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众人这才意识到时间紧迫,赶紧把武器收拾起来准备出门。
永远无意间一抬眼,忽然叫了一声。
“奈落,”她的语气有点担心,“你的衣领上有血迹。”
奈落也是一怔,不自觉用手碰了碰她所指的地方,果然摸到织物上快要干结的血痂。
“你受伤了吗?为什么我们什么都没闻到?”诸叶赶紧又凑上来,试探性地抽抽鼻子,“药味好重,把血腥气全都给遮盖住了……你平时究竟是吃了多少药啊!”
奈落盯着手指沾上的血迹看了片刻,随后摇摇头,对小姑娘们笑了笑:“……不是什么大事。之前的一点小伤,还没愈合罢了。”
“什么时候的事啊?”
奈落没有回答,只催促道:“快点吧,如果错过这次机会,想要抓住凶手的小辫子,说不定就得等到再死一个人了。”
小姑娘们吓了一跳,也不敢再啰啰嗦嗦了,各自准备停当后便冲了出去。犬夜叉夫妇与她们同去,而地念儿对村里的地形较为熟悉,便担任了向导的任务。
至于大病初愈并且随时可能再次被风吹倒的奈落,反正也帮不上什么忙,自然是留在屋子里。杀生丸盯着女儿们远去的背影迟疑了片刻,也留了下来。
“怎么,杀生丸大人,你不跟着她们一起去吗?”坐在蒲团上的青年捧着茶杯喝了一口,语气慢悠悠地跟他闲聊,“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白色的大妖怪在他面前坐定,动作自然地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永远和刹那不是小孩子了,她们总有需要独当一面的时刻,何况一起去的又不止她们两个。”
奈落抬头瞄了他一眼:“你说犬夜叉?说起来我一直挺好奇,你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信任那个笨蛋了?记得我们当初之所以相识,还是为了联手对付他来着。”
杀生丸淡定地纠正:“不是联手对付他,而是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为了对付他,居然连我都敢来招惹。另外,我可从来没信任过那个笨蛋,但要说关系有所改进……大概是从那场最终决战时,我和他联手杀了你开始的。”
“……”简直猝不及防,这条狗果然嘴巴很毒!奈落蹙紧眉头,想立刻反击点什么,但一时半儿居然没找着合适的词,迟疑几息,只好重重地“哼”了一声。
算了算了,何必跟一条狗计较呢,还是干脆不要说话了。
沉默降临在屋子里。尽管奈落决定偃旗息鼓、暂避锋芒,但杀生丸却显然不是个看人眼色的主儿。他抬眼打量着对面的青年,虽然对方脸上依旧是毫无血色的惨白,但因为几句话被勾起怒火,现在便多出几丝生气,像个活生生的人类了。尤其是两只殷红色的眼眸,剔透漂亮,如同两颗隐隐燃着阴火的玛瑙珠子。
不过……目光扫过翠绿松纹的羽织衣领,杀生丸很确定自己今天白天把这件衣服取来时,那个位置还干干净净,并没有什么血迹。是什么时候沾染上的呢?能透出内侧的襦袢、小袖,一直浸到最外层的衣服上,恐怕伤口不会太小,而且那个位置……应该在要害。
自己最近一段时间常常来见奈落,并没见到他受过什么伤。
“那些血是怎么回事?”
青年像是有些惊讶他竟还会关注这个,随口说道:“没什么,自己不小心弄的。”
“自己不小心弄的,能弄到脖子上?”
