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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小说网 > 二月绀朱[盗笔老九门二月红] > 第20章 番外2

第20章 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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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一段糟糕的故事,大约讲述曹阡陌为什么会成为这样一个人,为了保证前文的完整性单独做一章番外放在这里。写这一段时翻了不少资料,心情比较抑郁,看过的可跳,不影响阅读。)

阡陌,

陌上人如玉,

北大记者系的落拓才子,人民日报的战地西施。

才子当然是夸他成绩好,落拓是指他在满城权贵间称得上两袖清风,战地是指他总敢接一些要命的任务。

唯独西施,放在男子身上自然不是什么好词,然而他秀美忧郁的面容,弱不胜衣的风流体态,除了西施,一时竟也想不出什么更贴切的形容。

这个称号是从男生堆里传出来的,据悉:

这个家伙成绩好得主编青眼就罢了,可每次组队组到女孩,上到60阿婆,下到18见习,都能照顾得妥妥帖帖,来一段女王般的出行,在一众糙汉子间,温柔精致到不像个真人。

出色的外貌,良好的教养,端正的仪态,不错的成绩,外加一丝恰到好处的忧愁,引无数女郎前赴后继,势必拿下这朵高岭之花。

偏偏,这人总能一面细致地为你泡润喉茶,又一面毫不犹豫地断绝你们进一步发展的任何可能,凭一己之力强行单身。

近水楼台不得月,如何不令佳人咬牙切齿?身在宝山不自知,岂不令无数男同胞捶胸愤恨?

风言风语很长一段时间,无外乎‘海王’,‘中央空调’一类,不少男同胞甚至暗搓搓想将这人开除男籍,然而这人迎难而上的担当,遇到案子不要命的作风,又实实在在的告诉世人,什么叫男儿本色。

最终,所有人绝望发现,无论同事还是采访对象,无论公司高管到扫地阿姨,只要是个母的,这人便总有数不尽的耐心。

他们不由得齐齐哑口,只能在背后送上绰号,然后义正言辞地拖着人参加各种联谊大会。

毕竟,有资源总比没有好,物尽其用,对吧?某同事酸溜溜地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一年级比赛赢得的古代美文选:

《桃花源记》

——阡陌交通,并鸡犬相闻。

起伏的山脉,围出大片大片的原野,肥沃的土地平整地种满了各种作物,红与白与青与黄……风一吹,植被翻出层叠的浪,带着各种谷蔬的香。

一间间屋舍散落在田边,高大的桑树,清雅的篁竹,清澈的湖泊,亭亭的荷花……

强而有力的年轻人们在屋舍和田地间穿行,男耕女织,你唱我和……头发都由白转黄的老人摇着椅晒着太阳,闲适而喜乐,光着膀子的小孩在一边跑来跑去,若有诗人随缘到此,还未饮酒便能醉得一塌糊涂。

多美的愿景,多美的名字?

一直到很久以后,男人才敢猜测,这个名字,有没有一种可能。

——是母亲深藏在骨血里的恨。

那个避世的村庄在层层山脉深处,如一头古老而贪婪的凶兽,吞吃着来往的人,无人逃脱,无人幸免。

曹家阿爸的日记本在桌面被风悄悄翻动,每一页能飞出一只名叫何洛英的百灵鸟,华丽的羽衣,妙美的歌喉。

她是诗歌里多瑙河静谧的偏爱,也是广西师大明目张胆的偏宠,顾盼生辉,妙语连珠。

自靖江王府悠长城门踏歌而过,身侧是斑驳的城墙,身后是狭长老旧的隧道,阳光穿过古榕树层层阴翳,丁达尔效应下,光尘在舞,她在舞,歌也在舞……

于是榕湖畔支着画架写生的曹松一阵眩晕,明明身畔游人如织,他却下意识地知道,自己眼里,心里,到全世界,再盛不下第二个人了。

他无比笃定,这是他此生的缪斯,是独属于自己森林里的百灵鸟。

学长的身份很好用,导游的身份也很好用。女孩从四九城来这边读书,从北国来到了西南。

一方面是家里规矩多,而国家正好大力鼓励有志青年扶助偏远地区,青春的少女热血未干,又想冲出难以呼吸的保护,交各种各样的朋友,做立言立德的老师,带各种可爱的学生;

