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蝶头七前一天,徐府管事来到徐壮壮的小院。她拿不准主意,左瞧右瞧,也没分清紧挨着的两家,究竟哪家是徐壮壮住的。
怀着赌一把的心情,她随机敲了一扇门,一开门竟然是个老妇人。管事心头一惊,连忙致歉:“叨扰了,我来寻我家大小姐,没想到找错了。”
“没找错。”季千让开身,请管事进来,“我儿媳确实住这,我只是过来帮忙做顿饭。”
管事松出口气,向季千鞠了一躬,“多谢。”
徐壮壮正往桌上端菜,她在厨房待久了,身上尽是油烟味,人却是美滋滋的,没有丁点抱怨。
守孝三年,无法谈婚论嫁,其实在徐壮壮心里,她早已娶了叶骄。叶骄做不来家务,尤其做饭这等琐事,更是一窍不通。徐壮壮先前没入过厨房,想到以后的日子,她才舔着脸请季千过来指教一二。
徐壮壮做了一桌子菜,季千给她打下手,几乎没碰过锅铲,她看着一桌子菜,权等美甲店的兄妹回家,对她的厨艺做评价。
“大小姐。”
徐壮壮回头,一见是徐府管事,再算算日子,便猜到管事因何而来。她摘下腰间围裙,指了指隔间,道:“我们去后边说。”
管事同徐壮壮来到隔间,徐壮壮给管事倒了杯茶水,管事诚惶诚恐,连忙摆手道:“大小姐莫要如此,这是要折寿的!”
徐壮壮不以为意,脱离徐家,她活得自由多了,压根不将繁文缛节记挂心上。
“我现在不是徐家人了,刘婶,你也不必再叫我大小姐。”徐壮壮将茶水放到一旁,“因为我爹的头七吗?”
管事点头,下意识还想叫一声“大小姐”,顿了顿,还是喊了出来:“大小姐,掌事吩咐老奴转告你,大良人的头七,大小姐不必和徐家一起参与。掌事明日卯时去祭拜大良人,大小姐若是不愿见到掌事,避开卯时就好。”
徐福的安排确实不错,徐壮壮不想见到徐福,她估计,徐福也不想见到她,如此安排,确实妙哉。
“知道了。”徐壮壮向管事致谢,“有劳刘婶亲自跑一趟。”
管事哪禁得住徐壮壮感谢,一直嚷着不敢当不敢当,分内之事罢了。徐壮壮想留她吃饭,管事亦是拒绝,一溜烟跑没影了。
季千在叶家生活过,知道富家最看重的便是规矩,见徐壮壮现下无拘无束,她竟然看到当初拼命想逃离叶家的自己。
“罢了,不管她了。”徐壮壮朝季千笑了笑,“我们吃。”
“壮壮。”季千坐在桌前,慈眉善目,“我这么大岁数了,经历的事终归要比你多。我把你当亲女儿看,你若是有何想不开的,来找我说说,别一个人闷在心里。”
徐壮壮愣了一瞬,季千的那双眼里饱含沧桑,明明是一个普通的市井妇人,却给徐壮壮一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破碎感。她离开徐家的这段时间,也自我怀疑过,离开徐家她能走多远,好在,叶家的每一个人都肯接纳她,帮助她,她才不至于像个无头苍蝇。
徐壮壮勾出一抹浅笑,“婆婆,我只会读书,一心入仕,除此之外,想不出还有什么路可走。叶欢能经商,管安能上战场杀敌报国,这两个都不是我的强项,否则我也不会和家里断了关系。后日,我便要去宫中入职,入了朝廷,相当于半个身子踏入鬼门关,我不招惹别人,保不齐别人会来构陷我。之后的日子恐怕会更加凶险,不知为何,我心里发毛,总觉不安。”
季千心里也清楚,伴君如伴虎,徐壮壮担任刑部尚书,是机遇,也是挑战。她年岁大了,对年轻人的事情不好评判,她也没有那个本事,只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好分内的事就好,之后如何,那都是命。”
徐壮壮微不可察地叹出口气。
吱呀一声,大门推开。
瞧见徐壮壮和季千的身影,叶欢回头对叶骄道:“我就说她们都在这!”
“还不是闻着饭味找过来的!”叶骄懒得和叶欢扯皮,拉住小霜的手向正厅走。
叶欢紧随其后,见一桌子佳肴,道:“什么日子做这么多菜。”
“都是我做的。”徐壮壮先给叶欢递了筷子,“尝尝。”
叶欢没客气,入座提筷,直接往嘴里送了一块排骨。
不得不承认,徐壮壮确实有做饭的天赋,叶欢点头称赞:“不错,有这手艺不早露出来。”
徐壮壮不好意思地轻笑一声,没多解释,赶紧让叶骄和小霜入座吃饭。
叶欢忧虑一下午,终于算是被一顿饱饭填平了。
她坐在徐壮壮的小院内喝水,徐壮壮却在此时凑过来,她直觉徐壮壮有话对她说,便压低声音道:“又怎么了?”
