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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村中杂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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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钧打开箱笼拿出书具,持笔蘸了墨才反应过来,他根本不会写毛笔字。便又拜托着刘郎中,替谢钰写了家书。

一书毕,谢钰拱手施礼道:“这番真是多谢先生了。”

“不妨事,不妨事,绵薄之力而已,公子何足挂齿。”刘郎中也向谢钰回了一礼。

林乐钧倒了杯水奉上,把信纸拿去晾着。刚出睡屋准备洗笔,就瞧见刘恕正在院子里四处张望。

他观察了一阵,冷不防地开口唤了一声:“阿恕?”

听到这一声,刘恕仿佛做坏事被人当场抓包似的,整个人都被吓了一跳。

看清来人样貌后,他捂着胸口横眉立目道:“林乐钧,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我神出鬼没?”林乐钧盯了他一眼道,“我在我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反倒是你,一直不进来,还在外面探头探脑的,到底想干嘛?”

刘恕面红耳赤,只结结巴巴地回道:“我娘……我娘让我来接我爹回家!”

说完这句,他也不管林乐钧作何反应,抬起下巴便进了堂屋。

那口黑木棺还停放在屋内,刘恕脚步忽然一停,眼神也跟着晃了晃。

他缓缓回头,看了眼身后的林乐钧。

讶然道:“莫非这就是你的……”

“是我的棺材。”

林乐钧平静地回答。看刘恕这副样子,他大概已经听说了林小宝溺水后又死而复生的事。

刘恕直愣愣地盯着林乐钧,半晌才开口道:“那周翰之,他当真弃你于不顾了?”

林乐钧点了点头。

“呸!这背信弃义的东西,好歹也是个秀才,腹有诗书,怎么会做出这种有辱斯文的事!”

刘恕怒上心头,又见林乐钧神色淡然,并没有多说什么。

他喉头哽了一下,适时收了口。

说到底,他跟这小傻子早就没有关系了,又哪儿来的立场替人家愤愤不平呢?

想到这里,刘恕长吸一口气,偏过脸又道:“我爹在哪儿?”

“他刚换好了药,正准备回去呢。”

林乐钧指了指睡屋的方向,余光瞥见了刘恕衣袖下紧握的双拳。再定睛一看,他眼中竟闪着些许泪光。

“阿恕,其实你不用为我难过的。世事无常,人心善变,这些道理我都能想明白的。”

他原本是想安慰一下自己这位童年玩伴,谁想刘恕听闻后脸色突变,吼道:“谁为你难过了!”

说完这句还不够,又上前一步直冲着林乐钧大叫:“我们县学出了个这样的败类,我这厮同窗多年,为其不齿不行吗?”

林乐钧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嗓门吵得头疼,忙回应道:“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你不是来接刘伯伯的吗,他人就在里面,快去吧!”

刘恕揉着鼻子冷哼一声,这才抬步进了睡屋。

来林家之前,他只听说林乐钧在山上救了一个人回来,并不清楚其中的细枝末节。

然而此刻看清炕上人容貌的瞬间,刘恕登时一阵目瞪口呆,半晌连话都忘了说。

只见那人发冠披散,面容惨淡,脸上也落着擦伤。

他的表情淡淡的,打量别人的目光也是淡淡的。可不知怎的,身上总暗含着一股脱俗出尘的气质,一看就并非凡人。

虽然刘恕一向看不惯周翰之其人做派——油腔滑调,虚情假意,哄得林小宝整日围着他团团转,还左一口右一口地叫着“翰之哥哥”。

但他不得不承认,那姓周的确实生得仪表堂堂,便是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旧麻衣,仍掩没不了那张俊朗清秀的好相貌。

然而令刘恕没有想到的是,好不容易盼得走了个周翰之,还没过上几天,林家就又来了个比周翰之的模样还要好看数倍的公子……

“阿恕怎么来了?”

刘郎中回头瞧见自家儿子,有些吃惊地开口。

刘恕晃过神来,绷着脸答道:“……娘说家里的谷子该拿去晒了,让我接你回去。”

刘郎中挠了挠头,起身开始收拾药箱。口中小声嘀咕着:“奇了怪了,今早不是还说谷子放到明日再晒吗,怎么忽然这么着急?”

刘恕没搭话,只杵在门边一动不动,目光落在谢钰身侧的位置。

——炕上放着两套床具,难道那小傻子跟这个人是同床共枕吗?

感受到郎中儿子忽然投来的敌意眼神,谢钰有些莫名其妙。

林乐钧洗完笔回来,见刘郎中准备走了,忙将笔墨放回箱笼递给刘恕。

“阿恕,你的书具。”

刘恕冰着脸看了他一眼,接过箱笼正要说些什么,“你——”字才开了一个头,就听另一端的谢钰先道了一句。

“郎中先生和刘小公子的慷慨照拂,改日在下定将登门重谢。”

他迎着光,眸色淡如琥珀,整个人都浸照在午后温煦柔和的日光里。

“对了谢兄,”林乐钧笑意盈盈地接话道,“你放在驿馆的行李不必担心,明天我就去镇上帮你拿回来,倒时候你也不用再多花那几贯寄放行李的钱了。”

刘恕有些不服气地偏过身子。

不就是稍有几分皮相么,有必要这么温声细语,还对人笑得这么开心吗?

