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小说网-okNovel.net

字:
关灯 护眼
ok小说网 > [三国]死局 > 第4章 其四 待发

第4章 其四 待发

,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贾诩从文官一列最末只能瞧见跪在自家主公面前的少年背影。脊梁挺得笔直,透出某种虚张声势的强硬。司马懿本人倒是一改之前锋芒,温顺恭谦地跪在曹操面前。浅灰色的文官制服裁剪得十分合身。虽说袖口画蛇添足的皮毛和装饰过分的月白腰带略显累赘,不过也只是愈发衬托出身躯单薄纤细。贾诩忍不住怀疑这是曹操的个人趣味,这服制显然是特别为司马懿定制的,他从未见过其余文官如此穿着。

“仲达参见主公。”

他不由得用小指使劲掏了几下耳朵。才短短几天,此人就判若两人,变脸速度之快堪称前无古人。他本来设想的场景是司马懿宁死不从,然后曹操软硬兼施,再然后司马懿半推半就,最终二人一拍即合干柴烈火。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司马懿起身,依旧低垂着头。毕恭毕敬地缩进文官列队里。他的位置在郭嘉旁边,足见曹操对他相当重视。

贾诩观察了一番,确信他望向郭嘉的眼神有些异样。那眼眸里燃起莫名的火,虽然转瞬即逝。

他又看看郭嘉,郭嘉的脸色不知为何有些苍白——或许只是一如既往身体抱恙。

他想起前几天在大牢门口的擦肩而过,心中八卦的小火苗愈发熊熊燃烧。

世界如此繁华,我却如此八卦,这样不好,不好。贾诩对自己说。低调,低调,再低调。明哲保身才是王道,别忘了当初你发誓要活得很长很精彩,才能让那个人后悔自己死得太早太悲哀。

===========================================================================

曹丕那时还是个孩子,贾诩为增加曹操对自己的好感度,尽管非常受不了这个小少爷经常脱线的突发奇想,依然本着明哲保身的原则和他相处得颇为融洽,时日一久简直成了他的半个幕宾。

曹丕第一次见到司马懿时,他正随一群文官从议事厅出来,虽然他十分低调地混在人群中刻意走在后面,曹丕的目光还是一下将他勾出来。这些年曹操一面平天下一面忙着寻芳。曹丕年纪虽小,却也跟着耳濡目染。国色天香并不稀奇,小家碧玉也司空见惯。但这一次,他觉得这个人很美。虽然他眉目寡淡眼神犀利还有点疑似面瘫。

他回去就对贾诩高调宣布,这个人我要定了。

贾诩第一次听没有反应过来。咳,二公子,风声太大,我没听见。

我说司马懿这个人他必须属于我。曹丕扬起下颌,傲慢而坚定。

贾诩一向知道曹家二公子的任性风格。动不动将“我想”“我要”挂在嘴边。任性妄为且不说,更要命的是他还有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倔强。

但是贾诩觉得这次曹丕的发言似乎有些不妥:“二公子,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曹丕皱起小小的眉,露出“你智商真捉急”的表情:“就是我以后当了皇帝,就要他当皇后。”

贾诩觉得简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才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他扶了扶被雷得歪斜的发冠,耐心地开始对曹丕进行教育:“二公子,这个不能说啊。”

汉室虽衰但未亡,如百足大虫死而不僵。继承大统遥遥无期。

更何况,汉献帝和你父亲都还健在呢亲。

(而且你不能让一个男人当皇后知道吗。)

曹丕不屑地撇嘴:“那我就让他当我的重臣,只要他能时刻伴在我身边就好。”

(二公子你重点完全错了啊喂。)

曹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说的我懂了,为了让他一直留在我身边,我要他当我的重臣,为了让他当我的重臣,首先我要当皇帝。要当皇帝就要改朝换代,改朝换代首先要成为世子。要成为世子就要想办法除掉一切障碍。文和,你要帮我。”

贾诩对曹丕的神逻辑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看看他颐指气使志在必得的模样,倒真有些未来天子的风范。他忽然又有点恍惚。

