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音突然从一旁的大树上跳下来,捂嘴笑她:“哦~原来秦姐姐这么爱臭美!”
“你个小崽子!天天神出鬼没的。”秦筝涨红脸,拿起一颗豆子,冲肖音那里一扔。
“哎哎哎。”肖音一躲,却没躲过,打在了肚腩上。
秦筝又扔了一颗,反问:“我就照怎么了?”
这一颗,打中了肖音的鼻子,好巧不巧地塞进了肖音的鼻孔里。
“啊切、啊切、啊切! ”肖音连打了三个喷嚏,才把它喷出来。啊?难受死了……
于是肖音气她:“可惜你再好看,哥哥也不喜欢你。”
“那他喜欢啥样的?”
“反正不喜欢爱照镜子臭美的。”
“你……”秦筝嘴唇翕动着,眼睛暗下来,抬起的手也垂了下来,把豆子又扔回了筐里,“我又怎么能奢求他能喜欢我呢。你说得对,如今世道乱成这样,他成日为护着我们,忙得要死。我却还在这里照镜子,一点忙都帮不上不说,还想着一些情情爱爱的事情!”
这句话说完,又有一颗水豆子落在了秦筝脚边的筐里。
“呜呜呜……”秦筝把头埋在腿上,缩成一团,像一只小猫,一哭停不下来了。
“秦姐姐,你、你别哭了。我不说了。”肖音翻了翻口袋,却没翻到什么纸巾手帕之类的东西,无奈只能把自己的袖子递了上去。
粘了一袖子鼻涕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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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人们回来了,见到秦筝那泛红的眼圈、未干的泪渍,问起是怎么回事。
肖音垂下头,抠着衣角回答:“是我骂秦姐姐了……”
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大家照着屁股蛋子揍了一顿。
之后,肖音就很少见到秦筝了。因为秦筝突然变得很忙,跟他哥一样忙。
反正就是一些“大人的正事”咯,肖音当时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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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对秦筝的印象,便是那重大的“七九演讲日”了。
那时候,秦筝站在万人高台之上。肖笙只见一片片黑黝黝的后脑勺,一个挨着一个,密密层层的。
而一个纤弱的杏衣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慷慨激昂地发表了演讲《生命与性》。
用词简洁准确、咬字清晰、内容针砭时弊、讲述鼓舞人心。
肖音就算听不懂,也感觉那声调每次一高一低,也带得底下的人的情绪一起一伏!
而且秦姐姐的声音原来这么大呢!他在后面都听的清清楚楚,就感觉像有个小喇叭从那远远的台上,一下子窜过这黑压压的群众,窜到了他耳边!
震耳欲聋。
她宣布失乐园从哭面人基地之中退出,从此自立城邦。
时间过去太久,肖音只记得那一日,台下群众情绪激烈,一个个扯着嗓子应和,泪洒现场,高举着金色的失乐园自由旗。
至今,那旗子还在肖音脑海里挥动着,如同金色的海浪。
若有人问起肖音“自由”二字,肖音便会回答:“它是金色的。”
“形状?”
“长方形的金旗,画着一个黑色城堡。长下面还有一个杆子。这就是自由。自由……就是一面金色的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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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秦筝说了太多的话,比肖音认识秦筝以来,她说的话加在一起都要多!
大多数,肖音都忘了。但有一段,肖音记得很清楚。
秦筝慷慨陈词:“我们失乐园,从哭面人基地里面独立,不是与哭面人为敌,而是不愿再添麻烦。
“我们会在基地北方拥有新的家。一个叫做只叫做乐园的城邦,而不是失乐园!我们既然要走出这几百年,历史上从未有人走出的一步。所以我们绝不会再失去!
“家人们,我们也许注定会死亡,注定会失败。但请不要害怕。今天史无前例的创举,若胜了,便是成功的经验!若败了,那便是血淋淋的教训!
“未来可能会有第二个失乐园,但她们届时便有了依据。他们踩踏着我们的尸体,将会走的更远!
“既然在【落叶归根】之中,每三十九个人逃跑的人中,能活下来一个。那么我相信,在每个追求自由的三十九代失乐园之中,也终究能活下来一代!
“我们就是【落叶归根】上的落叶!纵然会心脏爆裂,长出果实。而下一代,将会吃下我们生命的果实,活下去,拥有见到黎明的那一天!
“我秦筝以血立誓,从今后,我们乐园之人,宁愿战死,也绝不再做他人胯.下之奴!”
