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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弘十七,小辩机

        杨帆和马桥进了白马寺,成了两个小和尚。

        一个法号弘十七,一个法号弘十八。

        这个地方当真无比安全,哪怕洛阳城里闹个天翻地覆,有薛怀义这尊大菩萨镇在这儿,也不怕有哪个牛鬼蛇神敢登门闹事。

        杨帆做了三天和尚,就发现了为什么自古以来有那么多的名女人,只要她愿意,有的是精壮俊俏的男子愿意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她却偏偏要跟和尚偷情的奥秘。诸如梁元帝的徐妃,齐武成帝的皇后,乃至本朝的高阳公主……敢情这和尚不事生产,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精气肾水实在是充足得不得了,哪是世俗间男子比得了的。正如《水浒传》里潘巧云临死骂杨雄的一句话:“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十年。”

        潘、驴、邓、小、闲,惟有和尚家第一闲。

        一日三餐,自有人好斋好食地供应,没有俗事烦恼,不为事业担忧。文官武将、士子文人、商贾豪绅,日日为前程利禄奔波,不知有多少事烦心,市井小民每日辛辛苦苦更加的疲劳,怎能与这和尚比清闲。

        这和尚们一天无所事事,专心养锐,不仅身强力壮,而且精力充沛。再加上他们无妻无女需要供养,有的是空闲的时间,这精力之旺盛,可想而知。若这和尚不守清规,再吃酒肉,那更是火上浇油,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杨帆和马桥此刻就在吃肉、喝酒。

        他们做坊丁,每日辛辛苦苦,不过挣些小钱养家糊口,入了这寺庙,自有大施主把那金银当成水一般地供奉进来,一帮和尚简直是富得放屁油裤裆,难怪薛怀义手下这帮大和尚总是惹是生非,实在是精力太旺盛,无处发泄了。

        杨帆和马桥此刻正在白马寺后院里一个专门对寺内和尚们开放的庭院里啃着羊腿,喝着小酒。

        杨帆剃了光头,但是没了头发,反而让人更专注于他的相貌,于是就更觉俏美了。他那副唇红齿白,俊俏可人的样子,听庙里的老和尚说,很有当年高阳公主的情人辩机和尚的风采。

        弘六听了也说他的确俊俏,这等好卖相,不做知客僧可惜了,若让他做个知客僧,往白马寺里一站,就是一块活招牌,定可勾引得不少富家女子趋之若鹜地往庙里送香火钱。没准还能勾引个公主什么的,就真成辩机了。

        杨帆一听他这馊主意顿时吓了一跳,他在南洋时就因容颜俊美,饱受莺莺燕燕之骚扰,哪肯再受这活罪,再说他这身份,能张扬于大庭广众面前么?杨帆赶紧以嘴拙不善言语为由推脱了。

        与杨帆、马桥一起在吃肉喝酒的,还有一个瘦瘦巴巴、满脸皱纹的老和尚,那和尚吃一口肉,念一声“无上太乙天尊!”喝一口酒,道一句:“阿弥陀佛!”念叼得久了,听在杨帆和马桥耳中,仿佛是劝酒令儿一般。

        这老和尚就是他们的十五师兄——曾经的弘首观观主,一浊道人。

        杨帆笑嘻嘻地道:“十五师兄,你肉都吃了这么多了,就不要一个劲儿念叼三清道尊了吧,三位神仙忙得很,本来没看到你吃肉喝酒,你这样一叫,反而被他们瞧见了。”

        一浊道长有些尴尬,便红着脸道:“他们每日逼我吃肉喝酒,不吃也是不行的。吃就吃了吧,其实,无论是佛是道,原本都是吃肉的,贫道这也不算真是破了戒律。”

        马桥奇道:“哦?和尚道士,原本可以吃肉么?”

        一浊道人说道:“正是,佛家戒吃‘荤’,这个荤,可不是世俗中所说的鸡鸭鱼肉之荤,这些叫‘腥’,佛家的‘荤’,指的是气味熏人的菜,比如葱、蒜一类的东西,只要是三净肉,即‘我眼不见其杀者;不是被我所杀者;不是刻意为我而杀之者,那就可以吃。

        出家人嘛,全靠信众施舍,信众施舍什么,便吃什么,哪有这般挑剔,直到梁武帝时,这位皇帝才提出不可吃肉,皇帝金口一开,自然莫不响应,僧人从那时起便开始吃素了,我道家于此并无明确记载,想来也是那时顺应皇帝旨意,这才改了规矩。”

        不远处,球场上十几个和尚正在蹴鞠,杨帆睨了他们一眼,忽见一个和尚控制不稳,皮球脱离脚下,向这边飞来,便即笑道:“既然如此,大师只管吃个坦然,何必忐忑不安呢?哈哈,我去方便一下。”

        杨帆从席上站起身来,僧袍一拂,脚下一双高齿木屐,飘然而去的那股子潇洒劲儿,确实有几分当年的风流玉人辩机和尚的风采。

        “十七弟,把球踢过来!”