“文和,你要帮我!”十岁那年,夜色下的私塾后院,眼角有刀疤的少年慌乱地抓住他的手。

还有初平三年,长安百里之外,那是谁,惶急地去拽他的衣袍下角……

===========================================================================

小时候我最讨厌私塾。

那些八股文让我头疼不说,还十分催眠。于是我每每在讲学时昏然睡去。我发誓我真不是故意的。

我从小顽劣厮混,迟迟不肯入私塾,而爹坚持要我读书。“稚儿,你虽是习武之才,但脾性暴躁。为将者须文武双全,修身养性。”爹如是教育我。我不以为然。

我左眼上有一道疤。是当年随父亲返乡时被山贼的流矢擦中的。我从小就不怕流血。我坚信自己以后能成为一名猛将。单刀匹马就能扬名立万,男子汉大丈夫要的就是这样抛头颅,洒热血,快意恩仇。

之乎者也有什么用,能吃吗。

西凉比不得中原繁华,故土张掖更是个偏远荒芜之地。方圆百里就这么一家私塾,也只有这么个老先生,胡子花白像山羊,念书时爱摇头晃脑。

我喜欢在课堂上大睡特睡,而他喜欢打我手板。

一尺来长一寸来宽的青竹板结实地打进肉里,疼是次要,关键是当着满堂小伙伴的面,很丢人。

士可杀不可辱,这可是男儿本色。

其实我皮挺厚,疼着疼着就习惯了。但是先生不依不饶,知道我死猪不怕开水烫,对我的惩罚变本加厉。

他经常在散学后留我一人下来,强迫我背那些根本不理解的文字。若是背不出,就要罚跪,还要被打手板。

他教训我时总是痛心疾首唾沫横飞:“稚然啊稚然,没文化就是莽夫,在乱世中一介莽夫如何立足?只怕某天要曝尸荒野,身首异处。”

我呸,这恶毒的诅咒。

那年我十三岁,已经人高马大,能开百石弓,擅骑马,精通各类兵器。我的功课还是一塌糊涂。

我不再逆来顺受,开始处处与先生作对。先生对体罚我感到了吃力。

一次我趁先生熟睡时将他胡子眉毛统统剃光。看着先生的头变成一个鸭蛋我很得意。小伙伴们崇拜的目光令我更加受用。

先生这回大动肝火,将我绑了,说要给我些教训。

浸过猪油的藤鞭结结实实打在脊梁上。其实并不很疼。

他一介老朽,大腿没我胳膊粗,抽几下如同给我挠痒痒。

但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我就是他的不对了。

尤其有个灰发灰眼的少年,在人群中对着跪在地上被绑成粽子的我哂笑。我平日时常逃课,来了也是趴在桌上呼呼大睡,因此与许多同学并不熟识。但我想起来,这也是个上课躲在角落里睡觉的家伙。他与我不同,所有文章倒背如流不说,发言还颇有自己见解,每每令先生折服,是私塾里的神童。

我在他明亮的眼神洗礼下忽地恼羞成怒。有什么了不起,以后不过也是个酸腐文人,在乱世中能否保全自己性命都成问题。

先生打完我还觉得意犹未尽。稚然,今天你留堂抄《劝学》三百遍。

那天傍晚我听话地留了下来,揣着一把刀,本来是下学后和小伙伴们去捉鱼烤时用来剖鱼腹的。先生让我坐在案台前抄书,我用那把刀捅进了先生干瘦的胸膛。

他临死前还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殷红的血液顺着刀柄缓缓滴落。

我将刀噗地拔|出来。咬牙对他说,稚然也是你随便可以叫的吗,老杂种。

等清醒下来,我很慌乱,这是我第一次杀人。也是第一次知道鲜血原来如此灼热。乱世中人命如草芥。但我毕竟还是个孩子,这先生在本地颇有声望,不可能没人注意到他的死亡。

我看着四仰八叉横在我面前的尸体,有些头痛。

“你在做什么?”

我仓惶回头,那灰发少年半倚在门前,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夜幕已经开始降临,他洁白的衣衫上落下灰色的影,无穷无尽的鬼魅。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一个细节,之前说李傕左眼上的疤是黄巾起义时留下的,这样就产生了年龄上严重的bug——虽然为了剧情对一些武将的年龄有适当调整但这个bug太大了就改掉了。

分页内容获取失败,退出转/码阅读.

分页内容获取失败,退出转/码阅读.

分页内容获取失败,退出转/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