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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云大人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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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云大人又病倒了。”

“是吗?这个月第三次了吧?”

“谁说不是啊,年纪轻轻就一身病痛,往后这荣华富贵啊,怕是无福消受咯。”

翰林院两个编书一边抱着文卷往外走一边悄悄地说着小话。

落在了跟在后面的文沐阳的耳朵里,细数下来,好像真的隔几天就听到有人说云大人去请太医呢。等会儿还是去看看他吧。

“沐阳……沐阳……”

刚出了宫门走到街上,听到背后有人在叫自己,文沐阳停下了脚步。

“丹秋?你怎么在这儿?”沈丹秋就是文沐阳在太医院当值的同乡。

“你这是去哪儿?听说长庆街开了一家酒楼,我们去试试吧。”

沈丹秋爱吃食是出了名的,只是当下恐怕不能得空去陪他尝新鲜了。

文沐阳同他说明了原委,哪知沈丹秋表示自己也要一同前去,说想见识一下什么病是师兄都治不断根的。

“林太医,又辛苦你跑一趟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昨晚开始之后就又长了许多疹子,你看,这胳膊上,腿上,肚子上,全是新长的。”

林吾安又仔细看了一下他身上的红疹,询问昨晚吃了些什么,有没有按时吃药。按道理,这红疹该消下去了才是。

正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外面下人来报,说一位叫文沐阳和另一位叫沈丹秋的公子求见。

季鹤让人把他们接了进来。

见到季鹤一脸病态躺在床上的样子,文沐阳关切地朝他打着招呼。

“这位是?”见他身边还跟着一位面生的男人,季鹤出声询问道。

“这就是我之前跟云兄提到过的同乡,沈丹秋沈太医,他跟林太医师出同门。”

文沐阳热络地介绍着。

“见过云大人,云大人可好些了?”清朗的少年音一瞬间让这沉闷的屋子清风徐徐,真让人心旷神怡,这都多久没听到过这么干净的声音了?

沈丹秋长着一张清秀纯真的脸,再加上他的声线,乍一眼,季鹤觉得他像个没经历变声期的初中生。

“多亏了林太医的方子,已经好很多了,只是这顽症老是复发,不能根治。”

季鹤很刻意地cue了一下林吾安,结果那人只是认认真真地检查前几天的方子,仿佛没有听到。

这些天,林吾安都要成他的私人医生了。可无论季鹤怎么跟他套近乎,他都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简单地寒暄之后,文沐阳安静地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怕打扰太医问诊。

沈丹秋则出于太医的本能,凑上去跟林吾安一起讨论着季鹤的病情,以及方子还要加哪味药材。

“师兄,这是风疹吗?”

“嗯,小心,你别去碰它,不知道这类风疹会不会传染。”

“你不都已经看了好几天了吗?要传染要传染了,没事的。”

“听话,远远看着就行了。”

“嗷,好吧!”

……

“师兄,我觉得还要加一味荆芥,你觉得呢?”

“解表散风,透疹消疮,加进去吧。”

“那连翘呢?”

“也行。”

季鹤:你们是在看病还是在炒菜?实在不行加点蚝油吧。

“不是这么写的,在太医院,你得这样……明白了吗?”

四个人的房间,突然就变得有些许拥挤。

季鹤:要不我带着文沐阳先出去?

哪家师兄对师弟还要手把手地教写方子啊?

不对劲,林吾安不对劲!

本以为是一个油盐不进的硬汉,结果,硬汉也有了春天。

季鹤是在两天之后痊愈的,也该好了,否则那些同僚们不知道得传成什么样子。

他从文沐阳那里打听到了沈丹秋的小爱好,于是特意在瑞丰楼订好了座儿,邀他俩三日之后去小聚,一来是感谢文兄的病中探视,二来是感谢沈兄对这次药方的锦上添花。

沈丹秋本来就想去那家店,听到季鹤连位子都抢到了,心花怒放地说自己一定不会缺席。得到两人的欣然应允。季鹤悠哉游哉地去找林吾安去了。

“云大人客气了,这是医者职责所在,但那天吾安可能要值夜,就不随你们去了。”

不出意料地拒绝,季鹤只好“惋惜”地回答道:“好吧,那云裳就不叨扰林太医了,到时候我会托沈太医给你带些桃花醉回来的,那是瑞丰楼的特色,聊表心意,还请收下。”

季鹤作揖打算离开。

“云大人留步。”

得逞的笑容漫上了嘴角。

“哦?林太医还有事吗?”季鹤明知故问道。

“吾安记错了时间,那天刚好有空。”说完,低头开始看起了病历。

季鹤微微侧头,尽管那人强装着镇定,但耳尖的疑红还是出卖了他,又一个死鸭子嘴硬。

三日之期很快到来,这是季鹤来这个世界这么久,第一次好好地游览京城,有史以来,都城都是一个国家最繁华最丰茂的地方,络绎不绝的人群、星罗密布的摊贩,到处都是一派祥和宁安之象。

瑞丰楼刚开业不久,大红的灯笼高高地挂在屋檐下,店小二见四人气度不凡,自然知道是贵客,极有眼力见地将人迎上楼去。

季鹤早就定好了厢房,店中美食更是当着所有人的面挨个儿点了个遍,没事儿,不差钱!

