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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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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安置好崔先生几人,把两个亲卫赶到床上休息养病,郑远钧回到自己的房间。

自两年多前,郑远钧得到这个庄子,她就一心扑在了这个庄子的建设上,基本上就在这儿落地生根了,只在过年、过节、家人生日时回都督府住几日,然后马上又赶过来。

前天是她祖母生日,她赶回都督府,今天又急忙赶回庄子,这才在路上遇到一番惊险。

不过因祸得福,她找到了崔先生这几个好人才,正好可以给她带兵。

嗯,这人才一定会是她的,她一定会把他们留下来。

-

说起这庄子,也是一把辛酸泪。

郑远钧本想靠方便面赚到第一桶金,可惜她低估了古代封建大家长的霸道。她爹拿了她的配方,马上把她甩到了一边,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她却什么也没捞着。

她老爹抢了她的方便面配方,总算良心上有点过不去,把安平县郊外的这座庄子交给她打理,说是给她的补偿。

安平县是她老爹的发家之地。

大齐景和十一年,康王叛乱,六万叛兵要从安平县经过与康王汇合。

她爹当时是县尉,组织民兵民众守城,守了足足十日,等到援兵到来,硬是挡住了叛兵汇合的计划。

大齐景和十四年,北凉踏破青州边境进入中原,攻破京城后追杀皇帝与众臣,沿途烧杀掳掠。

北凉军经过信州时,她爹当时是郡尉,带着一万精兵奇袭,杀北凉兵七千余,伤北凉兵无数。

敌进我退,敌疲我打,她爹和北凉兵直纠缠到信州边界,遇到朝延增援大军,两边夹击,又杀北凉兵两万余,至此两国才坐下来谈判。

当年,她爹因功封为信州大都督,至今已十八年。

安平县是她爹的老家,郊外有一个五百亩地的庄子,每年都督府里的粮食大半是这庄子产出的。

郑远钧兴冲冲地赶到庄子一看,才发现她老爹又骗了她。

这庄子超出她想象的贫穷,给都督府交了粮食后,庄民日子过得紧巴巴,不饿死都是幸事,哪里还有油水给她捞。

她爹就是把她派到这儿来白打工的,你说她爹怎么老要坑儿子呢?不对,是坑女儿。

不过,有了这个庄子,她就有了一个相对私密的地方,有了实验的根据地,可以放开点手脚了,有些东西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

更好的是,她外公的庄子就在旁边,亲外公,不是嫡母的爹。

她外公鲁老爷是土生土长的安平县人,几代积累,存下了不小的家业,买了不少的田地,是个安平县小有名声的大地主。

她外公有好几个庄子,其中一个庄子离她的庄子很近,两个庄子之间只有一里多路,几乎是挨着的,来往非常方便。

她外公外婆有两个儿子,只有她娘一个女儿,从小娇养,后来却给她爹做了姨娘。

她外婆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女儿,放心不下这个女儿,临死前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死死地盯着她娘,一直拉着她娘的手,一直流泪。

她外公外婆对女儿心怀愧疚,也就格外怜惜她这个外孙女儿,把她从小疼到大。

哦,在他们眼中,她是外孙。

在她外公庄子上,她是可以横冲直撞,横行霸道的。这样,她就相当于有了两个庄子,两个实验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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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折腾三年,庄子总算有了点起色。

今年开始试种双季稻,早稻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看样子产量不低。收完早水稻就可以种晚水稻,然后收棉花,收黄豆,收甘蔗,最后收晚水稻。

收获的季节到了啊,想想就高兴。

今年肉也不缺了,鸡鸭庄子上都养了。最让郑远钧期待的是,今年四月庄子上养了小猪,去势的小猪,按现代方式喂养的小猪。

这个世界也有农户养猪,可是养猪的不多,实在是猪肉太难吃了,一股浓烈的膻腥味,没几个人愿意吃。猪也养不了多大,最多长个一百多斤,再怎么喂食也不长了。

猪肉不好吃,猪又养不大,养猪不划算,养猪的自然少了。

想一想,她有十七年没吃过美味的猪肉了。

各种调料这几年她都寻到了一些,现在就等着猪长大了。

在这个庄子上,郑远钧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效果也很明显。

三年来,庄子一点点变样,显出了勃勃生机,再也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庄子里水稻长势喜人,鸡鸭成群,小猪们在茁壮成长,庄民们干活热火朝天。

这个庄子就相当于是郑远钧的公司,是她一手建立起来的公司,是她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她的家。不是都督府那个家,那个家是大家一起的,这个家是她一个人的。

-

房间是郑远钧常待的地方,布置得很精心,很合她的心意。

房间隔成两层,外面是书房,可以办公,或者开一个七八个人的小型会议,里面是她的卧室。这会儿,书房里坐了三个人,她、她外公、周大夫。

鲁老爷还在回味皮蛋的滋味,咂咂嘴:“钧儿,你想的吃食就是好,方便面好,这皮蛋更好,你这是随了谁呢?”

