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a the noseless (没长鼻子的克拉拉)
——开始讲述克拉拉·蒂金斯的故事
·
我自小就有种顶奇怪的念头,好像只要拼命假装一件事不曾存在,它就不是真的,反之亦然。
斯茂寡妇对此不以为然。
她面露轻蔑,纤细枯干的身躯在房间内移动,擤起那具紫红色的尖鼻子来。寡妇年纪渐长,但还记得村里几年前来了个可怜巴巴的小姑娘范妮,被主人家搞大肚子后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她生我生了一天一夜(斯茂寡妇的原话),一看见我那张骇人的脸就昏死过去,几日后终于缓过一口气来,将婴儿带去教堂里,求取祝福不成,反而叫杨牧师狠狠嘲讽了一顿。
小姑娘范妮回到住处来,不吃不喝又一天一夜,也不给我喂奶。
第二天早上,她跳了河。
“大家伙儿洗衣服用的河。”斯茂寡妇抱怨道。
话是这么说,到头来是她头一个主张把我抱走,免得周遭野狗先来一步。那片地方尽是这种野蛮的、大概也无父无母的动物。没人知道我妈姓啥,寡妇就打定主意叫我克拉拉·蒂金斯。她自己生过六个孩子,其中五个夭了折,剩下一个女儿嫁给姓蒂金斯的男人,从此再也不给母亲写信。
斯茂寡妇流干了眼泪,最后决定干脆假装她死了。
“干嘛不直接让我姓斯茂呢?”
她啐了一口:“看你那傻气块头!【1】”
我确实有个怪傻气的大块头,这话和她其他的大部分话一样都说的不错。斯茂寡妇是个有些智慧的女人,但还是不到五十就叫肺痨送了命。自她一死,我就尽和些愚蠢的人相伴,流离失所。
我自个儿都不记得我是怎么误打误撞到了伦敦(为数不多的记忆称我是给人卖了,不过谁知道呢),进马戏团里当儿童小丑讨生活的了。那年我也就五岁,脑子里装不下多少东西,只有马车啊,风笛啊,荒野里歪七扭八的树啊。
还有斯茂寡妇那张长长的脸。
我都不记得她具体长啥样了,现在想来只剩下那张马脸。
那张马脸。唉!
除我自己之外,斯茂寡妇是我所认识长得最丑的女人。可在马戏团里,美丽的人一个赛过一个。女演员们不谈,老来我们这里看戏的书商的小女儿露比,长得人如其名,是个红宝石一样的美人儿【2】。在她毫不知情的地方我爱她爱得简直要了命,克劳德也是。
我们俩经常为此争执不休,甚至多次大打出手,不过总能很快和好。
克劳德总用一把缺了一个口的刻刀在木头上刻画,刻得糟糕无比,我头一回看见竟分不出那是露比还是个蹬直了腿的青蛙。
“你怎么这么蠢。”我拿过他的刻刀,“我来。”
斯茂寡妇总说,“有失必有得”。真是这样。像我虽然有着常人难以接受之残缺,却另外有些长处。甚至即使是不熟悉的事情,领悟起来也比寻常儿童要快。刚拿走克劳德刻刀的那几天,我刻出来的梦中女神虽不至于像只□□,但也只能堪堪看出是个人形;但不到一周后,克劳德已经捧着他的“露比”爱不释手了。
“噢——克拉拉,克拉拉,克拉拉,”克劳德嚷道,他喜欢这么拖着调子说话:“你真能干!”
我把所有刻出来的小画都给了克劳德,自己一个没留,因为惯有些自知之明。
问题是他没有,克劳德,哎哟。他可真敢想啊!
他是真心觉得,有朝一日,露比一定会爱上他。
克劳德甚至给所有心爱的东西都起名叫露比,刻画就不用提了,此外螺丝啊,锡盒啊,还有一颗我们俩无意间从湿地里挖出来的漂亮圆石头。就因为它颜色也红红艳艳,克劳德一下子就觉得这也是一个“露比”。
我觉得他又俗又傻。
不过那石头确实顶呱呱地漂亮,尽管被挖出来的出处十分不堪。
我甚至一度确信那是块真的宝石,就是怎么也想不出具体品种。
最后我提议:“我们就叫它太阳宝石。”
起初克劳德不愿意,他不喜欢这个新名。但我叫得又久又笃定,他不知不觉也改了口,每天晚上睡前都得好爱惜地摸一摸它:“噢——太阳宝石。”
那时候我跟克劳德一起睡。
可能是因为我们俩年纪小,也可能因为是我长得实在不像个姑娘,人们总默认我并不属于我实际属于的那个性别。克劳德和我一样是儿童小丑,除此之外,我们是对无限相近的反义词。别人不喜欢理会我们,因为他总吐唾沫,而我脸上本该长鼻子的位置总缠着块长布条。
少有些情况,有其他孩子起了兴致,就一个劲儿地围着我们唱歌做鬼脸: “小丑,小丑,让——小丑——进来!”