奈落十分不开心地瞪了他一眼:“就当是我自杀未遂吧!”随后站起身,“我去洗干净,先失陪了。”
门扇轻轻合上,室内只剩下一个人。窗外夜风拂动树叶,发出沙沙的轻响,杀生丸环顾四周,忽然觉得有些过于安静了。
后半夜的时候,犬夜叉夫妇带着三个小姑娘回来了,与他们一同回来的,除了地念儿,还有他一直暗恋的人类女孩阿初。但是女孩子身上布满了血迹,人也昏迷不醒,分明刚刚受了重伤。虽然临时做了处理,但伤口实在太严重,究竟能不能救得过来,还是未知。
“究竟发生什么事?为什么那个人类女孩也掺和进来了?”奈落率先发问。杀生丸感觉对方出声时,眼睛朝自己这边瞟了一眼,那神情分明在说:啊哈,你弟弟可真是值得信任。
“哎,说起来也是我们的疏忽……”趁其余几个人还在手忙脚乱安顿伤患,永远坐过来,简单向他们讲述了经过。
这次前去埋伏,没想到居然撞上了阿初——或者准确点说,是附身在阿初体内的妖怪。
那东西叫做影男,是一种从久无人居的废旧房屋中生出的妖怪。因为天性惧怕阳光,平时只能躲藏在人类的躯壳中,不断夺舍为生。每找到一具合适的躯壳,便会悄无声息地躲在宿主体内,观察对方的性格与习惯,一直等观察得差不多了,才忽然从内部蚕食掉这个人的灵魂,从而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而代之。这种妖怪似乎对扮演人类乐此不疲,每成功夺舍一次,就会迅速把自己藏匿在人群之中,很少主动惹事。一直等到躯壳的寿命将近,才会再次更换新的身体。
死在那所房子里的人,正是影男原先借用的躯壳。不知为什么,这只影男少见地一连取了好几条人命,就算明知有强悍的大妖为调查此事而来,也没有收手。那日晚上,它好不容易从杀生丸的追捕下逃脱,身上已受了伤,而眼看太阳就要升起来了,不由焦急万分。正在这个时候,它撞见了早起出门的阿初。
最开始,犬夜叉一行人看见阿初在空无一人的房屋里鬼鬼祟祟寻找东西的身影,差点以为她就是罪魁祸首。但戈薇很快就觉察出女孩身上隐约萦绕的妖气,这才发现不对。
对付这种不太厉害的小妖怪,本身用不着消耗多大力量。但对方实在太过滑溜,在墙根角落的暗影之间跳转挪移,总能在致命一击之前及时躲开。而且把它从阿初身体里逼出来,也是件麻烦的事——于是便在这上面出了问题。
虽然最终把影男杀死,但妖气卷起的碎石砸中了阿初,其他伤处倒也还好,只有其中最尖锐的一块好巧不巧正砸在后脑上,应该已经直接伤到了大脑。
“所以……还救得过来吗?”
戈薇这时候终于停下了忙碌,听到问话便回答道:“不知道……只能把外伤尽力包裹住,但内部伤到哪里,就实在不好说了。根据现有的情况判断,我很担心她会再也醒不过来……连枕骨都击碎了,恐怕对大脑的损伤非常严重……”
“大脑受到损伤,就醒不过来?难道不能自己慢慢长好吗?”诸叶问道。
戈薇摇摇头:“恐怕很难,毕竟人类的身体十分脆弱,也不像妖怪那样具有强悍的恢复能力。因此同样的伤,对妖怪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但放在人类身上,轻易就能致命。”
“如果一直醒不过来,阿初就会死掉?”
“不一定,”巫女迟疑片刻,“万一那真的发生了,或许比死掉还要糟糕。我曾经听说过一些受重伤的人,大脑死掉了,心脏却还活着,于是永远也醒不过来,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只能一天又一天地躺着,就像一株花或者一棵树一样,依赖着他人的照顾。”
“什么也做不了,却永远活着?”
“对。”
诸叶看看自己母亲,又看看人事不省的阿初,露出一脸惊悚的神情。
坐在角落里的地念儿已经默不作声流泪流了好一会儿了,两只铜盘大的眼睛里,泪水不要钱似的扑簌扑簌往外冒,不一会儿周边的地板就湿了一大片。听到这些话,他抽抽噎噎地说:“如果阿初醒不过来,我就一辈子照顾她……”
戈薇赶紧安慰:“我也只是猜测,也许不会有那么倒霉……”
然而有时候就是那么倒霉,阿初确实没有醒过来。
一连过了好几天,女孩的气息愈发虚弱下去,却完全没有任何要苏醒的迹象。地念儿整天忙前忙后,把粮食熬成细细的粥水喂给她,才堪堪维持住一线生机。
这一日,高大的半妖从药草田里回来,手里捧着满满一大把药草,一个声音忽然从头顶传过来:“没用的,你手里那些药草,没一个对症的。”
一身白衣的青年姿态悠闲地坐在屋顶上,一只手撑着下巴,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地念儿重重地叹了口气:“我知道……可万一呢?”
“药可不能乱吃啊。”
“我很小心的,这些药就算健康人吃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哦?能随随便便就吃的药,你还指望它有用?”
“……”地念儿握着药草,僵在了原地,那双铜盘大的眼睛也瞬间黯淡下来。
看到对方无力反驳、垂头丧气的样子,不知为什么竟然取悦了青年。奈落歪了歪脑袋,殷红的眼眸里流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意:“要不要我给你出个主意?”
地念儿猛地抬头:“什么主意?”
“跟我一起来的那只白色犬妖,是犬夜叉的哥哥杀生丸。”奈落说道,“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他腰上那把叫做天生牙的刀有起死回生之力。只要是刚刚死去不久的生命,经他那把刀一斩,便能回到人世。”
“可是……可是阿初还活着。”地念儿不解其意,“阿初虽然醒不过来,但还活着。”
“她的确活着,但是她也可以去死啊。”殷红的眼眸深处,似乎有阴影不断蔓延,“你何必要劳心费力地维持她这可悲的生命?倒不如放弃,让她就这样慢慢死掉,或者更干脆一点,直接一刀杀了她。等她彻底死透了,再请那位大妖帮你把那女孩唤回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