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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放下屠刀,成佛还是成魔?(上)

    头顶朱砂红莲,烧有十二戒疤!

    当老刀脱下那顶貂皮帽,像是一尊大妖魔蜕去人皮,周身莫名腾起一股凶煞。

    随着口鼻一呼一吸,他喷吐出来的浓烈气息,好似粘稠到极点的滚滚血色。

    丝丝缕缕,宛若大火熬煮的殷红浆水,长长短短,伸缩不定,缭绕散开。

    乍看之下,仿佛成百上千条的细小游蛇盘踞躯体,缠住四肢要害。

    “反天刀……”

    张老五那具筋肉膨胀,皮膜撑开的威猛身形,面对走出漆黑小巷的高大老者,活像温顺弱小的羊羔崽子,撞上吊额白睛的猛虎大虫。

    他脸庞紧紧绷着,两腿忍住没打摆子,浑身抖如筛糠,曾经作为水贼大当家,手里头滚过上百条人命的那份杀气,如同线香点起的一缕青烟,风吹就散,完全不够看。

    “反天刀……不是死了么?”

    “谁是反天刀?”

    “大当家的诨号就叫反天刀啊!”

    “这个老鬼哪里冒出来的?”

    匆匆赶到的一众赤眉贼还不清楚发生何事,十年过去,反天刀的赫赫威名早已埋葬在怒云江边的朝天门。

    除了为数不多的老一辈人,还能记得那位大当家的威武样貌。

    后面交纳投名状,新近入伙的小崽子,只认识二当家、四当家、五当家这几位大高手。

    如今再提及“反天刀”这三个字,更多人想到的,竟是张老五这个水贼。

    “死人……死人怎么会开口说话!我这条孤魂,终究要见天日!”

    老刀眼中闪过一丝缅怀,并非想念啸聚山林,纵横义海的无限风光,而是那杆由他亲手升上的大旗。

    替、天、行、道……

    犹记得,这四個字是老三写的。

    自个儿出身大野乡,八岁就跟着爹爹和叔伯,下矿挖铁石养家,给弟弟妹妹挣一口饭吃。

    哪怕坐上伏龙山的头把交椅,老刀仍旧认识不了几个大字,更别说提笔写了。

    这事儿,常常被老七拿来取笑。

    “你们是赤眉?”

    老刀思绪放空一瞬,转而回到眼前,眸光扫过一支支火把下,满目通红,神色兴奋的凶残面孔。

    这些人手持钢刀,上面沾着血珠与碎肉,腰间挂着割下来的耳朵,或者用布裹着斩掉的脑袋。

    “当然!咱们都是赤眉!这下大水冲了龙王庙!”

    张老五心下又惊又疑,他并不敢完全确定,面前这个头顶红莲的高大老者,是十年毫无音讯的反天刀。

    但也又不能拿命去赌,万一反天刀当真没死,隐姓埋名活了这么久,自个儿岂非上赶着送人头立威?

    只好摆低姿态,等几位当家过来相认,再作其他的打算。

    “你也入了赤眉?”

    老刀又问道。

    “是是!我跟四当家的!您瞧瞧,我这眉毛,还有胸口的朱砂莲花,如假包换呐!”

    张老五指了指眉毛,又扯开衣襟,嘿嘿笑道:

    “大当家!既然你没死,何不早些露面?大伙儿都惦念着你,每年忌日,三位当家都要去你坟前哭一场……”

    见到疑似反天刀名号的正主,张老五心里惴惴不安,混迹绿林道的好汉,谁不重一个“名”字。

    只希望这位赤眉大当家,大人有大量,将自己当成一个屁放了,莫要计较。

    “所以,我走之后,赤眉尽是些这样的货色了?

    少爷说得真对,贼窝里养不出善类,做匪的,吃的是人肉,喝的是人血,行的是歧路,造的是……孽业!”

    老刀闭上双眼,哈出一口滚烫的白气,等他再睁开双眼,眸子幽沉沉,再也没有别的杂念。

    将那顶貂皮帽交给被护在身后的白启,这位通文馆的门房大爷双臂大张,发出虎吼似的洪亮怒喝:

    “腌臜杂碎,也抹赤眉!”

    ……

    ……

    “把筋骨、皮膜、气血,练到这种地步……还算人么?”

    站在漆黑小巷口的白启睁大双眼,他看到刀伯衣袍哗啦啦抖动,像是劲风吹拂,打得他面皮生疼。

    背后一块块鼓起的大筋,瞬间变成紫黑色,如同粗大的铁链捆缚着咆哮狂龙!

    随着全身劲力一走,这条狂龙霎时挣脱升天而起!

