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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30 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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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故弄玄虚,趁他不备,突然欺身上来一点他肩头:“还没睡到你啊,当然不爽了。”

这一下动作太快,他没躲开,但下意识皱起眉头。

“我现在在风口浪尖上,你还敢挨?”

梁清念一口气吹到他耳朵上:“怕什么,姐姐是浪里白条。”

说完冲他嫣然一笑,头也不回地离开。

梁清念这个好色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其实姜也当初第一次在《飞雪》中跟她搭戏,就发现她有些不对劲。

平日里与他说话状态亲昵也就罢了,还可以认为是为了培养剧中感情,但时不时喊他去她客房里对台词,这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了。

毕竟那种去被窝里看夜光表的戏码,谭千渝老早就明里暗里提示过他好几回。

虽说他都拒绝了,但几次下来别别扭扭,姜也还是下决心跟她说清楚。

于是有一天拍摄前在化妆间碰见她,姜也趁人少把她拉到一边,低声道:“清念姐,以后对台词还是在外面吧,房间里有点私密了,不太好打扰,本来咱们也没什么,被人拍到了反而不太合适。”

梁清念惊诧,看了看周遭忙碌的剧组人员并无异常,随即笑道:“姜弟弟,不会吧?天这么冷,我图方便而已,你我又不是什么知名人物,谁会在意?”

姜也低头:“谭千渝。”

“害,我当什么事呢,”她松了口气,“你就这么怕谭总?老板都这样啊,肯定不希望手底下的演员谈恋爱,生怕耽误他们赚钱,最好一辈子不谈才好呢。”

她吐吐舌头,拿剧本挡着,食指若有似无轻点他手背一下:“可我也不是要跟你谈恋爱,你个小孩,一穷二白,有什么恋爱可跟你谈的,要谈也得谈个阔少啊。”

他忙不迭避开她的触碰,想再说些什么,对上她那暧昧的眼神,立刻别开眼睛。

“你我都是成年人,也都有需求。不谈恋爱可以,但需求总得满足吧。总不能这几个月光吃素。”

姜也倒退两步:“你要不等等看?那个谁……刘思昂,很快就来了。我不喜欢这样,说不定他很乐意。”

“不行,他跟你不一样。”她轻声笑道,“我比较钟意你。”

这一折腾搞的他心里更膈应,直接导致《飞雪》那场关键船戏怎么都入戏不了,最终还是靠谭千渝的笨办法帮他解围。

对于张乐珩突如其来的人气,梁清念的法子是打直球直接找姜也。至于刘思昂那边,干脆跑去找剧组抗议一碗水没端平。

李思泉给谭千渝打电话时语气里充满了莫名其妙:“你说这种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也可以营业啊,我管天管地还要管哪个角色观众更喜欢吗?说白了喜欢谁我都高兴,喜欢谁不都是喜欢我们的剧?说明我们拍的好啊!这么一个大面积留白的角色都能引人遐想,讲出这么多弯弯绕绕来,我作为导演我多开心啊!”

李导作为云心影视的顶梁柱,属于圈内知名的刺头,脾气很大,但每部作品都是实打实的高质量。

谭千渝一个劲地乐:“谁不说呢,您说的对。多骂两句刘思昂,他就清醒了。”

两人说笑了会儿,她忽想起来一事:“李导,后面有档期吗?我这儿有部戏还想约您,主要是之前咱们合作还挺愉快的。”

“哦对,我听季总说了来着,是你前阵子张罗的那个项目对吧?但听说好像找资方不太顺利?”

“嗯,之前让季远帮我引荐来着,那个资方有点颐指气使的,有一些霸王条款,跟我不太对付,现在还在找新的投资人。但应该问题不大,有《飞雪》的珠玉在前,现在有几家在主动找我,估计年底就能定下来了。”

“行,你眼光确实不错,挑本子和挑演员都行,那我等你好消息。”李思泉愉快地答应了。

谭千渝撂下电话,靠在老板椅上长舒了口气。

身体是闲了下来,但脑子还在疯狂运转,盘算着下午还没开的几个会。在这个过程中,她眼光飘忽不定,突然碰到桌子正中央的几页纸上。

拿起来一看,是前两天姜也在F家拍的杂志样稿,里面还间杂着姜也的拍摄照,估计是王序然拿来给她过目的。

正经说来,F家在国内的男装时尚杂志里只能算是二线。

但这也算姜也第一次拍封面,十分具有纪念意义。之前听说这个事儿时,她还在想,要不要当天亲自去看看他拍摄。

谁成想拍摄那天,弄巧成拙发生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不仅去警察局喝茶,发现两人之间的尴尬关系,还兼带送她去医院,不可谓是不匆忙。

然而他谁也没说,就这么默默地自己搞定了。

“这对于你来说是错误,但对我来说不是。”

“姐姐,我还有机会吗?”

