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
李修曼穿好一身装备。
最里面是柔软的布衣,然后是火鳄皮的防火皮甲,胸口穿着“束缚的火焰”。
右臂佩戴着火蜥蜴人王臂甲。
一身的装备,看起来更加的威风凌凌。
只不过装备中除了魔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一个魔法师职的元素法师就是了。
而且笔首的金属魔杖,即使顶端镶嵌着魔石,看起来也更像棍,而不是魔杖。
实战中,确实也是棍。
城标塔前,一众进入地下城的冒险者中,李修曼也是惹眼至极。
而除了李修曼以外,还有一队冒险者的装备更加显眼。
那是一支庞大的十六人队伍。
其中每个人都等级不低且装备精良,不过根据站位,似乎是两个队伍合在一起的。
似乎是两个大商会的冒险队。
而这个配置,加上其中一半装备着水属性魔杖的元素法师。
这支联合冒险小队的目标,就不言而喻了。
这是要讨伐地下城三十层的阶层王。
阶层王,自然也浑身都是宝。
魔石是顶级的魔法材料,犄角也能打造高品的魔法道具。
而且这种程度的阶层王,有不小概率持有魔法道具。
讨伐之后,运气好还能收获一个地下城魔法道具。
而地下城产的魔法道具,效果往往比人造货要优秀很多。
“这样的话,说不定我还有机会混进去三十一层。”
李修曼暗自思索着。
三十层的阶层boss被击杀后,最少也要一个月,才能重新刷新。
刷新是李修曼的说法。
用这里人的话说,叫做新一任阶层王的诞生。
到时候,他说不定有机会不用击杀阶层王,就能提前探索更深的阶层。
那边的队伍,似乎是察觉到了李修曼的目光。
其中一个似乎是队长的元素法师向着李修曼友好的挥了挥手。
李修曼点头示意,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进地下城。
花了两天赶路到了第十西层。
将从前十三层收集的零碎的材料处理掉,向瑞秋丢下一句下次一定,便继续向着更深处潜入。
又花了两天,总算是重新进入熔岩世界的第二十一层。
李修曼没有急着往深处潜入。
反正李修曼这次探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收集材料和刷级到三十层。
所以,先将这一层完全的探索一遍,顺带完善一下自己的地图,标记一下资源点。
这一层的特色材料,便是火晶。
像是之前采集的八棱火晶,便是火晶中的高品。
但还有品质更加高的九棱火晶和极品十棱火晶。
李修曼打算采集一些八棱的,试着能不能当哥雷姆的材料。
就这样一边杀着火鳄,一边采集着火晶。
一连采了好几个火晶矿,其中还运气很好的发现了两颗九棱的极品。
虽然火晶并不算多么贵重的材料,但九棱火晶,绝对称得上罕见和稀有。
而李修曼正是因为[鉴定]技能,才能够比较好运的找到。
一般冒险者不可能拿着放大镜,一颗颗数着棱数,所以经常错过。
就这样在二十一层混了三天。
李修曼经验条满了大半。
升级到lv2.后,经验条也达到了1....点经验,每提升一级,加5...上限,让李修曼升级速度也慢了下来。
怀念曾经一次连跳几级的日子。
将材料的八棱火晶放进包里,两颗九棱火晶则是放进储物空间藏好。
顺着熔岩瀑布,来到二十二层。
继续打怪,采集火晶。
这次摸遍整个二十二层,才找到一枚九棱的火晶。
再将骷髅剑拔出一个火鳄头颅的时候,总算看到了喜人的弹窗。
[叮,击杀火鳄lv2.,经验+5..]
[你的经验己满,等级提升至lv21]
[体质+1,精神+2]
[种族龙血骷髅力量修正触发,力量额外+1]
[自由属性点+1]
左臂和右臂再次一起发热,磅礴炽热的能量如同粘稠的液体,粗暴的灌入两边。
痛苦感再次袭来。
骨头又开始咔嚓作响。
如果只是一边的能量,以李修曼现在的体质,完全可以游刃有余的承受。
但是两股能量一同进入,就不得不让李修曼痛苦起来了。
握紧骷髅剑,僵硬的立在原地,默默承受着痛感从两边侵袭。
首到痛苦过去,系统弹出弹窗,李修曼才松了口气。
[力量+1,体质+1]
酝酿了一会,李修曼打开面板。
除了两个手臂的属性修正和龙血骷髅的种族修正。
真正只是升级提升的,分别是
体质1点,精神2点,自由属性1点。
精神多给了1点。
是提升为二阶元素法师的缘故吗。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剑士应该是,力量2点,体质1点,自由1点。
重甲士的话,应该是体质2点,力量1点,自由1点。
从二阶开始,众多职业就开始彻底拉开属性差距了。
战士职侧重力量,重甲职侧重体质,法师职侧重精神。
还好李修曼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属性修正。
只可惜,这修正可能持续不了多久了。
李修曼看向两条手臂,右臂中残余的能量依旧坚挺。
估计还能供自己升级不少次。
不愧是只在童话故事中出现的传说名剑,冰封之剑的上一任主人。
一截不知道多少年的右臂骨,都依旧这么坚挺。
但是左臂,红色的臂骨色泽再次变浅了。
看样子升不了几次,里面的能量就全部消耗干净,恢复正常颜色了。
“为了不被甩开,以后得去找点名家的骨头来用吗。”
“或许该去什么英雄的墓地盗盗看?”
“听说王室都很强,是不是该去挖挖王室墓葬。”
李修曼忍不住开始惦记起来。
一个骷髅,去墓地,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合理的吗?
盗墓,那是粗浅的说法。
卑鄙的人类才用盗墓来形容。
他这只高贵的骷髅,叫走亲访友。
临走时带走点东西,那叫伴手礼。
至于为什么临走时,还抓着墓主人的骨头胳膊。
那就叫,依依不舍,人家墓主人舍不得松开他,爱不释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