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打从进营,就一直在留意洪浩逸。
在洪浩逸磕头的那一刻,许多人眼里的杀意顿时化为轻风。
洪浩逸祭拜完了,又朝着营地鞠了个躬,鼠精们也个个向他微微垂首。
然后他迈步离去,头也不回。
※※※
百年之后,由岳飞孙子岳珂编写的《鄂王行实编年》这么写着:
宣和四年,岳飞活擒相州巨贼陶俊、贾进之后,相州的知州(州长)王靖向朝廷上表,奏请封岳飞为补承信郎。
命令尚未下达,岳飞便收到家乡来讯,告知父亲病故,他马上回家奔丧,尽礼节守丧。
没想到,朝廷忽然中止了“敢战士”计划,把这群召募的官兵全部遣散,补承信郎的任命亦不了了之,岳飞不理会,也不追问此事。
直到两年后,岳飞才重新投军,回到历史舞台。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老了。
说是老了,也只不过是皱纹乘他不留意时爬上了额头,侵占了脸庞,可他的身体还健壮得很,一把精铁打造的大弓,依然可以轻易拉得满满的。
“老”这个字对他而言,只不过是经年在日晒风吹雨打下度过,而呈现给别人的印象而已。
他施起“八步赶蝉”的轻功,在草叶上飞奔,任谁也甭想跑在他面前。
他的神臂弩射出一箭,十副竹甲也照样穿透。
可是今时今刻,他的确觉察到自己已经老了。
夜风吹得不是很猛烈,竟也教他打了个寒噤。
他对这个寒噤感到十分不悦,因为他不得不为此承认已经老了。
但是,他精壮的身体依然足于令人佩服,他于是挺起胸膛,走去敲门。
等了半晌,有人来应门了:“谁呀?很晚了。”那人站在门后,等门外的人回应,才决定要不要开门。
他也不是专拣晚上来的,只是白天赶不到,正好抵达时又是黑夜而已。
“告诉当家的,是洪浩逸来了。”
“洪浩……”门内的家丁陡地一惊,赶忙说:“您老等等,我请教太夫人去。”
“太夫人……”听得脚步声匆匆离去,洪浩逸忖着:“果然,当家的是太夫人了。”
这个家曾经很多男人,能管事的都死绝了,否则也轮不上女人当家的。
脚步声又回来了,语气恭敬的说:“您老久等了,太夫人要我问三条问题,好确认是不是北神叟,请勿见怪。”
黑夜有人拜访,谨慎小心总是没错的,洪浩逸说:“问吧。”
“请问令堂名讳?”
宋代虽然不会刻意隐藏女性名字,但家母的名字,也不会随便让人知晓的。“李莺喜。”洪浩逸直接答了。
家丁战战兢兢的问第二题:“李家家训,孩儿几岁入作坊拜师学艺?”
“男儿七岁,女儿六岁。”
“这题有副题:为什么?”
“因为开始换齿,从换第一颗牙开始入作坊。”
“第三条由我来问了。”门后是太夫人的声音,太夫人不知何时来到的,洪浩逸根本没听到她走来的声音。虽然已经年老,洪浩逸依然认得出她的声音,问题是:她的声音跟年轻时一样。
“太夫人好。”洪浩逸说。
“太见外了,你以前怎么叫我的?”
“这是第三个问题吗?”
太夫人沉吟半晌:“要是,也行。”
“哪一个以前呢?”洪浩逸叹道,“最久最久以前,我唤你秀秀的时候吗?”
