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黑甲士兵,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一座高耸入云,烟雾缭绕的高山之下,整座山周边方圆十里地,都站满了披坚执锐的宁国士兵。
肃杀气息中弥漫着丝丝悲凉,这种悲凉萦绕在所有人的心头。一个个流血不流泪的汉子,此时也是双眼通红。
一队金碧辉煌,千骑开道的仪仗队伍正向这边缓缓行来。在众人簇拥的那座马车上,稳稳当当放置着一个玉石棺椁。
里面安安静静躺着的是,一位披着金黄色龙袍,手握红绸环柄双刀,英俊的中年男子。最靠近马车的皆是身着麻衣的皇家子弟,此时的他们早已泣不成声。
一位鹅蛋脸型,徐娘半老的美艳妇人满脸忧郁,满心憔悴,美眸中带着七分思念,三分不舍。对于这位的黯然离去,史料只记载了六个字。却好似字字钻心,意蕴无穷。
“祖龙崩,葬蓬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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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
羹饭一时熟,不知饴阿谁!
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
——题记
序言:
从军行一场,泪落满襟衫。
塞上舞一曲,倾国亦倾城。
燕辽风沙猛,扬青水乡宁。
长安一世太平酒。
醉卧沙场志依旧。
秋点兵,上鞍马。
左提刀,右持枪。
乱世定,天下立。
九州之志壮凌云,
大宁之盛霸方圆。
(一)
一人,衣衫褴褛,胡茬遮住了半张脸。
剩余的一半被生了虫子的头发所掩盖。
面容憔悴,眼神空洞。
衣衫破烂,捉襟见肘。
穷困潦倒的他,迷茫的半躺在大街旁的石梯上。
此时此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丝毫见不到一个王朝刚刚覆灭的模样。
一切繁华,与几周前的长安并无两样。
只不过坐在大殿之上的人,换了一位。
他双手紧握一本黄皮之书。手已经黑如煤炭,沾染了四处的灰尘,如今又全部粘到书上,使得书一下破败了不少。不见曾经的光鲜亮丽,只觉是一本被乞丐捡到的破卷烂书。
天又冷了,他又打了个哆嗦。
黄皮封面上几个大字,这才从他的指缝中挣脱出来。
——《九州志?太祖传》
皇家秘史,如今,竟落于一名乞丐之手。
周军入城之后,查封内库,一番仔细清点过后,发现黄金白银,宝石玛瑙,珍珠玉器,各种宝物应数对账,却唯独少了一本书。
大宁历代皇帝亲诏,《九州志》中的第一本。
至于盗书者,前朝哀宗是也。
书中有甚,且听吾细细道来。
急促的马蹄声在这黄沙遍野的荒漠上,嘹亮的响起。
阵阵尘土飞扬,带起飞沙走石。
风沙刮过人的面庞,细小而灼热的沙子,刺痛着人的面颊。
大漠无垠,却不见一丝青绿。
马蹄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烙印,每一下都刻在了大地的心脏,马儿的停留跳跃,全都跟随着大地的心跳。
马上坐着,几十名黑甲之士。
披黑甲者,北凉军是也。
队伍之中,一位少年,意气风发。
此人面若温玉,气色温顺,面容白皙,皮肤娇嫩,朱唇银齿,桃木剑眉,模样好似女子,精致到滴水。妖孽的令人着迷,却不令人厌恶。看面相便不是难相处之人,也不像习武之人。但却隐约暗藏一股强势的杀气,在英眉中时起时沉。正所谓一生英气比天高,万丈豪情与谁长?
他身外披着与将士们相同的黑甲,铿锵有力。中衣穿的是一件青衫,写意风流。缕缕丝巾,从铠甲下面飘露出来。他身体修长,并不是十分健壮,身体比例适中。与其他骑卒不同的是,腰侧配备两把战刀,两刀刀型相差甚远。用法等更是大相径庭。他手中持着一杆长枪,枪柄是由木头做的,并不是一把纯粹的铁枪,虽然枪尖冒着寒光,但要是真的冲起阵来,最多两个回合,这把枪就得废。
谁叫他们这伙人不是亲娘养的呢?