我们在伦敦郊区表演。支起的巨大帐篷里,票价六便士四小时。上台前道具师总给我一个红红的假鼻子,这样当其他小丑涂红油漆,我会额外多一根丝带,用来把假鼻子紧紧系在脸上,弧形半圆球里有一些小孔供我呼吸。
克劳德也习惯了表演,但每次候场的时候,他都浑身抽搐。
我比他小两岁,却已经在思想上趋于成熟,专注听着外面尖叫声和笑声此起彼伏。
幕布另一边,观众夜夜尽情欢乐。
我至今记得一个兴奋的小个子男人如何从座椅上升起又消失;舞女做马术表演,穿裸色紧身衣裤和庞大粉紫色伞裙,男人们都想从下望她的腿里面,我不懂那有啥意思。真正有意思的是幕布开开合合,光线和笑声被一起遮住,又一个女演员上场做特技表演,优美的女性躯干以不可思议的方式上升。她和丝带吊索一起在那里飘啊飘啊,飘到观众群情沸腾,起立鼓掌。
等走钢丝的人下场后,就轮到我和克劳德了。
观众爆发出新一轮呼喊,我们穿过金光闪闪的海洋,来到他们面前。
在四五十年代【3】,人们热爱一种暴力小丑秀。
顾名思义,暴力是这类喜剧的精髓。我和克劳德一到台上,就抛却台下的一切,开始天真无邪地相互残杀,我们的愚蠢和野蛮在灯光下闪耀。当我用木棍猛击克劳德,直到他目瞪口呆地倒在地上时,他们的笑声几乎掀翻屋顶。穿着漂亮衣服的绅士和淑女坐在第一排,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的嘴巴如何大大地咧开,又在克劳德精力旺盛地一跃而起,用斧子将我“砍头”后,让一种野蛮又不容抗拒的极乐达到顶峰。
因为一切都不是真的。
道具特质而成,我们并不受真实的伤害。马戏团的世界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则,它缺乏世俗里的道德,方便观众尽情欢乐。小丑没有尊严,所以不会失去尊严;没有生命,所以不会失去生命。小丑可以做任何事!克劳德和我会被以各种巧妙的方式击倒,再活力十足地重新跳起来。
没有疼痛,也没有屈辱,我们小小的怪诞身体有着近似于超人的坚不可摧。在舞台上,无论是欢乐还是生命都近乎于能永垂不朽。
而我沉迷于这种可怕又无法抗拒的演出,一直。
*****
每当演出结束,回去卸妆的时候,我都像喝醉了一样思想迷蒙。克劳德又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我便独自把道具骷髅拖回来,专心致志收拾那些看似可怕、实则令我们毫发未损的“刑具”盒子。
那天我收到一半,从外面猛然爆发出一阵笑闹声。
有个男孩尖声大喊:“克劳德,你这个癞|□□!”
我一听那叫声,顿时跑出去看。
果不其然,克劳德又挨了打,几个男孩子把他围在中间,他两手抱在头上,像在台上一样横倒在地。场面远不如表演的时候激烈,但即使他还画着小丑的妆容,世界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一个小丑们不再毫发未损的地方。魔法消失了。
他总单方面挨打,这事简直成了个传统,像个设计好的节目。
节目的下一环往往是我。
于是我出场了,期间匆匆一瞥,外面扎红丝带的少女倩影一闪而逝。我顿时明白了这回是因何而起:漂亮的露比,她不仅是我和克劳德的,还是其他马戏团男孩的梦中情人。现在她早早离场,乖顺地跟着她父母亲,毫不在意发生在帐篷另一边的事情。
而现在想来,这事最趣味的地方反而在于,一旦打起来,我们也毫不在意她:“爱露比”这件事里,露比本人反而最不重要。
总之她走了,几个男孩在大喊大叫:“你还想要露比!”“这个弱智想要露比!”克劳德则哀嚎着,徒劳地挥动手臂,在那些男孩指隙闪动着红光。
我这才明白克劳德不知啥时候把他那块宝石带上了,现在我还得把它也抢回来。
我大喊一声:“闭嘴,把那石头放下!”
