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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不知羞耻的克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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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 the shameless (不知羞耻的克拉拉)

——又是克拉拉·蒂金斯的故事

·

噩梦一样的圣诞节过去了。是长得像狐狸的年轻男人叫车把我送回去,又顺带替我把我解决不了的事情给料理停当的。我后来得知应当称他汤普森先生。他跟我平时打交道的人都不一样,出身优渥、谈吐高雅,据说正为教堂考核进行准备。

换句话说,他以后可能会是个牧师。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上帝。

虽然我经常在粗俗的话和思想里提及他,但并没有真正祷告过。另一些很应该说的话我也死活不说:无论汤普森先生后来问我啥,我都把嘴巴闭得紧紧的,好像嘴巴和鼻子一样退化。马戏团班主只能替我介绍,自然也不会讲我的好,汤普森先生到最后只知道我——我是说,我们——是马戏团里一对无父无母的残疾小杂役。

然后,他干了件大好事。

也不知道之后是怎么一回事,但那之后没过多久,所有孩子晚上都有加餐的黄油面包,柴火也比往日多了快一倍。此外我得到张新手帕和一件新衣服,比我的体型肥了一点儿,但我穿上就不想脱了,连睡觉时我都不脱。

可惜我没有因此变成被祝福的好女孩。

我表现得可坏了,这不应该。你们一定震惊于我没过几天就恩将仇报:我——我是说,我们——趁汤普森先生又一次来到马戏团的时候,偷了他的钱,偷偷跑到城里面买糖,各种糖都称了一点。完后我们俩站在大街上,啥别的事儿也不做,就用尽全力地吃。

有些糖很硬,嚼完后我嗓子着火地疼,下巴发酸。

克劳德也是,他甚至边吃边哭。

但他吃得很坚持,像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当然,相信方才还拧着眉头的人们很乐意得知我们受到了惩罚。班主很快得知汤普森先生的钱夹之前放在会客区的桌子上,回来看时里面少了一先令。是谁偷走了钱呢?问来问去到了我头上,加上发现我近期消极怠工,他抽了我一顿鞭子。

“你这个月的晚上都别想吃饭了。而且等汤普森先生再来,你必须向他道歉,请他宽恕!”

行吧,请他宽恕。

班主的意思,是让我把自己收拾体面,然后在汤普森先生再次来访时,跟他诚恳地道歉。

我穿上最好的一身衣服去了,然后故技重施。

并不全是为了买糖。

具体原因其实不好说,我想是在心里面,我其实有点恨他。但为啥呢?因为他是第一个我真正接触到的、衣冠楚楚的绅士,轻言细语,举手投足都是陌生的教养,从钱夹里拿出一先令轻而易举?

还是因为,自从斯茂寡妇死后,我就恶意地仇视一切健全人?

总之那天情况是这样的。我进了屋,汤普森先生正好不在,他的钱夹却正好独自搁在桌上,和上次情形一模一样。起先几分钟我好好在门边站着,但没过多久就走上前去,从那只棕色钱夹里找到了一先令,感受凉硬币和指甲摩擦时的触觉。

我慢慢地把硬币夹出来。

然后……

”她就在里面。“

他们来了!说来真是不凑巧,时机既不在我行动前也不在之后,而是在硬币悬在空中的瞬间。决定要物归原位还是把钱据为己有不过一瞬间,我在最后一刻合上钱夹,将硬币溜进手里。它本该沿指缝消失在袖口,继而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衣兜。但它刚触及袖子边,门就开了。

我只好在原地老老实实站着,努力表现得礼貌地转过头去。

马戏团班主出现在门口。

汤普森先生也在。我提过他长得特像狐狸吗?主要是尖下巴的部分,我从没见过那么尖那么瘦的一张脸,上面颜色像失血过多了似的,两颊上长满了雀斑。他个子挺高,但四肢和脸一样瘦而细长,头发又细又软,我想从某些角度来看,他比我长得更像个女孩。

他朝我致意:“晚上好,克拉拉。”

我说:“您也是,汤普森先生。”

然后我就傻站在那儿不动了。班主用一种可笑又讨厌的敏捷上前一步,从桌上拿起了那只钱夹……那只我刚碰过的钱夹。他把它恭敬地递给汤普森先生,毫不掩饰地请他数一数,里面的钱这回有没有少。

他边问边看着我,我胃里突然飞快地涌过恶心,像被蛇咬了一口。

汤普森先生看看钱夹,又看看我,面露惊讶。

“我明白了。”他对班主说,“但真有必要吗?”