他们本就是一群刚入不久的新兵,才在战场上打过一场守城战,第一次见血不久,便因为前线斥候人员紧张,不得已从新兵营中选取一些身手较好的人来补充末等斥候。
凉州边军斥候分三等,头等斥候,放眼整个凉州,也不会超过五百人,人人配备顶尖的北凉刀加强弓,骑的马自然也是头等大马,不知道要胜过他们这些人多少倍。二等斥候,
一般来说就是各军的普通斥候,一般每个全建制的队伍,拢共有八百上下。而末等斥候,便只不过是临时抽调上来监视敌军的罢了。
他们如今一共有五十来人,除了他们的标长和三个伍长,几乎全是新兵蛋子。这次他们也与往常一样,在这片土地来回巡逻,探察敌军动向。此次他们受到上面的派遣,要求他们必须比往常更深入敌军。要向前推进五十里。
此时,他们已经扎进了敌人的腹部。
塞上不似中原,没有小桥流水,只见漫天黄沙。此地没有儿女情长,只有刀光剑影。
“原地休整!哨骑散开!一炷香之后继续向前!”只见当头那一骑停下,健壮的黑色大马抬起前蹄,扬起阵阵尘土,身上的肌肉紧绷。
乍一看,便知乃凉地甲等战马。
再回头望向整支队伍,除了这匹之外,其它的马儿,那可谓是五花八门,脚力不一,但基本都是丙丁等的战马。
只见两翼有几骑,熟练的向两面展开,缓缓停留在距离队伍十米左右远的地方,手中之刀出鞘,驻马远眺。
队伍缓缓停下,烈日映照马群,没有任何遮挡的塞上炎热不已,汗水浇灌着这一方贫瘠的土地。
“老宁!快点将藏水拿出来!否则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只见一位略显英气,眉宇间却透露出些许匪气的少年,径直走过来勒住宁定北的脖子。
“不是跟你说了吗?早就没有了!”
宁定北摇摇头,拼命的否认着。
“你确定?”此人名叫胡伟林,是宁定北的发小,打小便一直不安分,每天不上房揭瓦下田摸鱼都不算完整的一天。不光是他家,就连左邻右舍都被他搅得鸡飞狗跳,可谓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乖孩子”。
这次毫无例外,他当然也和宁定北一起参了军,其实说满了他也就十八岁,比宁定北大一岁。这次镇上一起参军的一共有五人,全部都是小时候一个泥坑里滚大的,凉地人本就不多,一个小镇上年龄相仿的孩子自然也不多,所以说相互都特别熟络。
此时又有一位,相貌平平却周武正王的人走了过来,他任何时候都不忘保持最帅气的形象。“老宁啊,你不地道。我可是看见你偷偷多装了一壶。”
“李乐庆,你狗不狗!”
宁定北当场就骂了起来,他一猜就知道,肯定是这小子告的密,这几个人当中也就属他最贱,难怪别人都用刀,就他用剑,看来是早已达到了人剑合一的地步。
“嘿嘿。”
李乐庆笑而不语,一脸玩味的望着宁定北。
“拿出来分了吗?天天磨磨唧唧的。”胡伟林再次催促道,那只手已经迫不及待的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去搜了。
“给。”
宁定北极不情愿的将塞在马包底部的一壶冰豆汤拿了出来,经过太阳炙热的烘烤,已经不像刚装壶那般散发着幽幽凉气,可在这炎热天气,依旧是令人降温消暑的不二之选。
胡伟林手一伸,便要去接那壶冰豆汤。却见另一只手飞快地伸过来,抓住水壶调头就跑。
“李乐庆!”
“嗯?”
李乐庆迅速转头,一脸迷茫的望向胡伟林。
胡伟林看见跟他一样呆在原地的李乐庆,将剩下半句问候他祖宗的话收了回去。毕竟这龟孙干的坏事太多了,让人一看到这些事,便想起了他。
“王青可!”
只见一名额头光秃秃的,发际线有些高,面色稍微有些黝黑的男子,正抓住那壶冰豆汤,拼命的向嘴里灌。
你别看此人黝黑长相,其实身体体能压根不行,就是一个文弱书生,只不过天生皮肤紧,太阳晒过后容易变黑,其实未曾长期接受阳光的洗礼。
要说这几人当中谁最贱?还真无定论。和你要说谁的论政最好?那就是这个黑大汉了。这小子打小读私塾成绩便遥遥领先,四书五经从来就没有落下过,什么史书经典倒背如流,一点也没少把时间花在玩上面,让人总对他咬牙切齿。
胡伟林一个箭步冲上前,直接夺过了他手上的水壶,不顾三七二十一的重复着王青可刚才的动作。
王青可并没有去争抢,反正他也抢不过,别看他长的人高马大,胆子其实特别的小,反而脾气还很暴躁,对于这些小事来说,他只能砸吧砸吧嘴,伸出铠甲的一点点内衣,轻轻用袖口擦拭嘴角的残留。
味道不错!冰凉爽口!
“给我留一口,留一口!”
李乐庆凑上前来。
于是,一场水壶争夺战便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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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子,没啥事吧?”宁定北没有理会他们三人,说实话,就他们那尿性,他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他只是转过身,将马牵在一棵不高不矮的光秃秃的树干前,一边拴一边问道。
“能有啥事嘛?”梨润东回复道。
他长得乖巧玲珑,身形清瘦,五官别致,眉宇间稚气未脱,一副小奶狗模样,还散发出阵阵书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