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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危险的“信”


  阿斯克本以为他是奥利凡德魔杖店今天最后一个顾客,在他准备离开这里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对角巷也陷入了沉寂。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此时已经九点半,不知不觉他已经在魔杖店停留了四个小时。
“时间过得真快。”阿斯克放下手里的刻刀,看着半完成的杖身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比我想的要麻烦,只是修整杖身就花了四个小时,还好,一切都还算顺利,一个不错的开头。”
梣木杖身,长十一英寸,通体呈浅褐色,取自木材的核心部分,木质纹理清晰美观。梣木一直都是很好用的木材,耐腐朽,质量高,坚固耐用。它易于加工,切削,磨光,胶合,油漆性能良好。在麻瓜世界被广泛用于机械制造,滑雪板,家具,球棒,树皮和果实用于医药做泻药,也可提取黑褐和蓝色染料。
奥利凡德眯着眼睛打量着梣木杖身,虽然还没有完工,但从外观上来看,阿斯克的手法很棒,很娴熟。他并没有破坏木材本身的纹理,干燥的梣木容易开裂,要做到这点着实不容易。因此,奥利凡德也不由得赞叹道:“很熟练的手法,这真的是你制作的第一根魔杖?”
“魔杖的话,确实是第一根,不过我之前用别的木材练过手。”
阿斯克开始收拾桌子上的工具和杂物,一个小巧精致的箱子,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精巧耐用的工具,这都是制作魔杖不可或缺的。奥利凡德这里一共有两套工具,他没有选择出售,而是租借,阿斯克也同意了。
时间也不早了,阿斯克收拾好东西之后就准备离开,他刚走到门口,大门就自动打开,一个女生走了进来。
白色的连衣裙,身材高挑,一头及腰金发,眉毛很淡,眼珠凸出,让她看起来好像始终有一种很吃惊的表情,脖子上戴着酒瓶塞做成的项链,很明显的散发出一种怪里怪气的气质……
怪里怪气?
阿斯克摇了摇头,他见过的人当中,怪里怪气的多了去了,眼前这个女生还真不算什么。微微扫了一眼,阿斯克侧了一下身子,让那个女生先进来,然后他再出去。
“这里好吵闹……”
阿斯克看了一眼那个女生,只见她皱着眉毛,好像很苦恼的样子,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个耳塞,用它堵住耳朵之后才心满意足的笑了。
吵闹?
阿斯克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除了魔杖就是魔杖,怎么可能会吵闹呢?他也没太在意,只是有些好奇,用耳塞堵住自己的耳朵之后,那个女生该如何和奥利凡德交流呢?
“时间也不早了,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被我遗忘了,到底是什么呢?”
阿斯克摸了摸下巴,之前或许还没觉得,现在闲下来之后,之前没太在意的一些事情一一涌现,挤压的脑袋都有点发晕。摇了摇头,阿斯克走出魔杖店,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对角巷的出口走去。他没有选择破釜酒吧那个出口,毕竟去年他不是差点把老汤姆的珍藏一网打尽嘛。
想起老汤姆的珍藏,阿斯克突然有点失望,因为他很久没有做噩梦了,这点让他非常失望,因为他的很多问题得不到解答。也许真的是那个什么魔法石泡的水有奇效,只是喝了一个月,阿斯克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现在想来,当时应该不喝那玩意的。
不可避免的,阿斯克想起了魔法石和尼可·勒梅,后者估计是后会无期,前者……尼可·勒梅留下了一个难题,如果解决了,那阿斯克就赚大发了,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一块魔法石,被尼可·勒梅隐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
不过,对于魔法石到底在哪里,阿斯克并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魔法石到底是什么东西?
作为一个有一定自制力的人,阿斯克只是想了半分钟就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因为这明显不是短时间可以想出答案的,在他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去想这个问题,阿斯克的生命还不如他们思考时间的零头长。
“算了,先找个地方过夜吧。”
找一个过夜的地方,那是再简单不过了,阿斯克可不是那种老老实实的遵守未成年巫师校外不准使用魔咒这条规矩的人,他甚至敢对麻瓜使用魔咒。
随便用个魔咒让麻瓜看不见自己,阿斯克在旅馆找了一个房间,用阿拉霍洞开来开锁并没有难度,麻瓜驱逐咒更是可以阻止麻瓜来打扰自己,魔咒确实让巫师的生活简单了很多。有利有弊,因为很多事情都可以用魔咒解决,巫师的智商也在下降,除了魔咒,他们往往想不到用别的手段解决问题。
一夜无话,但这个夜晚并不是寻常的夜晚。
之前提过,阿斯克对这间屋子使用了麻瓜驱逐咒,因此并不会有麻瓜来打扰他,那么在他入睡没多久就响起的敲门声就很可疑了。
“咚咚咚~”
阿斯克睁开眼睛,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来敲门的显然不会是麻瓜,那到底会是谁呢?
