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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想象中的美味

        老人一听袁州想吃自己村子的名菜,当然是欢迎的,不过名菜难得,需要食客自己寻找主材,这就是村子里的规矩。

        “那敢情好,你自个儿,明天去针峰上面看看,前几月还有人在那里采到过。”老人挺热心肠的,这不就指着那边好似手指的山峰给袁州看。

        “恩,那蘑菇的样子有吗?”袁州来之前曾经听说过这里有一道名菜。

        名叫‘鋈鸡’说是以前的一种失传的宫廷菜,曾出现在康熙举办的千叟宴上,作为宫廷菜自然有它的名气和规矩。

        这个岩峰村出名的原因就是因为村人会做这道菜,而且有个御厨也住在这个村庄。

        “那倒没有,不过相当好认,那蘑菇的样子,你见到自然就认识了。”老人一句话说完,很是神秘的笑了笑。

        “恩。”袁州点头。

        “到了,这就是老头的屋子,隔壁是你自己住的,做饭也行,自己备上粮食就成,灶在那边。”老人指着眼前的两间相邻的石屋,然后又指了指背后的小棚子,一一说明用途。

        “谢谢。”袁州点头道谢。

        “吱呀”一声,推开原木做的大门,里面意外的干净,只有一张石床,一个小桌子和一个放在地上的空木箱。

        “干净吧。”老人站在袁州身后,得意的问道。

        “很干净,谢谢。”袁州点头,上前放下身上的背包。

        “那是,老头子每天都打扫,那些人可喜欢住我这里了。”老人得意的一笑,然后转身离开。

        放下东西,袁州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下午‘三点半’移动果然是坚强的,这个地方还是有一格信号。

        “该吃午饭了。”袁州这一早上都在奔波,还没来得及吃饭。

        “砰”关上大门,身上只带了钱包,袁州就出门了。

        “小伙子,这里有碗面,吃不?”老人端着白瓷大碗,从小棚子走出来,正好碰到迎面走来的袁州,热情的招呼道。

        “好的谢谢。”袁州接过大碗,里面是简单的白色面条加上一个荷包蛋和一些葱花。

        “这可是放了牛油的,你尝尝,咱们这里的特色。”老人一脸自豪,想是刚刚离开就去下面了,毕竟袁州刚刚说了并没有吃饭。

        “恩,闻起来很香。”袁州点头。

        “那行你吃吧,不过我建议你要吃那道菜可得早早去找金针磨才行。”老人挥手然后回了自己的屋子。

        “谢谢。”袁州道谢,放到桌子上开吃。

        牛油其实不怎么适合放到清淡的面中,但是袁州觉得这碗面筋道香甜,味道很是不错,最后连汤也是喝完了的。

        午饭吃的太晚,是以袁州吃的很慢,吃完正好四点,出门洗好碗,袁州就启程去了针峰。

        袁州知道的这道菜,简单来说就是鸡和蘑菇炖汤,特别是这个蘑菇,名叫金针磨。

        这种蘑菇非常适合生长在金属含量较高的土壤里,传说中往往找到了野生的金针磨,也就找到了金矿,所以人们把这种蘑菇称之为金针磨,其含义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蘑菇的形状不得而知,只知道其味道鲜美无比,按说这样长在金属上的蘑菇应该不能吃,但是这个却不然,不光味道鲜美无比,咀嚼起来还嫩滑无比,美味异常。

        而千叟宴上使用的是边鸡作为主材之一,山西省也称为右玉鸡,此鸡本是绥东四旗进行垦殖时,自奉天府带来的大骨鸡,经长期风土驯化,逐渐繁衍扩大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的品种,肉质好、适应性强、耐粗抗寒,非常适合用来炖汤。

        “咔擦咔擦”袁州踩在小石子遍布的小路上,一路不快不慢的走着,间或有人招呼。

        “收蜜的?什么时候开始收?”好奇的大妈们纷纷询问。

        “我收的少,不必等我。”袁州直接说道。

        “这是采金针磨吧,早点回,山路不好走。”听说袁州收的少也不恼,还是有人细细的叮嘱。

        “恩,谢谢您。”袁州边走边道谢。

        “不客气,早点回。”大妈的声音还言犹在耳,袁州却已经走远。

        本来针峰隔着就不是太远,不过一到地方袁州就明白了老人的话中意思。

        这个针峰,到处是林立尖石头,要是有植物的影子就会非常显眼,但是这个地方却是稍不注意就会膈脚,袁州的手眼灵活,配合密切,但是脚和眼的配合却不如手眼了。

        “嘶”这不,不一会袁州已经被膈到了好几次,至于金针磨当然是一丛都没见到的。

        现在的针峰上,荒无一人,袁州只能独自的认真寻找。

        “这还真像是美人鱼了,走一步就脚疼,就是前面没有公主让我娶。”袁州再次被膈到后,自嘲的说道。

        天色渐渐按下了,别说金针磨,就是绿色植物都没见到一棵,而小小的针峰袁州也找寻了一半。

        这个时间袁州打算原路返回,当然不是没想过走别的路,只是袁州发现自己的学习能力有所提高,这一段路已经少有被膈到了。

        从岩峰村到针峰袁州只花费了四十分钟,回去却花费了一个小时,原因自然是袁州的脚上已经起泡,走路不如先前的快速。

        边走边疼的同时,袁州也开启了自嘲模式“这还真是娇贵了,脚还起泡了。”

        看到脚底三个血泡的袁州,有些无语,穿上鞋,也没挑破直接回村。

        刚刚回到村子里租住的房屋面前,发现有个小孩子站在门口。

        “叔叔你回来了。”是个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男孩,昏暗的灯光下看着,脸上好似有些红胞。

        不过袁州现在更加在意他的称呼。

        “叫哥哥。”袁州面无表情的说道。

        “叔叔比我老,应该叫叔叔。”男孩一点不怕生,很是自然的说道。

        “大了没有多少,叫哥哥。”袁州很是坚持。

        “叔叔明明大了我很多。”小男孩伸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和袁州的身高,坚定的说道。

        “我这是长的高,叫哥哥。”袁州执着的说道。

        “我来问叔叔要不要吃饭的。”小男孩这才想起自己的目的,也不理会袁州,自顾自的喊着叔叔。

        “要吃,你带路,叫我哥哥。”袁州继续说道。

        “哎呀,叔叔真啰嗦。”小男孩非常不耐烦的看了袁州一眼,眼神的意思大约是‘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然后袁州郁卒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