我不知道其他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该是啥样,不过反正我已经这样了,便很少去想那方面的问题。不仅是雕刻,在打架上面,我也是个能手。我扑上前一把薅住一个男孩的头发,将他推倒在地。这事做起来丝毫不费功夫,那些男孩只是找个乐子,见我这样凶,都害怕又激动地大喊起来。
其中一个叫道:“鼻子!抓她的鼻子!”
他们用词不准,毕竟我之所以蒙受种种不公,就是因为天生缺乏了这一重要的器官。不过虽然这一招此前从没出现,显然所有人都知道“鼻子”真正指代的是啥。一只手伸在我脸上,在眼睛下面抓出一道血痕,但成功把我遮在前面的布条拽了下来。得手的男孩哈哈大笑,他睁大了眼睛瞧着我,笑着大吼一声。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聚集在我脸上。
我尖叫一声,像被强光照耀般拼命捂住了脸。
那是我唯一条件反射的行为,我没法不那么做。日日夜夜我从水中看见自己生而畸形的脸,比任何人都清楚那是一种比世界上最丑恶之物还要可怖的丑陋。脸上的布条早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失去它对我来讲无异于赤身裸|体。在此之前,人群中仅有议论纷纷,但几乎没人真正见过我脸上不缠布条的样子。
现在他们见到了。
所有人的声音都大了起来,画面和声音不住浮动。冬天的树都光秃秃的,没有颜色,但看在我眼里近乎于充血。表演时我进入另一个时空,在终止的时刻回到现实、我变成了观众。他们才是无坚不摧的小丑。于是我站在光天化日之下,因打心底的羞愧而竭力不浑身哆嗦。要是此处的主角换成露比,这场景说不定还能有那么一丝我见犹怜,但那可是我啊——我只有显得更加蠢笨丑陋!
克劳德还躺在地上,不过没有人理他了。他瘦成一把骨头,被打一拳都得躺上半天,躺在那儿正合适,还没人会踩着他。
因此谁也没料到他竟会在此刻一跃而起,口齿不清地喊叫道:“我打你!我打你个狗娘养的!”
他直接扑到了最前面的大男孩上,后者目瞪口呆。如果换成是我,肯定会趁此给那人一拳,但克劳德可能只是出于本能跳了起来,他并不知道自己随后该做啥。
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克劳德像每次上台前一样抽搐,然后开始拼命吐唾沫。
他一激动就免不了要这样,那不是他能控制得住的。
可他的对手明显反应过来,也被激怒了。
我至今都记得,那男孩比克劳德至少大两个号,脸上有颗大痣。他暴揍克劳德轻而易举,但克劳德如有神助一样,愣是把他给一起拽了下来,两个人滚落在泥里。大个子男孩举起了拳头,笔直在克劳德的脑袋正上方。
恐惧让我立刻忘记了羞耻,我大吼一声:“你敢下手,我就拧断你的脖子!”
这话真不是说着玩玩的,因为我真敢。下一刻我像被恶魔释放了一样猛扑上去,和他扭打在一起。混乱持续了几秒钟,这时候一个惊恐万状的声音从围观的男孩堆里传来,我至今都不知道那是谁说的话。
那声音叫着:“别让她碰着,别让她抓破了。因为——她有——梅毒!”
梅毒。
那年我不到十岁,近乎是个文盲,唯一会拼的三个词只有“CLARA”“CLAUDE”和“CLAWN”【4】。我自然不可能知道梅毒是一种可怕的疾病,它的病菌会将人脸上的组织吃掉,直到鼻子陷落成类似我的模样。但即使如此,这个词被说出时的语气,连同它充满嘶嘶声的恶毒音节【5】,几乎让我们都吓傻了。
我几乎本能地知道这不是啥好词,但又和我们平时骂的“狗娘养的”等脏话有着本质的区别。
跟我正扭打在一处的男孩也似乎被吓着了。只有克劳德我行我素,他瞅准这一两秒的机会爬起来,一拳把我们的对手按进了泥里。
我们就这么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1】斯茂,Small(小的)。
【2】露比,Ruby,直译为红宝石。
【3】克拉拉出生于1847年,此章的童年回忆发生于1850年代。
【4】CLARA; CLAUDE; CLAWN——克拉拉、克劳德、“小丑”。最后一个单词其实拼错了:小丑的真实拼写是clown.
【5】梅毒,syphilis,开头结尾都有“嘶”声。
·
克拉拉在本章和随后章节对自己残疾的描述均出于人物在特定时代和环境下的自卑自贱,不代表作者态度。身体的残缺不应被认为是人格的损伤。
·
感谢读者 子笑 巧用分隔符释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