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鸭脚港终于风平浪静了。
虽然还是下雨,但总算是有减缓的趋势,街上活动的人也多了。
店里来了一个年轻男人。
他个头很高,五官是偏硬的长相,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布包,背上还背着个大包,穿着短打式样的黑色衣服,两条肌肉线条分明的胳膊露在外面。
斯柳介绍道:“这是我堂哥斯杨。”
“这是大花快餐店的余老板。”
余幸赶忙道:“你好,我是余幸,你的事情斯柳都跟我说了,别客气,在找到你想做的事之前,就当成自己家。”
斯杨:“谢谢。”
他话也不太多,在问过自己可以住在哪个空房间之后,便提着行李进去收拾了。
余幸感慨的道:“他可真高,得一米九多吧?”
斯柳转头看她:“他力气大,老板有什么活儿都可以让他来做的。”
余幸:“咦?那怎么行.....”
斯柳打断道:“我这位堂哥可能要叨扰一段时间,总不能让他吃白食,还是要做事的。”
“啊,可是?”
“我们也说好了的,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
“总不能.....”
“就当是打短工了。”
“......”
斯柳的脑袋和口才一向都是很好的,余幸完全说不过她。
关于这位‘堂哥’为什么要远走他乡来到这鸟不拉屎的鸭脚港——当然,这是相对而言,鸭脚港虽然十分繁华,但比起富饶的上城区还是差了很多。
“他得罪了人。”
斯柳面不改色的胡说八道:“那人在内城区很有些势力,从还在读书的时候就一直欺辱他,现在更是变本加厉。”
“实在待不下去,所以才想着上别处谋求生路。”
从念书起就在欺负人,这听上去很有霸凌的意味了。
余幸顿时露出同情的表情:“那也太坏了,难道没有人能管吗?”
斯柳摇头:“那人的家里,实在是太有势力了。”
余幸长长的叹了口气。
上辈子的身体情况使然,很能拥有这方面的同理心。
很多人觉得小孩是天性单纯的,没有成年人的思维复杂,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单纯’才能更多‘恶事’。
没有同理心,不会换位思考,不考虑后果,没有道德标杆。
余幸上辈子是娘胎里带出的残疾,一只脚不太好用,走的慢的时候还好,如果跑起来就会十分明显。
这种不方便于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其实是很有限的,对心灵的摧残才更多一些。
从上学开始,就不停的有人给她取各种外号,‘小瘸子’‘瘸腿猴’只是最轻的,还有许多成年人都想象不到的恶毒词眼。
还有些班上比较调皮的男孩子,放学之后追着她跑,用小石子丢,围追堵截,就是为了看她一瘸一拐的跑起来出丑。
然后大声取笑。
索性她人缘还不错,每次都有交好的朋友帮忙呵斥回去,甚至回家路上也要成群结队的‘保护’她。
所以余幸在整个读书期间对于身边的伙伴都是充满感激的,只是后来毕业后,大部分人都去念了大学,而她却不得不四处讨生活,才断了联系。
虽说大家都有互相留下电话号码,但那会儿她连手机都没有,连学校通讯录上都填的是福利院的地址。
这一点至今想起来都蛮遗憾的。
余幸:“不过他看起来,倒不太像会吃亏的样子。”
无论是从个头还是气势,这位堂哥都给人一种能打能抗的直觉——无需内行外行,有些东西是能一眼看出来的。
斯柳依旧面色寻常:“他以前很矮很瘦,后来送去武馆里练了两年,才好起来。”
“这样啊。”
余幸点头:“不过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么多,我都理解的。”
被霸凌其实跟体型个头都没有关系。
就如同恶犬无缘无故要咬人,并没有人招惹它,归根结底是因为它脾气坏。
品行恶劣的人要欺负别人,也不是别人做错了什么,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性恶。
更何况从斯柳的描述中,那恶人还很有势力,强龙难压地头蛇,一个人终究是不好过。
斯杨住在斯柳的隔壁,他东西更少,屋里只添了一张床,一个木头的挂衣架,就这么住进去了。
为了欢迎新来的客人,中午饭时候,余幸大展身手做了好几个菜。
酱烧大鹅,浇汁海鲜,青椒牛肉,椒盐脆笋,还有一大碗的疙瘩汤。
摆在灶棚的桌子上,三人一猫围成在一起。
余幸:“不好意思,我的猫惯坏了,一定要上桌吃饭。”
“不过它很有礼貌,不会打扰你们的。”
这是饭桌上每添一位新员工,她都要重复一遍的说辞。
毕竟不管从哪个方面,让一只猫上桌吃饭,都有点挑战人的认知了,不能被理解和接受都是正常的反应。
不过斯柳和斯杨在这些事上展现出了非常良好的接受度,甚至脸色都无比寻常,仿佛猫本来就应该在桌子上吃饭。
一众人正吃着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伴着喊叫:“——余老板,余老板在吗?”