一方面也是好奇云贵川那些玄奇瑰丽的传说,向王,密洛陀,妹榜妹留……

天真热血的少女不管不顾,在这偏远的南方将自己的生活装扮得有声有色。

曹松一面观察一面暗自窃喜,这些故事,没关系啊我熟,不熟还能编嘛。

暮鼓声声,男生如一丝薄雾悄然潜入少女的生活。

——什么都不懂,也许会有一种傻子般的快乐。

5岁前,曹阡陌的日子,是迅哥儿笔下的朝花夕拾,对着一成不变的庄子,有一点过人的天赋,带着爸妈一大堆睡前故事,是周围一圈大小孩子的头儿。

故事里的女孩是最高贵的公主,被珍而重之地捧在贝壳最柔软的珠床。

而这村里的女子,不是极度黝黑就是极度的苍白,她们粗糙而麻木,干着永远做不完的活计,还有许许多多被锁在小小的房间,存在的概念只是因为或许偶尔会抱出的婴孩,或许传来一阵哭号,或许抬出来一个脏乱苍白的尸体……

小时候的曹阡陌又一次对书里的东西产生怀疑,他听着一个个故事,和一群穿着开档裤的小伙伴在村里奔跑来去。过人的记忆力让他成长的和小老虎一样快,也让他在别的孩子懵懂的时候更早的迷茫。

他探寻地看向自己无所不知的妈妈,一向注意仪态的何洛英却靠在曹松怀里,抱着曹小阡的头轻轻颤抖,讷讷不言,一旁的父亲则死死盯着臂弯里禁锢的娇躯,笑得儒雅而又诡异。

父亲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他走出过深山,是村里的骄傲,那些叔叔伯伯婶婶阿姨有不懂的都会问一声,小阡陌私下感觉妈妈好像懂得更多,可也为爸爸自豪,只是他越崇拜爸爸,妈妈总是会越沉默。

爸爸总是说长大会懂,那些都是一种只属于成年人的游戏,男子低沉磁性的声线,带着某种残忍的快意。

小阡陌知道,这不是答案,是逃避。

他听妈妈讲过一些心理学技巧,那些用来应对各种问题学生的技巧在这里,只能成为茶余饭后的闲谈,但何洛英清楚自己孩子的记忆力,对这些神奇的知识总会有用不完的精力,总能一一去记忆,去实践,去验证……

所曹阡陌能依稀认出,那是隐瞒的表情……

他不再去问这些问题,带着懵懂和疑惑悄悄长大……

——直到那年小二,仲秋午后,阳光酷烈,刺得人晃眼,他最最温柔的妈妈被奶奶锁进家里一个从没允许他进过的黑乎乎小房间。

被五花大绑,凌乱的摔进去时,属于曹阡陌美好而虚幻的童梦轰然破碎。

这个古老的村落,地地道道的‘老门坎儿’,贫穷荒僻,正是拐卖妇女的摇篮,孕育犯罪的温床!

广西灵川老泉湾,深藏山脉腹地,巨树参天,秀木成林,山环水绕,是一眼望不尽的绿。

平凡的村庄,三五十户人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有拖腔甩调的宛宛山歌,也有温暖朴实的袅袅炊烟,也有神秘古老的悠悠传说。

上百年来,出入村只有一条三天两夜的崎岖山路,连大多数本地人贸然进山都会迷路,信息和物质的困乏让人们的生活相对原始。

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封门闭户,信仰单一,极度排外。

在这样独特的生活条件下,无数女婴出生就被溺死,心软一点的家庭让邻里帮忙弃入山里,一夜过后便音讯全无。

贫穷封闭带来落后,女孩与赔钱货,厄运等词画上了等号,根植男性崇拜的村落不愿在这浪费任何资源和感情。

在这里,几乎所有的老婆都是买来的,以传宗接代为基本目的。贵一点的,比如曹母——何洛英,进入官方视野的名牌大学生,不过5000多元,便宜的,有时候只需要一只鸡,一匹布。

