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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隔间里头飘出了个...

陆恒收回目光,紧绷的手臂不自觉放松了些,逸散的寒凉剑意也悄悄散尽。

群玉搓了搓冰凉的手指头,仰脸问陆恒:

“今天听到好几次吴忧江大宴了,到底是什么呀?”

陆恒牵起唇角,低声介绍道:

“吴忧江大宴,最初曾为古吴国的国宴,宴上汇聚各地肴珍,金盘玉箸,极尽奢靡。后来吴国覆灭,吴忧江大宴却留存了下来,由景州当地的权贵主持,在每年六月下旬,吴忧江江鲜最为鲜美的时节开办,遍邀王族贵胄,品味珍稀,高谈阔论,是以流传甚广,无数人挤破了头也想参加。”

“好厉害,听得我都饿了。”群玉摸摸肚子,“普通人就没法参加吗?”

陆恒:“如今的吴忧江大宴分为上下两宴,上宴专供受邀的王公贵族,下宴倒是允许平民参加,只要付得起钱,一百金一人。”

“一百金?!”群玉听傻了,“这不是抢钱吗?”

她记得她们许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十几两银子,一百金,够她们全家人吃好几辈子了。

陆恒的神情倒是习以为常。他的家乡在上京京畿,虽不是贵胄人家,却也过着膏粱锦绣的生活,见识过皇城风姿、纸醉金迷,也知道越往东走,土地越富庶,银两越不禁花,吴忧江大宴并不是个例。

“犹记得少时,姑父曾受邀至吴忧江大宴献厨,只有名动一州的大厨才有机会为此般盛宴掌勺。”

陆恒陷入回忆,“我心里很是向往,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群玉望着他的侧脸,心中莫名产生冲动,想告诉他不要放弃,一定还有机会的。

陆恒话音未顿,继续往下说:

“虽然我已经当不了大厨,却还有机会去吴忧江大宴当食客。你想不想去?”

群玉惊诧:“我当然想了!可是,两个人就是两百金……”

“正常。要想吃到珍馐百味,就必须砸真金白银。所以我一直在赚钱。”

陆恒估摸了下钱袋的重量,他至今赚到的所有钱,只够买一个人的大宴席位,

“之前清霄子掌门让我们有时间去藏宝阁挑一些灵宝灵器,当做保护渡厄峰的谢礼。我打算只要一些抵御幻术的丹药,然后再讨几千两银子,这样应该就能凑到两百金了。”

群玉:“花掉两百金之后,我们是不是又变成穷光蛋了?”

陆恒点头:“没事,钱可以再赚。”

群玉笑起中的盛馔佳宴,她已经满口生甜,开心饱了。

另一边的高台上,清霄子强调了魔族现世的严重性,便开始点兵点将,派弟子前往景州助万剑宗调查魔族踪迹。

薛英菱主动请缨带队,她手伤看着恐怖,实际未伤到筋骨,在医馆治疗一日便能大愈。

清霄子又点了花步晚和另几位内门弟子。花步晚穷得要啃草皮了,真心不想出门喝西北风,他正欲向师父耍个赖推掉任务,陆恒却在此时提出要随他们一同去景州,花步晚见状,推辞的话便咽了下去。

跟着陆恒蹭饭,可比留在门派食堂吃残羹冷炙幸福多了。

陆恒虽然习惯单打独斗,不爱与人同行,但考虑到璧山弟子也要去景州,定会开个传送阵,不坐白不坐,应能省下许多路上的经费。

他还向清霄子坦言,在蚀月鼎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追踪符,知道雾影带着鼎正往东去,很可能也会经过景州。

清霄子听到雾影踪迹,恨不能杀之而后快,命薛英菱一有消息立刻汇报,他会亲自赶来。

弟子们领命后,清霄子目光又落到陆恒身上。

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此青年身上带有任何灵气,确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

清霄子出于好心奉劝道:

“魔族凶残暴虐,危险程度不亚于雾影。多钱兄弟若发现他们踪迹,第一时间交给英菱他们处理就好,切莫亲身犯险。”

陆恒微仰着脸,音色淡淡,却掷地有声:

“谢掌门关心。然在下毕生心愿,便是屠尽世间妖魔,为此,亲身犯险又有何惧?万死亦不足惜。”

