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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十二章 未来,可以改变!

        七月底,返校日到来了。



        返校日,自然……就要回到那个教室去。



        这也是这部电影开拍后,许多演员真正齐聚一堂。也将是龙傲天,首度在各大演员面前亮相。



        多数人压根就不知道龙傲天是谁,只是在海报上看到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在上一个时代如雷贯耳,但在如今,却是默默无闻。很多人甚至都认为,如今十度影院的主人肯定是木岚,谁会想到竟然是这个男子?



        返校日当天,叶想起得很早。



        “这是补习班的报名费,你拿着。”



        “今天应该不会收取报名费的。”



        “你拿着就是了。”



        金母对儿子的事情也很是上心,一方面儿子在班级内人际关系太差,另一方面成绩也始终上不去。这一次补习班,也希望能开个好头,高二年级再加把劲努力冲刺一下。



        出门后,叶想用手挡住了头。



        酷暑下的烈日,也让人几乎睁不开眼。换了以前的不死之身这点阳光根本就不刺眼,可是如今的叶想却是和一个普通人一般。



        这样的状况真不知道要持续到何时。



        在公交车站,叶想独自坐着,等待公车来临。



        这里是毒辣的太阳底下,人来人往的街道,应该是比较安全的。恐怖电影很少会选择在这种环境出现鬼魂,那样根本就没有恐怖气氛。



        但是……到了学校,可就不同了。



        现在的叶想,哪怕是个孤魂野鬼,也能轻易弄死他。



        当然,侯爵,雨朔,都可以保护他,也有能力保护他。但是,这是他希望的吗?他承诺过雨朔他会变得更强,强到足以保护她,以及他们的女儿。可现在这算是什么?



        就算有主角光环这个因素,但没有力量,他如何生存下去?



        他之前,无数次尝试激发体内的鬼差能力,哪怕只能释放出最低级的捕鬼镣铐也好,那样至少能够让他多少有些反抗能力。



        可是……事实却是他什么也做不到。



        叶想在等车的过程中,从书包内取出了一个素描本,然后,开始进行绘画。



        这是金书冬的性格。有烦心的事情的时候,那么就画画。他自然也完全继承了金书冬的这项才能。



        说起来……金书冬对《哆啦A梦》这部漫画的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和主角野比大雄非常相似。众所周知,野比大雄是个成绩差,社交能力差,缺乏自信,性格胆小,爱哭鼻子,一度被人排斥(小夫带人去旅游从不叫上他)放在如今可谓是屌丝中的战斗机,如果没有哆啦A梦陪伴身侧几乎什么都做不好,但是却有唯一的一个特长,那就是射击几乎百发百中(翻花绳那个优点就算了吧)。



        金书冬的情况,和野比大雄几乎如出一辙,除了不是次次考零分外,简直找不出多少和野比大雄有区别的地方。甚至,野比大雄有未来的孙子带着哆啦A梦来帮他改变历史,如今他也是有未来的女儿回归来拯救他。



        也正因为如此,金书冬对野比大雄可谓充满了代入感。事实上电影里面也多次强调了这一点。



        性格决定命运。



        对金书冬来说,大雄靠着哆啦A梦,终究还是改变了他的人生,虽然没有成功,但至少实现了屌丝逆袭娶到白富美静香。大雄的情况,比之金书冬而言,还要恶劣不知道多少倍。每每想到大雄,金书冬就会给自己打气。



        这也是在这恐怖的教室中,金书冬所能获得的唯一慰籍。



        他的作画速度很快,没多久,就画完了。



        他画的……是惜镜。只不过很滑稽的是,将惜镜的头部下面的部分,画成了哆啦A梦那蓝胖子的身体,甚至将那铃铛和四次元百宝袋都画得惟妙惟肖。



        不知道惜镜看到这一幕会作何感想呢?叶想不禁莞尔。



        这也算是苦中作乐了吧。说到底,惜镜不是哆啦A梦,否则,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说到底……哆啦A梦的四次元百宝袋,是人们对梦想的期望。但唯有付出努力,才有可能实现梦想。



        公交车来了。



        叶想将那幅画收藏好,上了车。



        无论能否变强,眼下这一关总是要过的。他必须要先考虑活过今天。只要今天可以活下去,他就可以争取到时间。



        刚刚上车,坐下后,却是有一个身影坐在了他身边。



        叶想一看,却是一惊。



        惜镜!



        “嗨,早上好,爸爸。”



        想象一下,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少女,管一个年龄相仿的少年(其实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叫爸爸,是何等诡异的场景。周围的人都是投射而来惊讶的目光,想必此时他们已经将“人渣”“禽兽”等各种字眼开始和叶想等同起来。



        “喂喂喂,外面别那么叫我啊!”



        “你就让我叫吧,你欠了我十几年叫你‘爸爸’的机会啊。”



        叶想脸色发苦,这是要闹哪样啊?



        说到这里,惜镜暂时顿了顿,用很是追忆的眼神看着车窗外:“爸爸,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很羡慕那些父母都在的子女。那时候虽然母亲带着我在另外一个城市生活,但是单身母亲总是会招致各种流言的。然后,不管我问她多少次,她都不会告诉我你的事情。”



        叶想愣住了。



        “唯一让我获得线索的就是妈妈总是收藏的全套《哆啦A梦》漫画。我只知道那是爸爸学生时代最喜欢的漫画。嘛,那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那么土,不该是喜欢《火影》《海贼王》吗?然后我才想起你们那个时代还没有……”



        “《火影》《海贼王》是什么?”



        “嗯……以后你会知道的。将来名震日本的三大民工漫画。”



        “民工漫画?难道是民工画的漫画?”



        “……爸……你能不能有点想象力啊……”



        周围的无数眼神都开始聚集过来,搞不懂这两个怎么看都是同龄的少男少女为何会是父女相称?



        “不是不能泄露未来的信息吗?”



        “嗯,不是太重要的信息就没关系。然后母亲还告诉我,父亲你经常自比《哆啦A梦》中的野比大雄,事实上也的确有点像。然后,我就将这套漫画翻了至少数百遍。后来已经到了连里面的台词都可以背诵的地步。”



        叶想默然。



        未来的他……死了。他曾经将自己的尸体当做分身。



        没有父亲的惜镜,想来一直都活得很痛苦。



        “因为妈妈说你和野比大雄很像的缘故,所以我小时候就一直从这里,寻找出和爸爸你类似的地方。我无数次想象你是什么样子的……其实我无所谓。你就算像是大雄那样没出息,每次考零分,没有人缘,长得也不帅……但是我还是很想能够和你一起生活。只要能够和你一起生活就好。”



        惜镜说到这的时候,虽然她的脸是笑着的,但叶想却知道她的心痛。



        他握住了惜镜的手。



        “对不起……惜镜。”



        “所以,爸爸……”



        “我在知道一切的真相后,感觉似乎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意义。总感觉一切都像是宿命一般,所以,我义无反顾地,决定像小叮当那样,回到过去来找你。如果你是大雄的话,那我就你的哆啦A梦。”



        惜镜感受着叶想的手掌的温暖。



        最后一周目了。



        能掌握的线索已经不多了。可以改变历史的筹码越来越少。



        《哆啦A梦》是温暖子供向,几乎类似童话故事般美好的世界。



        可是她面对的,却是无比残酷血腥的,真实的恐怖电影世界。



        但那又如何呢?



        她一定会改变历史的。



        就如同她在年仅7岁时,第一次翻开《哆啦A梦》第一卷所看到的那样。那句台词,影响了她一生。



        “未来,是可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