    轰!轰轰!轰轰轰——

    白启耳中听到黑水河决堤似的洪流奔涌,难以想象人体血液冲刷流动,竟能造成如此巨大的动静。

    好像怒云江涨潮时候,几十丈高的惊涛拍岸!

    呼呼!呼呼呼!

    无需任何动作,方圆数丈的粘稠气流就被那道人影挤压开来,宛若巨浪排空,吹熄一支支火把。

    “三练的发劲?气力、气血,是从骨髓里面、脏腑当中猛然迸发,如滔滔大河,滚滚闷雷!”

    白启头一次深刻感受到,真正高手所带来的强烈压迫!

    令他有种上天入地,逃无可逃的可怖惊惧!

    “千里锁魂!”

    张老五更是汗毛炸开,莫大的凉意打心底冒出,像被鬼神盯上,哪怕逃出黑河县,也躲不开对方的索命。

    “大当家!咱们可是自己……”

    强劲的风声,苍茫的墨色,随着老刀大步踏下,吞没一切细微杂音。

    平整的青石大片破碎,好似烂泥被犁开,指节根根强劲,大手有力张开,宛如铜印盖顶,狠狠压向张老五。

    后者震骇到无以复加,抬手还想招架,却完全跟不上老刀的出掌速度。

    落在外人眼里,就像被吓傻了,愣在原地闭目等死。

    咚!

    轻飘飘的一按,张老五的脑袋并未如西瓜爆裂,而是身躯一震,筋骨寸寸断裂,两眼瞳孔张大,软趴趴跪倒下去。

    老刀浑然不在意,好像拔掉一从杂草,再一步横跨,冲进人堆当中。

    双掌交错,如同大刀横扫,那些赤眉贼似草垛扑倒,死得悄无声息。

    就连惨叫、哀嚎都未响起,便见了阎王爷。

    几乎弹指间,三十来号人全被了结干净。

    只留下一个腰间没啥收获,手里空空荡荡,提着纸皮灯笼的赤眉贼。

    毙掉一众腌臜杂碎,老刀突然站定,收住架势。

    哗啦!

    猛烈长风如浪劈开,向着两边街道飘扬漫卷,顷刻掀翻众多摊子。

    “跟老二、老四、老五讲,我在通文馆等他们,若还认我这个大哥,便来相见。”

    瘦巴巴的赤眉贼两腿发颤,仰望背起双手,转身离去的老刀,忍不住澎湃激动:

    “大当家!你真是大当家!赤眉、忠字堂、许三阴!我还给大当家您喂过马!”

    老刀脊背挺直,两肩如山,脚步未有丝毫停留:

    “再无赤眉了,都是贼,都是匪,都……该杀!”

    ……

    ……

    “小七爷,让伱受惊了。本应第一时间出来寻你的,但通文馆人多,需要妥善安置。”

    老刀接过那顶貂皮帽,稳当戴在脑袋上,没了红莲与戒疤,他又恢复为通文馆的门房大爷。

    “刀伯,你来头原来那么大。”

    白启暗自咂舌,虽然他常常说,门房大爷与扫地和尚,都属于容易出高手的隐藏职业。

    可怎么也没料到,满脸和善就喜欢嗑瓜子、吃炒货的刀伯,竟然是啸聚伏龙山,纵横怒云江的赤眉大当家!

    “过去的糟烂事,并不光彩,也没啥好说道的。”

    老刀笑眯眯的,领着白启往通文馆走:

    “打从我受戒烫了十二个香疤,这世上就没反天刀了。”

    白启装着一肚子的疑惑,他想到《传武密录》上所言,赤眉大当家被排帮和道官联手围剿,死于怒云江的朝天门下。

    刀伯又说,反天刀被宁海禅三拳锤个半死。

    “小七爷,我的确是被锤个半死,但……总归还有一口气。”

    余光扫过白启的神色变化,老刀轻声说道:

    “其实吧,少爷的三拳,也就那样,没什么大不了。

    无非将我从四练的周天采气,打成气血都难凝聚的废人罢了。”

    “……”

    白启嘴唇微张,欲言又止。

    刀伯你人都给打废了,从四练跌落,嘴巴咋还这么硬?

