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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什么时候能叫你昆总啊?

    在店里坐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已经五点多钟,店里甚至已经亮起了更多的灯,下午闲坐的人开始陆续走掉,吃晚饭的客人开始多起来,大家也就都纷纷起身要散,曹玉昆自然也就跟大家一起起身。

    没想到扈子红看见了,追过来,问:“不在这边吃晚饭啊?”

    大家都好笑地看向曹玉昆。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曹玉昆常来这边店里,不止跟大家越来越熟,跟老板娘当然也是越发熟悉的,而事实上,明眼人都看得见老板娘的态度。

    甚至已经不是私底下,就算当了面,也不断有人拿这件事开玩笑了。

    都说老板娘要招老板了。

    曹玉昆当然也不是瞎子傻子,“换个口味,想去吃点别的。”

    然而她眼神殷切,“想吃什么?一起去呀?”

    一听这个,同桌起身的几个人,顿时就又哄闹起来,“老板娘,我同你一起去!”扈子红扭头就笑骂,“你就滚回家去吃你婆姨的竹笋炒肉啦!”

    于是大家都哈哈大笑。

    但又很知趣的纷纷笑着道别,走开了。

    曹玉昆也跟着笑了笑,跟大家挥手道别,约定明日再聚,然后才回头,迎着扈子红的目光,说:“好啊!淮扬菜?”

    “淮扬菜好,我也想吃淮扬菜了!”

    “店不需要看啦?”

    “老板连吃顿饭都离不开的话,我招那么多人干什么?”

    “哈哈,那好,走!”

    “等下,我拿伞,雨还没停的!”

    …………

    寒夜清冷,小雨凄迷。

    地上的雨水旖旎着各式各样新鲜亮起的霓虹灯,杂糅成一团,不辩字影。

    两人撑着伞,找到就在同一条街上的一家淮扬菜饭馆,寻了个靠窗的座位,隔着“各式炒菜、空调开放”的玻璃窗花,参观着撑了伞匆忙赶路的行人,也被人参观着,细细碎碎地聊着天等菜。

    店里说有上好的黄酒,于是要了一瓶两斤装的。

    这下更好了,边吃边聊。

    原来她是徽州人。

    她说她们那里穷,青山绿水,却也是穷山恶水,但当地人都很愿意供孩子读书,只是限于男孩,她本人是初中还没毕业就下学了,爸妈想让她早些嫁人,她不乐意,当地人有十三四岁就外出学徒的风俗,徽商嘛!所以她就动了心思,去投奔一个远方的姨,去了羊城,那年是1984年,她才十六岁。

    但是姨不管用,只让她在家里住了三天就往外赶。

    于是她自己找工作,在羊城的一家粤菜馆,她给人端盘子刷碗,干了一年零七个月,最后也只拿了四个月的工资,跑了。

    第一次去深城,她没进去,因为没有边防证。

    回到羊城,她又去了服装批发市场打工,又干了四个月,然后二闯深城,这回她学精了,没边防证,她就跟着别人学,趁着半夜,等前头的人剪开铁丝网,她也跟着翻进去,这回进去了,但是找不到工作,她就给人当零工,她说深城私人开设的小旅馆遍地都是,当地人,就原来那些渔民、村民,全都开小旅馆。

    后来一个机缘巧合的机会,她偷听客人打电话,知道他在悄悄的往内地背电子表,于是她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找对了路。

    她很快就也成了背包客。

    表是哪里来的,过没过海关,她不知道,也不管,她只知道,从深城拿货,一块电子表六块钱,但是起步必须五百块一包一起拿,这种电子表只要运回内地去,批给那些电子城,一块的批发价就是十五块!

    一开始她没钱,就帮人背,帮人背出铁丝网一袋,人家给二十块钱,夜里出发,当夜还要再悄悄地从铁丝网钻回来,而一旦被抓住,就是蹲半年到一年。

    就这样,她干了三个月。

    万幸,一次也没被抓到过。

    后来她终于攒够三千块,开始自己干,她说,她第一次拿货是1987年6月13号,那一年,她十九岁生日还没到!

    一开始她只敢去羊城,后来开始回老家徽省,再然后,就全国无论哪里都敢去了。她说自己那时候的胆子简直大的出奇,然而却居然一次都没被抓过。

    就这么有惊无险地攒了些钱。

    前年,1990年,有一次她拉肚子,去晚了一阵子,然后就亲眼见到闪烁的警灯停在她平常拿货的那个黑市的巷子口,随后,她又躲在暗处,亲眼看到一帮人被大盖帽们押出来,塞进了警车——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那一刻也不知道怎么了,她忽然就醒过来了,忽然就知道害怕是什么意思了。

    当年秋天,她在魔都盘下了这间铺面,开了这家“阿红茶餐厅”。

    还好,发不了大财,但她规规矩矩开店,可以晚上睡觉了,也不担心指不定哪天就会响起的警铃了——用她的话说,“我觉得我又变成人了!”

    “而且我装修好之后,还特意回了趟羊城,把那家餐厅的厨师给挖过来了!那家店就指着那个厨师的手艺呢,结果只给他一个月三百块,我给翻倍,一个月六百块,挖过来了!叫阿宝,就是现在给我店里做饭的那个大胖子!”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洋溢着前所未见的灿烂笑容。

    甚至连曹玉昆都能感受到她心里那复仇的快感!

    然而事实上……她说的这些事情,直到现在也依然是违法的。

    如果它们不是故事,而是真实经历的话。

    然而曹玉昆的回应是,“我的经历就乏善可陈了!为一个女孩子打了人,差点儿蹲大牢,后来因为这张脸,被人捞出来了,要给他做女婿,偏偏人家女孩子又瞧不上我,只是想暂时骗骗她爸爸,所以我就发愤图强,来闯尚海滩了!”

    气氛本来是很融洽的,很欢怡的,曹玉昆的坦白也并无不实。

    然而听了这个话,她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些什么,有那么几秒钟,表情很是有些不自然,很失望那种,于是接下来,她不再追问曹玉昆的故事。

    曹玉昆也没有再多余解释。

    等到吃过饭,酒意使人微醺,两人并肩撑着伞,又一路踩着积水走回去,一路说说笑笑,到了阿红茶餐厅的门口,曹玉昆收起伞要还给她,她推回来,有些酒意熏染后的娇憨,“还想再淋雨啊?明天来还!”

    说完了要进店,她又回头,冷不防里忽然说:“有人开始怀疑你的实力了,该露一手了!”

    曹玉昆愣了一下,不由失笑。

    她又笑着问:“什么时候能叫你昆总啊?”

    曹玉昆想了想,也笑着回答她:“快了。”

    于是她满意地点点头,说:“你还欠我一个故事,好好编一个给我!”

    曹玉昆哈哈大笑。

    …………

    撑着伞慢慢地走回去,终于,曹玉昆掏出撕开了一半的烟,扯开,捏出一支来,在雨夜的街头点上了,深深地抽了一口。

    缓步走到距离小旅馆一百来米的一部公用电话前,他抽着烟,来回踱步,偶尔抬起手看一眼时间——八点整,公用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过去拿起来,“喂?”

    电话那头,是黄佳颖的声音,“我爸说,他已经批了,明天让你的财务带上章子来签合同,当天就可以打款。”

    曹玉昆无声地点了点头,脸上慢慢的、一点一点的露出由衷的笑容,嘴里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