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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章 中毒

    挖到的这些东西,证明我们离几十年前的那条行军路越来越近。

    唯一担心的是,一路上并没看到其他队伍的行动痕迹,难道他们不是走的这条路?

    孙老板叉着腰还在胖子身边说着风凉话,这老小子一定还有什么重要的信息瞒着我们。

    不难看出不见兔子不撒鹰是这人的做事准则,不知他何时才打算彻底兜出老底。

    孙老板在旁边等的着急:“不系说~一直往东走嘛,我们勒死狗啦!”

    胖子听的直皱眉:“他娘的谁要跟你勒死狗?”

    “没文化真可怕的啦!let's  go洋文嘛!就是我们赶快走的意思啦!”孙老板指着艾薇儿说:“这位小姐肯定能听得明白啦。”

    艾薇儿神情凝重,做着祷告的手势:“也许这些沼泽里面还有美guo飞行员的骸骨。我想,我回去后应该把这些信息告诉领事馆。”

    艾薇儿深受两国文化观念的影响,她认为美军也该享受落叶归根的待遇。

    盟军的英雄事迹不容置疑,反抗法xi斯阵营的每一位都是英雄,人民不会忘记他们。

    可现在活着的人正在遭受生死考验,除了这堆骸骨,距离死亡最近的就是龙五了。面对亡者,大家或多或少有些情绪的波动,唯独龙五扶刀倚靠在旁边的一颗矮树,他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止我注意到龙五,艾薇儿叹息一声中止祷告的仪式,队伍继续往东进发。

    临近太阳落山,我们已经走到了三生林边缘的位置。

    班布说过三生林所属范围很广,是周边最大的一处山林。

    再往东去,就是他们老一辈探过的路,只有班布的父亲带领村民去过寥寥几次。

    那时候资源困乏,老村长带着村里的壮劳力去捡遗落的军用物资,主要是想捡些军刀,军服,却捡了不少炮弹壳甚至完整的炮弹。现在村里还保留着那时候炮弹壳打制而成镰刀,砍刀。

    晚间休息的时候,孙老板离得篝火很远,我摸到他身边问他:“老孙,怎么不跟大家伙在一起?”

    一声老孙,把俩人的距离拉近不少。

    他叹息一声:“曹老弟,不瞒你说,我对火这种东西很是不喜欢。我滴老豆就是被火活活烧死哒,而且我的名字里带有财,财即是金,火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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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嘛!”

    孙老板的心情不是很好,毛贼出身的他对白骨这些东西终究还是胆小,白天阻止胖子挖坑就是他心虚的表现,而且他们南方人都很迷信这些,出门看黄历就跟睡觉要闭眼一样。

    既然如此,我倒更好奇他为什么执意下墓。

    孙老板并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倒是感慨起来,他已经五十出头过了知非之年。

    人这一辈子七十古来稀,十年少小,十年老弱,就剩中间这五十个年头。

    五十年再分成日夜,满打满算二十五年的光景。

    再加上雨雪风霜,三灾六病还能剩下多少好日子,所以能找到件值得做的事儿太难得。

    林子的夜晚,满眼星空,一人抬头望月,一人低头思索。

    我再追问下去,孙老板支支吾吾半天,又回归到不说实话的状态,我也只好作罢。

    次日清晨,在林子里醒来,我的手臂起了一大片红白相间的疙瘩,许多冒出白尖,一挤就会出来东西。

    胖子知道我的皮肤嘎古,但先前g西之行我并没吃扑尔敏,也没出现任何过敏症状,误以为已经改善许多。

    我吞下一片扑尔敏,接过胖子递来的水,心中总感觉不像是寻常的过敏反应,之前也没出现过如此严重的状况。

    艾薇儿可以称得上行走的百科全书,她看到我的症状第一反应是让我褪去上衣。

    这话听得我心头一紧,但还是将信将疑的把上衣褪去,只听旁人一声接一声的倒吸凉气。

    嘶!

    我也跟着嘬起了凉风,抬手就想往后背抓去,可胖子当即对我大喊:“老曹!千万甭动!”

    “给我一个防风打火机!谁有?”艾薇儿把胖子的打火机一把夺过,几个人的表情都紧张到了极点。

    看艾薇儿举着打火机那一小步一小步挪过来,我的心砰砰猛跳,鬼才知道我后背上究竟爬着什么东西!

    可是我的后背不疼也不痒,莫非是那玩意已经麻痹了我的神经。

    艾薇儿小心的挪到我的背后,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这是一只东亚隐蛛,腿上的绒毛能麻痹你的局部神经,毒液并不致死,但会有后遗症。”

    听到不致死,像是听到教堂里传出的天籁之声。但后遗症是什么,严不严重?

    ”你不要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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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的腿已经嵌入你的皮肤,需要用火烤出来,后遗症还是待会再讲。“

    打火机“啪”的一声脆响,我能感觉到琵琶骨处有什么东西猛的一缩,紧接着就是一阵头晕目眩好似坐了几十圈过山车刚刚落地。

    随之而来的就是剧烈的疼痛,我根本看不清艾薇儿所持的刀尖上甩出一样什么东西。

    只能模糊看到那是一只长腿生物,像是数根孔雀羽毛插在一只麻雀身上,又像是被薅了一把的蒲公英,体小肢大。

    世界上的昆虫是认不完的,每天都有新的物种被发现。艾薇儿说这种隐蛛只在东亚地区有过发现,数量极其稀少。

    隐蛛幼虫抓附力极强,会寄生在飞禽的额头上,慢慢长大,吸干飞禽的脑髓血肉,最后再寻觅体型更大的宿主。

    隐蛛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跟它不织网有关。按理说一只蜘蛛不编网猎食是非常奇葩的,但这种生物就是以这样特立独行的生存方式繁衍下来。

    我疼的龇牙咧嘴,他们一同围上来,胖子紧张的盯着我的后背,而孙老板缩着脖子直往自己衣领里探看。

    我用手指点着后背,疼的说不出话,真是钻心的疼,牙床子都打颤。之前听说过有种蚂蚁叫子弹蚁,被咬上一口如同身中枪伤,我倒觉得就是这种滋味。

    胖子懂我的意思,用手给我比划了个大小,意思是说我后背上有半个指甲盖大小的窟窿。雨林里常见皮蝇,皮蝇的幼虫在皮肤底下钻洞,最后向外爬的时候就是这样大小的窟窿。

    皮蝇再怎么恶心,至少没有毒。到此刻艾薇儿还没说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让我心里很不踏实。

    那只隐蛛被艾薇儿烫成了肉球,在一股子烧毛发的味道下,艾薇儿掰开了我的眼皮,着重看了我的眼睑。

    原来这隐蛛的毒素会积累到眼睑部位,眼睑内部会出现灰斑,导致人间歇性失明,直到灰斑消失。

    这也是隐蛛特殊的进化方式,当那些飞禽宿主即将油尽灯枯时,为了避免宿主奋力一搏飞在半空中坠落死亡,便将宿主的视力剥夺。

    玩过鸟的都知道,一旦给飞禽蒙上眼睛它们顿时老实的像鹌鹑,这亦是隐蛛防止宿主与自己同归于尽的方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