何洛英不是为了自己留下来的,敢想敢做的女孩子,很多时候并不踟蹰自己的死亡。

她的理想,她的知识,她的教育,让她比大多数人更能挣扎,更有想法,她想试着救一下这个落后的村庄,至少,救一下那些同病相怜的女孩子。

可惜最可笑的是,或许她连自己都救不了。

刚被人贩子带到这里,她用尽所有的知识,趁着夜色,穿着粗糙的麻衣跌跌撞撞一头扑进了大山。

70年代偏远地区的大山,深林蔽日,山势崎岖,怪石嶙峋,白日上空还有老鹰盘旋,夜里熊狼奔走,虫蛇遍地。

再次被拍花子找到的时候,女孩整个人已经蓬头垢面,瑟瑟发抖地蜷缩在石群底部,满身红肿脓疱,分不清是石头枝叶还是野兽爪印的划痕中,流出黄红白相杂乱的液体,眼神涣散。

不知是被毒得还是被吓得,眼见已经神志不清了。

这还有个屁的卖像!

引狗六重重吐了一口黄痰,冲上去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晦气,费老鼻子劲,到头鬼知道这黄货(未婚好貌)还能不能出出去!

虽是如此说,人还是要带走,能卖一点是一点,扔这才是亏全乎了。

毕业季正遇酷暑,头发一剃,厚被子一裹,新伤旧伤一起闷进去,浑身痛痒,再喷一大口麻药,囫囵打包拖走,屎尿都在里面,用狗笼铁链拉货,到转接站点再清洗上妆,变成能看的样子。

一路行来,个中滋味实在难以形容。

……

待到何洛英重见天日,便是和一群差不多的女人被梳洗打扮后被一批批村汉挑挑拣拣。

她的脸漏在外面,扑了粉,戴了顶假发,遮住了划痕,身上套了的确良的军绿长袖长裤,一幅死气沉沉也掩饰不住的娇美纯稚,拍花子贪心又起,框子外标了个8000r,那个年代的8000r,大约是一整户中等人家一辈子的积蓄。

几乎所有买家都先过来看她,就算买不起,也不妨碍他们手上嘴上占点便宜,叼着烟,一口黄牙,皮肤黝黑,膀大腰圆的汉子们嘻嘻哈哈围了一圈。

一路走来,卖货的都是行家,手腕衣服一捞起来便看见还没消的脓疱,顿时就哄笑起来:“善老爹可不厚道啊,破果儿充尖果,什么滴勾当!”

“八千欺负老实人哩!”

“老善也有打眼的一天咧!”

……

后头的善爹也不恼,蒲扇向背后一插,点着人说道:“你们懂滴个甚?这可是北路里的黄货,才两斤一,这些泡可不是病,是这丫头自己逃林子里去作死作的。”

说着见那些男人都一愣一愣流着口水,便眯着眼舒舒服服向身后的石头上一靠:“8000都是看在有伤才便宜你们的,这种货养好了,生个娃娃,好看又机灵,再翻一倍也是个值……”

外头的人听了不少意动,只是钱被家里老娘拽得死死的,就是不给要这种浑身是伤瘦不拉几不能干活的狐媚子,只能不甘地赖在旁边说说笑笑过点嘴瘾。

何洛英木木呆呆,只当自己已经死了……

曹松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白色衬衫,洗褪色的牛仔裤,黑色圆框眼镜,干干净净,一如初见漫步在师大月牙湖畔。

被身边的亲友挤挤挨挨,笑话着推过来,冲进人堆,抬眼便看到狼狈不堪的何洛英,劣质的粉底口红遮掩不住的憔悴,他惊恐地简直要叫出来。

何洛英也简直要尖叫了,她不敢看那个人的眼睛,不想在一个正常人眼里看见自己如今的倒影,却又只能逼迫自己用全身的力气死死地瞪着那个人,双眼睁得大大的,凶狠的发亮!眸子里燃着熊熊火焰,充斥着求生的欲望!

