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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尸踪

    盐川地处三大河口交汇处,有山有水有沼泽,甚至还有一片不小的湿地保护区,蒲菜之于盐川人,就像藿香之于得莫利炖鱼一样不可或缺。

    当然,主要还得归功于这东西总能像杂草一样在滩涂上大规模繁殖的顽强特性,就和旱地里的藿香、益母草、荠菜一样常见。

    老王把小木屋折腾的狼烟地洞,李沧进去拎了口锅就赶紧跑出来,随便找几块石头把篝火一围,将锅坐在上面。

    木屋里的东西至少两个多月没被正经的使用过,李沧也不敢拿自己的肠胃打赌,直到锅子烧红了才把它从火上移开,丢进水里好一通刷。

    锅刚刷好,厉蕾丝和老王就围了上来。

    厉蕾丝左手一把蒲菜芽右手一把藿香,认真道,

    “鱼要先煎一下,煮出来的汤才白。”

    老王说,

    “好像没带油?不过我包里有块腊肉,可肥了!”

    李沧蛋疼道,

    “要不你俩来?”

    老王脸一板,

    “别开玩笑了,做饭是娘们的事儿,你看我俩铁骨铮铮膀大腰圆的,哪个像娘们?”

    李沧就叹气,

    “我真的看不懂你喜欢在死亡边缘反复横跳这种特殊的爱好。”

    厉蕾丝点头,

    “看不懂的东西,没有存在的必要。”

    李沧嗯了一声,

    “往脸上打,把我那份也算上。”

    得,这下是彻底没人帮厨了。

    一小会儿工夫,李沧又从鱼线上摘到几条大鱼,用树枝穿身而过插在火堆旁仰望天空。

    “绝了,这湖里到底是有多少鱼啊...”

    这种鳟鱼的皮相对于肉质来说其实很薄,但特别的结实,一经炙烤,比小米粒还要细小的鳞片就一片片的自动翻起,噼噼啪啪炸得到处都是。

    每条鱼的鱼嘴里都被李沧恶趣味的塞了一片腊肉的肥肉部分,在火焰的热力下滋滋啦啦的响着,肥肉中的油脂一点点细密的被逼出来,顺嘴流下,慢慢浸润着鱼身鱼腹,直至鱼尾。

    “握草好香啊...”

    老王魁梧的身躯裹挟着一阵恶风,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的跑过,留下一这样一句话。

    厉蕾丝提着大尸兄的那柄页锤在后头追,

    “你给老娘回来,沧老师那份还没算完账呢!”

    邱小姐简直鲨疯了,快活的像条二哈一样,不停的在俩人之间跟着瞎转,一会出现在老王前头,一会出现在厉蕾丝后面...

    搞得俩人都很无语,四条腿了不起?

    厉蕾丝:“乖乖,好宝宝,帮妈妈按住他,妈妈一会儿奖励你条大烤鱼!”

    老王:“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很快,老王就顶着个猪头回来喝汤了。

    一边啧啧有声的吸溜着热汤一边不停嘲讽,

    “哈没吃饭嘛真是,跟挠痒痒一样。”

    “这不是正在吃吗,”厉蕾丝皮笑肉不笑道,“胖胖的少年哟,技术不错,一会再约一发?”

    老王被这一句话脸都整绿了,

    “怎么就技术不错了?挨揍的技术嘛?”

    他大声道,

    “咳,这玩意要是也分等级,那老子何止是技术,得是艺术你懂?”

    揍可以白挨话是可以乱说的?这娘们情商咋这么低!

    可怜我王某堂堂职业选手,居然沦落到要替别人操心的地步,简直是我辈老王之耻...

    烤鱼很外焦里嫩一口下去满是肉汁,蒲菜芽鱼汤雪白清鲜,滚沸的鱼汤里面再涮上几撮嫩嫩的藿香芯就更是了不得的享受。

    三人对这顿野餐可以说是相当满意,

    “邱小姐别闹,去一边玩去...”

    邱小姐委屈的把屁股冲着李沧,锋利的镰钩像钓鱼一样坠在李沧脑袋顶上,发出唰唰的破空声。

    “哼唧,喔喔~”

    天知道这玩意是弄出了个什么新语种。

    李沧被它的尾巴蹭的很不耐烦,

    “给你条烤鱼,去旁边...兄弟们,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们的鱼钩钓了具尸体。”

    “嗷呜~”

    邱小姐得意洋洋的嚼着烤鱼,两只大爪子朝尸体的方向不停刨着土,似乎是在示意这玩意是自己发现的,亦或者是想把它埋粑粑一样埋掉?

    尸体被十几根钓线钩住,卡在宽不过一步的溪流里。

    老王看了一眼,再看看锅里的鱼汤,声音有点哆嗦,

    “上,上游飘下来的?”

    厉蕾丝摸出包面巾纸擦擦嘴,不动声色的将碗放在火堆旁边,拿起一条烤鱼,小口小口的吃。

    老王惨白着脸跳脚大叫,

    “我靠那我们岂不是在喝...莉莉丝你咋回事,你是女人啊,你就对咕嘟咕嘟的泉水不感兴趣嘛,这世界末日,这空岛,这天然泉眼,说不定泉水有美容养颜减肥减脂长生不老的神奇效果呢,你咋不过去看看呢?”

    “噢,现在我又不是铁血真汉子厉蕾丝了,是女人了?”厉蕾丝翻着白眼说,“玩水哪有吃鱼香?”

    李沧又?叒叕叹气。

    自顾自的用木棍将尸体从河道里拖到岸上,翻了个身,露出被鱼钩钩得皮开肉绽的正面。

    这是一个瘦小的男人...

    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衬衫,皮肤被水泡的发白,胸口除了鱼钩钩出来的伤口,还有硕大一个血肉模糊的洞。

    老王和厉蕾丝互相唾弃的声音戛然而止,几乎异口同声,

    “枪?这是枪伤??”

    “人?这是人?”

    是的,一具男人的尸体,黑发,而且不是行尸。

    “麻烦了...”

    李沧皱着眉挥手,10只狗腿子一窝蜂的冲进半人高的草丛,四散开去进行搜索,

    “大意喝洗澡水,伤口很新鲜,可能只泡了一两天的样子?”

    “妈的我又不是法医,干嘛要干这种活,”老王检查着尸体,“这么大的伤口,好像还有点烧焦的痕迹,该不会是顶着胸口开枪的吧,不是穿透伤,子弹可能还在胸腔里面,要不要...”

    厉蕾丝说,

    “大可不必,知道他是被枪杀的就可以了,现在的问题是杀人的家伙还在不在岛上,也许他就躲在某处观察着我们,暗搓搓的寻找时机想做点什么不礼貌的事情。”

    老王狗狗祟祟的猫着腰,

    “喂,我说你们别傻愣愣的站着了,他有枪啊!”

    厉蕾丝都被这货的机智气笑了,

    “大尸兄和邱小姐全在这,周围几百甚至上千米要是有活物,不管是活人还是行尸,它们早就示警了——你觉得什么人拿着什么枪能精准命中大几百过千米外的目标?”

    老王想了想,

    “端着ak头上包白布的土豪?手持机枪的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