

谁知这一去,左等一阵、右等一阵,那伙计就是不出现。姬发等得心焦,问伙计,总说老师傅在找材料,要拿着材料出来给公子看过才决定怎么做。姬发没办法,那就再等一等吧——可是,怎么等都等不来。姬发带在身边的两个侍卫却翻脸了,怒问伙计:“我看你们是黑店,是想昧下我们公子的宝剑!”说着,便要动手。

便在此刻,门外有人一声断喝:“什么人胆敢放肆!”随即冲进来了十余个带剑戎士,每人都兵刃出鞘,指向了姬发主仆三人。

姬发何曾见过这种阵仗?勉强镇定,笑问:“各位大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带队的是个覆着半边鬼面的青年武官,鬼面具比孔宣昨日戴着的那种简陋不少,看起来狰狞到有些滑稽。他一伸手,将一柄剑举到姬发面前,问:“此剑是否为汝所有?”

姬发有些心慌,面上依然维持着平静,笑道:“不错,正是在下所有。”

青年武官手一挥:“拿下!”

众戎士便上前来要捉拿,姬发的两个侍卫如何肯?各挺兵刃,将姬发护在中间,一时间气氛紧张至极,那青年武官阴森森地道:“敢在朝歌城紫台卫面前动武,阁下是要造反不成?”

姬发顿时知道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糟糕,这柄剑会出现在紫台武官手中,那自然是金作伙计拿去报了官——难怪那伙计一去不还。只是这柄剑虽然是陨铁所铸,再稀少却也不是独一无二,到底有什么特异之处竟然会惊动紫台?

他深深呼吸了几口气,眼下要动手是万万不能的。他和兄长这次来到朝歌本就是步步荆棘,随便一个小错将来就有可能成为拿捏西伯侯的大罪。想到这里,姬发努力让自己露出笑脸,向武官行了个礼数周全的揖礼,说道:“官爷手中剑确实是在下所有,这其中想必有什么误会,官爷要拿,在下不敢不从。只求官爷拿我一人,这两个奴才却是归微子启大人府上所有,还望官爷将此二奴归还微子启大人府上。”

这两个侍卫当然是他自己的,但如果直言,马上就会连他带侍卫一起被抓走,到时候连个报信的都没有。紫台这种衙门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无声无息地死在里面都不会有人知道。但如果说了侍卫是归微子启所有,紫台的人再霸道也不敢随便得罪微子启,自然会去微子启府上询问,那就相当于是变相报信了。而伯邑考昨晚夜宴就跟微子启相谈甚欢,今天还要一同去拜会王叔比干,当然说明微子启是自己人。

果然听到“微子启”三个字,那武官愣了愣,心不甘情不愿地双手抱拳回了个揖礼,说道:“既然这两个奴才是微子启大人所有,下官自然会派人问询。公子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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