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
正处元旦的雾城银行并不喜闹,空中飘散的火药味仿佛随时都要爆炸。
“别,别过来,不然我就杀了她!我要一辆车、三百万现金,等我开出市我再放人!”
一个蒙面的中年男子持刀抵住一个女孩的喉咙,刀刃好似下一刻就要划破喉管。
“老汤啊,你又何必如此呢?”
即使对方蒙着脸,穿警察制服的男子也将他给认出来,站在银行营业厅门口,而身后是一大群同样服装的警察。
“你们根本就不懂我!!!”
突然间,蒙面男子暴怒,挟持女孩的手越发用力,小女孩痛得几乎尖叫。
“谈判员还有多久到?”为首的警察朝对讲机传话,那头却因信号不好迟迟没有回应。
从旁边的警察得知,他姓谭,全名谭兆光,是十几年前从别市调来的派出所警长。
眼看谈判员迟迟未到,谭警长只好试图靠自己来缓解抢劫犯的情绪。
“老汤啊,你怎么了?怎么做出这种事情了?”
痛苦的不是如何控制抢劫犯的情绪,痛苦的是抢劫犯是自己认识,还算是挚友。
”你这么做,你女儿知道吗?她今年才快满六岁。“
谭警长伸出双臂,缓慢地向前靠近,继续说道:“快停手吧,现在一切还来得及。”
除了蒙面男子,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完全不清楚为何曾经的朋友再见会是这般场面。
“没用的,没用的,一切都来不及了!”
被叫老汤的蒙面男子脸上两行热泪,可举刀的手依旧没有放下。
“老谭,你说这世道为什么总喜欢难为我们苦命人呢?”
他的声音充满愤恨和无奈,不像是在对眼前的警察发问,倒像在问在场所有人。
整个银行营业厅除他和小女孩,还共有九个人,三名前台,一名保安,五名前来办理业务的顾客。
其中有一位是女孩的母亲,正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放了自己的女儿。
“你也是有孩子的人吧,体谅体谅我们做父母的,求求你发发慈悲放开她吧。”
一个母亲近乎要把自身最卑微的姿态表露出来,两个社会底层的人,通过女孩这个媒介。变得有了高低。
“老汤,放手吧,有什么事情,我们一起来承担。”
谭警官将语气降至到最软弱,一点一点朝抢劫犯靠近。
围堵在女孩妈妈和谭警官中间的蒙面男子,本濒临崩溃的内心又遭受一拳重击。
他举刀的手开始颤抖,有几次差点划伤女孩漂亮的脸蛋。
眼看事情有望,谭警官继续说道:“你老婆走得早,女儿就剩你一个当父亲的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她又该怎么办了?”
“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吧,一切都来得及。”
没错,蒙面男子猛然意识到,他并不是一无所有,他还有个躺在病床上的女儿,他还想看见女儿身体康复,穿着花裙子在街上散步。
他的视线移向怀里充当人质的女孩,再过几年她也差不多这样大了吧。
“是......是......”
对未来美好的遐想让男人失了神,谭警长抓住这难得的空档跑上去要夺下那把刀。
突然!
一枚子弹从众人眼前急速飞过,擦过女孩右脸脸颊,笔直贯穿男人的胸口。
一瞬间,如熊般周旋的男人应声倒下,女孩哭着跑到母亲怀里,脸上的伤口渗出源源不断的鲜血。
谭警官飞快抱住倒地的老汤,红着眼睛大声问他:“究竟是谁,告诉我啊!”
怀中弥留之际的老汤嘴唇无力地动了动,意识消散的最后刹那,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旁边相拥而泣的母女。
“是谁派的狙击手!是谁派出来的!”
谭警官朝在场其余警察怒吼,平生第一次发如此大的火。
可是,半刻钟后他颓然冷静下来,谢绝了别人递给他的烟,他忽然意识到:
雾城还是一个小城市,警察配额里怎么会有狙击手。
趴在银行隔壁办公楼顶楼的黄道爵起身收走狙击枪,他顺手点燃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熟练地将枪械的各个部分拆解成零件,放在随身的帆布包里,理理沾上灰尘的黑西装,扬长而去。
他脸上戴着一副从景区三十块钱买来的黑墨镜,一路小步地走进雾城城郊的某处废弃工厂。
“爵哥,恭黑福财(港话:恭喜发財)!怕是又捞到一票大的!”
说话的是一个剪刺猬头的港仔,除他工厂内陆陆续续的其他人也向黄道爵打招呼。
“爵哥,好歹给小辈们留点单嘛,赚愣么多钱,准备什么时候请客撒。”
一群笑容满面的混混将死寂的工厂活跃起来,他们都清楚,外表仅是给别人看的,工厂的内部还藏着更深的秘密。
黄道爵一直没有接
话,阴沉地脸一味往深处走,直到在一扇门前停下。
“爵哥,今天是不高兴吗?”
终于有小弟察觉到他的情绪,试探性问道。
他问句还没说完,一发子弹正中他的脑门。
枪声霎时间在封闭的厂房内回荡,剩余的人顿时回过头来,又顿时拿起家伙冲向黄道爵。
“嘣——嘣——嘣————”
又是三发枪响,同时三个人随之倒在地上。
“爵哥,你做咗啲嘢杀咗兄弟哋,做咩啊?”
港仔拿起小刀眼看就要刺到黄道爵眉心,可恍然间被躲开,他头上立即被爆开个大洞。
喷溅的血迹染红工厂灰白的墙,黄道爵打完一副弹夹,就又换另一副杀人。
最后杀得眼前没有活口,没有任何人逃出他的枪下。
而他身穿的黑西装也没有沾上一丁点白灰。
他满意地长叹一口气,从衣服内侧摸出一根烟下意识想要点上,发现打火机没油了,也没有人给他借火了。
“哎——”
厂房内枪声歇息后传来一声长叹,黄道爵惋惜地丢掉生烟,用手拧开背后的门把手。
谁也不会想到,外部残破不堪的厂房里面却华丽无比。
黑皮鞋不停地走在地毯上,踢开一道道门,并且每见到一个人都用子弹伺候。
过一会儿,或许他杀累了,在最后一扇门前停下,隔了三分钟才闯进去。
用枪抵住房间里唯一男子的后脑勺:“千面,转过身来。”
那男子的背影年轻帅气,并没有照做,只对他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千面。”
“千面可以易容成任何人,你别想狡辩。”
男子听后转过头来,戏笑道:“谁都可能是千面,但绝对不会是我。”
他的面容和他的笑意一样如同三月春天杨柳风,顿时让黄道爵散发的杀意也减弱几分。
不过,枪口依然对准他俊俏的小白脸。
“凭什么!”
“因为我有自己的名字。”
男子眼中的笑意更明,仿佛是在回答一个三岁孩童的问题。
“我叫方秋山,最擅长的就是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