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戈麦斯
接下来尚铖方带着这二十几个劫匪在森林中左拐右拐的朝着某个方向走去,由于带路的是个“瘸子”所以走得并不快。
尚铖方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演戏的好材料,演的非常真实,连他自己几乎都相信了他真的就是被那个独吞宝藏的同伙背叛而侥幸逃生的可怜人!
一路上在假装对着劫匪们诉苦的同时也在暗暗观察他们。
这伙人之中为首的自然是那个刀疤脸的通缉犯德林加,长相并不凶恶,看起来反而像个教书的老师只是脸上的刀疤破坏了他的儒雅形象,眼神平常很温和,但他知道那是伪装出来的,尚铖方始终记得德林加那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神,还有一股惊人的煞气!
后面的劫匪都只是普通人还有个自称来自拉多镇的“老乡”但却从未在镇子里见过的高瘦男子,他们手中的武器也只是铁棒之类的,只有德林加才有枪而且身上还穿着附近区域买不到的防弹背心。
也正是这个原因普通的武器拿他根本没办法,当他发现有赏金猎人开着战车来的时候又会提前逃跑藏起来,不时还有低阶猎人会被他杀害,因此他的赏金涨到了1500,但论起真实实力来却是并不突出!
“就是那里!他那就那个山洞里!”尚铖方忽然指向一个山洞,众人朝他所指的位置看去,有一处篝火,不远处果然有一个山洞,不过山洞很窄,只容一人通行!
“走!”
德林加打了个手势,一众匪徒开始散开,形成了一个包围圈。
一定要成功啊!尚铖方在心里暗暗祈祷。
离山洞还有50米的时候,德林加突然掏出手枪,对准前方山洞里的人影扣动了扳机,只听“砰”地一声,山洞里的人应声倒地!
戈麦斯!
尚铖方大惊,在枪声响起的瞬间他脑袋便一片空白,眼前的一切开始定格,整个世界都静止在枪响的那一瞬间,怎么会?就这样死了!
尚铖方本以为德林加听说对方只有一人之后不会在意什么,直接进洞抢宝,没想到德林加带着这么部下,人数占优的情况下依然如此谨慎,还有大老远的时候就在远处开枪射击!
一时之间脑袋有些发懵,就这样怔在原地,像一尊雕像般一动不动!
在他周围的匪徒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想到他可能是大仇得报太过激动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喜悦而呆住了,也就没多想。
没有理会他继续向山洞靠拢,前面可是一大笔财富啊,就算不拿去卖钱,每人分一支武器以后也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拿着铁棒被当做炮灰一样去上前跟人拼命了,几乎每人都被即将到来的“巨大财富”迷住了双眼,完全没意识到这有可能是个陷阱!
德林加收起来枪别在背后,舔了舔嘴唇,想到那笔巨大的财富他也不近口干舌燥,按照那个瘸子所描述的,这笔财富足够让他换上一身更好的装备再回到这种地方来做个山大王!
他很清楚有一件好的装备能大大地提高一个人的战斗力。
比如他自己,原本只是卡拉镇三大家族之一的杨氏家族护卫团中的一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小小护卫而已,后来因为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在落日大森林中与同伴走散迷了路,之后不知怎么来到了这么一个“穷乡僻壤”。
而他身上的防弹背心,在这个武器装备都落后的小镇里竟然成了无敌的防御神器,任人狂轰滥炸都没有丝毫损伤,当然战车除外。
碰到战车?他在听到那巨大的轰隆隆的履带声响之后早就跑的无影无踪,因此在当地反而名声大噪,成了让许多赏金猎人都害怕的山大王,虽然是坏名声却也是人尽皆知,他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并且威名远播的日子。
所以当他看到山洞里的人死了之后已经被眼前的“美好”蒙住了双眼,认为这个小山洞现在已经没有危险了,并没注意到在入口处上面布置了往日里很容易就发现的拙劣小陷阱。
德林加压抑不住激动地心情,兴奋全写在脸上,然而,就在刚迈入山洞之时,大量石灰落下。
“啊!我的眼睛!”
一时之间山洞被石灰粉扬尘所充斥,从而挡住了人们的视线,使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接着又是几声惨叫,慢慢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等到扬尘散尽能看到洞里情况之时,只见一个灰色的人缓缓走出手里还提着一个同样被石灰染成了灰色的人头,脸上还有一道刀疤,正是德林加!
什么情况?怎么回事?老大被人干掉了?
一时之间众匪徒有些懵,而原本怔怔发呆两眼无神的尚铖方却欣喜若狂的叫道:“戈麦斯大哥!你没死?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声音略微发颤却充满了喜悦。
听到那惊喜的叫声,灰色人影不但没有高兴反而皱起了眉头,不好!这个傻瓜!我说过的话从来不放在心上,究竟要多少次才能长记性!