“不,是我嫁进这个李家之前。”
洪浩逸回想了一下:“薛老板。”
“是了。”洪浩逸听得出太夫人语气中的笑意,“开门吧。”家丁开了大门,洪浩逸这才看见好久不见的太夫人。
太夫人如寻常妇女般,穿着一件素色抹胸,在凉凉的夜里披了件半透明的褙子,丰满的酥胸半露,面色姣好,皮肤光滑,乍看以为是三十来岁的贵妇人。
洪浩逸有点意外,但也觉得理所当然。
太夫人吩咐家丁说:“小游,这位是先君的表弟,不是外人,准备酒果,也准备一间客房。”
“不需麻烦。”洪浩逸说。
“故人夜访,要是半夜到外头去找住宿,人家还说我们李家怠慢客人了。”
洪浩逸不作声了,细心观察太夫人的一举一动,观察她眉宇间的表情变化。
两人到偏厅坐定,洪浩逸把身上的神臂弩、箭袋和行李袋放在身边,又待下人摆上温酒器、酒瓶、几样佐酒菜如豆干、鸭脯、鸡内杂、核桃、栗子、梨干,每样虽少却皆味美精致。
两人一直没交谈,直到太夫人吩咐下人出去等候呼唤了,才问道:“我们有五十年没见过面了,今日造访,不会只为叙旧吧?”
“五十年了吗?”洪浩逸道,“我的表侄们呢?怎么会你在当家?”太夫人所生的孩子,年纪最长的应该也有四、五十岁了。
“我儿不幸,一个个活不长命。”太夫人黯然道,“最长的孙子还未立冠,家中能管事的都是女流,我也不得不挑起这付担子呀。”
“原来如此,”洪浩逸说,“自从你过门后,我就一直没亲自拜访过,也是为了避嫌,希望你不要见怪。”
“那名满江湖的北神叟,今日就不避嫌了么?”太夫人幽幽的说,为洪浩逸倒了一小杯温酒,“难道你五十年来,没想过我么?”
眼前的美妇人,眼神幽怨,洪浩逸虽然年逾八旬,也不禁怦然心动。
这里是他外祖父的家,外祖李宏是给朝廷献上改良神臂弩、令禁军军力大增的功臣,他小时候曾长期在此居住,在李家弓箭作坊跟随外祖父学习兵器制作,也是在这里,认识了这位太夫人。
洪浩逸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境。
此地是大名府城外的宅院,大名府乃北宋四京之一的北京(非现代北京所在),由于在四京中最靠近辽国首都燕京,因此是北方最大的城市,也是军事重镇,人民皆有尚武之风。
太夫人的父亲是外祖李家作坊的工匠,太夫人自幼就常在李家走动,比洪浩逸更早耳濡目染。洪浩逸初次来学习时,两人都只有七、八岁,太夫人很是聪慧,还会从旁指点洪浩逸。
洪浩逸很喜欢她,知道她姓薛名秀,于是常唤她秀秀,还回家跟妈妈说,以后要娶秀秀为妻。
但是秀秀的爸爸觉得高攀不起,秀秀十几岁那年,作主把她许配给酒楼老板。
那是秀秀的第一段婚姻。
“我当时真想马上去把你抢回来。”但是洪浩逸没说出口,毕竟这是六十年前的心情了。
太夫人那句话:“五十年来,没想过我么?”像尘封的诅咒般在脑中旋绕不已,但他的理性教他保持面色不变,不轻易透露自己的感情。
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洪浩逸避开了太夫人的问题:“后来我闻悉你嫁来李家时,我是被吓着了。”看来当年看上她的,还不只他洪浩逸,“你的元夫怎么了?是离婚吗?”
“他是病死的。”太夫人说这话时,嘴角挂着笑。
“然后就嫁过来了?”
“我还打理了一阵子酒楼呢,你不是来找过我吗?”
“当时我并不知道你元夫去世了。”洪浩逸当时也是准备要大婚了,所以才特地跑来大名府,想再去看秀秀一眼。
“扯了这么久,你还没说出此行的目的呢,”太夫人笑道,“事隔五十年,你总不会是来找我再续前缘吧?”
洪浩逸吞下一杯温酒,把每一道小菜都夹来吃了一遍,才放下筷子:“我已经散尽家财,遣散了所有下人和弟子,现在是孑然一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