        有个和尚见他正好走来,便没有跑过来捡球,而是向他喊了一声。

        “好!”

        杨帆答应一声,便向那球走去,这是一枚鞠球,这时的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发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这些和尚们不守清规,喝酒吃肉,打架斗殴,唯独却有一样:不敢碰女人。因为薛怀义是当朝天后的男宠,他的一切都来自于太后,他自己虽然肆无忌惮,无所不为,唯独不敢沾惹女人,惹得太后不悦。

        他不敢碰女人,对手下人在这一点上要求便也极为严格,否则不是他沾惹的女人,只怕在武则天面前也解说不清。

        如此一来,这些精力过盛、无聊之极的和尚在庙里无所事事,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出家人,不懂得念经,对此也毫无兴趣,于是,时下一些流行的玩意儿便成了他们的游戏,蹴鞠就是他们每天常做的一种游戏。

        杨帆走到皮球边,并不俯身捡球,而是脚尖一挑,将那球儿挑飞过肩,一个“魁星踢斗”,便稳稳地停住了那球。杨帆双手拢住僧衣大袖,以双脚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见那球上下翻飞,脚尖、脚背、脚缘、膝盖、足踝……球儿在他双脚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乱转,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始终不曾落地,杨帆貌似只在踢球,眼角却在捎着薛怀义的动静,见薛怀义已然注意到他的举动,忽而极其潇洒地一跳,脚面一弹,“啪”地一声,那只皮球便飞回了场地之中,众和尚登时喝一声“彩!”

        “嗯?”

        本来懒洋洋地斜卧榻上,看着弟子们踢球的薛怀义“腾”地一下坐了起来,两眼放光。方才看见杨帆踮球的动作,他就开始注意了,再看到杨帆这干净俐落的一脚抽身,薛怀义就象发现了一座烁烁放光的金山。

        当他坐起身来,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杨帆,脚上穿得居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双只用两根细带子挂在脚趾上的高齿木屐,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合不拢来。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经极为不易,脚下居然是一双高齿木屐,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这小子竟有这般好功夫!这……这……佛爷可捡到宝了啦!

        薛怀义心花怒放!

        薛怀义,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球迷。

        老薛自己球踢得很臭,但这不妨碍他喜欢球。老薛非常喜欢蹴鞠,所以做了这白马寺主持之后,特意叫人建了一个球场,闲来无事,就坐在旁边,看一帮泼皮和尚踢球,有时还与其他贵人家的球队比赛。

        只是这些泼皮和尚都是野路子,上不了台盘的货色,跟人家比赛为了赢,无所不用其极,结果把一个蹴鞠就变成了橄榄球比赛,那些贵人不敢与薛怀义争辩,只好忍气吞声。但是从那以后,渐渐就没人愿意与他比球了,老薛这位超级球迷只好自娱自乐。

        如今,年底将近,皇家每年在上元节时都要举行蹴鞠、相扑、马球等运动项目的比赛,以庆祝节日。薛怀义一直有心参与,却也知道自己这些徒弟不争气,他平时与人较技,还可以耍赖撒泼,可是在皇家庆典上,又有哪支球队没个背景来历?

        再说,天后在上边看着呢,也不好做得太无耻,因此这念想也就只是想想,压根就没指望过自己真能在皇室比赛中出人头地。可是如今竟在自己的徒弟中发现了一个超级球星,这可把薛怀义乐坏了。

        “来来来,把他叫过来,他是洒家的亲传弟子吧?叫啥来着……”

        薛怀义兴高采烈地指着杨帆叫道。

        这时候,洛阳尉唐纵带着大批的公差巡捕,浩浩荡荡地闯进了白马寺。

        唐纵对那两个所谓的云游道人产生了怀疑,但是事涉薛怀义,他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他先派人扮作香客,打探这两个人的消息。白马寺虽然香客如云,不禁出入,可是想到后院瞧那些和尚也不容易,他手下的公人费了挺大的劲儿,才看到了马桥一面。

        马桥的模样已然画影图形,张贴于大街小巷,虽然他剃了光头,那公人如何认不出来,当下急急回报唐纵。

        劫法场这桩案子,在洛京闹得风雨狼籍,事态相当严重,唐纵作为主抓刑事案件的主官,压力不可谓不重。他觉得,薛怀义也是受人蒙蔽,不可能包庇这等凶犯,到了地头儿,只消说明经过,薛怀义再跋扈,也没理由包庇这两个人。

        所以,一俟手下送回确切消息,唐纵丝毫不敢怠慢,风风火火地就赶来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