果然,周围的匪徒看到尚铖方这副欣喜的模样哪还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难怪刚才这瘸子站在原地发呆,原来他俩本来就是一伙的!顿时将他围了起来……
“不许动!谁敢动我就开枪了!”戈麦斯眼看尚铖方有危险急忙大吼一声!
匪徒们一看戈麦斯手中拿的是一把蓝色的枪,再仔细一看立马吓得亡魂皆冒再不敢动弹半分。
德林加随身带有两把枪,一把蓝色的一把普通枪,而戈麦斯手里现在拿的这把,正是老大的那把蓝色的中子枪,威力极大,一次能摧毁一片小树林。
只是这附近并没有这种高端武器,自然无处补充弹药能源,因此德林加平日里根本舍不得用只是用来吓唬人而已!
“把手中武器扔掉,双手抱头蹲下!”
戈麦斯一瞪眼,众匪徒立马跟非常听老师话的小学生一样,乖乖地把武器扔掉,赶紧蹲下,生怕动作慢了就被一枪干掉!
这时,戈麦斯才微微松了一口气,“尚铖方!还不快过来!”
“哦”
尚铖方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十分高兴,“你干掉了德林加!太好了……”
话刚说到一半,戈麦斯突然狠狠地给了他一个爆栗,尚铖方抱着头委屈不解地看着戈麦斯,不明白戈麦斯为什么突然揍他。
“长记性了没?说过多少次了就是不听,先是引来大批怪物又是一帮劫匪,谁知道下次是什么,我跟你说过的事情没有一件记得住的……”
“我……”
“我什么我,这次是有我在身边,下次呢?老是这样冒冒失失的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戈麦斯有些恨铁不成钢,很害怕自己这个朋友哪天出个什么意外。
“好了,你伤势也不轻,先回去把伤养好再说吧。”
“那这些人怎么办?”
“这些人嘛,恩……”戈麦斯说着举起了手中的枪。
“砰!”
戈麦斯扣动了扳机,一颗蓝色的圆球似缓实疾的飞向目标,随着一声巨响,枪口所指的方向被清出一条大概上千米的通道来,原先站在这里的五人早已经没了踪影,竟是被轰成灰烬了!
两人都有些发愣,戈麦斯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这把从德林加手中得来的枪,完全没想到威力竟然如此之大,难怪他们吓成那样!
“大爷,饶命啊!”
“大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做坏事了!”
……
见到中子枪竟然这般凶残,劫匪们顿时哭天喊地的求饶起来。
“饶了他们吧……”尚铖方有些不忍,劝说道。
“……好吧,饶了你们也可以,但有个条件!”戈麦斯皱眉沉思片刻。
“大侠请说,别说一个条件,就是十个,一百个,我们也答应!”匪徒们一看有活下来的希望急忙回道。
“做我小弟,奉我为老大,从此唯我命是从!顺我者,活!”此刻的戈麦斯眼中闪动着充满野心的光芒,俯视着他们,霸气的说道。
尚铖方大吃一惊,看着这气质大变的戈麦斯瞬间感觉很是陌生,这人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戈麦斯大哥吗?
回到镇子之后,尚铖方便以身体不适为由跟戈麦斯分开了。
戈麦斯虽然有些奇怪,平常自己去猎人事务所的时候这小子可是哭着闹着非要缠着自己跟着一起去的,但收了一帮小弟,又干掉了本地最大的赏金首一时沉浸在这巨大的胜利所带来的喜悦中并没有多想!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干掉赏金首德林加的事情在猎人事务所传开之后,镇子里众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一如从前,只是看他的眼神从翻白眼变为了恐惧,依然疏远他。
只不过不同的是以前是不屑于接近,怕跟“叛徒”有联系,而现在换成了不敢接近,怕被他报复,一言不合就杀人!
戈麦斯痛苦的跑了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自己从小就被人叫做叛徒的孙子!每当有小伙伴一起玩也会被其家长拉走,说那是叛徒的后代,你不能跟他一起玩,出去买菜做饭,人家老板也不卖给他,出去挖野菜有的时候还会碰到有毒的,家里的亲人有不少不是被饿死就是被毒死。
出去猎捕怪物,没有武器,龙氏家族的人虽然对他没有偏见,可是碍于在镇上生存也不敢与他关系过近、和他做生意,因此买不到武器防具的戈麦斯只能肉身跟怪物搏杀。
受伤了,不像其他人吃一粒回复胶囊喝一瓶回复饮剂,伤势立马就好,戈麦斯只能简单包扎一下,继续战斗,要么生要么死,别无选择!
就算是现在,干掉了本地最大的赏金首,为民除害,却还是被人这般对待……
“啊!————”
戈麦斯跑到一片无名山头上,痛苦的仰天大叫……
从那天之后再也没人见过戈麦斯以及他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