–
然后秦筝拿出她那传家宝一般的镜子,双手捏住两边,“啪”的一掰,镜子就从中间断了……
她拿起锋利的镜片贴着自己的额,就这么刺啦一刀,划了下去!美人的倾城貌,瞬间被割破。
秦筝自毁容貌,以血祭旗!
鲜血瞬间染红了她的脸蛋,像红色的纱,又垂落在自己衣襟上。
肖音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狠命咬着手指,而浑身血液却如同火焰一样滚烫翻涌。
她一生梦想着穿鲜红嫁衣,嫁给那人;却最终穿了血衣,嫁给了家人。
台下众人,无论是失乐园的,还是不是,都被那种气氛所感染,高喊:“宁战死,不受辱!”
“宁战死,不受辱!”
“宁战死,不受辱!”
–
之后,因为天天死人,肖音就肖笙被送往了最北边的密罗冰川躲避战乱。
五年之后,肖音才知道,原来早在两年前乐园城邦就倒了。
那当初鲜活的几千条生命,早已不复存在,成了“果实”。血染红了那金旗。尸体,连成了新的“树脉”。
秦筝作为作战到最后的一批人,亦战死。她抚动着她的琴,直到二十一根琴弦尽断,未降。
……
得知敌人来袭之后,她没有给任何人发求救信号,包括他哥。
当然,肖音知道他哥当时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就算乐园城邦真的求援,也无用。
–
肖笙当时不知道乐园城邦的惨状,之后他去老猫图书馆绿绮要了秦筝的《人生之书》,并且问了绿绮有关哥哥的事情,才知道——
在乐园覆灭的第二天,他哥才知道这件事。等来了乐园之后,看见那些血肉……那些身体组织与骨肉被铁水烫熟了,混合在一起成了一个血糊糊的肉球——堆成了一个血肉雪人。
胳膊用的人胳膊;腿用的人腿;眼球用的人眼球。只是它们分别来自不同的人。
而秦筝的十指——那会抚琴、会做杏花饼、会用镜片自毁容貌的纤纤十指——指甲早已碎裂,死前被敌人拿斧头一根一根生砍了下来,用琴弦穿成了一串手指项链,挂在了那“雪人”之上,当做装饰品。
雪人插着金旗,敌人在旗上用血写着,将此雪人送给哥哥作为礼物。问他喜欢吗?
……
肖笙知道哥哥很喜欢堆雪人,经常在雪天号召大家陪他一起堆雪人,比赛看谁堆得大——这是哥哥难得孩子气的时候。
哥哥会伸出手,插.进那雪层里,兴奋道:“嘿,雪又积那么厚啦!去去去,肖音,把人都叫过来,比赛堆雪人了!”
但是哥哥会瞬移,所以哥哥总是作弊:瞬移到雪最厚的地方,滚成大雪团。然后再用瞬移把雪团带回来!
这样一来,哥哥总是赢!堆得雪人最大最快!然后乐个不行,说:“不好意思了,各位,又是我赢!”
哥哥长得俊,五官如雕刻一般分明,笑起来实在好看。尤其是身穿黑衣,映衬着雪景之时,跟画似的。
大家也都喜欢让着他,看他笑。
可怕的是,敌人也知道哥哥喜欢堆雪人,还亲自堆了一个送给他。
……
–
在老猫图书馆里,肖音问:“我哥爱过秦筝吗?”
绿绮回:“没有。”
“一点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时节,他哪有闲心想那些儿女情长?而且就算他有时间,他也不会喜欢秦筝。”
“那他……”肖音觉得秦筝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女孩子,连这样的女孩子都不喜欢?那喜欢啥样的啊!难道是审美有问题?还是生理有问题……
肖音灵机一动:“我哥喜欢男的?”
绿绮笑答:“嗯。但其实跟性取向也没太大关系。就算秦筝是男人,也不行。”
“那是为什么……”
“嘘!到时候你就懂了。”
肖音算是明白了:“什么到时候啊!我看啊,我哥就是个天煞孤星,他就长了个事业脑,一心搞他的宏图伟业。
“就连我亲哥肖笙,本来好好的一个浪荡子弟,天天游手好闲,一靠近他,都被他传染成事业脑了!天天去跟他打打杀杀。
“我看我哥就孤独终老得了!正好。也别找什么嫂子。一辈子别谈恋爱,就永远当个处男。跟他那些……那些模型、图纸,书一起过。”
“哈哈哈哈哈~”绿绮被他逗得咯咯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