“你娘没这厨艺,你外婆只会种地,真是怪了,这书上还讲怎么做饭做菜的?”

“哪本书上写的?还在吗?给我看看。”

“一本旧书,几年前看到的,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郑远钧对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已经很熟练了,总之方子都是从书上看到的,书都不见了。

鲁老爷闻言摇摇头,一幅可惜的模样。

周大夫在一旁若有所思,盯着郑远钧:“和那本医书,一起扔了?”

郑远钧:“……”

周大夫怎么老记着那本医术呢?这都快要三年了,这个坎是过不去了吧?

周大夫原本在隔壁安佑县行医,尤其擅治外伤,但传得更远的是他怪诞的名声。

传说他喜欢解剖动物死尸,剖开肚子,把里面的内脏翻个遍,仔仔细细地查看。

有时还把肠子什么的切掉一截,然后又把内脏一一的按原位塞回肚子,再用针线缝起来。

一边缝他还一边嘀咕,说什么人不能就这么直接剖开,要先麻痹,还要想办法让血流少些。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可止小儿夜哭。

于是,周大夫残暴怪诞的名声传得更远,传出了安佑县,传到了周边县城,传到了郑远钧的耳朵里。

郑远钧一听到,立刻惊为天人,这不是绝好的研究型人才吗?又大胆又敢于创新,太好了!

她立马赶往安佑县,要把看中的人才揽于麾下。

赶到安佑县却惊闻噩耗,周大夫昨晚去义庄偷死尸,被人发现,下了大狱。

幸亏郑远钧是妥妥的官二代,这才把他捞出来,送到鲁老爷庄子上,加入了庄子上的研究团队,让他去专心研究医学。

郑远钧想着,虽然她老爹和她大哥这两年从没来过庄子,但万一哪天他们心血来潮,撞过来了呢?

所以最重要的秘密,不能放在自己的庄子里,于是她把研究团队放在了她外公庄子里。

两个庄子离得近,她往来方便,同时暴露的危险性又大大降低了。而且她外公常年待在庄子里,可以给她照看着研究团队。

这两年在鲁老爷庄子上,周大夫过得是有滋有味。

郑远钧给了他一张人体骨骼图,上面标明了各个人体器官的位置,还有大大小小的血管的分布流向。

周大夫拿着这张图,如获至宝,如痴如醉,从此对郑远钧死心塌地,在鲁老爷庄子上扎了根。

唯一让郑远钧烦恼的是,周大夫总是追着她问,那本医书除了人体骨骼图,还有什么,书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是谁写的,扔到哪儿去了,……

这会儿,周大夫正牢牢盯着郑远钧:“你怎么总能看到一些奇书呢?”

他摇着头,一脸败家子的痛心疾首,“别人都看不到的书,你总能看到,还看了就扔。”

“有医书,有食谱,有木工书,有农具书,有武器书,有火器书,有养殖书……”周大夫扳着手指头,一样样地细数,越数越是疑惑,“这么多,我怎么觉着这么奇怪呢?”

郑远钧看着周大夫疑惑的神情,扶额,头疼。这么多书都在脑子里,当然奇怪了。

听了周大夫的话,鲁老爷脸色微变,心里一咯噔:周大夫这是起疑心了?

他外孙自小就有点不寻常,他是隐约有点知道的。

而从他外孙来了这个庄子,建了研究团队,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做出的东西更是世人见所未见。

唯恐外人知道了对他外孙不利,为了保住秘密,他特意组建了护卫队,让孙子鲁泽每日带着巡逻,把庄子护得死死的。

每个研究成员都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能把本组的研究内容外传,也不能探听其他小组的研究内容,以及研究进度。

但这些研究人员同在一个庄子里,日日见面,虽然没有刻意探听,别人是干什么的,总能知道一些的。

至少周大夫就知道,现在府城里人人趋之若鹜的香皂,传说是某个世家大族研制出来,托给玉狐公子——赵公子在信州销售的,其实就是他们庄子上一个研究小组的成果。

周大夫喃喃自语:“我一直觉得,你有些奇怪,不,是很奇怪。”

郑远钧:“……”

你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就不怕我灭你的口吗?

