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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醉花楼的老鸨恭敬地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出。她的面前是一辆普普通通的红木马车,但哪怕马车上的人并未下车,甚至并未开口,她还是心跳加速和身子不住颤抖。
她哪里见过这种大场面。陵城这个情报点向来不是什么大点,一般情况下没什么大人物来这里,可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是怎么了,先是楼主说到花朝节为止,断掉陵城与其他情报点的联系,楼内停止消息买卖听从城主差遣,接着又是有一个曲姑娘拿着那块牌子来动用了那个自从修建完成就没有人动用过的房间。
那个房间!那个传说中的每个情报点都有的一模一样的房间。传闻是楼主为了讨姑娘欢心,下令在所有楼内都按姑娘喜好建一个房间,一个让姑娘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都不至于无处可去而建造的房间。
老鸨当时还觉得可笑,像她们这些借着烟花场所的壳子谋营生的,早就见惯了爱恨嗔痴,见惯了情场上的那些腌臜事,权势是最厉害的鉴心石,功成名就抛弃糟糠之妻来风月场寻欢作乐屡见不鲜,贫苦之时的生死依偎只能换来几句“黄脸婆”,“配不上”。风月场的男人就没有值得动心的,但凡一个男子懂礼义廉耻,知美貌不过是红粉骷髅过眼云烟,他就会知钱和权不是万能的,真心无价,情谊难收,贫困相许抵得过荣华共甘、山盟海誓。
她们这些人向来是只谈风月不谈情。老鸨听闻楼主在遇见那姑娘之前一直出入风月场,原以为楼主早已见惯,应该会和她们一样,不会在这种地方交付真心,谁知那姑娘甫一出场,楼主那本该稳如磐石的心就变成一湖春水,随着那姑娘的一言一行翻腾不已。
传闻说楼主有多重视那个姑娘,光凭楼主在每个分点开设一模一样的房间就可以窥见一二,更别提那些楼主背着姑娘做的小道消息......想起那些老鸨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同时同情起那个看着就挺干净的姑娘起来。
她看人向来很准,不然也不会取得如今这个地位,从那个姑娘与她打的那个照面来看,那姑娘的一言一行,举止神态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她端的是一种温婉天成的大气娇憨,应该是从小被家人娇养着长大,哪怕衣衫并未见有多珍奇,却仍能在举止投足间看出一种矜贵的气质,她的皮肤白皙细腻,手感看起来比她们最爱保养的花魁还好上几分,眼神清澈,充满热情,好像她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这样的姑娘被楼主喜欢上,也不知是喜还是悲,是福还是祸。
红木马车上的青年掀开带有暗纹的车帘,如雪般白的长发随意散着,他身上好像除了白就找不到第二种颜色,连长长羽睫也是白色的,青年着身一件红衣,更衬得他的皮肤苍白,眼下青黑明显,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一旁的车夫早就自觉地跪趴在地上,低着头,任青年赤脚踩着他的背下了马车,踏上了老鸨早就铺好的地毯上。
“情况。”白发红衣的青年斜睨了一眼跪在一旁身子止不住颤抖的老鸨,懒得多说什么废话,声音冰寒。
老鸨的头都快要垂到胸前,她不敢抬头,谁都知道楼主讨厌别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为此丧命的人不在少数。她弯腰从怀里掏出一叠早就写好的厚厚的记录呈上了去,“楼主,那天发生的事情全都在这里了。”
慕容绯接过,细心翻看,顺着毯子往屋内走,“起来,跟上。”
老鸨躬身跟在慕容绯身后,她是不敢挨着太近的,怕惹楼主不快,自从有了那位姑娘后,楼主就不许楼里的姑娘离他太近,服侍的也全换成了小厮;但她同时又不敢离得太远,怕楼主吩咐时她不能及时反应,只好保持着两米左右的不远不近距离跟在他身后。
终于挨到了那个房间门前。
慕容绯同时也翻看完了那叠记录,冰寒的面容多了抹愠色,似笑非笑的声音传入老鸨耳朵,登时给她吓出一身冷汗,
“所以,你就让那个劳什子城主把人给带走了?”
