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一个月,天渡城的修建工作日渐尾声,街道上随处可见三五成群的江湖人士聚首讨论,皆为自己参与了这项壮举而激动万分。
“听说用罗汉拳打出来的面团又软又弹,最适合用来下面或蒸馒头了。”
“你这消息早落伍了,城南有间酒楼现场表演火云掌煎荷包蛋,听说还卖得贼贵,一颗就要百文钱呢。”
“两文钱的鸡蛋卖一百文,翻五十倍啊!”
“可不是嘛!偏偏去看的人还络绎不绝。”
“这算什么,我昨天就见有家新开的酒肆,掌柜的用寒冰掌给酒降温,现在或许才起一点苗头,但到了夏季肯定大卖。”
城里百姓这段日子都纳闷了,不知怎的,这些天渡城里的武夫仿佛一下都开了窍,忙着给自己找副业,往日里的凶神恶煞也全然不见了。
其实他们不知行走江湖可不尽是快意恩仇,潇洒度日。多数时候还得为生计考虑。不少实在穷地揭不开锅的,也会背着良心接些不地道的买卖,杀人越货不在少数。不过经历了这一次事后,众多江湖人士突然发觉,自己苦练多年的功夫,好像不仅仅能用来与人争斗,用在别处依旧很有‘钱途’啊。
于是不少江湖人打定主意,就在这天渡城里开张了,美其名曰弘扬自身武学,打响名气。实际能有额外收入,还不危险,何乐而不为!
“朱哥,什么是火云掌煎荷包蛋,咱们能去看吗?听着好像很有意思。”街上,女孩牵着少年的手疑惑问道。
朱阁撇撇嘴,说道:“一个要卖百文,太黑了。你要是想看,回去我往手掌上浇些油,点着后一样可以煎蛋,保证比他煎得还好。”
女孩被逗得咯咯直笑,却不知少年这话可不是开玩笑,他是觉得真的可行。
两人在街上买了远行所需的补给,干粮点心,一样不少。小草还要了两斤瓜子,边走边嗑。今日去铁匠铺取剑,小丫头心情格外的好,以后有了独属自己的配剑,是不是也算陪朱哥闯荡江湖了。
等二人来到严钟的铁匠铺,汉子似乎早已等候多时,自信满满地将剑盒取了出来。
朱阁怀着忐忐的心情缓缓打开,小草也垫着脚尖一脸期待。
剑约一尺七,通体银白,剑身从头至尾都镌刻细腻条纹,似云卷长空,清灵秀美。
小草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嚷嚷着要拿来看看。
朱阁将剑取出,入手轻巧,仿若无物。剑刃按照少年要求并未开锋,不过丝毫不影响美感,可见手艺极佳。
在女孩激动难耐的眼神中,朱阁将剑递到了她的手中,小丫头当即欢喜的不行,左瞧又看,恨不得今晚就抱着它入睡。
严钟取出烟袋就着炉子里的星火点燃,吧唧吧唧狠狠抽了两口,吞云吐雾道:
“材料用的是与你弩箭一样的雪花钢,考虑到这丫头的体格,我还往里面掺了些软钢作辅,如此一来兼具了硬度与柔韧,与人兵器相碰时,剑身会稍显弯曲,卸去些许力道,不至于被当场打飞。你不让开刃,我便没在剑锋上下功夫。不过行走江湖总会遇上个万一不是,所以剑尖处那一点算是蜂尾藏针,万不得已时,也能轻易刺穿敌人咽喉,至于用不用就全看你们自己了。”
烟杆轻捶了两下砧板,铁匠倒出烟灰,重新将之收回腰间。这烟他本戒了,打铁耗费气力,不能坏了身体。但近日突然又起了兴致,尤其是在思考如何改良兵刃上,越想越有兴致,便忍不住要抽上两口,立马茅塞顿开,思如泉涌。
对于给小丫头铸得这柄剑,朱阁还是比较满意,至少比起他当初定制的那五支弩箭,这回算正常多了。就是听到‘蜂尾藏针’时还是不觉打了个冷战,低头见小丫头一脸兴奋地比划,少年心里多少有些发虚。
看来以后不能再随便让这丫头坐自己脖子上了,万一玩得兴起,没收住手,不小心把他给刺死,那可真是没处说理了。
其实在严钟眼中,这剑与其说是兵器,不如说就是一件给姑娘家的玩具,既不长又不锋利,除非有人傻站着让她刺,而且刺的还得是咽喉要害才可杀人,别处顶多钻出个小眼儿,血都流不了多少。
朱阁让小草赶紧将剑收起来,当然他绝不承认是因为怕,而是觉得大街上这么比划不太好。
小草虽然还想多看一会儿,不过还是听话地将剑收回了剑鞘内,抱在怀里,俏生生地往那一站,顿感自己好像也有几分女侠风范了。
朱阁付了剩下的钱,正要带女孩离去,就听铁匠又道:“要不起个名儿,我能当场给刻上。”
按理说新剑铸出,主人都会起个响亮名字,不少江湖剑客来此买剑,严钟也会照规矩办事,免费在剑身上刻字,铁画银钩,清晰可现。
朱阁看向女孩,问道:“要吗?”