余幸起身:“...好像有人来了,我去看看。”
她顺手摸起伞,去打开了大门,外面站了一个撑伞的男人。
这人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短褂子短裤,趿拉着拖鞋踩在水里,明明是年轻和说得过去的长相,但偏偏站没站相邋里邋遢,让人感官很不好。
余幸面无表情:“有事吗?”
年轻男人嘻嘻笑着:“没事就不能来找余老板说说话吗?”
余幸:“......”
她真的很厌恶这种流里流气的人。
但偏偏却不能直接摔上大门撕破脸,因为这人她是认识的。
米面供货商的独生子,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但总之不是什么好货,整日里游手好闲,臭名在外。
但米面店店主两口子都是很好的人,做生意很实在,货物质量好,价格也实惠,双方合作的一直非常愉快。
眼看着余幸要变脸,对方也倒识趣,说了这次的来意,是要支了上个月货物的钱。
余幸不为所动:“协议是跟文婶儿签的,我只跟她对账。”
“她让我来的。”
男人恬不知耻道:“我是她亲儿子,还能骗你?我娘老寒腿犯了下不来炕,所以才让我来。”
余幸:“见不到文婶儿,我不会给钱的。”
不是她迂腐不知变通,而是关于这种情况,店主两口子早给她说过——自家那败家子儿不争气,想方设法的抠搜家业,实在是被坑怕了。
若是再不采取措施,辛苦一辈子,怕是连养老钱都不能剩下。
男人急了:“我说你怎么听不懂人话呢?你该不会是想赖账吧?”
“真笑话,我文五的账你也敢赖?信不信我找人砸了你的店!”
“你今天不给我把账目结清,我还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他一边说着,很嚣张的推开余幸就要往院子里去,但下一秒,却啊的惨叫出声,整个人飞出去五六米。
余幸:“!!!”
什么功夫!
斯杨淡定的站在旁边,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
“......”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那当胸踹出的一脚,可能她就真的信了。
出手,啊不对,出脚可真快啊,干脆利落,不愧是练家子。
文五被踹飞出去,在泥里翻滚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踉跄的走了,临走还要恶狠狠的放话:“我一定会回来的!”
余幸:“......”
你是灰太狼啊。
原本还有点害怕把人打坏了,现在看来,精神头倒是还蛮足的。
她转身道:“谢谢你啊,斯杨。”
斯杨:“这是我应该做的。”
斯柳:“对,这是他应该做的。”
余幸:“......”
这样理所应当的口气,真是有种好微妙的感觉。
但斯杨好像真就是来做活儿的。
下午时候,他又被指使去了市场买一些新的木料和玻璃,因为前面被破坏的窗户还没有修,只用木板简单的钉了起来。
这下子,连余幸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真是算做打短工,我也得付给他报酬呀,斯柳,你跟你的堂哥商量一下,看他愿不愿意...”
斯柳冷酷道:“已经管吃管住了,没有必要。”
“......”
你们真的是堂兄妹吗。
......
锅里还剩下一点粥,余幸用勺子舀起来,去喂两个狗,现在它们被拴在了驴棚边上,跟驴共用一个窝棚。
等天气好了的时候,再重新搭建个大点的狗窝好了。
这两条狗很结实,虽然上次中了毒,但缓过来之后就完全没问题了,摇着尾巴吃的呱唧呱唧作响。
本土品种就是有这样的好处,瓷实。
余幸蹲在边上,摸它们的脑袋,然后起身准备离开,却不曾想跟后面的人撞个正着。
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俊美的略显凌厉的长相——叫什么来着?凌朝?
余幸吓了大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进来的!”
对方理直气壮:“门开着!”
“......”
门开着就可以随便闯进别人家了么!
两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良久,余幸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道:“那么,请问,您,是有什么事吗?”
男人好看的眉头皱起来:“没事就不能找你说话了吗?”
“......”
那会儿也有个这么说话的,飞出去五六米,你也想试试吗?
当然,这样的话她没胆量说出来。
于是凌朝仍然是登堂入室,坐在了前厅的好位置,并独享一壶好茶。
余幸认命的去烧热水,后知后觉:“哎,怎么没见大花呢?”
斯柳的眼神从前厅的男人移开,面不改色:“好像是跟斯杨一起去市场买材料了。”
余幸疑惑道:“他们俩,已经这么熟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凌朝(自信舒展):手脚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