……

群玉揪着他衣袖的手忽地松开了。

方才才听他说,少时曾有心愿,想为吴忧江大宴掌勺。

不知过去几年,在她耳边明明只是须臾,他毕生心愿,已变作屠尽世间妖魔,不死不休。

璧山派是有妖怪弟子的,陆恒这话毫不避讳地说出来,多少令清霄子和弟子们感到无言以对。

气氛凝滞了一瞬,陆恒率先缓解尴尬,岔开话题,问起动身的时间和传送阵使用事宜。

他声音很是温沉,刚才那突然间的直抒胸臆,一字一字饱含的杀意,很快消散在炎炎夏风中,仿佛从未存在过。-

两日后。

璧山派的传送阵就开在景州城内,客栈一早就定好了。群玉和陆恒的房费由璧山派包圆,住得还是上好的雅间,床宽六尺,上面覆着柔软干净的绸褥子,群玉晚上头一沾枕

头便睡死了,大天亮才醒,舒服得直想再赖几个时辰。

跟着大门派混就是好,她都有点舍不得璧山派了。

晨间辰时,吃过早饭,薛英菱带着师弟师妹去和万剑宗弟子碰头,陆恒和群玉不方便再跟着他们,便相携去景州城里闲逛。

群玉原以为璧城已足够繁华富庶,来到景州后,她才知道自己的见识有多浅薄。

一排排高耸的楼阁伫立街道两侧,檐牙高啄,长桥缀连,极目远眺望不见尽头,仿佛能一路延伸到天边去。

琳琅纷繁的商铺看得人眼花缭乱,美食小吃、绸缎衣饰、奇珍异宝应有尽有,三步一茶楼,五步一酒肆,商贾云集,人声鼎沸,群玉行走在宽阔熙攘的大街上,好像茫然的河鱼钻入大海,被这富丽堂皇的景象迷晕了眼睛,除了惊叹连连,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

“景州是中原经济中心,恰逢大宴举办,这几日的热闹程度堪比过年了。”

陆恒走在离群玉身侧,为她介绍景州的知名景点,

“最有名的莫过于吴忧江畔的望江楼,我就不赘述了,大宴到时就在那里举办,你可以亲眼看到。”

群玉一边听,一边悄无声息地抓住了陆恒的手腕,生怕被人群冲散。

她的目光在街市上荡来荡去,除了她从前最喜欢的吃食摊贩,还莫名在意起了那些新奇华丽的衣裙钗饰。

景州城里行走的女子,身上皆是绸服罗绮,花团锦簇,翠绕珠围,即便有着荆钗布裙的,布料也鲜妍明媚,不像她身上这套,原就是浅粉带点灰的粗布,洗了无数次之后粉色几乎掉干净了,变得灰扑扑的,土里土气,走在街上分外格格不入。

同为女子,姜七敏锐地察觉到了群玉的心思。

“主人,叫陆恒给你买几套新衣服吧。就那么两件破布衣,来来回回地穿,你不爱美,我都看腻味了。”

群玉心念微动,犹豫道:“可是,那是他的钱。”

姜七:“你都救了他几条命了?再说,璧山派给的银两,本来也有你的份,全被他收着,你就不怕他卷钱跑了。”

“陆恒才不是那样的人。”

群玉偷看他一眼,心里确实挺想买衣服的,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实在不像自己往日的作风,怎么也说不出来。

?正巧前方不远有一家成衣铺子,铺面不大不小,既不奢侈也不寒酸,门口摆着几件样衣,布料和式样都挺讨年轻女孩喜欢的。

群玉的脚步下意识放慢,走到成衣铺子正前方,她默默叹了口气,正欲抬步经过,手腕忽然被身旁之人拉了拉。

“要不要买套新衣服?”

陆恒问她,“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吃大宴。”

“好呀!”群玉的喜悦溢于言表,“我也是这么想的。”

进入成衣铺,群玉和陆恒都不太会挑衣服,就叫来铺子里的伙计推荐。

陆恒让伙计先给群玉挑,伙计上下打量群玉,见她打扮得像个山野村姑,不像有钱买好料子的,就领着她走到最后排的便宜衣料前,问她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吧,红色鲜艳,显气色。”姜七推荐道。

“青色也好,青色雅致,显得有风度。”青雁推荐道。

群玉挑来捡去,看了半天,看中一匹桃粉色带茶花印子的棉布料,瞧着是所有布料里最便宜的一匹。

“这个粉色有点俗。”青雁评价。

“对呀,你整天穿粉色,还是换点新鲜的吧。”姜七附和道。

群玉纠结得不行,想问问陆恒意见,这时才发现他不在身边,而是立在铺子门口展示的几套成衣前,伸手摸了摸布料质感,似是觉得不错,然后回过头来,遥遥问群玉:

“这个怎么样?”

那是一套鹅黄色对襟上衫搭金丝百褶裙。晨间日光斜照进铺子,恰好落了几缕在蓬松垂顺的裙摆上,映照得那丝缎的裙面熠熠辉辉,光彩照人,整套看起来不仅精致华美,价格也一定能令人大开眼界。

“二十两?”

群玉听到价格,整个人都不好了。

“成衣的价格肯定偏贵一些,如果只买布料,那就能便宜很多。”

铺子老板见他们对贵价的衣服感兴趣,亲自走过来推销,

“小姑娘,瞧着是第一次,这套裙子可是景州城内最流行的款式,布料也用了最新潮最鲜嫩的颜色,若不是看你漂亮,合我眼缘,我还不想卖你,留着给我铺子的熟客多好。现在仅有这一套合你尺寸的,你再去街上逛一圈回来可就没有了昂。”

群玉抿了抿唇,显然被说动了。

“店里能试穿吗?”

陆恒深谙推销之道,必不可能闭着眼睛当冤大头。

店主说能试穿,陆恒微微转身,轻声对群玉道:

“你去试一试,若好看我们就买,若尺寸有不合适的,也好再改一改。等你穿好出来,我会故意挑几个刺,看看能把价格杀到多少。”

群玉被他深谋远虑的头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