“不管你是谁,打扰我睡觉都是不可饶恕的!”
穿着睡衣,赤着脚,阿斯克走到了门口,左手按在门把手上,右手三根手指灰光闪动,石化咒蓄势待发。
“喀拉~”
阿斯克转动门把手,锁簧弹开,轻轻一拉,门打开了。
空无一物。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脑袋伸出去左右看了一下,走廊里也没有人,因为走廊比较长的缘故,在阿斯克开门的这段时间,想要无声无息的躲起来是很困难的。
很困难,并不代表就做不到。
“统统现身!”
石化咒取消,三根手指疼痛难忍,这便是弊端所在,不能收发自如。针对幻身咒的魔咒犹如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颗小石子,一圈圈涟漪扩散开来,穿透墙壁,以阿斯克为中心形成一个圆球。
毫无发现。
“走了?”
阿斯克哼了一声,转过身,准备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从天花板上突然伸出来一个人,头下脚上,赤发鬼面,脸部腐烂,白森森的骨茬都漏了出来,一个眼珠子挂在外面,舌头长的像鞭子,这个怪物狞笑着朝着阿斯克咬了过来。
“滚!”
阿斯克被吓了一跳,差点没喊出来,回过神之后他恼羞成怒,一个四分五裂就朝着眼前这个吓人的东西丢了过去。
“啪~”
就好像西红柿从高楼摔下来,眼前这个怪物瞬间爆炸,西红柿一般的血肉朝着阿斯克扑了过来,看着就能把人吓昏过去。
“铁甲护身!”
一副模糊不清的盔甲罩在阿斯克身上,挡下了那些血肉,可是腐烂尸体的臭味依然飘进了阿斯克的鼻子里,立竿见影,效果拔群,立刻给阿斯克加上了“呕吐”这个DEBUFF。
“呕~”
阿斯克的脸有些发白,他的脚下是一滩血肉,赤着脚踩在上面的感觉就好像是走在泥泞的小路上,可是他现在脚下踩着的不是泥,而是血肉!
“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斯克深呼吸几口气,强忍着呕吐的欲.望,逼着自己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该怎么做。定下神去打量四周的环境,阿斯克发现他面前的走到突然变长了,之前从门口到床只不过四五步,现在居然已经延伸到二十多米。
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腐烂发霉的气味,眼前是一条笔直的走廊,天花板是木质的,两侧的墙上都贴着墙纸,墙纸上的花纹图案颇为诡异,像人的眼睛;地板上铺着绿色的地毯,走廊两侧一扇窗户都没有,也没有房门,只是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灯光昏黄的壁灯……
这根本不是阿斯克之前所住的旅馆!
“切,我想要的可不是这个噩梦!”
阿斯克有些暴躁的抓着头发,他大概猜到自己现在正在做噩梦,按照常规来说,从噩梦里醒来不外乎几种办法:被其他人唤醒、自行挣脱以及……死亡!
如果这是噩梦,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找到那个房间叫醒阿斯克,自行挣脱的难度太大,而且到底该怎么挣脱,阿斯克也不知道。看起来,似乎只有最后一种办法行之有效了,大多数噩梦的结局一般都是自己死亡,然后满头大汗,惊恐的睁开眼睛,脱离噩梦。
只不过……
“阿斯克,你知道什么是信仰吗?”尼可·勒梅曾经和阿斯克聊过关于宗教的事情,当然只是他单方面讲故事,阿斯克在一边听着而已。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引用了《圣经》里的话之后,尼可·勒梅指了一下自己,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信我者,得永生!你知道我为什么长生不老吗?因为我信上帝,而且是最虔诚的那一个,仁慈的上帝赐予我永生……”
阿斯克当时只把这当成笑话,他真正记住并在意的是之后尼可·勒梅说的话——
“信我者,得永生,哪一句才是重点?当然是‘信我者’,那么这句话里面,那个字才是重点?当然是‘信’……那么,阿斯克,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提一个要求,那便是……”
“不要轻易地去‘信’,因为你并不知道‘信’是多么危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