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艾区位于阳才市西北部,内有名山,外临江口,文化深远雄厚,科技创新不停。
虽没有中心CBD的繁华鼎盛、灯火通明,也没有隔壁农实区的高新荟萃、人才济济,但其因拥有对接他市的便利交通、称霸一方的北艾机场,也算市里前途无量的区域,亟待腾飞。
然而,一个城市亦或区域的耀眼,并不能成为其每个角落都光芒万丈的理由。在北艾区中,仍有许多狭窄脏乱的“城中村”,好一点,那叫“待开发商业区”,不好一点,就被大家称为“迟早烂在地里的钉子户”。
这些城中村搬不走,拆不掉,没有拆迁队敢在这帮“进城务工人员”头上动土,毕竟他们还是些“被迫无组织无纪律”的民众,正血气方刚着呢。
谭逸的家就在这里。
下了地铁,还要换乘公交,摇摇晃晃到了站,翻过一座天桥,再穿过常年施工的人行道,抬头便能看到一板气势宏伟的石门,石门上刻着“北艾村”三字,已然有些掉漆了。
还没到。
他背着书包,穿梭在热闹嘈杂的推车摊贩中。这次的书包格外轻,应是没放多少作业的原因,毕竟他连试卷讲评都没听就匆匆赶回来了。
但是校服口袋里的手机却有如千斤之重,坠得那外套都快拖到地上。
周边都是老商贩,好像从儿时有记忆起,他们便在此处做买卖了。
什么手抓饼、煎饼果子、五香脆薄飞饼,什么阿婆牛杂、阿叔羊肉串、阿妈鸡脆骨,随处可见的凉粉奶冻椰汁西米露,市场饱和的老北京鸡肉卷、狼牙土豆和网红炒酸奶,鱼皮、芝士烤肠和麻辣串串香排列一起,低价奶茶、特色水果捞和甜品小铺争奇斗艳,可是一派喧哗,一派热闹非凡。
而谭逸早就习惯眼前之景,又对口腹之欲没什么追求,自然不会为此驻足——说白了,这条小吃街,目标客户也就是极好打卡的网红、下班速食的白领和酷爱垃圾食品的学生。
谭逸只感觉这手机就要被自己握炸了,他从来没有那么急切地想浏览电子产品,但每次点开,都无法鼓起勇气,对夏晓风说明自己的想法。
——今天的他不辞而别,还是在这么重要的时刻,夏晓风,一定会不知所措吧……
但是他也有急着回家的理由。
他拐入一家超市背后,推开年老失修而毫无用处的电子安全门,踩着草坪上一条早已被人踩出的小路,又绕到另一栋房屋后,终于到了自家的住处。
这是一栋八层高的楼房,瓦片斑驳漆黑,四周杂草丛生,哪家小孩的四轮车放在门口已是多时,车铃铛旁系着的一面红旗早就褪色。没关紧的闸门里漏出电线,张牙舞爪地迎接着每一个忙碌而疲倦的住户。
他拿出磁卡,刷开大门,脚步匆忙地爬上楼梯。家里正住8楼,以前听母亲说,是为了在楼顶晾晒被子方便才选择的。
不过,时至今日,楼顶早就被猫屎猫尿占据,家里的被子也很少放去楼上晾了。
“家”的气味,对他来说,就是那若隐若现的霉味。
谭逸转动钥匙,推开了门。
灯亮着,窗户关了,屋子里闷闷的,让他不太舒服。
衣服收了,因为他提醒过这里晚上寒气湿气重,如果可以,下午就把衣服收回来。
现在那堆衣服像被拆了骨头的尸体,软趴趴地摊在沙发上,失神无主地望着他。
这里隔音效果不好,他听见楼上的那对年轻情侣又在争吵,好像他们活着的意义就是争吵,鸡毛蒜皮的家常小事儿,有关国家命运的宏伟大事儿,反正那嘴叭叭的,是一天都没闲过。
“妈?”谭逸叫了一声,见没人回应,鞋子也没脱,就背着书包急忙走入客厅。
他拉开阳台铁门,见窗边没站着人,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厕所门,映入眼帘的只有长满橙色霉菌的便器,还有滴答漏水的水龙头,便没有其他人在。
谭逸最后打开了那间最里面的卧室门。
屋子里很亮,亮到有些刺眼,应是新换了灯管;鼠灰色的窗帘拉上了,把外界遮得严严实实,好像连空气都不允许通过。
一个女人坐在床上。
她很瘦,面颊凹陷、肤色暗黄,眼下挂着青黑的眼袋,她被包裹在一件不合尺码的橙色毛衣里,毛衣还有些开线了;她的背驮着,那是她爬出沉甸甸的大山的伤疤,手上长着褐红色的冻疮,有些未经处理,已经流脓了。她的头发像海带一般,死气沉沉地耷拉在肩膀上,油性的发质让她看上去蓬头垢面,貌似已几日未清洗。
但是仔细一看,这个女人的五官却十分清秀,特别是那双眼睛,好看得很,跟谭逸的极其相似。
只不过,这样一个女人,走在大街上,肯定没什么“回头率”了。时间和琐事的刀将她雕得残破不堪,城市与生存的硫酸泼得她面目全非,回过神来,已没有当初的雅正了。
“妈,你在这儿干嘛呢,还没吃饭吗?”