鲁老爷抹着额上的汗,暗自着急。

他外孙的神异,这些年一直流传,成了他一块大大的心病。

外面一直有传言,说郑远钧是仙人降世,这话要是传到皇帝耳朵里,马上就是泼天大祸。

你是仙人,那皇帝是什么?

皇帝自古就称为皇天之子,皇帝都还没死,你一个仙人下来干什么?

一山不容二虎,你和皇帝都是仙人,那是你大,还是皇帝大?

你下凡来是想干翻皇帝的吗?你是想造反吗?

若不是仙人,那就是妖孽了,妖孽是要被烧死的。

不能是仙人,不能是妖孽,就应该把这神异之说死死地压下去。偏偏郑大都督反其道而行之,到处夸儿子,让这神异之说经久不衰。

郑大都督怎么就这么糊涂呢?

周大夫还在喃喃:“你果真有点神异吗?”

鲁老爷朝外孙猛使眼色:赶紧想办法把这话题岔过去吧,不能让他再说下去了。

郑远钧扭过脸,装作没看见她外公的眼色。

岔是岔不过去的,她以后的神异之处只会越来越多,只能让别人习惯。

不能习惯?那就造出更大的神异,让人人都惧怕她,谁都不敢轻易动她。

“其实,那本医书上,我还记得一点东西。”郑远钧向周大夫倾身,低声道。

周大夫眼睛陡然一亮,坐直了身子,热切地看向郑远钧。

那什么奇怪不奇怪的,重要吗?

他现在住在庄子里,不需要管吃的,管穿的,自有人为他备好,他万事不管,只需要专心钻研他的医术。

还不时有死尸供给他研究,有丰厚的月薪,做出了成绩,还有月薪好几倍的奖金拿。

这样好的主人,到哪儿去找啊!奇怪什么的,需要他去操心吗?

“我以前讲过,受伤了,要用盐水洗伤口,用开水煮过的布包扎,可以降低死亡率。”

“对,现在郑大都督的军队里就用了这套方法,死亡率降低了一半。”

“但还是有军士,伤口腐烂,发热,没熬过去。”

“这是人力不能为的吧?”周大夫眼睛亮晶晶,“你有办法?”

郑远钧没理会他,接着前面说:“这是因为伤口上有很小很小的,我们肉眼看不到的虫子,阻止了伤口的愈合。”

还有这样的事?鲁老爷听得张大了嘴。

别人都看不到,钧儿是怎么看见这些虫子的?果然钧儿是仙人吧?

周大夫猛地站起,一拍巴掌:“原来如此!”

鲁老爷迟疑道:“那,伤口再多洗洗,把虫子洗掉?”

郑远钧摇头,悠悠道:“洗不掉了,虫子已经渗入伤口,进到血液,随着血液流到了全身各处。”

周大夫斜了郑远钧一眼,看这小子不紧不慢的样子,那书上一定写了解决的办法。

周大夫又坐下,挨向郑远钧:“那怎么办?”

“这就要靠你了,周大夫。”

“书上写了,水果食物发霉后,在这个霉里面,含有一种物质,叫青霉菌,它能分泌出青霉素,是这个虫子的克星。”

“你只要提取出青霉素,再注射入伤员体内,这虫子就活不了了。”

“虫子死了,人就好了。”

郑远钧满脸热情鼓励之色,拍了拍周大夫的肩膀:“你一定行的,我相信你。”

科研是个漫长而又孤独的过程,科研人员是需要经常鼓励的啊。

物质上、精神上的鼓励都不能缺,一定要让他们时刻都能感受到来自投资者的温暖。

鲁老爷看得眼角直抽。

每次要人干活的时候,他的外孙都是这个样子。他看多了。

显然周大夫看得不多,这时候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搓着手:“我一定尽力。”

“我把还记得的一些东西写给你,大概的提取的步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郑远钧想了想,资料中应该有许多关于提取青霉素的内容。

“那太好了。只要你记得的,不管大小,都写上,说不定就有大用。”周大夫很是惊喜,又表决心,“我一定尽全力,抓紧时间,早日提取出青霉素。”

“不要着急,要注意按时休息吃饭,别把身体弄垮了,身体是革命……呃,研究的本钱。”郑远钧安慰他,又豪气干云地一挥手,“放开手脚,放心去干,生活上有什么困难,找我外公。”

鲁老爷:这样的场景,非常熟悉啊!这三年,我经常遇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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