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克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先是十分悠闲的欣赏了一会儿风景,只觉得此刻临近乌蕃境地,就连平日司空见惯的天空都变得更明净湛蓝,离得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到云彩那样近。好处是荒漠戈壁的景色前所未见,坏处是可能景色太美,竟让人有些喘不上气。他才想起来自己这会已经沦为奴隶人口,不是欣赏风景的时候。
值得鼓励的是,闵克决定为小李姐的计划做好准备。他数了一下这一队一共二十六人,不算小李和几个完全不懂武功的,要对付的还有十七个。闵克拽了把越离袖子,压低声音道,“你武功恢复的怎么样?我俩以二敌十七胜算太小,显然此地不宜久留,速速逃走方为上策。”
他一门心思逃跑,但越离却不同意,“没马没粮没兵器,真要逃跑不是被洪禄追上就是被野狼咬死,要怎么跑?况且我差不多已经恢复了,不一定会输。”
“这我想到了。”闵克艰难的爬起来坐着,“打打杀杀的多造孽。就是能赢,也容易做噩梦。洪禄不是有蒙汗药么?我们偷过来再反下到他们水里,然后躲起来等着药效发作,不就可以反抢他们?不过,洪禄那老小子身上要是还带了其他毒药的话…”他话未说完,余光就暼见洪禄正端着一大碗茶朝他们走来,也不知刚刚那些话被他听到多少。
洪禄笑眯眯的靠在板车上,“呦,小侯爷在说我么,什么毒药?”
闵克道,“我说我怀疑中毒了,头很痛,犯恶心,胸闷气短。”
洪禄道,“哈哈,小侯爷这是不习惯我们这儿的环境。来喝点茶,适应两天就活蹦乱跳啦。”
闵克在洪禄的注视下咬着牙端起碗,凑到嘴边假喝了一口。许是昨日小李替他说话,洪禄警惕,此刻竟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还催他继续多喝些。闵克此刻欲哭无泪,硬寄出一个笑容道,“不是我不喝,是想先解手。”
越离从他手里抢过茶碗,“要去快去,我先喝。”
洪禄哦了一声,转头要走。闵克悬着的一颗心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见洪禄拿着一捆绳子又跑回来,高高兴兴的把绳子一段系成绳圈套在闵克脖子上,“来来来,大哥带你,正好咱俩一道去。”
闵克被洪禄拿绳拴着,踉踉跄跄,遛狗一样被人牵着走到远处陡峭石坡边上,恨得几乎演不下去。他好歹是个少爷,有恰是十七岁最冲动的年纪,打得辱不得。
洪禄转过身子朝闵克问,“小侯爷怎么不脱裤子,怎么着你是个大闺女,不好意思啊?”
闵克心头怒火再压制不住,闪身转贴到洪禄背后,一手扯住他后领,另一手朝洪禄后脑全力狠击一掌。洪禄措不及防,被这掌打得一声惨叫,跌下石坡。闵克脖子上绳子尚握在他手里,也跟着一并跌下陡峭石坡。
其他人听到动静都跑到坡边探看,小李趁乱独自跑到板车边,用铁丝帮越离撬开脚镣,“这下糟了,我就知道他靠不住。小兄弟你自己跑吧!”
越离站起身活动几下,面无表情的问道,“谢谢你。我的兵器呢?”
小李急道,“能跑就快跑,还要什么兵器呀。真被买到乌蕃,那还不如被狼掏了好。”
越离又重复了一遍,“我的兵器。”
小李无奈,只好指了指不远处已熄的篝火堆,“就,就放在那儿…”
越离跳下板车,大步朝篝火堆走去。他从一堆杂物里拎起两把链子剑重新背到背后,不等贼人扑上来偷袭,他手中细剑一抛,那剑似活物般朝对方脖领袭去,霎时间头颅飞起、血雾喷散,周围惊声尖叫四起。
越离反手接剑,随意挽了个剑花甩掉残血,淡漠的抬手擦掉脸颊上零星血珠,“还有十六个。”
闵克再次醒来时已是日落,远处火光在一片昏沉中翻腾燃烧。他心道洪禄那老小子中了一掌竟还比他先醒,但想不通他为何不下杀手。
火堆旁边的人似有所感,站起身朝他走来,边走边问,“诶呦,你醒啦。”来人扶着闵克坐起来,分外热心。闵克仔细一看,这才发现来人并非洪禄,而是个皮肤黝黑、头发微秃枯黄的中原男人。对方瞧着年纪不过四十,身材高挑但后背微驼,面容不算很丑但因瘦得双颊凹陷而略显刻薄。他拍了拍闵克的后背,“没什么事,歇歇就好。”
闵克感激道,“感谢大侠相救。在下有一仇人先前一同摔下石坡,不知大侠可见到了?”
那人指向一旁篝火,“在那儿呢,小侯爷找他有事?”
闵克心下一凛,对方知晓自己身份,而他却对对方一无所知。他顺着对方手指的方向看去,篝火边没有其他人,只有一大块肉正放在火上炙烤。闵克摔得头晕目眩,闻到烤肉气味只觉得无比恶心,歪头便吐。
驼背汉子拿出水囊递给闵克,“哈哈,开玩笑开玩笑,小侯爷别误会,那烤的是马肉。”
闵克接过水囊,不得开口道谢又是一阵眩晕呕吐,缓了好一阵才将水仰头倒进嘴里漱口,“抱歉抱歉,我好像摔到脑子,晕的厉害。”说罢他伸手朝脑后一摸,果然是一手的血,“请问大侠高姓大名?”
“小侯爷,水还是暂时省着点用吧。”驼背汉子见他想用倒水洗手,连忙拿回水囊,“小黎没跟你说吗?”