暗二暗三尽职地趴在房顶上,自从经历了醉仙楼的刺客,他们一点也不敢马虎。本来还想看一下暗一今晚要跟谁一起用膳呢,现下却一点心都分不得了。

别说,季鹤现在已经有了周五晚上的感觉了。

和朋友吃吃喝喝,状态微醺,晚睡也没关系,因为明日不用上班。

就是这酒里面有虱子,越喝越痒。

一行四人,上了八瓶桃花醉,这酒也不知道是怎么酿的,入口甘甜清冽,一点没有酒的味道,满嘴都是阳春三月的桃花香,几人越喝越喜欢,话题也越聊越多,尤其沈丹秋与季鹤,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

季鹤的判断是对的,沈丹秋不光是长得纯良,心性更是天真浪漫,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善与爱,这老实孩子更是问什么说什么,家里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几头牛都主动说得清清楚楚。

林沐阳时不时地还搭上几句话,林吾安就不一样了,全程要么是给沈丹秋夹菜,要么是给沈丹秋倒酒,要么是帮沈丹秋喝酒,离了沈丹秋简直不行。

“林兄怎么对沈兄这般好?”沈丹秋又输了字谜游戏,林吾安又接过他的酒杯替他喝了,文沐阳开始表达起自己的不满。

所以,不是季鹤一个人觉得有问题了。

“丹秋喝不了这么多酒,到时候他醉了我懒得扛他回去。”林吾安说得理所当然。

“你怎么知道丹秋喝不了那么多酒?之前......”

“欸,文兄,这个香酥鸭好吃,你再尝尝?”

季鹤赶忙撕下来一个鸭腿,塞进了文沐阳的嘴里。

傻孩子,这是喝不喝得了的问题吗?

林吾安看沈丹秋的眼神就好比季鹤看那座影帝的奖杯,热切赤忱、心之所向。

八瓶桃花醉不知不觉已经瓶干杯空,饶是几人酒量再好,也架不住量多。

喝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醉人,歇了酒杯,铺天盖地的醉醺感铺天盖地。

文沐阳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趴在桌上就睡过去了。

林吾安撑着仅剩的意识,将沈丹秋小心翼翼地扶到厢房内的软榻上躺下,担心他睡得不舒服,还将自己的外褂脱了下来,垫在他的头下,然后才敢倒在榻前。

季鹤满目慈爱地看着一对璧人,真好,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呕!”......属。

香酥鸭、宫爆鸡丁、佛跳墙、槐花豆腐、水晶饺......别走!

一晚上白吃了。

季鹤擦了擦嘴角,往厢房内走去,摇摇晃晃、晃晃摇摇。

木地板像是会自己动一样,怎么踩都踩不成直线。

“嘿嘿嘿,看你怎么跑。”

只见他举起右脚,眼睛一睁一闭,“精准”地瞄向最后一块木板,这一次,他必一发入魂!

砰!

一声闷响传来。

弹跳落地震得他五脏六腑突突地疼,他铺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

模糊间感觉有个人站在了自己面前,但这种感觉实在不真切,直到他的双手攀着着对方的腿,一点一点地爬了起来。

站定仰头,一张神似凤倾的脸映进了他的眸子。

“都把凤倾给喝出来了?有喝那么多么?”季鹤轻啧出声。

扶在男人腰间的手却一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还堪堪有了往那人怀里坠地趋势。

鼻息间的白檀木味道可真好闻。

经过一个晚上的好眠,季鹤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眼不花头不晕,要不说古代没有科技与狠活呢,一点宿醉都没有,就是这身上痒得不行。

他撩起胳膊还有腿的衣料,大大小小的红斑形如硬币色如玫瑰,星罗棋布地分布全身。

这跟过敏时的疹子不同,体积更大,还奇痒无比。

不会这么背吧!

如果季鹤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玫瑰糠疹。

有段时间公司业绩压力大,他们就经常被老板拉出去应酬,喝酒熬夜。没过多久就全身痒痒长红斑,去看了医生才知道原来长了玫瑰糠疹,当时擦了好久的药才痊愈。

应该是这段时间频频炫鸡蛋引起了免疫力系统的罢工导致的。

一想到又要过上那种一出汗就如芒在背,一碰热水就生不如死的日子,季鹤悲愤。

凤倾,你小子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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