徐壮壮在饭桌上一直带笑,现下微微蹙眉,道:“我后日要进宫了。”
担任刑部尚书的事,叶欢知道,她对宫中的事不好奇,也不好评头论足,便敷衍道:“好事啊。”
徐壮壮偏头瞥她一眼,“你觉得是好事?”
叶欢沉默半晌,才道:“其实也不算好。”
官场之道,叶欢接触甚少,可她一直排斥朝廷,认为入宫是件坏事。徐壮壮生性老实,一心为百姓,朝廷之中狼狈为奸的大臣多得是,徐壮壮没准会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她们在朝廷中认识的只有管安一人,又常年驻守东关,顶多一月回来一次。秦珏身份不明,在皇上心里有多大分量,叶欢也不清楚。
总结下来,徐壮壮的前途相当悲观。
“走一步看一步吧。”徐壮壮的声音飘着对未来的不确定,正如刮过面庞的微风,看不透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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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禄自幼修行,作息异于常人,鸡鸣未到,她已经换上道服练功。
道人时常将头扎成个小髻,道服的颜色非黑即白,脚踩一双布鞋,朴素至极。程之禄素日的装扮亦是如此,她最常穿的是一套玄色道袍,风一吹能鼓起个大包,两缕龙须在耳边扫荡,一双眸子总是杂着别人摸不透的神秘。
短短几招,气于她体内游走,她竟起了一层薄汗。
武功低,是她致命的弱点。
秦珏总用武功捶打她,她不以为意,却也稍微听进去些,每日早起打八段锦是她的极限,让她舞刀弄枪,她玩不来。
习武是一生的事,程之禄自知资质不如她人,她也不强求,每日练一练,能到达什么程度,顺其自然。
眼见时辰到了,程之禄回屋匆匆擦净身子,于天蒙蒙亮时走出虚语。
宁城郊外立一道观,名为鹤云观。
据说,鹤云观的前身是一座城隍庙,百年前挨过雷劈,曾经荒无人烟的破庙,一夜之间多了百来个道士,先前破烂的场景也成了粉砌的高墙。百姓皆传,鹤云观是神仙下凡建起来的,那百来个道士都是老天派来保佑宁国的神仙。鹤云观因此扬名,不仅百姓,连皇上也亲自驾临,只为能见到鹤云观的道人。
这之后,鹤云观变得玄妙无比,宁国上下,皆视其为祥瑞。鹤云观的道人游走在外,只要亮出鹤云观的身份,便受到爱戴。百年间,有不少滥竽充数的道士,鹤云观知晓,便在每个入观的道士身上刻符,防止有人假冒。
鹤云观代代相传至今,免不了皇家为其添砖加瓦。封建迷信是每个王朝的标志,尤其鹤云观的背景如此玄幻,皇家更是当祖宗一样供着,每年都要供奉大量银两,供道士修行,供道观修葺。同时,鹤云观也与皇家建立起一个秘密桥梁,那便是玄机阁。
鹤云观每年要招纳大批孩童,其中有从路边捡来的,资质不错便留在观里。也有身子骨差,被父母送上山,锻炼体魄的。这些孩子集中养在一起,资质显现时再分开,最后送往玄机阁。
程之禄便是后者。
当年她因体弱被父母打包送上山,跟随师傅习武,却不小心参悟道法,立志清心,成为一名术士。她最喜欢将自己关在一方天地,闭目养神,去算世间发生的事。从她进玄机阁后,她未再见过父母一面,她偶尔会算一算父母的情况,在算到死相之后,再也没想过父母,彻底成了道人。
玄机阁选人,讲究的是眼缘。再差的孩子送进去,百炼方可成钢,可鹤云观从未说过,玄机阁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入玄机阁后会面对什么样的危险。
这是鹤云观与玄机阁心照不宣的约定,鹤云观的道士擅长养气和占星,是玄机阁必不可少的人才。鹤云观得了好处,自然舍得,成批的孩子送出去,却没有一个回来的。
程之禄脚踩石阶,布鞋沾了青苔,湿气混着清风一并袭来。
望着高阶上的鹤云观,程之禄在想,或许她真的是第一个回来的。
走到鹤云观大门前,程之禄只是扫了眼,而后走向立于鹤云观一里外的凉亭。
三月微风徐徐,傍着青草香,程之禄坐在石凳上看日出。
她不是个喜欢拘泥于世俗的人,鹤云观的生活于她而言惬意闲适,玄机阁给了她发挥能力的机会。她深知,想做自己,唯有将别人的命格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不论这盘棋要牺牲多少人。
风向倏尔转变,程之禄嗅到一丝异香。她偏头勾唇,看向来人,道:“好久不见,师兄。”
作者有话要说:程之禄:我来搅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