“当然!您不知道这些孩子有多么无可救药。”

他俩说话时我就在一边看着。硬币好不容易从袖口落进衣兜,但我知道不出几分钟,我又该在劫难逃了。谁能想到班主是故意让汤普森先生落下钱夹,好检验一个卑鄙畸形儿可怜的道德水准呢?他赢了。

我默默想着待会要如何挨打。其实上次打出来的痕迹还没下去,每天早上起来我都浑身痛,但心里并不在乎。

“我明白了。”汤普森先生又说了一遍。

他又看了看我,开始缓慢地数钱。我的心伴随他的手指跳动。他收回手时我屏住了呼吸,可汤普森先生又把钱夹合上了:“一分没少。”

怎么可能?

我不明白。班主也是,但汤普森先生就是这么说的:钱一分没少。我想我是给弄糊涂了。随后我们一同从房间出去,走到小径上的时候,他说回马车道上的路不远,让这孩子(指的是我)送他就行。

于是只剩下我们两个,我一边走,一边用指甲在衣兜里拨弄硬币。

我等着他问我钱的事,但他一个字也没有说。

也有可能是他在等着我提钱的事,但我一个字也没有说。

不管怎么说,这到底是啥意思呢?直到汤普森先生的马车消失在滚滚烟尘,我回头张望,心里仍然不明不白。那一先令在发烫,四周无人,我干脆把它给拿了出来,仔细一看后吓了一跳——哪里是一先令,那是枚一英镑的硬币【1】!

一定是光线太暗,加上我心烦意乱,结果给摸错了。

可他自己又怎么会数错呢?

刹那间,印着女王头像的薄薄硬币变得烙铁一样滚烫。我思路转得快,但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之后将近一周我都在想这回事,每天都努力藏好硬币,一会儿把它藏在枕套中,一会儿藏在衣兜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后我只能上哪儿都带着这枚千钧重的英镑,至于这其中滋味如何,我只能说,没有人们可能想象得那么好受。

直到汤普森先生又过来跟班主谈事情。

那是个星期天。

我提前知道这事,把活做完就系上最干净的一条手帕、扯扯衣服上的褶皱,让自己尽可能显得干净整洁。

再三确认英镑安然无恙后,我早早在那条路上等着,等他出现。

汤普森先生今天穿了身怪衣服。

可能其实也说不上怪,反正跟一些废旧画报上先生小姐们穿得一模一样,所以反而显得不怎么像真的。他大衣上有一圈毛领,不知道是啥毛,不过我觉得很可能就是狐狸。

要当牧师的人能穿狐狸毛吗?

我不太确定。

而正当我站在那儿看(可能属于狐狸的)毛时,汤普森先生也看见了我。他是一个人走过来的。见到我,他显得有些惊讶:“这不是克拉拉吗?”

“晚上好,汤普森先生。”

然后我用在心里排练了千百遍的速度跑过去。原定计划是我把硬币塞在他手里,完成任务后立刻走人,这样啥也不用面对。但汤普森先生两手抄在口袋里,我根本找不到地方放那枚硬币,只能像傻子似的伸直了手,根本不敢看他的表情。

我硬着头皮说:“钱我一分也没花,我还给你。”

汤普森先生低头看看硬币,又看看我,看不出吃惊还是不吃惊。

不过我看着他把钱拿走了,他没问别的,只说了声谢谢。

按理说现在我真该走掉了,但我随即意识到,此时此刻,我距离那些神秘柔软的狐狸毛只有小半步之遥。这让我多发了会儿呆,汤普森先生在这当口收好了那枚珍贵的硬币,又随口问我,要不要像上次一样送他上车道。我就这么跟着他走了。

车道很空旷,一时间只有我们俩走在小路上。

起初我低着头、绞着手,实在不好意思出声。然而车道近在眼前时,我突然感到时不可失、机不再来,便大着胆子开腔道:

“那是狐狸的毛吗,先生?”

他愣了一下:“这个?不,是兔毛。”

我有些失望,心想兔子都是灰扑扑的笨拙动物,不足为奇。但我不愿意失望得太明显,便绞尽脑汁想说些话补救一二:“你本来要用这钱做啥?”

“买个礼物。”

“买着了吗?”

“没有。”

其实话一问完我就后悔了,怎么偏偏问这个!但更雪上加霜的是汤普森先生的回答,虽然语气上并不谴责,让我心里突然特不好受。

他恰巧又道:“其实我应该去年秋天就买来着,但思来想去,还是没买。”

“为啥?”

汤普森先生却没头没尾问道:“你读书吗?”

我摇摇头,于是他跟我解释,他差点就买了的是一种漂亮的小书,按年刊发行文集,是种昂贵优雅的节日礼物,赠予高雅小姐们的佳选【2】。他看上的这本价值……上帝保佑……十二个先令!一本书居然能贵到这个地步!我惊呆了,虽然汤普森先生说这些书的封面用上好的丝绸和浮雕图案组合而成,内页更是布满精美插图,作为艺术品并不亏这个价格。

“但我有幸提前一窥内页,”他话锋一转,“然后觉得可能还是别送更好。“

“是不漂亮吗?”

“唉,我没法解释。你多大了?”

