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西安的地铁大部分时候都人满为患,尤其今天他们从景点附近出发,更是人挤人的状态。不过从地铁入口处一进去,林霭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好凉快!太他妈爽了!
之前谢时去百度过才知道林霭的父亲林至明先生是很有名的富豪,他之前没了解过所以对此不知情,当然知道了的那刻心中有片刻的疑虑为何谢蔓娟会认识这样的有钱人,不过他并未问出口,林叔叔他们也并没有提,好像都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他母亲这个话题。
只因为林总和何医生是在这里长大,而何医生不想移居去首都或者其他城市,便定居在了西安。
公司总部并不在这里,所以林总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在出差。
平时更是低调,各种活动很少出席,将家人也保护得很好。所以谁也想不到这样一个本该是娇气少爷的人会因为十块钱两根的小布丁迟疑,会因为在炎热的夏天能进入地铁凉快一会儿而兴高采烈。
转了一趟地铁下车后便是书院街。
书院街入口处是一座高大的牌楼,走到这里仿佛阳光都没有那么晒了,甚至在百年紫藤的树荫下感受到了一丝阴凉。街道两边是各式各样的古玩店,正值盛夏的午后,吃过饭的店主都懒洋洋地躺在躺椅上,旁边的桌子上放着沏好的茶,在蝉鸣阵阵中昏昏欲睡,悠闲极了。
林霭吃着从路边买来的甜筒:“这路边平常都是画扇子的老爷爷,不过现在太热了,估计下午四五点会出摊。”
谢时去:“画扇子?”
林霭:“就是给空白的扇子题词画画的,好多都是退休的老爷爷闲不住,出来找点事干。诶,你快吃啊,一会儿要化了。”
看着被林霭啃得七零八落的巧克力甜筒,谢时去微微有些迟疑。
这玩意不会吃得满嘴黑吧?
林霭总说谢时去是装逼犯,虽有夸大,但谢时去本质上在别人面前是一个十分注重形象的人,就算以前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也会让自己保持整洁和得体,或者按照谢时去自己评价自己,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十分功利的人。在对自己可能有帮助的人面前他从不吝于伪装好形象好态度。
虽然这些在见林霭第一面后就失了效。
最后在林霭的凝视下,谢时去还是把甜筒吃完了。
吃完就立刻漱口的事就暂且不提了。
从书院门向里走,古玩店不再像前面那么多,从一处不太起眼的拐角进去后却是豁然开朗。一座古朴的宅子立于眼前,古宅是砖木结构,从大门进入后是一个石雕影壁,上刻龙凤麒麟等瑞兽。再向里走,是一处开阔的大院,大院中央摆着种满荷花的水缸。水缸四周是一些木桌木椅。抬眼可见一两层小楼,小楼青瓦覆顶,每层楼都挂着不少红灯笼,可以想象等夜晚灯笼一点,便十分有韵味了。
“本来想带你去钟鼓楼转转,再去吃凉皮羊肉泡馍的。但是我一想啊,这些吃的以后开学了天天能吃,今天还是带你来这里吧。这是我爸一个认识的叔叔开的,本来下午五点才开始营业,而且每天只接待四十位。不过我来不用预约,刷脸就是了。”林霭面部表情很是丰富,说什么都眉飞色舞的,尤其是说这种稍显显摆的话,更是眉眼间都带着一丝小得意,不过并不让人厌烦,反倒觉得这十七八岁的少年可爱极了。
“我看谁在这儿说大话呢?”从小楼一层传来个说话声,接着走出来一位穿着厨师服的精瘦的老头,看起来得有七十岁了,不过满面红光,声如洪钟。
谢时去凑到林霭耳边低声问:“这是叔叔?”
林霭:“对啊,我爸的叔叔,咱们得管叫爷。”说完鄙夷地看了一眼谢时去,眼神里透着嫌弃,意思是我这说的还不够明确啊?
谢时去:“……”
林霭已经欢欢喜喜地上去一把揽住老头的胳膊,嘴里亲亲热热地叫着:“程爷爷,你想我没有,我可想死你了。”
程老头冷哼一声:“我看你是嘴馋想我做的菜了吧。”
林霭;“都想都想,嘿嘿嘿。”说完不忘招呼谢时去过来。
“程爷爷,这是小谢,现在住我家给我辅导功课呢。”怕伤害到谢时去的自尊心,林霭故意模糊了谢时去住他们家的理由,仿佛他是为了辅导林霭而来的。
谢时去微微颔首:“程爷爷好。”
程老头上下一打量谢时去,满意点点头,不错!看完也不忘数落林霭:“看看人家!站有站相,看看你,天天扭的跟麻花似的!”
林霭揉揉耳朵:“程爷爷你小点声吧,我耳朵都要被你震聋了。”
看着程老头举起手吓唬他要打人,林霭拽起谢时去的胳膊一溜烟儿地跑了,边跑边喊:“我要饿死了程爷爷,中午没吃饭就等着您这顿呢,快上菜上菜!”