曹松左右看了看,狐朋狗友把他推过来就松开了手,勾肩搭背远远地看大学生的笑话,低头转念,便朝着小学妹一边挤挤眼睛,一边自然而然地搂过去,在她耳边低低吐气:“装疯!这一带都是人贩子,报警就撕票,我先买你,再带你出去。”

一面换上邪笑,一面上下其手。

河洛英顿时麻爪了,内心不合时宜地全是槽点:师兄我没观察过疯子怎么办?!nnd疯子该说什么台词!

情况危机容不得她多想,下一秒,她发挥毕生演技开始剧烈的挣扎,只是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周边都是淫邪的目光和猥琐的讨论,吹口哨的,看热闹的,骂人的,鼓掌的……

铺天盖地淫词秽语不堪入耳,河洛英一发恨,一口银牙咬上了曹松的右肩,用了力气,一下子薄薄的白衬衫就见了红,后头善爹看似瞌睡实则一直注意着这边,见势不对一脚踹在了姑娘的尾椎骨,河洛英浑身剧痛瞬间失了力道,顺势将自己和筐子重重磕在地面上,一柱血飙了出来。

善爹和周围两个哨子就有点坐不住,急急翻将起来看时,那人的脸都刮花了,口吐白沫,眼睛翻白,在哪里嘟嘟囔囔地念着:“……我乃玉皇大帝……尔等宵小……太白金星……四方揭谛……还不为我收了……”不待她念完,邦邦两拳上去,声音都小了,嘟嘟囔囔还在念,拍花子都有点懵了。

周围3个筐子里的女孩紧紧咬着嘴,脸上露出兔死狐悲的凄然。

周围的村汉看着这脸顿时倒尽了胃口,一忽儿便散了,曹松冷眼看了半天,待周围走得差不多了,才漠然开口:“她发疯有我一份,都这样了估计没几天也就是个死,便宜点我收了。”

“这大学生就是心善哈,善爷刚看你和这货嘀嘀咕咕了些甚么?”

“验验货而已,不成就算了,这样的疯子带回去也玩不了几天”

……

“哎——你回来!你真走哇!”

“那小子,6000要不?5000,不能再少了!4000,趁着爷爷还没反悔,赶紧拿走。”

“成,那就谢谢善爹了。”

“果然有猫腻,4000块钱买个死人?你当我善鬼是个傻子?”

“洛洛,跑——”

“你就放心大胆地跑!十里八乡都是我的人,有本事你就跑。”

“善老爹,是我耍小聪明,这妹子是我一个故人,我不懂事,但她这样估计也真的没几天,这样,您大人有大量,我加一千,这姑娘归我,我回头多给您介绍几个兄弟。”

“大学生?学的好,就是眼睛不太好,毛没长两根太岁头上动土?哼,妞可以归你,但道上规矩不能废,看在你大学生给乡里长脸的份上,不动你的手,石头,断他一条腿。”

“啊——”

……

在绝境相信那个男人,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他们逢场作戏,配合默契。

所有村人眼里,这个城里女人被教训得服服帖帖,灰头土脸,畏畏缩缩,再没有女大学生的人样。

包括曹母眼里,这个被儿子千辛万苦救回来的女大学生,夜里也只会乖乖给儿子念《金瓶梅》,毒打是逃不掉的,尤其是城里的女人,见识了那么多例子,回来的第一步就是把逃跑的心打服,打到再也不敢有别的心思。

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曹松紧紧搂着洛洛,帮她摊活,为她按摩梳妆讲故事唱曲儿,

“现在外面看起来很松,但你一天没怀孩子,他们就对你更警惕。”

“我也读过书,我知道他们是不对的,但他们都是我的亲人,举报他们,我做不到。”