他咬了咬牙,想说的话也被吞进了肚子里。回头又见自己爹正向林乐钧交代着养伤事宜,啰里啰嗦说个没完没了。

刘恕背上箱笼,凶神恶煞地朝刘郎中撂下一句:

“话我已经带到了!就先走了!”

临走之前,他还不忘狠狠剜了谢钰一眼。

等林乐钧恭敬有礼地将刘郎中送出门,刘恕早连人影都不见了。

他又站在家门口举目远望了一阵。想起刚才发生的种种,不禁腹诽道:自己前世这个曾经的童年玩伴,性格可真是古怪。好端端的,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一只寒鸦落在枯树枝头,扯着嗓子鸣叫不休。声音粗嘎且难听,林乐钧不禁皱了一下眉毛,裹紧外衫赶紧关上了院门。

家里的鸡正在院里四处觅食,林乐钧抓了一把黍米喂给它们。看着芦花鸡点头啄米的样子,他的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

日头已经有些偏斜了,眼瞧着晌午就要过去了,他还没有生火起锅做午饭。

不过今天这一早也算充实忙碌,不仅解决了刘大牛的事,还写好了谢钰的家书,明天就能到五马镇上帮阿娘卖饼去了。

林乐钧把晾干墨迹的信纸折起,妥善收进衣襟内的布袋里。

他梳不好头发,只能在柜底找出一条藏蓝色的头巾,用它姑且将头发盘上。

去到灶房,昨天采来的荠菜和野蘑菇还在背篓里放着。

林乐钧略加思索,决定先做一道凉拌荠菜,再把蘑菇跟家里种着的菠菜炒在一起,也不失为一道简单可口的家常朴食。

萧瑟凋零的秋季,李四娘的小菜园却是青翠欲滴,种着白菜、萝卜还有红菜苔,菠菜的抗寒性比其他绿叶菜更好,因此挺过了这个寒秋。

林乐钧捞起袖子摘了两把菠菜,又打了盆水将所有配菜择洗干净、分别切好。

凉拌荠菜,需要先把荠菜过水焯熟,然后挤干水分盛进盘里。

这道菜最重要的就是上面的干料。

林乐钧从香料罐里倒出几颗花椒,用刀背拍开,配着蒜末一起撒在荠菜上。又摘了两个正晾晒在灶房外墙的干辣椒,剁碎后也放进盘里。

然后一小勺滚烫的热麻油浇下去,滋滋作响,浓烈的蒜香也迅速弥漫了整个灶房。

泼油爆香后,他给盘中添了半勺盐,点了几滴陈醋。然后将它们搅拌均匀,用筷子夹了一小块尝了尝,味道还不错。

不过,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做菜,也不知道古今两代在饮食口味上有些什么差异。

林乐钧起锅又炒了野蘑菇和菠菜,盛进盘里。最后趁着灶上还有几分火气,顺便把烧饼也贴在锅沿热了。

回到里屋。

秋日午后的和煦暖阳,金灿灿的落进西窗。林乐钧从李四娘房里拿来了炕桌,卷起被单,把饭菜放在桌上。

谢钰早就有些饿了。接过林乐钧递来的筷子,又等他搬着板凳坐近,才开始动筷。

见他夹了一些凉拌荠菜,林乐钧望向他的眼里亮晶晶的,期待之情溢于言表。

“谢兄,你觉得这道菜味道怎么样?”

谢钰点头道:“很好吃。”

顿了顿,又好奇地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菜?”

“是荠菜,”林乐钧咬了一口烧饼,“我昨天在山上挖的,可新鲜了。好吃我就放心了!”

荠菜平时吃起来是有些粗砺的。

然而林乐钧做的这道凉拌荠菜,口感却是爽脆的,难怪谢钰没尝出来。

酸酸辣辣的调味,搭配最后那勺激发了花椒与大蒜香味的热油,柔化了荠菜特有的那股气息,别具另一番风味。

这个做法是林乐钧从前在美食视频里学到的。原本的教程里,拌菜的料汁还包含着其他几味香料,搭配了炸得香脆的花生脆。

但现在家里的材料不齐全,就只能做成这样了。

从前在姑姑家借住,林乐钧每天都要负责全家人的早晚饭。

虽然辛苦,但只有在下厨做饭的时候,这个世界才终于有了一片专属于他的天地。

在厨房里煎炸烹煮,手中的菜勺与铁锅发出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看着锅里热气升腾,红红绿绿的菜蔬在锅中翻滚,这才是生活应有的活色生香。

次日清晨,新的一天在日出时的第一抹天光中拉开了序幕。

天色微明,林乐钧与李四娘一同烙好了要卖的烧饼。

将家中事务安排妥当后,母子二人挑起箩筐,一同踏上了去往五马镇的山路。

作者有话要说:笨人是第一次写种田文qwq

各位可以多提提意见~每一条我都会认真看、认真考虑的!超级超级感谢(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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