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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邪神被我截胡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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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方发了疯般的绝望咒骂声中,林忽淡定地带着一众少年少女往地面出口走去。

地面的出口大厅也有几个低级教徒守着,正围着火堆打扑克打得欢,被少年们一共十人包抄,用刚才沿路上捡的废弃建材敲得头破血流昏死过去。

林忽原本还担心一群刚受尽折磨的少年能不能成功拿下五个成年男人呢,结果发现这些小可(hen)爱(ren)下手是真不含糊。

他好奇问了下,才知道原来除了一个跟原身一样新抓来的女孩,其他人都是因为过于刺头而一批批剩下来的,不符合“观众”们嗜好的那种楚楚可怜、痛哭求饶小羊羔审美,便被留下来奴役干杂活。

虽然暂时免去一死,但少年们跟活在地狱里没两样,他们日常被锁在马戏团营地,每天有做不完的脏活臭活,只能晚上吃一顿发霉面包就土豆,被泄愤殴打折磨更是家常便饭。

黑发的高个少年抓起一个教徒的衣领,整个人狠戾得像一只刚咬完人的狼崽子,“怎么处理他们?”

林忽毫不犹豫:“一块儿丢进地下,把地道大门锁死,走人。”

那条地下主台阶的出口已经在翻吐灼人热息,少年们用锁链一层层捆死大门,最终踏出地面大厅建筑的那一刻,林忽接收到了系统的喜报:

【滴!恭喜宿主,您已完全脱离原人物必死命运,死亡倒计时结束!】

林忽舒了口气。

“那个……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少年们眼巴巴地望向林忽,不自觉就将这个救命恩人当做了主心骨。

松下神经,林忽恢复了一贯懒懒的神态,语速都变慢了不少:“回城里吧。”

这儿一看就是郊区,很远的地方才能看到零星房屋的影子,大半夜连个顺风马车都没法偶遇,林忽想到要这么徒步走回去就一阵心累。

大概是他瞬间蔫下去的模样太过可怜,少年们忍不住提议道:“要不……我们背你走一段?”

“那怎么好意思?”林忽头顶无形的小苗往上翘了翘。

少年们纷纷劝道:“你是这次的祭品,只能喝清水‘洁净’身体,我们晚上至少吃了一顿面包,比你有力气。还有……我们好像都比你高,你多大了?”

林忽:“……”

被扎了心的林忽决定做一个冷酷的人,让除女孩之外的少年们一路轮换着将他背到了城区。

只不过半路上,林忽就忘了冷酷,将自己逃脱的过程和少年们简单闲聊了一下,引得少年们连连惊叹,恨不能当场拜师学空口夺刀。

“嗯,学是可以,”林忽打了好几个哈欠,声音一点点变得朦胧虚幻,“但是……失败的机会……一辈子只有一次哦……”

少年们:“……”

一群少年的叼刀梦就此陨落。

天色已经蒙蒙亮,最后一个轮班的是体力最好的黑发少年,他轻轻晃了晃,叫醒了背上的林忽,“你看,那个女孩的家仆找来了,没想到她居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林忽撑着朦胧睡眼将视线越过少年的肩膀,看到前面的道路上热热闹闹站着一群人,正围着那唯一的少女欣喜若狂、嘘寒问暖。

女孩突然将视线投过来,指着林忽的方向对仆人大声道:“他就是我说的救命恩人,其他人是跟我一块儿逃出来的朋友,你们可不准怠慢!”

家仆们赶紧迎上来,将林忽一行人都接到了暂住处。

说是暂住处,实际上女孩的家仆在找到她后立刻包下了最好的旅馆,将所有少年都安顿进来。

洗漱完毕,林忽穿好崭新的白衬衣、卡其色背带裤、同色小短靴,走出了房间。

他慢悠悠地走下楼梯,颇有兴味地观察四周,这儿的基础建材是石砖和木头,墙上挂着各种流苏布帘和装饰画,木制的阶梯踩在脚下吱呀作响,大厅内的壁炉火光驱散了清晨的潮气。

“哇,你穿这样可真不错!”

