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ly(多莉)
——开始讲述格温德琳·弗里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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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妮被赶走那天早上,我盘腿坐在父亲书房的地毯上读一本画书,绘制精美的花卉草木并不栩栩如生,但色彩笔触令人着迷。帷幕前立着一架庞然大物,父亲爱惜地摆弄着它,招手示意我也来看:
“这是来自巴黎的珍贵玩意儿。听说过银版照相机【1】吗,多莉?”
我两手怀抱画书,起身走到那尊被支架举起的木箱子前。
父亲自一八四二年起接触摄影。母亲不喜欢,她认为他是受到了一些旧日朋友的不理智影响,才将我们为数不多的财产大笔投入这项毫无意义的造物之中。受她影响,我对父亲的爱好一直并不热衷,当敲门声响起,我的注意力顿时转到了一边去。
女佣送了茶。
“范妮去哪儿了?”我随口一问。
她却支吾不清。直到几小时后我下楼,才了解了关键词:“未婚先孕”。其实我对范妮的印象一直很微薄,依稀记得年长我几岁,几缕和我一样的黑色头发落在额前,像松散的毛线。女佣们在窃窃私语:可怜的。堕落的。十六岁。范妮。
睡前我又问起母亲这事。
“当初就不该答应要她。”母亲像她永远做的那样皱着眉头,抱怨范妮出身的穷破家庭不可能养出有道德的女儿,指尖轻轻转动戒指。那是一枚漂亮的银戒指,上面镶嵌一块祖母绿宝石。
这时候她眉目柔和下来,抚摸着我的发丝:“你和她永远不是一路人,琳。”
我朝她微笑,困倦地滑到枕头上面去。
再没人提起过名叫范妮的年轻女佣,也没人议论过她究竟是怀了谁的孩子。后来我弟弟奥古斯塔从学校里回来,我也没跟他提及一句。奥古斯塔今年刚刚十二岁,红润的脸颊,茂密的头发,用母亲的话讲,完完全全是父亲年轻时的模样。他每年回来四次。
“莉内特!”他一到家就喊着我的名字,冲上来拥抱我。
这是我的又一个昵称。
在尼恩斐大宅里,没什么人叫全我名字,因为格温德琳太长了【2】。父亲叫我“多莉”;母亲叫我“琳”;奥古斯塔叫我“莉内特”;此外一众佣人,都按规矩称我“弗里曼小姐”。这感觉很新奇,像每一个都对应不同模样、身份、性格的女孩。
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些名字,像摆弄玩具娃娃一样将它们按喜好排列,一遍又一遍。
可是我最爱重的那一个,仅两年后就不复存在、永不复还了!
一八四九年。
一场寒流后,弗里曼勋爵永远长眠。那之后不久,佣人通报有客人来访——年轻英俊的阿希礼·海因斯,我父亲朋友的长子,和我也算青梅竹马。母亲爱重奥古斯塔,但每逢见着我和阿希礼一起,也喜欢跟海因斯太太一起将我们随口打趣。我跟他自然心心相印,十二岁那年我情窦初开,阿希礼明显也对我有意。尽管双方都未曾明说,我早已默认自己未来将矜持地接受他的求婚,并在他继承他父亲的爵位和土地后,成为海因斯家的女主人。
但世事难料啊!我们家是一年年没落了。
现在父亲病逝,即使未成年的奥古斯塔得以继承爵位,人家也没有理由跟我们这种毫无实财的落魄贵族继续往来了。阿希礼在一楼同我坐了片刻,除了说过千百遍的安慰寒暄外别无他言。
于是我望着他英俊忧郁的面孔,心里很清楚,他对我的爱早已被磨灭,一切都完了。
送走阿希礼后我独自上楼回房,窗外是花园里的小小池塘,周围鲜花枯萎、花园葱郁。那时我还小,时常跟奥古斯塔、阿希礼和另一个男孩艾默生一起在里面嬉笑玩闹,尽是些男孩子的游戏,但总能尽兴而归。
可长大就不行了。
长大后一切都变了。
信箱里来了包裹,是艾默生从伦敦寄来给我的。
他是父亲生前另一友人的儿子,一头细软的黑发,病恹恹的,比我还像女孩。大家最操心的是他能不能活到成年,因为艾默生上头也有过三个姐姐,无一例外全夭折了。艾默生比我们都小,长居在伦敦。
他寄给我礼物和卡片作为慰问,在信里问我:“你有什么打算?”