”七岁。“

七岁,真是个可笑的年龄,但我是真觉得自己已经不小了,便满怀期待着他说下去。他并没有。

马车则不知怎么回事,迟迟不来。

我问他:“你本来要送谁?”

汤普森先生露出了奇怪的表情,像止不住要露出微笑,只好靠皱眉来把它压下去。“没法讲——”他小声说,忽然停住了,四处看了看,这才偷偷取出一幅小肖像,叮嘱我千万不能透露给别人。

我这辈子还没亲眼这么近看过一张照片,在那个年代,照片对我来讲算稀罕的东西。一看清楚上面的黑白图案,我更是瞪大了眼睛,因为做梦也想不到有人能长得这么漂亮,甚至倘若露比站在她身侧,也定会黯然失色。

汤普森先生笑了:“这是丽达。我倾慕她有好几年了。”

“她倾慕你吗?”

“她都不知道。我觉得她心里还当我是个孩子。”

太怪了,居然还有人把汤普森先生当成孩子,他长得多高啊。

汤普森先生把照片小心翼翼收了起来,而出于一些不明不白的心理,我模仿着他的用词,口出狂言:“其实我也有!”

“有什么?”

“倾慕的姑娘,也有好几年了。”

原谅我没见过世面,这样的蠢话偶尔不由自主溜出来。无论如何,这可是个可能要当牧师的人!其实起初他会错了意,还以为我在讲寻常女孩间的友谊。但话已至此,我还是把话给说明白了,心里琢磨他这究竟是啥表情。

不过他还是挺友善的,只是问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我说了。

然后他又说了一些话……我也记不清具体都是啥了,总之大意是崇尚美没有不对,它本身就是一种低微层次的善。但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高尚,灵魂总胜于身体,它才是万灵药:“我自年幼,一直到老,从没有见过义人被弃。【3】”

我没太听懂最后面这半截,磕磕巴巴地回答:“那我啥也没有,先生。我没有美丽的脸,也没有金子般的心。”而且,“你不也还没年老吗?”

汤普森先生又笑了,说那是圣经里的一句。

不过他没继续讲下去,大概也看出我没懂。

他转而问我将来有无想做的事,我便说,不过是扮成小丑在台上表演。

“你以前演过吗?”

“当然,我演得可好了!我和克劳德——”我没说完,我当场就住嘴了。片刻沉默后,汤普森先生转口问:

“那你怎么现在不演了?”

相比之下,这反而没啥讲不出的,我说了。差不多正好说完时有尘埃滚滚,马车自远而来,它把他给带走了。但我想说的是事情远未结束,因为没过多久汤普森先生再度来访,这回替我在班主那里告了假,说要接我去城里办点事。在车上我一路都一个劲儿地往外看,见它停在一栋陌生大房子前。

房子里面有个医生,不是我之前认识的那一位。他更和蔼。

“你身上有哪里溃疡吗,小姑娘?”

“没。”

“皮疹呢?”

“也没。”

“淋巴结肿大呢?”

“啥是淋巴结?”

医生叹了口气。“把头抬起来。”他查看我的脖子,随后又查看了其他一些地方,最后用一根长长的软尺量了我的头围。这新奇经历让我兴致勃勃,尽管对它的目的一头雾水。

两个月后我收到一份指明给我的包裹,正是汤普森先生寄过来的。摆在最上层的是一张精美的白纸,上面写着几行优美的小字,可惜我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个词儿都读不懂。此外则是一些精美的、没有字的卡片,上面有很多穿彩色袍子的人、被抚摸的羔羊、被拾起的麦穗。最后则是一个金属环,我此前从未见过,但马上就意识到用处了。

我左右看看,确认无人才像做贼一样悄悄解开脸上的白布条,把金属环扣在头颅上,正好卡在耳朵和头之间的缝隙里。一小块弧状金属片稳稳贴住我的脸,底端有两个孔,紧贴着我面皮鼓起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形状。

一个鼻子!

我从没这么高兴过,我高兴得差点哭了。以前我真喜欢小丑表演时的那个假鼻子,但这个更好、更逼真,我一时半刻都不愿意摘下来,直到晚上睡觉时把脸给磨破了。我甚至觉得有了新鼻子,再也上不了台当小丑又有啥关系?

但我又成为小丑了,就在包裹寄来后没几天。

因为那张纸,珍贵的漂亮的纸,它是我没得梅毒的医生证明。

作者有话要说:【1】1850年代的1英镑=20先令≈2020年代的130英镑(1061 rmb)。

【2】Victorian Gift Annual,年度礼物书,是维多利亚风尚之一,在1822-1857间最为风靡。许多19世纪英国文学里都能一瞥它的身影。

【3】“我自年幼,一直到老,从没有见过义人被弃(I have been young, and now am old; yet have I not seen the righteous forsaken)。” ——《圣经·旧约·诗篇》,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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