清脆欢快的声音从下方传来,林忽低头看过去,见到了恢复盛装打扮的俏丽少女。

“日安,加尔文小姐。”林忽已经从仆人那里知道了她的家族姓氏。

“不要客气,叫我艾莎就好了!”

少女的性情很爽朗,倒是不同于一般的千金闺秀,她上下打量林忽,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在地下的时候我就觉得了,你长得很可爱。”

可爱?林忽看向自己散落在肩上的半长头发,想起洗漱时在镜中见到的样貌——

不论五官还是身材,竟然都跟原本的自己一模一样,只是头发变长了些,发色和瞳色变成了银白和浅金,看起来居然并没有很违和,好像他天生就是长这样似的。

艾莎问:“你叫什么名字?唔,总觉得你的模样有点熟悉……我们是不是见过?不不,应该没有,不然我肯定会记得你。”

林忽回答了他这个世界的名字:“诺兰。”

其他梳洗换好干净衣服的少年们也陆续下了楼来到用餐大厅,艾莎像一只欢脱的小鸟,轮番跟所有人打招呼。

餐桌上,艾莎向大家介绍自己,她是邻郡乡绅的女儿,因为离家出走来到了这儿,跟林忽一样人生地不熟,被抢劫拐卖一条龙服务了。

她恨恨道:“我已经让仆人分别去警署和教会报案了,一定会把那个马戏团营地里剩下的同伙抓个干净!至于那些‘尊贵观众’……呵呵,我想探员、神甫们现在赶去郊区剧院,也只能见到烧干净的地洞了。”

她继续豪迈道:“我会在这儿多住几日,你们也可以留在这里,吃穿用度不必客气!如果想要回家的话,就让我家仆人驾马车护送,马戏团的余孽暂时还没清理干净,以防你们又再遇险。”

餐桌上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少年们的家大多就在相邻郡镇,熬了许久终于能够平安回家,一个个都几乎喜极而泣。

林忽留意到,坐他对面的黑发少年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沉默地继续用餐。

发现林忽在看他,黑发少年——丹尔怔了怔,随后十分低落地小声道:“我……没有地方可以回去。”

这,自己只是望了一眼,对方就主动开口了……林忽也只好往下聊了下去:“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你知道上个月这里发生的‘西十街邪灵事件’吗?”

“邪灵?”林忽放下热牛奶,有了些兴趣。

这个关键词,让他联想到了自己的穿越任务,好像就是要阻止什么人召唤邪神降世之类的。

丹尔整理了一下沉痛的心情,才缓缓道:“我家就在西十街,上个月初那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邪灵侵扰案件,半条街区都毁于一旦,我的家人也都在案件中丧生了。”

原身对神秘学领域知之甚少,林忽好奇地问:“为什么会出现邪灵?有人在做像那个马戏团一样的召唤仪式吗?”

丹尔道:“不太一样,但本质差不多。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越来越多人尝试寻求异神的力量,但时常会招来他们自己也无法承担的可怕后果,而承担后果的人,甚至都不是那个召唤者。”

“这次西十街灾难的始作俑者,据说是一群躲在贫民区准备分赃的窃贼,当天深夜,这群窃贼突然开始神经错乱,大喊着到处都是无毛的猎犬在追逐他们,他们极度恐惧之下点燃了一切能燃烧的东西,试图以火光驱逐可怖的野兽。最后这些‘野兽’自然是没有驱逐,却导致西十街陷入了熊熊火海。”

其他人早已经注意到了他们这里的对话,艾莎闻言吃惊道:“我的天,难道教会没有派人去处理?”