程老头虽看着总吓唬林霭,不过现在身边就这一个小辈儿,还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能不心疼?还是一边数落林霭不好好吃饭一边进厨房忙活去了。
林霭直到拽着谢时去跑到空调底下的座位才松开手,他没觉出有异,掀着衣领对着空调一阵吹,身后的谢时去微顿了一下,瞥了一眼被林霭抓过的手臂,缓缓坐下了。
林霭:“程爷爷现在很少下厨了,都是他徒弟们掌勺,也就我来吃吧,还愿意给我做顿饭,我爸他们来都不一定呢。”眉角眼梢又开始得意起来。
谢时去喝了口桌上的茶水,说:“那我岂不是沾了你的光?”
林霭一愣,这人不拆自己台了还有点不习惯呢。
“……那可不是!今天你就尝尝陕菜。”
程老头虽然年纪上去了,可做菜的功夫那是一点没倒退,手脚很是麻利。不一会儿服务员就端上来一道凉菜,三堆不同颜色的丝状物看起来晶莹剔透,盛在荷花形状的小碗中,霎是好看。
林霭:“这叫三皮丝,没听说过吧!”
谢时去挨个尝了一口,劲道又爽脆,入口微酸,很是开胃:“确实没听过。”
林霭又是一阵得意:“陕西可不是只有凉皮肉夹馍,这三皮丝是用猪皮,海蜇皮和鸡皮做的,我敢打包票,西安各大饭庄就属程爷爷做的最好吃!”
一会儿服务员又上了一道葫芦鸡,葫芦鸡整只鸡色泽金黄,外皮酥脆,里面却又鲜嫩可口。夹起一块沾一沾程老头秘制调料,吃到嘴里,肉香味十足,令人胃口大开。
眼见程老头给他们上了俩肉菜一个素菜,还有一个汤后,还有再做的趋势,林霭连忙叫住店里的服务员说:“快叫程爷爷停下来!吃不完了!”
林霭捧着肚子说;“谢时去,说实话,就算是你,这种程度也吃不完吧。”
谢时去:“……”
“除了第一天,我也没吃那么多吧?”
林霭摆出一副我不听不听的状态:“你如果不是吃那么多的话,怎么长那么高的?等我也吃得跟你一样多,总有一天追上你。”
“大白天做什么梦呢。”谢时去的声音带有少年的朝气却又有些低沉,这微微矛盾的气质使他说话听起来十分有质感。当然,如果不是时时刻刻在嘲讽就更好了。
林霭一拍桌子:“我现在已经179.3了!而且我肯定还会再长的!”
林霭暗暗咬牙,也就是自己人帅心善了,就谢时去这个说话方式出去得被一天打十七顿吧。
一天被打十七顿的谢时去看林霭摊在椅子上,宛若一只累瘫的小狗,开口问:“一会儿……”他本想说看你累了,要不一会儿回家休息吧。可本性使我们谢时去先生能在别人面前演得人畜无害,面对林霭的时候一句关心的话却半天说不出口。
说实话他也想不太通为何平常开口就来的好听话此时仿若粘在了嘴里,在林霭面前,他不愿意伪装,更不愿意戴着那层面具面对林霭。
于是他咽下了那句话,改为:“一会儿去哪?”
林小狗立刻双眼放光:“去城墙!从这里去城墙可近了。”说完自顾自地嘿嘿笑起来,他可太想去城墙骑双人自行车了!以前他们一家三口去过一次,可惜林总和何医生甜甜蜜蜜骑双人自行车,他自己一个人在后面追,实在是太可恨可恶了!后面和闫飞飞和周谦上城墙,这俩人看都是情侣甜甜蜜蜜你侬我侬,说什么也不和林霭共骑一辆。
而对只要没体验过的事都抱着十分好奇的林霭来说,今天终于逮着个冤大头陪他了!
西安明城墙气势恢宏雄伟壮观,一到节假日总是人山人海。今天不是放假也不是周末,游客少了很多。
城墙外是一条护城河,林霭趴在吊桥边上向下看了一会儿,想感受一下在炎炎夏日站在水边的凉爽,站了一会儿丝毫用处没有,反倒闷了一脑袋汗。
回头一看谢时去清清爽爽地在旁边等他。
林霭撇撇嘴:“你怎么都不出汗,你是人形空调吗?”