    “我啊,出身跟小七爷你差不多,虽不是贱户,却也穷苦。你是打渔的贱户,我是下矿山的苦工,我爹、我爷爷,世世代代都在大野乡挖铁石、煤石。

    煤石你知道么?那玩意儿能点着取暖,还可以炼铁,这么大一箩筐,挖满,能换七十文。”

    老刀高大的身影,缓缓行在狼藉的长街上,像一座雄浑的山峦,即便白启个子蹿得快,站在旁边还是要矮一截。

    “我八岁就下矿,十二岁每天抬三大筐,赚两百多文,大野乡的村民都讲我力气大,能干活儿,纷纷给我说媒。”

    白启咧嘴笑了一下:

    “我打得到宝鱼后,虾头的娘亲周婶也说,好多人家问我想不想讨婆娘。”

    老刀乐呵呵的:

    “早点娶老婆也没错,起码能过安生日子。我当年要是不攒钱供弟弟学艺,二十岁都有好几个崽了。

    那时候不懂这些,就咬着牙,憋着气,想埋头赚铜板,心里没装着女人。

    我是家里老大,下面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妹妹七岁就给爹娘卖了,让一大户买走做童养媳。

    她被接走那天,哭着喊我名字,我拎着一把镐子就要冲出去,把妹妹抢回来。

    我这人牛脾气,发起狠,我爹都拦不住,最后是我娘,她一边抹泪一边追我,家里实在没办法,四五张嘴巴等着米下锅,若不卖了妹妹,根本熬不过大雪封山。”

    白启沉默着,他刚到这方世界,也曾有好几次,险些跟阿弟死在寒冬腊月。

    “打后面我就使劲干活,一个抵两个,想着多攒钱,早日送两个弟弟去铁匠铺子学手艺,再把妹妹赎回来。

    矿山里头深,啥玩意儿都有,有一次,我爹和我叔挖出一块婴儿拳头大,亮晶晶的石头。

    我爹有些见识,觉得这是宝贝,必须偷偷昧下,他跟二叔一合计,决定由二叔吞进肚子,装作腹痛被我和爹搀扶着看大夫。

    那石头很重,二叔离开矿山,肠子都破了,他让我爹刨开肚子,把东西取了。

    到时候换来的银两,分一半给他婆娘和小儿子。”

    老刀讲着这些往事,语气平淡,并无什么波动,好像落在肩膀上的风霜,随手掸去便是。

    可字字句句,分明透出血淋淋的色彩。

    “我和我爹走了四天四夜,才到义海郡,身上拢共三十文钱,交了二十文进城。

    我爹找当铺问价,老朝奉一见那东西就两眼放光,开价五十两。

    本来是要答应,但我上茅房的时候,听到两个伙计说什么‘灵石’、‘贵比金子’。

    于是就拉着老爹离开,打算通过其他门路献给排帮……”

    白启好像猜到结局,两个大野乡的挖矿山民,贸然找到鲸吞义海郡的大势力,要么被底下人吃干抹净,要么得到横财暴富再被打劫。

    “我爹留了个心眼,接触自称排帮管事的买家时,没带那块石头。

    果不其然被黑吃黑,直接抹了脖子丢进怒云江,我心里恨极了,又不知道该咋办,没换到钱,如何面对二叔的老婆孩子?

    那些日子很煎熬,我睡觉也不敢合眼,生怕一醒来,石头丢了。

    所幸有一把力气,我在码头上扛大包,因为肯做事,慢慢赚到些铜板,再通过牙行,把自己卖身进排帮。

    熬到三五年,我二十岁了,终于等到机会,原阳观的道官老爷来听戏。

    那块名为‘灵石’的宝贝,我每天不离身,有意打听消息,得知修道中人最需此物,价值千金。”

    老刀嘴角扯动,笑得很是畅快:

    “小七爷,你知道么,我第一眼看到那位身穿八卦道袍,逍遥巾的道官老爷,就像快溺死的人抓住一根稻草,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

    我在众目睽睽下,双手捧着那块灵石,跪地送到他面前。

    然后,你猜咋了,二叔、我爹用命换来的宝贝,传说中神仙修炼所用的灵石,还没过手呢,就被道官老爷养的那头白鹤啄食吃了。

    他就说了一句‘不错的零嘴儿’,信手抛下一锭元宝金子,听戏去了。

    原来啊,真正的灵石,须得经过龙庭提炼,从矿脉挖出来的杂品,只会随着日子长久,灵机渐渐消散,已不是什么稀罕物,”

    白启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怎么接话,只能默默记下,传说中最为大众的修道外物——灵石。

    并非是既取既用,里面充满杂乱元气,被提纯过后,方可流通使用。

    “我开窍了一次,把那锭元宝金献给排帮有名头的一位舵主,学到几样本事,过年回到大野乡。

    二叔的婆娘带着儿子改嫁,两个弟弟一人打铁砸伤了手,一人下矿挖煤累死了,我娘哭瞎一双眼睛,靠着当童养媳的妹妹接济,熬了好些年。

    只为一块杂品的灵石,一块道官老爷豢养灵禽所吃的零嘴儿,我家破人亡。

    小七爷,你说,世道为何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