我蘸了墨水,回信说我要专心准备去女校的事。此事母亲极力反对,但现在父亲走了,再待在家里实在叫人难以忍受。我甚至隐秘地感到伴随他故去,多莉尚在人世间的幸福也变成了可耻的、不该的。怀着这一情感,我挑中的一所学校与我的身份很不匹配。
我一边写,一边将一颗糖压在舌底,浓厚的蜜糖气味缓缓消逝。
窗外白日将尽,冷气在黑暗里穿梭,包裹着我。
我看着炉火变暗,突然难以忍受一样推开桌子,起身直跑入父亲生前的书房,跌跌撞撞点上灯,一下子跪坐在他最常栖身的椅子下面。
我将脸贴上冷寂的座椅,心里想着他曾经如何坐在这里,将我抱在膝头,亲切地称我“多莉小姐”,以及那些都将不复存在,不由得失声痛哭起来。
“琳!”母亲的声音从底楼传来,“你在哪儿?”
我不想应她的声,不然她就会进来,看到我哭得泪痕交错、一片浮肿的脸,我顶不愿意那样。我两手掩住耳朵,跪在椅子底下支起头,环视这个曾经辉煌神秘、但如今也死气沉沉的房间。最高的柜子上有一方怪异丑陋的方体物件,像个箱子……那架银版照相机。
我想象不出这样一件东西能烧掉多少钱。
再往上瞧,则是玻璃板后面覆盖着的一张小相片,放得太高了,以至于折射出灵异的白光,覆盖了上面的内容。
我从椅子上溜下来,起身拿住了那张照片。
它比我想象得要厚、要重。等折射的白光离去,我看见父亲本人分明坐在对面,温厚地注视着我,他本来长在左脸的一颗大痣挪到了右边。我不是没见过这相片,他把它从伦敦带回来,叫我们全家都看过,可我不稀罕。谁会想要一个替代品?
现在我想要了。但当照片里的人死去,我双手搂着相片坐在书房里,终于绝望地意识到,那不是替代品。那当不成替代品。
照片里的他和真正的他完全是两个人,他不会再回来了。
“琳!”母亲又喊道,“琳德尔?”
我应了一声,把照片放回书架,匆匆出门,不再无谓哭泣。
那之后是一段更苦闷的时光,以及家中又发生的一件大事:蝉鸣不断的季节,我们救助厨娘的女儿贝蒂,那个不幸触电的女孩。贝蒂和艾默生一样大,头发稀疏、四肢细长,手指光滑得像鱼。她张着嘴巴哭的模样也像条鱼,家庭医生看过了她,宣布她大致无碍,我们又都各自散去。
然而到了晚上,贝蒂在她的卧室里又哭又叫:“弗里曼夫人!弗里曼夫人,救救我!”
母亲没有被惊醒。只有我点亮灯,听到仆人们聚集在一处,听贝蒂哭诉房子里有幽灵,她一醒过来,就能感知到它们存在,简直像做噩梦一般。我直挺挺在床上坐着,听着那些声音一层层弱回去,只剩下贝蒂的啜泣,那才真是比什么都更像幽灵。
仆人们在窃窃私语,她们经过长廊的时候,我听得一清二楚。
“她真看见已故的弗里曼勋爵了?”
“谁知道呢,那孩子就喜欢胡思乱想。”
“你说她……”
不知从哪个字起,我已经掀开被子,穿着睡衣站在了地上,直愣愣地望着门口。我小心踩上拖鞋,几步行到门口,静静听着,等她们走了,我才披上外衣,拧开门,轻手轻脚下楼。贝蒂背对我缩在小床上,双目浮肿。
我像大人一样把她抱在怀里,哄了她,叫她别哭。我问她:
“贝蒂,你真看到他了吗?”
