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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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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路边的野花总是特别的香,别人家的孩子总比自家的好。

就在卫长乐嫌弃自家儿子,稀罕顾朝的时候,顾朝的阿娘——崔锦,崔大夫人同样在嫌弃自己的亲儿子,稀罕“别人家”的谢暮。

崔大夫人有俩儿子:大儿子顾辰,小儿子顾朝,都是梧桐巷出了名的“别人家的好儿子”。

然而,丈夫“面瘫”,两个儿子也是“喜怒不形于色”。

整日面对这一大二小,三张“异曲同工”的脸,再“完美”的孩子也会让人“审美疲劳”的。

而比起自家儿子们的“面瘫”,谢暮俨然就是崔大夫人心中的“白月光”。

一朝“月光”入怀,崔大夫人自然是可劲投喂,恨不得将一食案的美食都塞进谢·白月光·暮的肚子里。

“暮暮乖,多吃点肉肉,还有这小鱼儿,婶婶给你去了骨头呢。你放心吃,不够了婶婶给你夹。”

“嗯,谢谢婶婶。”

“啊呀,和婶婶客气什么,来,尝尝这甜汤,试试这新做的糕点,还有这个……瞧瞧你这小脸,不过一晚上没见,咱就瘦了那么多呢?”

谢暮那略带着婴儿肥的小脸,鼓鼓囊囊地塞满了食物。

努力咀嚼,待咽下后,他向着崔大夫人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还是婶婶最好了。暮暮我啊,最喜欢婶婶了,没有之一哦!”

有人哄、有人喂、有人稀罕的日子,谢暮美得冒泡,至于瘦不瘦的——这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婶婶觉得他瘦了,那他就是瘦了。

乖巧如谢暮,那小嘴巴拉巴拉的,左一句“婶婶好”,右一句“最喜欢婶婶了”,哄得崔大夫人笑弯了眼角,恨不得把星星月亮都给他摘下来。

虽然,前一刻这孩子还抱着她二儿子的手臂,左摇右晃地说着“朝朝,你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没有之一哦~”。

——众所周知,谢暮小朋友的“最喜欢,没有之一哦”是整个梧桐巷最大的谎言。

但,谁让崔大夫人甘之如饴呢。

“好孩子,婶婶也最喜欢暮暮了,没有之一哦!”她亲热地将人揉在怀中,好一阵宝贝。谢暮也难得好脾气的任由崔大夫人“□□”他的小脸蛋。

这一大一小,当真是亲热至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才是亲母子。

堂下。

真·亲儿子·顾辰面无表情地瞥了眼相亲相爱的两人,又转过视线,对着自家二弟——顾朝微微一挑眉:啧,听到没,最爱的人,“又”没有之一哦!

感受到自家亲·大哥那不怀好意地调侃,顾朝神色淡淡,依旧不紧不慢地吃着食案上的早膳。

他打小就知道他大哥那张“波澜不惊”的脸皮下,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狼子野心”。

而面对这种故意的挑衅,最理智的做法是无视。

但,该说不说——还是好气!

当然,气的不是顾辰,而是某个见异思迁、满嘴花花的小混蛋。

他瞧着母亲怀中那没心没肺的小团子,嘴里的食物莫名地咀嚼出了几分难言的酸涩。

——啧,真难吃!

顾朝放下筷子,面无表情地拱手,“娘、大哥,请慢用。”

又特意看着某人,道了声:“暮暮,我吃饱了。”

“啊?哦——”谢暮觉得莫名其妙,这吃饱了就吃饱了呗,干嘛还特意同他说上一声?

倒是崔大夫人见他吃得太少,有些担忧地问:“怎么吃这么点?身子不舒服?还是做得不合胃口?”

“娘,二弟好着呢,他不是说了——是吃饱了嘛。”吃醋吃饱的呢。

顾辰嘴角微微一扬,眼眸透着几分挪移,但面上看去,他依然是顾家那位稳重、清雅的少年君子,世人称颂的:言为士则,行为世范[1]。

两兄弟四目相对,电光石火间,顾朝眼眸一沉,暗骂:伪君子!

顾辰眼带笑意,无声调侃:啧,醋坛子。

“你们两兄弟,这眉来眼去的,又在搞什么鬼?”