“我帮你要个孩子,然后带你一起逃。”

何洛英的绝望是渐进的,有层次的。

第一次逃跑——

第二次,

第三次……

夫妻俩详细规划了路线,却次次被阴错阳差的抓到,有一次已经上了进县城的公交,被曹公公带着一群拿着镰刀锄头草叉的乡民,硬生生从车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装进笼子拽了回去,拳打脚踢,毫无尊严。

何洛英慢慢有一个可怕的猜想,却怎么也不敢想下去。

她开始自己悄悄策划,按着一个偏僻的路线出去送饭,借着草垛掩映,悄然出了村。

路过坟区时正好遇上一个包裹地严严实实红红绿绿的大婶,故作镇定地继续走一段,眼见那人没反应走没影了拔腿就跑,不敢走原来的方向直接偏开,忽然身后人声鼎沸“站住!”“在哪里!”“抓住她!”

跌跌撞撞地跑动被身后一脚踹飞在地,平地滚了两圈,没动弹了。身下渐渐泅开大量的血迹,此时何洛英身心俱疲,心灰意懒,迷迷糊糊间听见曹松冷冰冰地质问:“孩子都有了你怎么还想逃?”

还有人尖叫,“这样子,像是要小产!”

抢救了七天七夜,醒来的时候何洛英简直万念俱灰,如今她身上不着寸缕,像那些被拐卖的女子一样,被锁在小小的黑屋子里,想自尽都找不到机会。

曹松解释数次无果后,撕开文明人的外皮,尽情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空间中发泄自己的狠毒与懦弱。

第二次绝望是因为一起被拐卖的妇女,中间也有五六个大学生,这时候她已经生了孩子,通过曹松的极力争取在村里做了个老师,能和那些取得信任的女人围在一起打打毛衣,聊聊天,每次谈起家的话题几个女人都禁不住泪如雨下。

这一次逃跑,7个女人都被抓了,中间一个40多的女子看着她们一边流泪递绳子一边麻木的说:“出不去的,这是命……孩子在这,我们还想去哪?家里不会要一个破鞋……不要怪我,我也是为你们好。”

何洛英眸光最后一次亮起来是听见3岁的曹阡陌和一群野小子在院子里讲他的睡前故事,不但一字不差,还增添了很多小孩子想象的有趣细节,童言稚语,可爱极了。

这个孩子在父母的有意保护下还没有被污染,对世界抱着极大的善意,对女孩子有着天然的同情。

她怕孩子太小露了陷,什么都不敢说,但开始让曹阡陌记一下全村人的活动规律,让曹阡陌和爸爸一起去镇子上采购时记一下路线。

这个计划等了整整4年,她用所有的知识和温柔灌溉这个孩子,她在等待,等到曹阡陌2年级能跑能跳。

——把这个孩子带出去,不要让自己孩子也成为刽子手的一员!

这样的天赋,不应该用来犯罪!

这样的纯真,不能开出罪恶的花!

她带着自己的孩子,凭一己之力,居然真的冲出了大山。

整整3天,一路上护着孩子紧着孩子,看到集市的瞬间,她轰然倒下,倒地前也死死护着她的孩子。

醒来的女人迎来了她今生最大的绝望。曹阡陌带着爸爸兴奋地扑向卫生所床上妈妈时,她接住孩子的手几乎要勒进肉里,下一秒,她被打翻在地,又关进了那个屋子,然后,再也没能活着出来。

那个暑热炎炎的夏日……曹阡陌带着高烧昏倒的妈妈,求助了镇子上的公安,垫钱进了县里卫生所,清晰的告知了家属的位置,带爸爸过来交钱,把最重要的女人亲手递还给了恶魔。

这一送

——心魔顿生!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时代很明显的套路,善爹和村里人都是一伙的,自然和老曹是一伙的,不然为什么定价那么高,就是防一手别人先把小荷花买了呀,老曹自导自演英雄救美,又骗不了一辈子,他的爱从开始就被偏执和自卑扭曲了,所以注定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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