谢时去冷淡地说:“心静自然凉。”
“……”
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来什么好话。
进入城墙内部,从永宁门登六十六级台阶就到了城墙上。
城墙上方极为宽阔,走上的一瞬间让人灵台都瞬间清明了起来。
林霭跑去买了两根城墙的纪念冰棍,颠颠儿地跑来送给谢时去。
谢时去有些狐疑地看着献殷勤的林霭,果不其然,某只小狗还没等他吃一口,就迫不及待地说:
“诶诶,我都请你吃冰棍了,你一会儿和我去骑自行车吧,要不城墙这么长,咱们一直走也挺累的。”
谢时去有些怀疑这孩子没憋什么好事,不过看林霭那一副尽力表现‘骑自行车很正常’的样子,心下觉得好笑,所以装作什么都没看出来的样子说:“好啊。”
林霭瞬间开心了起来。直到到达租赁自行车的地方,谢时去靠在城墙边上看着旁边一脸兴冲冲地推着双人自行车的林霭,才明白了他到底想干嘛。
旁边有两对正在租双人自行车的情侣,其中的一个女孩子瞅瞅一脸兴奋的小可爱,再看看一旁垂眸看着小可爱的大帅比,内心恨不得化身尖叫鸡,要不是旁边的男友催她,她是真一动不想动地在旁边看好戏,骑什么自行车,哪有看帅哥谈恋爱香!
谢时去本就对别人的目光十分敏感,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看他们的眼神,林霭就是完全没注意到了,毕竟他做起自己想做的事,是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的。
“别耍酷了,快过来。”林霭招呼站在一旁的谢时去。
谢时去叹了口气,认命般地走上前接过了车把,林霭已经跨上了后面的车座,嘴里还强调着:“不是我不想带你,而是给你个表现的机会。”
“……”
四五点钟的天空被橙红色晕染,大片大片的金光在眼前铺陈开来,城墙的尽头消失在暖融融的云里。骑车带起的微风消散了暑热,一轮红日将落未落地挂在天上,他们骑着车追着落日走,两个人都被描上了一层毛绒绒的金边。
有那么一瞬间,林霭觉得他们在骑车追着光。
他开心极了,双腿敞开,恨不得大喊一声。林霭不知道这快乐的情绪从何而来,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快活又自由,兴奋上头的林霭没想那么多,往前一趴。
谢时去的背僵硬了一瞬,不过随即就恢复了正常,林霭并没有察觉到这一瞬间的微妙。
“谢时去谢时去!”林霭大声喊他。
“嗯?”谢时去没有回头,简短地应了一声。
“你快看!太阳像个溏心蛋!”
谢时去看了一眼眼前的太阳,没有发表像不像溏心蛋的言论,而是问:“林霭,你知道咱们骑的自行车是双人的吧?”
林霭不明所以的嗯了一声,直到谢时去低头瞟了一眼他正晃悠的腿,才猛地反应过来,赶快把脚放在踏板上狠狠地蹬了两下,狡辩道:“我只不过是放下了几秒钟,你就不行了?身体不行啊小伙子。”
谢时去不理身后人的胡言乱语,继续迎着光前进。
直到林少爷玩够了才喊停。把自行车归还后俩人沿着城墙边向前走。此时天色稍晚,空气中多了一丝凉爽,城墙上多了很多西安本地人,有带着刚学会走路的小朋友的年轻夫妻,有饭后出来散步的蹒跚老人,也有正在对着夕阳拍婚纱照的情侣。谢时去和林霭也慢悠悠地走在其中。
再晚一些,太阳彻底落下,天空由远及近地呈现递进的蓝色,远处的天际更是被极致的藏蓝色覆盖,几颗星星点缀其中,与城墙上逐渐亮起的灯光交相辉映。
林霭站在一处垛口,看着远处的道路上车流如织,有些出神地说:“西安好美啊。”
谢时去侧脸看了一眼他,天上的星光和地下的灯光在林霭的眼睛中幻化成了一片流淌的星河,卷翘的睫毛在精致的侧脸上投下淡淡的光影。
谢时去下意识地开口问:“你很喜欢这里吗?”
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转过来看着谢时去,眼睫转动间仿佛带了一片光影。仿佛有些不明白他怎么问了一个这样的问题,林霭有些疑惑地说:“当然了,我可是在这里长大的。”
谢时去垂下的眼睛掩盖住了情绪,缓慢而又冷冷地开口说:“我不喜欢我长大的地方。”这是谢时去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开口说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本来以为会很艰难,开口后却发现拥有情绪原来并不是一件罪不可赦的事,以前没人询问他是否喜欢什么更没人在意他的情绪,讨生活已经很累了,连想一想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可能是蓝色天空的映衬,也可能是谢时去低沉的声音,明明他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落寞的样子,声音还十分冷淡,可是林霭就是觉得这一刻的谢时去有点可怜。
他冲谢时去笑了一下,蓝色的幕布为林霭铺上了一层淡淡的光影,那点星光仿佛都要跑出来。
“谢时去,西安有很多很多好玩的地方,好吃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
少年连温柔都带着一份意气风发的笃定。
明明夜晚的天气已经凉爽了下来,谢时去却感觉白天自己说过的‘心静自然凉’出了差错,不然为何他感觉胸膛处微微泛着一丝燥意,他垂眸看了林霭半响,声音微哑道:
“好。”
作者有话要说:架空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