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周泽楷低垂着头心里很不好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一直想要成为救死扶伤的医生,为此也付出很多努力。
高中每日每夜用功学习,别的同学偶尔出去吃顿宵夜喝点小酒,他从没去过。
待在宿舍里点一盏台灯只为了高考能得个好成绩,不辜负大哥辛苦赚钱供他读书,也为了考上华国最好的医学院。
结果是喜人的,但是他没想到今天会在这个偏僻的乡村里,被一个赤脚大夫劈头盖脸地骂他根本不配做医生。
周泽武站在一旁,听着弟弟被骂也没有开口帮忙说一句好话。
医学啥的他都不懂,但是他知道纪菘蓝是一个好医生,而且刚才纪菘蓝说的话确实在理。
目送那抹倩影渐行渐远,周泽武拍了拍弟弟的肩膀,轻声道:“纪大夫的医术和医德是十里八乡都认可的,如果你真的决心要做医生,就回去好好想想她刚才的话。”
周泽楷缓缓点头,泪水滴在镜片上,模糊了他的视线。
这个秋风凉爽的夜晚,一顿说教让心智未定的少年醍醐灌顶,似是有些希望被浇灭,又似是枯萎的花朵落于土地,成了养分,滋养新的种子萌芽。
在纪菘蓝急着救人的时候,沈昭在家也忙着为难林元霜,试图刺探些有关他遭人毒手被打断腿的情报。
就在纪菘蓝离开没多久,沈昭隔着黑布看见林元霜就像关了两年没吃过饭一样,吃得满嘴流油。
冷不丁地开口:“菘蓝喜欢吃椒盐排骨,给她留起来吧。”
刚准备夹排骨的林元霜顿住,尴尬地笑了笑,“对,菘蓝肯定还没吃饱呢,排骨就给她留起来吧。”
她刚想去夹剩下的那个鸡腿,沈昭又说:“鸡腿也留给她吧,她治病救人辛苦,得吃好些。”
林元霜心里憋着一口气,怀疑这小贱种是不是能看见东西,故意针对她的。
表面上却还得演着慈母人设,把那个鸡腿夹去装排骨的盘里,“我也是这么想的,鸡腿肯定要留给菘蓝吃。”
她愤愤地加了块红烧肉,下意识地瞥了沈昭一眼,见他不打算开口了,这才继续安稳吃饭。
纪菘蓝不在,沈昭又是个“瞎子”,沈将离担当起了喂沈昭吃饭的责任。
一边喂饭一边心里感慨:儿子跟儿媳感情真好,他这个当爹的总算能安心了!
饭后,林元霜放下筷子,摸了摸微微隆起来的小腹。
吃饱喝足,待会儿在村里头散散步吹吹风,生活真是惬意。
奈何沈昭开口打断了她的美好幻想:“麻烦阿姨洗碗了,菘蓝辛苦做了那么大一桌子菜,总不能还让她洗。相信你们也不忍心让我这个残疾人去洗碗吧?”
林元霜气得咬牙切齿,让她帮忙做饭打下手也就罢了,现在还要她洗这么多碗?
她每天涂雪花膏把手保养得又白又嫩的,可不是用来洗碗的!
“将离~”她拽着沈将离的胳膊,委屈巴巴地开始撒娇,“你瞧人家的手白白嫩嫩的,你怎么舍得让人家去洗碗嘛~”
她的声音听得人浑身骨头都酥了,沈将离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小手,“好好好,我去洗,你就在这坐着陪陪阿昭。”
沈昭暗暗翻白眼,真不知道老爹怎么会看上林元霜这小狐狸精。
仔细想想,如果纪菘蓝也这么掐着嗓子跟他撒娇……
想象到那副画面,沈昭猛地打了个寒颤。
还是算了吧,老婆不适合这种腔调,怪吓人的。
沈将离收拾好桌上的碗筷,去后院洗碗,留下林元霜和沈昭在堂屋里大眼瞪小……黑布。
林元霜一改方才的慈母形象,杏眼恶毒地剜着沈昭,似要将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才肯作罢。
跟个眼聋耳瞎的废人有什么可说的?还陪他,可笑!
她可没纪菘蓝那么蠢,乐意守着个废人过日子,还能耐心地用手心写字的方式跟沈昭沟通。
依她看,沈昭这小贱人死了才好呢!
只要他死了,就没人会在乎他的腿是怎么伤的,当年的事也会沉入水底。
永远不会有见光的一天!
林元霜恶毒地瞪着沈昭,恨不得现在就掐死这个贱种!
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只能低声咒骂发泄心中的恨意:“贱种,你娘都死了这么多年了,怎么你爹还这么疼你啊!你怎么不干脆跟你娘一起死了算了?现在还来分走我女儿的父爱!”
她咬牙切齿地说着,修得没有一点毛刺的好看的指甲都快要将裙摆揪出一个洞了。
见沈昭神色平静地坐在那里,她接着嘀嘀咕咕:“腿都遭人打断了,在这老老实实待着多好,非得给你爹寄信,骚扰我们生活!早知如此,当时应该将你手也废了的!”
黑布之下,沈昭漆黑的双眸变得幽深阴沉。
果然,他的腿是林元霜的手笔!
扪心自问,他从没对林元霜
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结下仇怨,甚至当时沈将离将林元霜娶回家时,他还替父亲高兴。
生母难产去世,父亲能够再次寻得爱情,后半辈子有个伴,他从未有过一句不满,也从未对林元霜甩过脸色。
林元霜嫁过来没多久,他看出来了这后妈不太喜欢他,或许是因为他是父亲前妻所生。
他能理解的,可是三番四次被他听见林元霜咒骂他生母,他着实气不过,这才跟林元霜翻了脸。
为了不破坏父亲的夫妻感情,也不想看见林元霜,他读书时期一直是住校,高中毕业那时没法高考,他就进了部队。
只是没想到林元霜会这么恨他,退伍回家时他已经瞎了眼聋了耳,林元霜还要断他一条腿才肯作罢。
不仅如此,为了不让父亲受累,他独自搬到这小村子生活,林元霜还要煞费苦心地给他使绊子。
纪菘蓝就是林元霜送来折磨他的。
沈昭觉得很可笑,眼睛瞎了,却看透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