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会有人靠近我,我开始在垃圾桶里找吃的,和野狗、野猫抢食,他们有人叫我臭乞丐,有人叫我疯子,我不再是许南。
我依旧被众人厌恶,因为我不被任何人所珍视,所以不再会有人抛弃我,我流浪到过很多地方,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我快忘了自己是谁?忘了当初所有的事的时候,我又一次遇到他们。
他们穿的光鲜亮丽,一左一右,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子是不是学习成绩特别好,我看到他们一直冲他笑,还给他买了棉花糖。
他们在离得很远,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他们再一次成为了父母,只是在每个夜晚,他们会不会想起那个17岁的男孩?他们养了17年的儿子。
从哪日相逢过后,已经忘却的,仍然记得的,都在那一刻回归。
我像回到了从前,开始整夜整夜的做噩梦,我渐渐的分不清梦与现实。我越挣扎,陷入的越深,我开始肆意的伤害无辜的人,冷漠的,善良的,充满恶意的,想要帮我的。当他们靠近我时,我发现他们每个人都长着一张和善的脸,却将我和余铭推向了深渊。
随着举报的人越来越多,我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他们说,我有重度的狂躁症,还还有被害妄想症,我的身上有多处斑点,那是电击后留下的印记。后背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伤疤,我记得很多次,他们抓着我,放着我与余铭的照片,一边电击,一边告诉我不能喜欢这个人,不然我就是神经病,电击真的好疼,他们说我们这种人本来就该被这样对待,他们在我身上为所欲为,我的声音都叫哑了,可也不肯放过我。
我被打了镇定剂,变得好困好困,白色的天花板让我想起了那个梦,我变成了女孩子,我们之间被所有人祝福,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大学毕业就结婚,像童话故事一样。
可我没上过大学,我想知道,如果我上了大学,我会不会和他结婚?
我没有害过人,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我只想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为什么他们要反对?为什么要用厌恶的眼神看着我们?
眼皮越来越重,朦胧间,我看见了他满身鲜血,睁大的眼睛里,再也没有星光。
那一年,我17岁,和往常一样,我和他一起回家,昏暗的灯光下,幽静的巷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破旧的路上,空无一人,这里曾发生过一起命案,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从这里最高的地方一跃而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传出了闹鬼一说,本就不多的人也搬离了这里,但我和余铭喜欢从这里回家,这里的距离家最远的路,这里的人很少,我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接吻,牵手,可以有更多属于我们的时间。
今天是我生日,我手捧着一束向日葵,我很喜欢向阳而生的向日葵,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没有生日聚会,这是我们在正式确定关系后的第一个生日,我想和他一起过。
我们一起回到家,没有人为我留一盏灯,很多年,父母没有陪我过过生日了,他们永远在忙,只要我取得好成绩时,他们才会毫不吝啬的给我一个微笑,但是我太久没有取得过好的成绩。别说生日礼物,我连一个微笑也难以收到。所以往年是和一群人聚会,今年虽然只有他一个人,但是比过往的每一年都好。
我看着身边的人,他将是一生的光,我这株向日葵永远向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