谭逸把窗帘拉开,推开了窗户,让新鲜的空气透进来。
“你考完期末考试了?”女人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考完了。”谭逸淡淡地说。
“多少名?”女人单刀直入道。
“还不知道,明天也才评讲试卷。”谭逸没看向她。
“你自己感觉。”女人说。
“……还行。”谭逸说。
女人没说话,只是一直用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盯得谭逸脊背发凉。
明明开了窗户,但屋子里依旧闷闷的,那股萦绕不去的霉菌味儿,好像也自从踏入家的那一刻起,逐渐缠上了自己。
“你管这叫还行!”女人猛地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沓沓复印纸,“唰啦”甩到他脸上。
谭逸看清了,那都是自己这几个月的小测记录!包括默写,包括听写,包括普通的作业!
“你又去找詹老师了?”谭逸面色苍白地说,他感觉头晕目眩。
“不找她,你又不回家,我怎么知道这些,”女人目光锐利,恶狠狠地说,“还好我去找她了!不然都不知道你这几个月退步成这样!”
“妈,我都高中了,我自己有打算。”谭逸心中无比难堪,他知道母亲有找老师要他的平时成绩的习惯,小学如此,初中如此,现在到了高中,还变本加厉了!
找不到就天天打电话,电话打不通就到学校里闹:问我儿子成绩怎么样怎么样,他应该还有提升的空间,你们不要把我辛辛苦苦养大的一个人才给磨灭了……
阳才二中是重点高中,在他心里是比以前的烂初中、烂小学好了不知多少倍的学校,是高素质学府——现在母亲还拿着往日那不堪入目、死皮赖脸的一套,实在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有打算?你的打算就是这样?”女人阴冷地说,“我那么辛苦把你养到这一步,不是让你走下坡路的!这些道理你自己也知道,还要我多讲吗。”
自上周对小K产生了“反叛意志”后,不知怎的,谭逸心里竟莫名生出一股冲动,夏晓风的话语在脑子里挥之不去,他嘴唇一张,不假思索的话语竟流淌出来:
“偶尔……偶尔考差一次也不算什么……”
好像开了闸,就停不下来了。他一定是疯了,才会说出这种话。
谭逸把头别向一边,声音低沉道:
“如果不是你又拿‘要自杀’的消息逼着我回来,我说不定明天听完讲评试卷后,更有收获,成绩就能更高一点。”
女人一愣。
随后她抓起身边的枕头,不由分说就朝谭逸扔过去,她声嘶力竭道:
“好啊!连我的死活都不管了!那你一辈子就待在学校吧!我也不管你了!你滚吧!你滚吧!别再回来了!我就死在家里,你也别再回来了!”
她说完、扔完,又呜呜地哭起来,说:
“我养你这么大,把你教育到这一步,我容易吗!如果不是我说我要死了,你会回家吗!我好心劝你,你也全当耳旁风了是吧!你个白眼狼,你滚吧!你滚吧!”
谭逸没说话,他低着头,只是紧紧握住了手,让指甲陷入肉里。
女人浑身颤抖着,说:
“不走是吧……行,我今天也没心情打你,跟往常一样——”
她满眼是泪,但话中狠厉万分:
“跪下吧。”
谭逸是单亲家庭的孩子。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亲跑了,母亲带着他和小自己三岁的妹妹,来到阳才市,相依为命。
母亲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她以“爱”捆绑着谭逸,让他无法离开她,让他成为她心目中的“好孩子”、“好学生”。
谭逸很小就拥有了一台手机,虽然档次很低,但足以拨打电话;也正因如此,母亲只要想将谭逸唤到身边,便只用拨打电话,用上“我要自杀了”等等语句。
每一个孩子,听到血亲说这种话,怎可能不慌乱,怎可能不下意识地回到他们身边?
而小学、初中、高中,母亲几乎都在使用这种蹩脚无趣的、下三滥的手法,逼着他回来。
但是,谭逸又不得不担惊受怕,因为有几次没能及时赶到,母亲是真会往脖子上套了绳子,真会往手腕上划了伤口,真会喝上几口浓烈的农药。
他的母亲什么都干得出来。
小时候,她会用各种各样的东西抽他,经常抽得他皮开肉绽、遍体鳞伤;长大了,越来越结实,不知是否因为更像一个成年男人,母亲便不打他了。
可取而代之的是,她却让他下跪。
从初中二年级起,谭逸一旦做错了什么事,一旦成绩没达到目标,一旦回来“营救”母亲的速度迟了些许,母亲便让他下跪,跪在冰冷的地板上。
这一跪就是跪一整晚。
不能吃东西,不能东张西望,不能有丝毫不满的眼神。
而且,无论口头上说多少遍“对不起妈妈我知错了,我会改的,我已经快撑不住了”,女人都不允许他起来。
而相对的,母亲也会陪着他度过一整个夜晚,只不过,他跪着,她坐着,他低着头看地,她低着头看他。
如果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条语句是真实的,那估计,这间小小的屋子里,遍地都埋满了黄金吧;这个家,也价值不菲吧。
可是,事实上,这只是一间充满了霉菌味的屋子。
而且,这并不是像夏晓风那样的“家”。
这是他的“家”。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卷开始啦,这卷呢,嗯,按照卷名理解,嗯,就是这个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