“谁?”
“我父亲。”
贝蒂惊恐不安,颤声道:“哦,我怕得要命啊!”
我柔声问:“你怕什么呢,我父亲生前不是对你也很和善吗?”
她摇摇头,突然直起脖子道:“您看得见吗,小姐?”
“什么?”
“橱柜上,像蛛网一样……”
我心跳如擂鼓,小心转过头去看,见那里空无一物,不知庆幸还是失望更多:“这里什么也没有。”
“他在这房子里,不在这个房间,但我能感觉到他。”她没有受到安慰,“除他以外还有别人……”
“别人!你看到是谁?”
“我看不清楚。”
贝蒂像只营养不良的病猫一样在我怀里颤抖,我凝视着她之前所指的位置,心里也慢慢平静下来,不再一腔热血上涌了。我因悲痛而迟钝的头脑缓缓运转,突然推开她,厉声道:
“你说谎!你怎么可能看到他?我父亲是虔诚的教徒,他要上天堂去的,可不会变成孤魂野鬼!”
她吓坏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小姐!”
我冷声问:“那你说说,他长什么样子?”
“他——他看着我。”
“仔细些,贝蒂!”
“他……哦,小姐!那不是弗里曼先生!”贝蒂想到什么,终于满怀希望嚷道,“他脸上的痣原本在左边,但这不幸的幽灵长在右边,那一定是魔鬼幻化出来的第二个人。”
然而这一番说完,我浑身的血反而像倒流下去。那张照片!我抛下她飞跑上楼,从黑暗里轻轻揣了那张银版照片下来。会是这样吗?可贝蒂又没有见过它,怎么会知道细节?
我返回门口,还没把照片展示出来,正见贝蒂惊恐道:
“小姐,您带了什么回来啊!”
黑暗里,照片上那层幽异的白光并不如白日明显,她仍是一哆嗦。
我问:“他是不是这样子?”
她畏缩着点头。
我舒了口气,瘫坐下来,背仍然直着:“那你怕什么!我父亲已经走了,只是,只是……”
只是或许有一部分他的灵魂,留在了生前的照片里,这就是贝蒂看见的幽灵。我把照片紧紧压在被单上,愣愣看着它,想之前我父亲的笑脸如何在上面褪为白影,以及他从伦敦把照片带回来时的音容笑貌。我一把捂住脸,并不肯在厨娘的女儿前哭,只问她:“他在那里吗,贝蒂?”
她目光仍直直的,但很好奇,也不发抖了,点点头。
“他是什么样子,穿了什么衣服,和照片里的一样吗?他说了什么?”
贝蒂迟疑道:“他什么也没说……他起来了,小姐!他变远了。”
我仍不死心,再三逼问了她,但贝蒂真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平复心情后,我重新温和下来,请她不要将我来过的事情告诉别人。
“这是你和小姐的秘密,贝蒂。”我说。她受宠若惊,欣然发誓。
我又陪伴她半刻,等她睡着,才在漆黑的夜里回到父亲生前的书房,心里想着他若鬼魂仍在,必然徘徊在此。至于那照片,所有的秘密和奥妙忽然全部凝聚在它身上了!于是再看那只在母亲看来只是昂贵破铜烂铁的相机时,平生第一次,我感到自己和父亲的意志相通——倘若留下现实中不会再存在的时刻,那么当人死去,它是否也能够承载留在尘世的部分灵魂?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对着那扇沉寂的柜子微笑了。
父亲颠倒的面孔俯视着我,我仿佛能最后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多莉。亲爱的多莉。
你会继承这一切吗?
作者有话要说:【1】1839年,法国人达盖尔制成第一台实用银版照相机。
【2】格温德琳(Gwendolyn)的昵称合集:多莉(Dolly);琳(Lynn);莉内特(Linnet);格温达(Gwend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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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时间线从第一段,也就是范妮怀孕遭驱逐的1847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