知子莫若母,崔大夫人自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别看话少,但那心眼子可谓是:一个比一个多,一个比一个深。

“哎,看着就让人糟心。”作为亲娘,她非常公平地甩出两个白眼。

“行了,吃饱了就赶紧滚。”这话是对着顾朝说的,但顾辰也没讨到好——

“就你废话多,你娘我啊耳朵没聋,眼睛也没瞎,这大清早的,你这话里有话的,我看是太闲了。正好,你爹那儿还缺个回帖子的。用完了早膳,你便去他书房帮着写帖子,顺道练个字,熟悉熟悉各家的关系。”

顾辰张了张嘴,想说句话来拯救一下自个,但崔大夫人很是不耐地摆手,“我还不知道你,这嘴啊,还是不要说话的好。赶紧闭上嘴,麻溜地给滚,不然我让你爹收拾你。”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顾·俊杰·辰二话不说,起身,就是恭恭敬敬地抬手作揖,“母亲说的极是,孩儿这就去书房为阿爹分忧。”

语罢,人已麻溜滚出了大厅。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崔大夫人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啧,还分忧呢,真是什么好话都被他说了。”

一低头,又是慈爱温柔,“暮暮乖,可千万别学你顾大哥,端是一副正人君子的好模样,实则啊,就是个外头白,里头黑的芝麻汤圆,呸黑了。”

谢暮一琢磨,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嗯,我最乖了呢,听婶婶的。”

顾朝盯着他的脸皮,心想:这得多厚的皮,才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然而,如此厚颜无耻的发言,崔大夫人却是满脸赞同,“可不嘛,咱们家小暮暮啊就是乖,咱们巷子那么多孩子,可再也找不出比暮暮更乖巧的好孩子咯。”

她瞧着怀中天真又烂漫的小团子,再对比自己那又木又糟心的俩儿子,一颗本就长偏的慈母之心又一次软得一塌糊涂。

瞧瞧,多好的孩子!

听听,多听话,多懂事的小郎君呀!

崔大夫人又叹:“唉,就是可惜了。明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可就是差了一个门。暮暮啊,你说你咋就投胎去了长乐妹妹那儿呢?”

她不无遗憾地揉了揉谢暮的小脑袋,“你说,你和朝朝吧,不会是投胎的时候,迷了路,走错门?你瞧,咱俩多有母子缘,至于你阿娘,她啊,可不真好惦记顾朝这木头小子嘛。”说话间,还不忘嫌弃地瞪上一眼自己的亲儿子——顾·木头·朝。

谢暮狠狠点头,“嗯,指不定就是这样呢。”他非常混账地顺嘴提议:“婶婶,要不咱们两家换个儿子呗?”正好,他这离家出走都走习惯了,就没人当回事。这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搞点新乐子,刺激刺激家里的长辈们?

事实证明,崔大夫人之所以能和谢暮的阿娘成为至交好友,对谢暮另眼相看,他们三人必然是有“亿点点”臭味相投的——比如,同样的唯恐天下不乱。

“这主意倒是……”

眼见崔大夫人点了头,正要开口应和,堂下安坐的顾朝终于听不下去了。

“阿娘,您莫要同暮暮胡闹了。回头阿爹听了,又该罚您去算账。”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面对一堆数字拨算盘的崔大夫人立马咽下到嘴的话。

“咳咳,你这孩子,为娘不过是……是和暮暮说玩笑罢了,你怎么就这么较真呢。”显然,咱们的崔大夫人也是位反应迅捷的“俊杰”。

小没良心的谢暮捂嘴偷笑。

这一刻,他终于知道他顾大哥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属性遗传自哪里了。

——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嘛!

“谢暮暮!”

“哈?”

笑不过三秒,谢暮就被点名了。

无须言语,只对上顾朝投来的视线,他立马就怂。

“啊呀,婶婶都说了,是玩笑嘛,你别那么严肃啦~”

“我看你是嫌日子无聊,想搞乐子玩吧。”这不是疑问,是肯定。

谢暮憋屈地鼓了鼓脸,忽然就饱了。

顾朝看着他,“看来你是吃饱了。既然吃饱了,那就走吧。”

这下,谢暮更憋屈了:唉,果然,人和人之间太过了解,真的很不好。

这时,“今天是沐休的最后一天,明早上学,你作业做好了?该背的背了?夫子的板子……你是还想再挨上几回?”

顾朝这一连三问,堪称一连三“刀”,可谓是:刀刀见血,见血封喉。

谢暮整个人都不好了。

——艾玛呀,他大姐的及笄礼过得,他都忘了自己还要上学,还要写作业,背课文啊!

“朝朝,朝朝哥哥~”在课业面前,小学生的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谢暮泥鳅似地钻出崔大夫人的怀抱,几步小跑,一个飞扑,一把抱住顾朝,好似溺水之人抱住了浮木。

“朝朝小哥哥,我们最好了对不对,人家最、最、最……最喜欢的人就是朝朝小哥哥了呢,没有之一哦!”

自从习惯了叫“哥哥”以后,他的脸皮就愈发地厚实了。

至于,什么没有之一?

呵,没有“一”,可是有二、有三、有四、有五六七八九十呢。

这拙劣、幼稚的文字游戏,怎么就这般乐此不疲呢。

顾朝冷漠地看着谢暮双手合十,一脸殷勤地对他眨了眨眼,“朝朝哥哥,你一定会救我的,对吧?”

救?

呵,这一次绝对不会了!

——心里是这么想的,但说出口的却是非常没出息的一声:“嗯。”

作者有话要说:引用说明:

【1】引用自《世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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