小草立马点头如捣蒜,高举新剑。
“可以,那就起个名吧,想叫什么?”
“断头台!”
……
拿着工具正要下刀的铁匠和少年一同愣住原地,不约而
同地朝女孩看去,脸上的表情都十分滑稽。
朱阁挠了挠头,说道:“这可是柄剑啊。”
小草点点头:“可是朱哥你不觉得这么名子很有杀气吗?”
少年无语了,杀气是够了,可这品种不对吧。
“杀气太重了,还是换个吧。”
女孩一脸失落地低头想了一会儿,随即兴奋道:“那就叫血滴子!”
朱阁气的直接赏了这丫头一个板栗,没好气道:“你是有多想砍人家脑袋呀,而且品种又错啦!”
小草摸着小脑袋,一脸委屈:“可小草就记得这两个吗,还是听说书先生说的。”
好吧,这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朱阁同样一脸无奈。最后两人蹲在地上讨论了许久,等到铁匠举着工具的手都要酸,才选定一个听着比较舒服的名字——【云雪】。
柔中带刚,绵中带刺,云间一点寒,雪落飘人间。
朱阁以为她是从剑身上的云形纹路和雪花钢得到的启发,可女孩想的的是,两人第一次出远门时,满地大雪中,少年带着她飞入云端时的感觉,幻想将来自己也能用这剑保护朱哥哥。
严钟耸了耸肩,熟稔地将字刻了上去,清水一过,顿时清晰可见。
小草欢喜地抱着剑,拔出又收回,一路上看个不停,嘴角几乎都要咧到耳朵根后了,对此少年也是无可奈何。
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城池的修建也基本完工,朱阁想着是时候回去跟那三人道别了。
兄妹俩认识的人不多,但对他们好的都一一记得。
————
雨过天晴时云破处,暖风拂草春近时,
十里长亭,铁骑银甲入!
酒楼中正在喝酒的食客突感大地微微震颤,碗中酒水莫名起波,不少人走上街头,混迹江湖的直觉让他们知道冥冥之中似乎有大事将要发生。
随着人数越聚越多,正要带着东西回去的朱阁和小草也被挤到了墙角,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城门口,神色无一不凝重。
不多时,一人浑身是血的汉子跑入城内,还未来的急开口便噗通一声栽倒下去,气绝身亡。众人心头一惊,那人背上竟插了不下三支箭羽,就近者再探头看向城外,顿时面色苍白,如坠冰窟。
城外一路全是尸体,排成血色长河,流向城内。
远处,肉眼可及,是黑压压的一片。声如雷鸣,千军万马正以一股势不可挡的气势缓慢逼近。后方,那譬如小山般的龙舟在长鞭与嘶吼声中尽显皇家威严。
南岳元历一十七年,蜀王赵狰,率两万大军压境,成为史上第二个敢对天渡城用兵的人。
“有大军来攻城了!”
不知是谁突然惊叫了一声,街道上的人群立马乱做一团,争相呼喊,不知所措。自负轻功高者,甚至已经打算在大军逼近前先出城逃离,躲开这突如其来的兵祸。
有人带头,出城者自然络绎不绝,牵上快马便走,只有一些在天渡城内待了十年以上的‘老人’始终气定神闲,对于那些第一时间想要弃城逃离的人不屑一顾,眼神仿佛是在看死人一样。
果然,第一批想要逃走的江湖人连二里地都没跑出,就被大军密集的箭雨给射成了刺猬,就算有侥幸存活下来的,也没能逃出生天,很快就被追上来的百十轻骑碾压而过,成了马蹄下的肉泥。
龙舟之上,蜀王赵狰将床榻搬了出来,摆在船头,人躺在上面,臃肿的身躯如老龙盘踞,不怒自威。
“好一座天渡城,仙人之城,武夫之城,当了这么些年的邻居,今日还是头回见。”
有美艳姬妾上前递上美酒,赵狰却摆了摆手。
“战前饮酒,不是没胆就是蠢蛋,本王可不犯这迷糊。”
“王爷英明。”
儒士陈庆的脑袋上还缠着绷带,先前那一香炉蜀王可没留手,砸得他晕了两天。这位青衣毒士也算圣人学子,奈何一门心思却用在了权术诡计上。
赵狰刚入蜀时,地方豪绅可不认他这荒唐王爷,明里暗里使过不少绊子,着实令他头疼。那时他屁股还没坐稳,大开杀戒的事自然不好干,就算宫里那位同父同母的兄弟向着自己,其他藩王也会说闲话。
不过当他让这位青衣毒士当幕僚后,所有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亲疏有别,分而化之,仅用不到五年的时间,就让那些延续了近百年的豪门大族彻底成为历史,将巴蜀之地的权力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赵狰对着他笑道:“老陈,要不你也找个媳妇得了,不然在我身边单着,本王心里瘆得慌。”
陈庆笑而不语,可这一笑,却把赵狰吓得够呛,赶紧摸摸自己的屁股,还好,还在。
这读书人哪都好,就是性子有些扭曲。本有个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姑娘,却在一次踏青时被当地的几个世家子弟给看上了,几人当着他的面上演了一出活春宫,姑娘不堪受辱,事后投了井。这人大雨天找上了他,连着在府门外跪了七天七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