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搭骨尸
当林凯跟我打电话的时候,我还有些不太相信,有谁会这么缺德,将一个老太太的坟挖开,还将尸体偷走呢?
但是当我走到林婆婆原先的坟冢旁一看,才发现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缺德的人,林婆婆的坟不但被挖开了,连棺材板都四分五裂,散落在了一地,尸体却是不翼而飞。
一看到这般情景,心中那无边的怒火就腾腾而起,我是又气又怒,拳头握的咯咯作响,这绝对是我无法容忍的事情,是我不可触碰的逆鳞,林婆婆是我的救命恩人,将她老人家的尸体从坟头里挖出来,这不就是啪啪的打我吴九阴的脸吗?
看到那翻在一旁的泥土,还有散落在一地的棺材板,我气的差点儿哭出来,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复了一些心情。
特么的,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如果让我知道了,我肯定打的他亲娘都认不出来他是谁!
迈着蹒跚的脚步,我一点一点儿朝着林婆婆的那个被弄的乱七八糟的坟头走了过去。
只听站在坟头上的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什么。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气急败坏的说道:“你们说是哪个王八羔子这么缺德嘞,好端端的将个死人挖出来干啥子嘛……”
另一个老头儿也道:“说的是啊,老林家在咱们南落陵村一直孤零零的,也没有什么家族长辈,就有一个娃在城里工作,这林婆子一直是个寡妇,现在死了也不得安生,尸体被人挖出来,也不知道带到哪里去了,村长就给拿个主意吧,这事儿你看咋办?”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拿着旱烟锅子,蹲在林婆婆的坟头上抽着烟,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林寡妇的事情,俺已经给他家娃打电话了,这两天应该就能到,这尸体没了还能咋办,只能给她立个衣冠冢了,总比空在这里强。”
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叹息道:“村长,你说这事儿是什么人干的呢?”
那村长深吸了一口烟,说道:“俺觉得有可能是西里洼那几个畜生下的手,早就听说,姓黄的那兄弟两个不是干正经营生的,经常挖出尸体来,卖给别人配阴婚,干的是这缺德带冒烟儿的勾当,一个死人在他们手里至少也能卖个好几大千,贵的时候能卖个上万块,这事儿啊,很有可能是那兄弟俩干的……”
而那五十多岁的老头儿却摇了摇头,有些不确定的说道:“配阴婚这事儿俺也知道一点儿,可是一般挖坟挖的都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尸体,林婆子都已经六十多岁了,有谁肯要她的尸体配阴婚呢?”
“这可不好说,卖不了好价钱,那至少也能卖个几百上千的吧?现在大多数人死了都火化掉了,能有个囫囵个儿的尸体,那也是很抢手的,那姓黄的兄弟两个可能最近手头缺钱呢……干出这种缺德事情来也不意外……”村长又道。
听到这里,我就没有再朝着林婆婆的坟头靠过去,那副凄惨的模样我也不敢去看,怕自己接受不了。
不过从几位老人家的话中,我得到了一个非常有用的信息,那就是林婆婆的尸体可能是西里洼的姓黄的两个兄弟给偷走了,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人配阴婚。
阴婚这种陋习从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一度被禁止,但是这种风气,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杜绝,甚至有些直接表现在统治者的身上。例如曹成,他最喜欢的那个小儿子曹尘,在十三岁的时候就死了,曹成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作为曹尘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虹代的时候,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灵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之后,就各替灵混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合葬之。
文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操观的加强,仍很盛行。
文末绵初的金辰市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的亲家谓之“骨尸亲”。
只是到了现在,这种“搭骨尸”的习俗被彻底的明令禁止,这种情况是越来越少,不过并没有完全被杜绝,像我们这种小山村里,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不过仪式并没有那么繁琐,两家商量之后,便会将夭亡未婚的男女合葬,阴婚也就这么成了。
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医学的进步,很早夭亡的人并不多见,大多是一些老光棍,在活着的时候没有娶上媳妇,老光棍的兄弟姐妹就会替他想办法,帮着他办一场阴婚,让他在九泉之下,也能有个人作伴。
这种情况之下,便催生了一种行当,那就是偷尸体的贼。
在我们这个地方,大多数的农村,没有进行婚娶的人死了之后,都是不能被火化的,尸体会装在棺材里下葬。
所以,那些偷尸体的贼一旦听闻有这种消息,就等着那尸体下葬之后,半夜时分,就偷偷的过来挖坟,将尸体偷走,然后高价卖给那些没有结过婚死去的老光棍的家属,少则数千,多则好几万,牟取暴利。
这种情况,我也时有听闻,但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这一次听到南落陵村的老村长这般说,我心中的恶火就升腾了起来,欺负人都欺负到我恩人头上了。
如果真是姓黄的那两个小子偷走了林婆婆的尸体“搭骨尸”,我一定要将这两个小子给废了不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