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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黑风寨

黑风寨在巴蜀之地只能算是个三流的小山寨,上不得台面。老寨主司马长风据说是个内外兼修的四品拳师,因重情重义,为人豪气,打死过几个绿林好汉后,也算在江湖上搏到些许威名。后来为了弟兄们的前途着想,拉下老脸登门拜会了几位府门中人,又勒紧裤腰带送了不少银子,才从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管家老爷口中分到些日进斗金的灰色营生,如此这黑风寨才算走上正轨,名正言顺起来。

平日里黑风寨还算安宁,通常接些走镖送货的任务,再者就是哪家少爷运气差被不长眼的给劫了,通过人脉求到此地,黑风寨也会根据情况收钱谈判,谈得拢皆大欢喜,富人破财消灾,亡命徒爽快放人。要是谈不拢,那就少不得一场血光之灾。

宅门前,几匹快马纵奔而来,当头一马直到冲至门前才勒马急停,马上女子窄袖紧衣,英姿飒爽,腰间悬一青紫长剑,姿容也是明艳俏丽,英气逼人。

女子翻身下马,将手中缰绳扔到独眼喽啰肩上,抢过其手中刚喝到一半的黄酒,仰头一饮而尽,端是豪气万丈。

完事女子毫不避讳地甩袖擦了擦嘴,说道,“鸡头,大和尚的屁股中箭了,请个大夫来看看,顺便多买些好酒回来,这趟可把本姑奶奶累惨了。”

绰号‘鸡头’的独眼喽啰伸长脖子朝后望去,果然见一光头大汉弯腰趴在马背上,不时发出两声哀嚎,左右屁股各插一支弩箭,两瓣开花,很是滑稽。

周围随行的寨内兄弟也是笑个不停,一路上肯定没少打趣。

“笑什么笑,等老子伤养好了,肯定挨个找你们算账。”

光头汉子也不是肯吃亏的主,见众人还幸灾乐祸,立马叫嚷起来。

“谁让你每次骑马屁股都翘那么高,这回要不是大小姐出手,我看你这中间说不定还得再挨一箭,到时可就有得受喽。”

“你……”

汉子气得咬牙切齿,却也不好反驳,谁让他确实有这习惯,骑马总爱将屁股高高撅起,老寨主提醒过几次,他也依旧没把这臭毛病改过来,这回才吃了亏。

“好了,还不把人给抬进去,等着晒太阳呢。”

大小姐发话了,众人立马闭了嘴,手忙脚乱地将光头汉子扶下了马,送去寨内休息。

司马飞燕与独眼喽啰将马牵回马厩,离开时发现马厩里多了两张不认识的新面孔,有些疑惑,问鸡头“寨子里又来新人了?”

独眼耸耸肩,说道:“是一对想要进城寻亲的兄妹,没钱又没物的,老寨主见他们可怜,就暂时收留了下来,答应干满一个月就送匹老马给他们,好让他们继续上路。”

司马飞燕点点头,没有再问。爷爷常说江湖不单单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人情世故。他们黑风寨之所以能在这片地方立足,就是因为跟官府里的老爷们打好了关系。而像两年前对面山头一宗门大派,旗下门徒三百,各个自诩人中豪杰,谁的面子也不给,喊一声‘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就敢夺官家饷银。结果又如何?大军压境,三千铁骑临门,据说最后连宗门的牌匾也给人劈了当柴烧,活下来的男人发配充军,女人沦为官妓,一宗江湖大派,彻底沦为笑谈。

不过大军出征,马踏江湖的壮事也非逢战必胜,远的不说,前几日天渡城前的那场大战,便轰动了整座江湖。两万大军声势浩大而来,结果头一天就被人给直接打穿,最后不得不草草收场,这一战可谓给江湖人好好出了口恶气。爷爷听说了也乐得合不拢嘴,一连喝了两大壶烧酒。

马厩里,少年抱来草料放入槽内,等马儿开始吃了他便用事先准备好的清水刷子为马做清理,女孩则见四下无人,偷偷掏出兜里的豆子喂给马吃,润湿的舌头舔着女孩的小手,痒的她咯咯直笑。

“朱哥,我们为什么不直接买一匹马,而是要打工换马呀?”小草跳上草垛,晃着脚丫有些不解地问道。

朱阁无奈苦笑,他当然想直接用手里的金子换一匹马,奈何天意不允许啊。

叮!任务发布:

a:在黑风寨当一个月的小喽啰,到时会有上等的马车和物资免费送上门。

b:当众向一匹母马深情告白,请求它和自己一起私奔,并高呼它肚子里的孩子自己会负责。

抛弃尊严这种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朱阁是不想做的,尤其是他刚在天渡城前闹腾了一番,名头正旺,要是被人知道这位史上最年轻的仙人不爱美人偏爱‘骑马’,那可就太社死了。

虽说又要浪费一个月的时间,不过好在这已经是最后一站了,还有大半年的时间,朱阁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龙墓皇陵的位置,替小草取得神珠。

“正好用这一个月的时间躲躲风头,等事情平息了再出去。”少年如是想到。

毕竟谁会相信,一人可破千军的陆地仙人居然会藏在一个三流小寨内当喽啰。

寨子中央有处府邸,老寨主司马长风听到动静便站在门口张望,见孙女平安无事地归来,苍老的面容才露出欣喜之色。

司马飞燕跟爷爷打了声招呼

,便大大咧咧地进屋拿起桌上的糕点就往嘴里送,狼吞虎咽的模样便是男子瞧了也要敬畏三分。

老人见状,面色慈祥地问道:“见血了?”

