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写作本身
要说为什么要写汪清澄这样一个角色,这篇文的定位是觉醒文,写作的思路是,思想先行,用人物承载思想,用情节传递思想。每一个觉醒的女角色代表了一个常见的思想误区。
虞南星:生而为女,为女而战。
陈娇娇:爱男不如爱自己。
管凌:成为挑选者,告别驴竞。
沈杜若:靠兄靠父靠夫,不如靠自己。
汪清澄:(沾男)捞是依附,(不沾男)抢是进攻。
二、关于汪清澄
汪清澄这个章节,明写汪清澄,暗写柳如絮,起点是“自愿卖身的女人”,落脚点是“捞女”,最终想传达的是“只要沾男捞好处,都是依附男人的存在,本质都是卖身;只有不沾男,从男人手中抢资源,才是反抗男权社会的唯一出路。”
汪清澄的灵感来源于《始于极限》中铃木凉美的自白“男人甘愿为性行为支付血汗钱,自己却能以同样的行为获得报酬。自己可以随意糟蹋性,于是就能对小心翼翼保管着性的女性产生优越感。”
但是吧,汪清澄和铃木凉美也不太一样,她是认识到她的性是有价值的,不愿意无偿给予,选择收费。
关于汪清澄前期“卖身”的表述引起很多讨论,大都集中在卖身这一行为给女性群体带来的危害性。但是如果改成她继孙元嘉之后交了几个男友,每一任男友都很宠她爱她,都送了很多灵石给她,然后她的室友造谣她“卖身”,是不是观感就没有那么恶劣?危害就没那么大了?
但是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吗?
以恋爱的名义捞,以婚姻的名义捞,和卖身直接捞,都是依附在男人身上出让性价值/生育价值捞好处,本质都是卖身。
一个倡伎XX一次的卖身是给女体的明码标价,一个良家在收到男人送的新款驴牌包包,就欢天喜地的和男人开房,也是标价,隐性的标价。
女人觉得有区别,男人觉得没区别,在男人眼中,每个女人都是有标价的,不是不卖,价钱没谈拢而已。在男权社会,即便女人的主观意愿不想卖,一旦沾男收了好处,一旦男人支付到了一定价格(柳如絮收了八百块灵石),男人就觉得这个女人该被买到了,就连社会舆论也会支持他。(具体可参见电视剧《不完美受害者》社会舆论对林允扮演的受害者的审判,她收了男人很大一笔好处,便被认定没有资格将她不同意的纳入称之为强仠。)
那么怎么破局呢?
不是你是倡伎,我是捞女,我们一起把男人捞个底朝天——“但凡想从男人身上捞好处的女人都蠢”
也不是为了自证不是捞女,各种AA,还疯狂倒贴男人——“被爱情蒙骗啥也不捞的女人也蠢”
而是彻彻底底不沾男,从男人手里抢灵石——“聪明的女人从男人手中抢灵石。捞是依附,抢是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