“小李?”
“小黎。”驼背汉子道,“在下复姓公孙,单名携。徊黎没跟你说么?”
公孙携见闵克仍旧一脸茫然,便解释道,“我小师弟说他一路跟着你来着。就是那个长得很漂亮的——”
闵克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小越的师兄。他先前跟我说他叫越离,我又误以为贵派都会背着两把刀或者剑,公孙前辈没带兵刃,又是中原人,一时之间就没想到。”
“我从小在中原长大,认不出也正常。”公孙携道,“越离是他二师姐给起的汉名,说是这样叫更像汉人些。他这会儿是送人去了,等把人送到、买了路上要用的东西就回。”
公孙携扶着闵克到篝火旁边坐下,眼见火势小了,就到一旁去捡枯枝做柴。
闵克起先以为自己撞昏了头,看什么都和火苗一样乱晃,就连觉得公孙携在荒石滩上飘来荡去。他仔细再看,公孙携步态确实出奇的轻盈,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闵克后脑的伤还在缓缓流血,沾湿了背后单薄的一层衣裳,风一吹湿漉漉的叫人直打寒颤。他往火堆旁凑得更近了些,这一凑又看清了公孙携烤得那一大坨黑漆漆的肉。
那肉块足有半个麻袋般巨大,香气却不甚浓郁,只有两头滋滋的往外冒着油。闵克平时从不做饭,吃的都是切好的,见了这样巨大的肉,心中既恶心又好奇。闵克想不出马哪里的肉会是这么个形状,越看越害怕,凉意渐渐从头顶蔓延到脚底,“公孙前辈,这是哪儿的肉,怎么这么大一块?”
公孙携捡够了柴火回来坐下,给那巨大肉块翻个后又给扎在一旁的几个小块的翻。他摇晃着两根瘦长的手指,“你问这个我可得细讲。这是我自己发明的烹饪方式,在别处你可见不到这么讲究的。马肉味鲜但油脂很少,直接烤难免变硬发柴。有一次我见到有两头豺正掏野牛吃,他们从屁股开始咬,顺着肠一拽,就能把肚子里的内脏和板油轻松吸光…”
闵克闻言又是一阵恶心,挣扎着扑到旁边又是一阵呕吐。
公孙携道,“小侯爷又头疼了是吧?我嘱咐小黎买绷带药粉了,你先别急着碰,免得感染。”说罢他又上前扶着闵克,一双手冷的像冰,嘴巴却十分热情的继续讲道,“我当时看了只觉得这畜生真的有够聪明,如果有皮和板油包着,那里头无论怎么烧都是嫩的。于是我用整个的肋扇和板油把剃下来的肉包好,再用皮子捆好扎口放在火上烤。这一步至关重要,扎得太紧容易烧炸,扎得太松汤和油会漏光,寻常人学不会我这手艺。等温度一高,里头又炸又炖,吸够了油,做出来的肉就特别香酥软烂…”
闵克绝望的又看了一眼篝火上架着的东西,那根本不是马肋骨的大小。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没碰上神,倒是撞上食人魔鬼了。
闵克企图逃走,公孙携连拉带拽,正当二人拧做一团拉扯之际,一道明朗又熟悉的声音伴着铃声从远处传来,“大师兄,你们在做什么呢?”
闵克寻声抬头看去,来人正是去置办行李的越离。他盘腿坐在一匹骆驼上,晃晃悠悠的走到石坡边停下。
同样的衣服穿在公孙携身上像索命野鬼,但穿在越离身上就像壁画中飞天,散乱卷发在晴夜里照成一片灿烂如月晕的银彩。
不等闵克答话,公孙携道,“小侯爷磕了脑子,怕是要发疯。小黎快来帮忙按着,免得挠我。”
闵克坐直身子,飞快的捋了两把头发,“我没事,我很好。”
公孙携无言松手,又朝越离问,“我让你买两匹马,怎的买了个骆驼?”
越离跳下驼背,牵着绳子把背着两筐货物的骆驼带下石坡,“马卖光了,骆驼是我偷的。”
公孙携道,“说实话。”
越离漠然道,“我想买,我就买。”
公孙携长叹一声,转身去检查筐里其他要用的东西。骆驼走碎石滩虽不见得比马快,但所需草料饮水也少,也更能驮。只是如此一来只有两人能乘,必然有一人要徒步遭罪了。
越离走到篝火旁边,从地上拔下一串烤得黢黑的东西问公孙携,“这是什么,熟了吗?”
公孙携道,“这是沙鼠,已经熟了。”
闵克闻言又扑到一旁呕吐,半天下来已是只吐得出清水,几乎连五脏六腑都吐光了。
越离从怀里掏出一个两掌长的小树棍,往那黑煤块似的东西上戳了一下,“是红薯。”
“我不过开个玩笑,小侯爷就又犯病了。”公孙携笑嘻嘻的提着绷带药粉招呼闵克,“快点过来,我帮你把头发剃了,包扎一下。”
闵克道,“包扎可以,剃头不行。今天我就是死在这儿也一根头发不能剃。”
公孙携再三答应不剃头,闵克才晃晃悠悠走过去。他先拿水冲再拿酒浇,而后又敷上药粉绑上绷带,在闵克头顶打了个结,手法之娴熟宛若做菜。公孙携道,“我这绷带绑的十分有水平,像个发箍。”
越离道,“确实像发箍,和你以前给我看的画本里的图一模一样。”
闵克问,“什么画本还画人扎个发箍?”
越离道,“公孙猴。”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提一下,文里很多人做的计划最后都落空掉了,这点可能观感会有点令人不爽,但生活本质就是充满阴差阳错,十分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