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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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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焕立在回廊边,一只云雀踩在她宽阔的肩膀上,喳喳叫着。一阵风带起她的遮面,香风舞动!犹见得那遮面下若隐若现的流畅下巴,和白得透亮的肌肤。不知如此倾城好颜色,是谁家美娇娘。

闻的身后脚步声接近,云焕转过身:“这么快就……”

只见盛明珠身穿一件白色圆领袍,一头秀发蓬松,方巾骨簪,一条绸带系在额间,于风中翩飞,恍若神女。后颈中肌肤莹白胜玉,面若冠玉,微带酒晕,容光更增丽色。于十分美丽之中,更带着三分英气,三分豪态,同时雍容华贵,自有一副端严之致,令人肃然起敬,不敢逼视。

“除去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云焕说罢,丢过去一把扇子,盛明珠下意识伸出手,接了过去。

盛明珠摸着那熟悉的扇面,想不到,云焕竟然将它找回来了。“你哪里捡的?”

这把扇子本是沈清秋在她临行前赠她的定情信物,水火不侵、内有乾坤,只可惜剿匪途中让她弄丢了。

“看看,我救你不算,还要顺手捡回你丢了的扇子,是不是感动坏了?”云焕抱着手臂,坏笑着。“要记得,日后我这个东家需要你的地方,你可要尽心尽力!”

盛明珠收了扇子,笑着冲她拱拱手。她和云焕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约定,用云焕的话来评价她,盛明珠是个骨子里是一个更信奉利益交换的弄权者,而在盛明珠看来,云焕也不遑多让。

虽说云焕把自己隐藏得很深,但是盛明珠还是能从她的某些需求看出一些端倪来。

四处收集情报和秘密,手握悬赏猎取人头,行踪隐秘、武功高深,人脉很广、手段多多,很有可能服务于某个专门为人杀人越货的江湖组织。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席紫色戎装,立在月色下,紫色眼影妖娆。目光带着几分兴味地瞧着她:“喂,要不要替我做事?老娘看上你了,酬劳随你挑!”

盛明珠指着她手上的山匪人头,面无表情地说:“你想要什么,我和你换。”

是的,传闻中杀出重围并直取山匪头目首级的人,不是盛明珠,而是一个神秘的紫衣女子。

云焕毫不吝啬,把人头丢给她,张口就索要关于朝中大员的秘密,这些朝中大员清一色都是盛明珠的死对头,而且曾任大理寺卿的盛明珠对这些人背地里的秘密可谓是信手拈来。看来云焕不是随意找人拿情报的,还做了不少功课。

……

想到曾经,盛明珠不禁低下头笑了一笑!看得一旁的云焕一脸懵。

“你这人总是阴恻恻地想些什么?想着想着还会偷笑?肯定又想着算计谁呢吧?”嘴里吐槽着,云焕还是十分贴心地解下酒囊给她:“上好的蛇酒,喝吗?”

盛明珠接过来,解开塞子说:“不是说让我请么?”她总是这样大方,哪怕是自己昨日打了个喷嚏,她第二天都能送来一沓江南上好的云锦长袍来。

云焕抱着手臂,一双秀眉挑了一挑:“太女殿下如今落魄,现在怎能让你破费?东家我还是养得起你的。”

盛明珠若有所思,可还没喝上几口,对方就将几份人物册子交给她。

“这几个,是正进京赶考的书生,合计共有七八十个,你需将她们的生活起居和性格喜好等等全部了解透彻,并记录在案,”云焕又换了一副一本正经的嘴脸,她的吊儿郎当和东家模样似乎是能够自由切换的,有时候盛明珠也会很佩服对方的变脸速度。

盛明珠接过册子,一边点头一边留意册子封面的名字。

能够让太女赏脸为她做事,云焕算是第一个。能说她没有本事吗?

“云焕,”盛明珠忽然摸着下巴问她:“我这些年,应该为你赚了不少钱吧?”

“呵,你赚钱?”云焕却是翻了个白眼:“我的主要行当是杀人,给你一沓通缉令,你就提出什么三不杀原则!什么无辜者不杀,男夫老幼不杀,要不是您啊,我还真不知道杀手还有原则的,谢谢您啊。”

说罢,她还继续细数起其他方面:“你我搭档两年之久,我在你身上花的钱,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实打实的?”说罢,又装模作样地补了句:“虽说至今没给过一分酬劳。”

看来这个东家不仅有良心,还有自知之明,难得难得。

盛明珠无奈,她有时候认为,自己也许不是不爱说话,只是真没某些人说话那么有天分。得,现在她也不是太女了,日后需要用得上钱的地方还有不少,只怕更要仰仗云焕了。

云焕要把酒囊系回腰间,却一不小心,把剑柄别着的一块手帕子扯落。盛明珠不假思索,帮她拾起,却发现这块手帕十分陈旧,反复浣洗下都泛黄了。

“这……”盛明珠想问她怎么会用这么旧的帕子,不配她身份。可是话到嘴边,对方却是猛力将她手上的帕子劈手夺下。

盛明珠悻悻:“看来是心上人送的。”