“楼主先前下的命令,属下不敢违抗,只能命人立马传信给楼主。”冷汗涔涔,老鸨直直跪在地上,疯狂磕头,完全不顾额前已经磕出血痕,“属下知错,属下愿意领罚,只求楼主再给属下一次机会。”
“够了。”
鼻前嗅到一丝令人不悦的血腥气,慕容绯闭了闭眼,烦躁,非常烦躁,他疑心自己身上已经沾染了不堪的血腥味,他不想带着血腥味进入那个房间,这对那个留有那人味道的房间来说是一种污染,不过,他攥紧手心的记录,已经有野男人进去过了,房间已经不干净了。他更加烦躁,将那叠他本来很期待收藏的记录狠狠撕碎,纷乱的纸屑散落在老鸨眼前。
“不要再惹恼我了,收拾东西下去领罚。”
“还有,命人备热水来,我要沐浴。”
*
慕容绯在浴桶中泡得苍白的皮肤已经发皱,裸露在外的部分也被他搓的通红,直到他总算觉得自己身上勉勉强强没有那股子血腥气了,他才起身,不顾身上的水珠,直接用一套新的红衣裹住,踏出了浴桶,拖着一路的滴答的水迹进了那间房间。
房间还是曲无欢离开之前的模样,因为曲无欢进去过的缘故,向来派来打扫的人不再进来打扫,过了两日,房间中已有了地方积了一层淡淡的落灰,但由于燃着的竹香是窗外沿着窗角摆放,所以还是有人定时换香,室内始终保持着一股淡淡的竹香。
慕容绯闻着竹香,苍白的脸色逐渐变得潮红,他似乎在竹香中闻到了曲无欢残留的气息,他捻起桌上余有茶水的茶盏,幻想这是曲无欢曾经用过的,他将唇贴着茶盏吻了一圈,又将里面的陈茶喝下[1:见作者的话],仿佛这样就是在与曲无欢隔空接吻,他放下茶盏,缓步靠近放有铜镜的桌子,灵巧地打开桌面上的暗格,取出曲无欢书有笔记的纸张,取出不知名粉末,往纸上撒了撒[2],隽秀的笔记显现出来,只有短短两行:
“陵城诸事皆怪。”
“望告知个中缘由。”
青年的湿发还在一滴一滴往下滴着水,但是他一滴也没有滴在那写有隽秀字迹的纸上,他看完将纸折好,放入曲无欢那个未完成的荷包中,揣进怀里,随后他推开窗,立马有暗卫落在窗前,白发青年将信的内容重复了一遍,冷声道,
“查。”
“查清楚后写清楚缘由呈上来。”
做完这些,他刚想关窗,却又想起什么似的补充,
“给城主递个消息。”
“就说我明天来找他要回我的人了。”
“花朝节结束后,陵城的醉花楼将会永久停业,其他点也不允许再和这个城主有任何交易。”
*
慕容绯关上窗。
在这个环绕竹香的房间里他难得的感到一丝安心感。
或许是因为曲无欢曾经在这里呆过的原因,就好像曲无欢还在他身边一样的那种安心感。
他将自己砸入铺好的柔软大床上。
氤氲的淡雅竹香环绕着他。
他将自己的头埋入被褥,沉浸入淡雅竹香中。多时,他才窒息般的抬起头,面上、脸颊上、耳垂、脖颈,裸/./露在外的肌肤上都覆盖了一层薄红。
在这间她曾经呆过的屋子里,在环绕着和她身上味道相似的竹香中,他情动了。
他握着荷包,捂在鼻前,荷包上的竹香已经淡了,他有些难过,不得章法地蹭乱了被褥床榻,蹭得床头的玉枕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毫不在意。
他只是一遍又一遍着急地轻声喊着,
“苑苑,苑苑。”
一遍又一遍。
(审核大大这里只有男主一个人不是暗示,求求,没有脖子以下的情节)
她可以是很多人的曲无欢,可以是很多人的窦芊蔚,但是,她只是他一个人的苑苑。
他一个人独有的苑苑。
他的苑苑乖巧但是不听话,眼神澄澈但是爱撒谎,他的苑苑长着天下人之中最符合他心意的样貌,有着能够唯一能安抚他幽幽的竹香,他的苑苑是广袤无垠的雪原之中唯一能够温暖他的火。
为了捧住这团火,为了离这团火更近一点,再近一点,他可以做任何事。
这是他唯一能靠近的火光。
他这副易碎的冰雪壳子里燃起了一团叫做苑苑的火,并且经久不息,直至燃尽他的四肢百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也是他的爱。
唯一而存粹的爱。
这一晚慕容绯终究还是没有睡着,身上的火热和酥痒犹如烈火般将他烧尽,让他根本无法入睡,睁着眼睛直到天光即白才停下。
随着思绪回笼,他才察觉鼻前的竹香似乎混入了什么别的味道,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他自己的气味。
他的气味和竹香混合在了一起,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就像他们融在了一起。
慕容绯伏在床褥上低低笑出了声,汗水划过他的脸颊,落进散乱的衣衫中。
这可是他的苑苑。
他的,苑苑。
作者有话要说:15/30
小剧场
作者:事实证明人睡不好觉确实会疯,会bt。
慕容绯:。
慕容绯:你报我身份证得了。
慕容绯退出群聊
哈哈哈,对不起虽然慕容绯很惨但是写这章我一直在笑,顺带小说三观不是作者三观,男主bt但是作者不bt!!!!
[1]:饮用后剩下的隔夜茶,由于喝的过程中开盖和手、口的接触,微生物数量会增加。茶暴露在空气中,放久了易滋生腐败性微生物,使茶汤发馊变质,茶多酚、维生素C等营养成分易氧化减少。因此,隔夜茶虽无害,但一般情况下还是建议随泡随饮。所以男主这种行为不可取,更别说这种隔了两天的茶水,还泡过毛笔,大家别学他,别喝,别喝,他喝了主要是为了后文剧情需要(这太不男主了),这种bt行为不可取,家人们。
[2]:茶水中含有茶黄碱,根据“异红同蓝”原理,可用酚酞溶液显红色,或碱显蓝色,但以上均为液体,本文这种撒粉末出现的基本不可能,剧情需要,主要是男主不可能端着一盆水进房间吧,这太男主了,大家不要细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