女子点点头,杀人过后必会胡吃海喝一番,这几乎成了她独有的习惯。

女子口齿不清地说道:“几个领头的见我是女子,以为好欺负,就想坐地起价,我出手杀了两个,剩下的就一哄而散了。”

老人点了点,江湖从不缺这样的愣头青,自恃学了点武艺便目中无人,却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最后都成了别人出名的剑下亡魂。

“弟兄们没事吧?”

“没事,除了大和尚屁股中了两箭,其他人都只受了点轻伤,都活蹦乱跳的呢。”

“雇主呢?”

“也没事儿,一个舞文弄墨的酸秀才,我去时被人饿了两天,抱个馒头都能当烧鸡啃。”

老人抚须笑了笑,吩咐下人着手准备酒宴,这是黑风寨历来的传统,每次任务归来,无论活着的还是死去的,众人哭过笑过之后都会大摆宴席,既敬生者义勇也愿亡者安息。

朱阁的运气不错,刚到没几天,寨里就开了荤。像他这样的新人自然是没资格去大院吃正席的,不过酒菜也比往日里丰盛了不少。一同留下凑桌的还有些打杂的下人和没啥存在感的底层喽啰。

八九人围一桌,也算其乐融融。

有位面憨厚的火夫递了壶酒过来,朱阁摆摆手给婉拒了。小草想偷偷尝一口,被少年拎了回来,让她抱着自己的大碗安心吃饭。

汉子也不勉强,笑了笑自顾自地开瓶痛饮起来。黑风寨的工钱也是拿命来换的,有功夫肯出力的自然待遇丰厚,像他们这些空有一身力气,却不曾习过武的乡下人,能混个温饱已经心满意足,更何况老寨主宅心仁厚每月还有赏钱分下,日子过得算知足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其中一个看着较为瘦小的喽啰有些许醉意,丢了颗花生米到嘴里,开始侃侃而谈起来。

“你们听说前些日子天渡城发生的事了吗?”

一人搭腔道:“这么大的事儿想不知道都难,一人扛棺冲阵,听说一路上还有一品境的高手围追堵截,这样都闯出去了,我看天下十人榜说什么也得再加一位。”

瘦子摆摆手,打了个酒嗝:“那你们知道这位仙人为何要扛口棺材吗?那棺材里面又放了什么?”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来了兴致,就连少年身旁的女孩也停下了舞动如风的筷子,瞪大眼睛一脸好奇地看着他。

瘦子神秘一笑:“据江湖传闻,这位仙人手中扛着的根本不是什么普通棺木,而是蜀中唐门的绝世暗器,号称可容一百零八种暗器的‘无双机关匣’,只要打开,方圆百米,皆被其笼罩,威力之大,无一人可生还呀。”

朱阁闻言挑了挑眉,那棺材是这么厉害的东西他怎么不知道?

另一人反驳道:“不对,我听说里面藏得是件稀世珍宝,只要卖了就能富可敌国。”

此时又有一人插话道:“你们都猜错了,那仙人既然是从天渡城里出来的,那肯定与城内的大剑仙有关联,我猜棺材里放的肯定是柄剑,一柄削铁如泥,无人可挡的绝世好剑。嗯,大剑仙送的。”

朱阁听得是一阵头大,好家伙,这故事真是越传越离谱了,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人觉得棺材不就是用来装人的吗?

争论越来越激烈,似乎都觉得少年当初神神秘秘扛出去的棺材里面会放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小草在一旁乐开了花,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肯定想不到棺材里装得会是自己。

此时有人发现朱阁一直没有开口,便好奇地问道:“朱兄弟,你觉得那位仙人的棺材里装得是什么?不妨说来听听。”

这算是问到正主了吗?没有办法,少年只好摸了摸鼻子,老实说道:

“我觉得他可能是因为带了不少行李,手边又没合适的东西装,急着跑路,所以一股脑全塞棺材里了,好方便带出去。”

瘦子愣了愣,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其余众人反应过来后也是跟着一同大笑。

“你懂个屁,那可是仙人,会干这么粗俗的事情吗?还打包行礼,你见过哪个仙人会带着一堆行礼到处跑的。剑仙配一柄剑就足以纵横整座江湖,多威风,多大气。你这想法太烂了,还是放肚子里吧,不然说出去准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见众人不信,少年只好低头继续吃饭。很抱歉,你们眼中的仙人可能就是这么俗气,新买的东西总不能说扔就扔吧,对于从小穷苦命的朱阁来说可舍不得。

酒足饭饱之后,各人都回了各处休息。朱阁也带着小草回了马厩,铺上干草,算算日子,一个月应该很快就会过去。

离这儿不远的大院内,觥筹交错,喧闹不断,看来席吃得正酣,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老寨主笑容满面地坐在主座上,看着底下帮众吃吃喝喝,其中一道倩影更是穿梭不停,与人喝酒划拳,气势丝毫不减。 老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