云焕将帕子塞回自己怀里,仿佛是小心翼翼地藏着一个永不示人的秘密。

二人就这么尴尬地沉默了很久。一个心事重重,一个有些不知所措。为了打破这沉默的氛围,盛明珠清了清嗓子,酝酿了一阵。“能说说吗?你的心上人的故事。”

沉默良久,紫衣女子朱唇微启:“我第一次见到她,年仅十二,让人卖进花楼学琴……”

紫衣女子眺望树上零落的树叶枝干,脑海里,是烟花柳巷里纸醉金迷的场景,那场景无比清晰,每每想起,都令她记忆犹新。

‘跑!你给我跑!看老娘怎么收拾你!’老鸨扯住男孩的头发,毫不留情地拉着他往屋子里一丢,紧接着就是砰地一声摔门声。

‘啊——!’凄厉的惨叫不断从屋里传来,随着鞭子的抽打声此起彼伏。

却在这个时候,花楼的门让人一脚踹开,一帮官兵鱼贯而入。

屋中男孩失神地看着那老鸨慌里慌张地丢下鞭子,扭身就推门而去!他浑身伤痕,仍强撑着身体,慢慢地爬出屋子,他不要待在这里!进来这里的人,都是苟合的男女,他不要、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伸出手去,他拼尽全力爬出来。

这个时候,一双雪白的靴子在他手边停下。男孩抬眼看,只见那个人头戴玛瑙抹额,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与这花红柳绿的地方形成鲜明对比,她冷淡的眼神,不苟言笑的朱唇,倨傲得犹如一只狮子猫。

二人对视的时候,男孩看到对方眼里的诧异和愣神。

……

“她救了我,在那里那么久,只有她不嫌弃我脏兮兮的,把我扶起来,细心地为我擦拭脸上的污渍,为我穿鞋……”云焕说:“她不过十七岁的模样,但是却比大人还要体贴。”

盛明珠皱眉:“你当时是乐伎?”

“哈哈哈哈……”云焕笑出了眼泪,瞅着她挤眉弄眼:“甭吝啬你的难听话!我以为,是去那里学琴,实则,我当时是被卖进去当雏妓的。”

盛明珠:“……”

在花楼里从业的,男为小倌,女为娼妓,虽说在女尊男卑的世道,娼妓并不常见,可是受众还是有的。不过嘛,雏妓……那一准不是在苍流,因为自从盛明珠进入大理寺当差之后,严查烟花柳巷,只要发现有人买卖雏妓或者进行交易,整个花楼的涉事人员都要蹲大狱。

“然后呢?这个穿白衣服的神秘人救了你,于是你就喜欢他了?”盛明珠问。

云焕摇摇头笑了笑,再没有往下说。只是说了句:“喜欢又怎么样?能陪伴一世,方能称得上是钟爱。”

盛明珠不以为然:“对我来说,钟爱一个人,就是共赏一轮明月,也是一种陪伴。爱他,分离越久,感情弥新。不爱他,朝夕相处,也是一种煎熬折磨。”

云焕深深看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

盛明珠见她今日说了这么多,她也礼尚往来,坐在她身侧躺下。眼睛仰望着天上的红霞,此时已经日落西山,她们竟然聊了这么久。

“我有一个时常思念的人,因此,梦里也常常见到她。”盛明珠说道:“也许……是我深深伤害了她,十多年来,与她相关的梦都是可怕的梦魇。”

云焕:“他是谁?”

盛明珠:“她……叫做阿云。”

“休要占我便宜!”

盛明珠:“不是你,放心。”

云焕:“你不怕我,找到她,然后用她来摆布你?”盛明珠可没少看见她干这种事。

盛明珠却是早有所料:“她死了有十几年了,你要和她见面,恐怕要去阎罗王那里报到才行。”

云焕道了一声“无趣”,遮面底下的嘴角却提上天去。

盛明珠:“她死的那天,我满手都是她的鲜血。”

云焕:“你杀了他?”

盛明珠:“你觉得是我杀了她?”

“不知道,”云焕说道:“人间百种苦,却没有几个人能够感同身受。就算是你杀了她,我一个局外人也没有资格评论。”

盛明珠:“是我杀了她,所以,如果人死后真的有魂魄,也许,她会很恨我。不然的话,又为何屡屡进入我的梦中制造梦魇。”

云焕闻言,只是侧过头看她一眼,继续拿起酒囊子往嘴里送。

“这酒哪里买?”盛明珠知道这蛇酒绝非凡品,里面不仅放了百种药材,而且工艺纯正,入口甘甜,只怕有钱也买不来。

“你猜猜?”

盛明珠:“恐怕我一口就要吃掉你一粒黄金吧?”

云焕:“这酒是我酿的,你有钱也买不着。”

盛明珠:“云焕,你待我真的很好!”

云焕:“待你好,是因为你足够好!须知一个人只有对自己好,才配得上他人的好。”

盛明珠听着这句似曾相识的话,不知不觉愣了神。不过也只是一瞬间,她又平静了脸色,淡定喝酒。

久而久之,云焕竟变得和她这般相似,不仅仅是爱喝酒的臭毛病。

作者有话要说:中秋连更两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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