丹尔道:“教会当然会去驱除邪灵,有人偷偷从执勤神甫的交谈里听来消息,窃贼们的疯狂似乎是因为赃物里的一尊陶土小像,模样古怪粗糙,看着像一只狼狗,神甫一见到立刻就将它收容带回教会去了。”

林忽留心地听着这些细节。

他快速地在脑海里叫出系统:【屑屑,我记得你说过,任务里有关键人物,指的是什么人?我看那个阴间马戏团也在召唤什么邪神,还有这个西十街邪灵事件,这些事情里面有关键人物吗?】

系统道:【关键人物指的是“黑化者”,不过在至暗马戏团教众与其资助者、西十街事件当中并未检测出,宿主请放心。您谢我做什么?怪不好意思的呢。】

林忽面不改色:【哦,谢你危急时刻护我周全。黑化者?】

没想到宿主对它的评价如此高,系统感觉很温暖,【等您亲自遇到了黑化者,自然就会一目了然。】

餐桌上,艾莎戚戚地捂着嘴,问丹尔:“神啊,这样的惨剧真是令人悲痛,事后教会没有安置灾民吗?”

丹尔垂下眼,“火灾在天亮时被扑灭了,但是这之后,我们这些贫民区孤儿会直接送去救济院,我并不想呆在救济院,就自己逃出来了。”

林忽虽然对这世界了解不深,但看其他少年们听罢也缄默不语的样子,也能猜得出这种救济院的环境一定极其糟糕。

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杯子,突然道:“你有考虑离开这个郡,去其他地方吗?”

丹尔有些犹豫,蹙眉道:“我是有想过离开,但贸然去陌生的地方也许更危险,最近的世道很不安生。”

少年们纷纷点头,毕竟他们自己就是背井离乡出来谋生,结果被邪恶团体拐带囚禁了。

林忽表示理解,“嗯,我只是提议,决定权在你自己。其实我这儿有个工作可以介绍给你,不过可能需要你跟我回一趟老家。”

“你的老家?”丹尔有点心动,虽然认识时间短,但他觉得林忽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林忽回忆了一下贝茨庄园的所在地,答道:“在王都。”

“?!”

所有人都蓦地傻了眼,艾莎毫无淑女形象地瞪大眼睛叫道:“诺兰,你来自王都?!”

林忽点点头,“我忽然想到,我正巧要辞退一个随行男仆,需要招聘新的。”

那个被他弟弟买通的仆人,没有留下的必要。

丹尔呆呆道:“男……仆?诺兰,你、你该不会也是个有钱人吧??”

林忽先前只是觉得没必要说,“嗯,我父亲是贝茨子爵。”

“子爵?!你家是贵族?!”艾莎的叫声差点没把餐桌掀了,少年们手里的刀叉也纷纷掉落。

艾莎的父亲虽然也勉强算是贵族,但只是最次末等位的,而且头衔不可继承,不过是花钱捐来撑撑面子用的,与那些真正的世袭贵族是完全无法相提并论的。

其实子爵也不是个多高的爵位,可问题是,艾莎和其他少年们一样,都以为林忽只是个样貌格外出众的普通人家孩子而已。

毕竟马戏团这次就拐了两个新人,结果,两个都正中贵族家的孩子??

这马戏团看走眼的概率,实在离谱了点……艾莎突然都有点可怜他们了。

丹尔好半天才回神,冰蓝色的眸子渐渐黯然了下来:“诺兰,很感谢你的青睐,但是……我这种贫民区出身的人,要是当了你的仆人,可能会让你丢脸的,而且我只会做粗活,完全不懂贵族仆人的那些工作。”

林忽费解:“丢脸?”

实际上,那个马戏团邪/教对祭品“品相”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抓来的少年们相貌都不错,好好拾掇过后更是有模有样的,绝对达得到体面的标准。

看到林忽确实一副完全不明白的表情,丹尔反而卡住了,只好又说:“但,我什么都不会……”

林忽摆摆手,摆出面试官的姿态正襟危坐,“别急,先跟我说说,你最大的特长是什么?”

丹尔想了想,犹豫道:“我……大概很会打架?从小打架没输过。”他被马戏团教众抓住的时候,恰巧因为风餐露宿发了高烧,所以才寡不敌众被俘了去。

说完,少年面上浮起一丝红晕,第一次有种露怯的感觉,自己实在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林忽却眼色一亮,当即拍板定了下来:“就你了,你正是我要找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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