“你先别说,我还没做好准备,四年前的拒绝,我不想再经历一遍。”

这些话明明是他笑着说的,却给人感觉到一丝悲伤。也不知道当时拍摄时是怀着什么心情。

她拿起样稿,翻了翻。

封面暂定的是他的侧脸,右耳上带着一只小小的古铜色钻石耳环。

从眉骨到下巴,自成一条完美的曲线。特别是鼻梁,如刀削一般,高耸、挺立、笔直。

这样如雕塑般的美感,放大在硬照上,无懈可击。

除了在剧中,他平日里很少穿西装。是以乍一看到他身着灰色西装,条纹衬衫,会突然梦回之前演《水仙欲上鲤鱼去》里的姚俊峰。

然而细看之下,却有种冷静疏离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使他整体的形象质感介于成熟的男人和清秀少年之间,特立独行。

但当目光转移到他领口的项链,她突然怔住。

“怎么还戴着呢?”她轻声嘀咕。

那是她四年前送给他的。

重工手做,银色古巴链。50cm长,3.3mm粗。

指尖忍不住轻抚上去,小心摸索了两下。

那时她还在充当他的小红书摄影师,姜也的全网活粉加起来还不超过3000。

第一次拍摄还是出外景。

正好在市中心靠海边的展览中心有一场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姜也素来喜欢这些东西,潮流,艺术,人文,审美之类的东西。便坚持要来这里拍摄。

谭千渝对此了解不深,对于波普艺术,只知道个安迪-沃霍尔和响当当的罐头瓶。

一进展馆四处看看,哦吼,这不是优衣库那个很火的联名T恤么,那个粗线条捧爱心的小人。

“这位是涂鸦艺术之父,关于他的画,你怎么理解都可以。他说过,艺术无法定义,艺术即生活,艺术是靠旁观者的想法而为他定义的。”他耐心解释给她听。

谭千渝打趣:“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他假装没听见。

展馆不大,周一人也不多,清晨温柔的光线穿过玻璃,偶尔投射在地面上。在空荡荡的长廊里,两人并肩而行。他依旧选择戴帽子,不过这次换成了纯黑渔夫帽。宽大白T,搭配黑色短裤。外面罩了件宽松的黑色薄款休闲夹克。

整体造型跟之前相比似乎差别不大。

“等等。”谭千渝喊住他,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天鹅绒的正方形扁盒子,塞给他。

姜也看她一眼,迟疑着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条男士项链。

“试试吧,莫名觉得很适合你。”谭千渝漫不经心地抱怨,“你平时穿的太素了,私服看着也不多的样子,首饰更是没有,这肯定不行。”

说着径自从盒子里取出那银链,解开锁扣,看向他:“来,低头。”

她离他太近,那种说不上来的熟悉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他下意识看去,她修身的黑色短款T恤之下,以黑色宽皮带束着的卡其色阔腿裤之上,露出细细白白一段腰。

她看着他,专注又认真,乌黑的瞳仁里衬着他的模样。

他移开视线,僵硬地低下头来,任她凑近,双臂环上来,在他脖后摆弄。

那古巴链刚刚好收拢在他锁骨上,突然间就让他变得更man,性感得要命。

谭千渝简直要爱死自己的审美,直起身左右打量,眼睛几乎要黏在他身上不下来。

姜也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转身装作研究墙上的画。任她在身侧拿着相机拍来拍去。

那张倾身去看画的侧脸最终被挑选出来,和一段剪辑好的逛展视频一同被po到网上,搭配着他精心挑选准备的凯斯-哈林的经典语录:

那些大人忘记的事情,小孩子都记得。

她向来记性不好,唯独这句不知怎的,突然格外清晰地跃入脑海。

不得不赶紧晃晃脑袋,把那些感性的情绪都驱散。

姜也

未能诉说的爱意

封面文案令她莫名有些心虚,只匆匆翻开,看了看编辑对他的专访。

【……在我看来,张乐珩和张洛珩也未必真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他更像是一个人的一体两面。或者说人本身就是复杂的,当他的际遇产生变化,人不再只能靠原本的认知去理解世界,于是,张洛珩就出现了。

乐珩像是那个原本的自我,而洛珩则是外在的自我。毕竟他曾因为卷入皇室斗争而失去父母,他有他的爱恨情仇。】

【其实我觉得我挺能理解宣平王的。

那些未能诉说的爱意,最终还是停留在了心里,没有来得及告诉正确的人。

一开始,可能还会觉得,时光漫长,自己还年轻,一切不要操之过急,可以慢慢来。

当然,也可能是当时并未真正看清自己的心,于是心生胆怯。

总之,等他想好了要开口时,已经时过境迁,于是就再也没有机会开口了。那时就有种迟来的遗憾,啊,原来我心仪的人已经在奔赴不同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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