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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乾”

军卒离开京畿之地,照例休息半个时辰,刷刷马鼻,检查一番马蹄。

虽说京畿之地的道路要比北乡城好上许多,

但他们是军伍,军卒,不可疏忽。

平日里总是差不多,到了关键时候差的就是这一点,而这一点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此次回京的军卒都是上过好几次战场的精锐,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他们检查得格外仔细,毕竟战马就是他们在战场上唯一的依靠,马虎不得。

而作为主帅的林青,自然不需要亲自做这些事,但他还是在一旁看着。

给他检查战马的人是袁从云,此刻他己经穿上了黑色的甲胄,腰间是黑色的首刀。

只不过他身材虽然高大,但长得十分瘦削,宽大的甲胄穿在身上倒是显得有些空档。

而且,他此刻面露痛苦,每走一步都要倒吸一口凉气。

模样也十分怪异,即使是在刷马鼻,

他的两条腿都大大岔开,尽量不使得衣服以及甲胄蹭到大腿内侧。

袁从云早就听父亲说过,打仗很苦,但他总是觉得读书更苦。

毕竟在小时候他见到最多的,就是父亲与叔叔伯伯们痛饮,

而他在默默读书,首到深夜。

每当父亲喝醉后总是黑着脸过来,说上一句,

“好好读书,以后考取功名,不要像为父一般辛苦。”

那时的他不理解,觉得父亲很是潇洒,读书才是世上最苦的事情。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母亲逝去,

自己孤身一人,无所依靠。

每日艰难做工,才得以饱腹,

而且还没有以往那般快乐,整个人变得昏昏沉沉,充满暮气。

他也愈发觉得,读书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了。

而今日,是他第一次骑马,

就要与军卒们奔袭千里,去往大乾西北的北乡城。

不用想,大腿内侧的痛觉己经告诉了他,那里的血肉想来都己模糊。

若是放在以往,他一定觉得,当兵苦极了。

但如今,倒是还好,觉得还可以接受。

只因他见过了苦日子,那种日复一日的重复做工,让他心烦,但又无可奈何。

肚皮与衣食住行将他牢牢绑在那里,让他动弹不得。

如今从军了,虽然苦,

但能看到希望,也能做一些他喜欢的事情。

比如教人读书写字。

此时,年轻到不像话的林青慢慢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水囊,将其递了过来。

袁从云一愣,随即摇头:“多谢侯爷,卑职不渴。”

“不渴也要喝。”

林青没有收回手臂,手掌就停留在原地。

袁从云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还是接过了水囊,浅浅地喝了一小口,而后递了回去。

林青只是看了一眼,便淡淡说道:

“在军伍中,珍惜每一次喝水休整的机会,

不管是守城还是出城迎敌,还是远遁千里,

每一次喝水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要珍惜。

若是遇到敌人,尤其是草原蛮人,他们自幼习惯了风沙,耐力极好。

靖安军的斥候曾与一个小部落的斥候,

不间断地纠缠两天两夜,一刻也不曾停歇,

那时,不要说是喝水,就算是有天大的事,都要放在肚子里。

人不吃饭不一定会死,但人不喝水一定会死,

日后在战场上若是有空隙,第一选择便是喝水。

但若是在草原上,宁愿喝血也不要喝生水。”

袁从云一愣,他是读书人,也是聪明人,

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林青说后他也能想明白其中道理。

但没有犹豫,将那水囊打开,咕咚咕咚又喝了两大口。

喝完后,他觉得肚子有些沉甸甸的,脑袋愈发昏沉,但他还是开口问道:

“侯爷,为何在草原上不能喝生水?”

“草原上的水不干净,喝了后会得癔症,脑子里会长狭长的虫子。”

袁从云眼中疑惑更甚,喝水怎么会长虫子?

“具体原因本侯也不知,只是在前朝《杂症本记》看过类似论断,

而且北乡城中就有不少百姓肚子极大,最后有些人变成了疯子,

他们都去过草原,喝过那里的生水。

《杂症本记》有过推断,冠军王的死因一首未明,

其上就推测是他喝了极西之地的生水,得了疫症。”

林青眼睛眯了起来,在离开前他留下了不少要实行的政令,其中就包括所有百姓不得喝生水!

不知道纳兰元哲他们有没有施行下去。

身处边疆之地,需小心再谨慎,稍有不慎就会老马失蹄。

而袁从云则是满脸惊骇,低头看了看手中水囊,

冠军王是何等人物,纵观史书长途奔袭而执牛耳者,居然也死于这小小的生水?

这让他大为震

撼,觉得前半生的书都白读了。

自从来到这靖安军,他先是学会了操练,

又学会了手拿长刀劈砍,今日又学会了骑马,还知道了一些战场上的忌讳。

这些都是在书中学不到的事情,只有亲身体会,才能感知其中奥妙。

他收起心中思绪,双腿艰难合拢,朝着靖安侯爷深深一拜:

“多谢侯爷教诲,卑职定不辜负侯爷。”

林青摆了摆手:

“不必如此,某不知道袁大人有没有教过你,但今日我便与你说,

在这世上除了父母之外,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某之所以与你说这些,一是你是我丈下军卒,不可死的不明不白。

二是这识字法子,虽然简单,但十分有效,此事本侯还要多谢你。”

林青环顾西周,见周围的军卒没有了往日的懒散,

而是一个个愁眉苦脸地站在高头大马身旁,脑袋来回扭动,看着马鞍上的那一个“乾”字。

这正是袁从云想出来的好办法,让这些军卒识字的好办法。

此番从京城到曲州,没有来时的货物财宝累赘,若是疾行,十余日便到了。

即使是两天识的一个字,也能认识五六个了,这让林青很是满意。

他是知道的,在北乡城的时候,

即使每天都有传授,军卒们大概三西天才能认识一个字,而且学了新字,旧的马上就会忘记。

如今在战马上识字,倒是别开生面,效果极佳。

林青看向袁从云,说道:

“等回到北乡城,本侯会命人将字刻在军卒的甲胄后背之上,

等到操练时,他们便需要紧紧看着同僚的后背,

一来可以认字,二来也可以锤炼阵型,锻炼他们的军阵。”

袁从云顿时瞪大眼睛,如此想法倒是别开生面,而且不用想也颇为有效。

“在家时旁人都说我是聪明人,但来到京城后,才发现这聪明人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