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么你可以闭嘴了。”应福龙沉着脸,“本来我还想放你一马,但现在看起来,这个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
李浩然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应福龙抬高了枪口。枪口的位置正对李浩然的额头。
李浩然笑得连眼泪都差点掉下来。好不容易,他止住了笑,“谢谢。”
“谢谢?”应福龙有些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准确的答案。”李浩然说道。
“你知道了又如何?”应福龙阴晴不定,但最后还是长吁一口气,疑惑的神情顿时变得无比轻松,“通常情况下,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这里会有死人吗?”
“你说呢?”应福龙环视了一圈。现场的人很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小。
“嗯。这里一定会有人死。”李浩然一脸的平静,“但至于是谁,我们要不要来个石头剪刀布?”
“还有问题吗?”应福龙回头看了看两个同伴。他们手里都拿着枪,而且枪口正对着李浩然等人。这场面,这情形,还有疑问?
明显处于下风的李浩然对此似乎熟视无睹。“难道你也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浪费时间、浪费口舌吗?”这句话,应福龙好像刚刚说过,就连语气也是一模一样。
应福龙愣了一下,神情立马紧张了起来,扭头看了看四周。四周并没有其它人,连一只陌生的苍蝇也没有。安全屋处在一处偏僻的角落里,而此刻,偏僻的地方一般不会有人经过。在场的众人也安静得像是薛定谔的猫。
“你是在等警察来吗?”应福龙冷哼一声,打破了僵局,“告诉你,这里距离最近的警察所也得需要十分钟。”
“所以你认为我是在拖延时间等警察来吗?”李浩然笑道。
“不然呢?”应福龙变得有些不耐烦起来,紧皱眉头,或许他也感觉到时间再拖下去,对他们也会不利。他朝两个病痨鬼挥了一下手,“动手。”
“动手。”李浩然几乎跟应福龙同时下达了命令。
应福龙又愣了一下,手中的扳机还没完全扣下去,或者说扳机才扣到了一半,就听到了一声枪响。
不是病痨鬼的枪声响了,也不是他应福龙的枪声响了。他眼睁睁看到一个病痨鬼的胸前突然爆开了一朵血花。他眼睁睁看着眼前的李浩然如同一只敏捷的兔子,忽然窜到了那个女孩身边,但又奇怪地转向了另一边的姚伟。他眼睁睁看着自己枪口冒出了一阵耀眼的火花,弹头高速飞转,紧贴着李浩然的身体飞了过去。
时间似乎静止,动作几乎僵住,就连一向活跃的脑细胞也几乎停滞不动,几个大写的问号冒了出来。
怎么回事?开枪的人是谁?
李浩然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是谁开的枪。但他现在没时间告诉应福龙,也没来得及告诉关宇一品。就在他喊了一声“动手”之后,他就迅速朝关宇一品扑了过去。他告诉自己,关宇一品是他的唯一,是他的生命。可当他朝关宇一品扑过去的时候,这才发现姚伟在另一个病痨鬼的枪口之下。
两个病痨鬼,两把枪,两个目标,而他就只有一个人。关宇一品是他的最爱,姚伟是紫藤花湿地案的关键。两者选其一。他能选谁?他会选谁?
他感觉自己一定会选关宇一品,一定先保护好关宇一品。他脑海里的意识想像着自己扑向了关宇一品,但他看到自己的四肢好像向姚伟方向扑了过去,看到自己的双手紧紧攥着姚伟的衣服,直接将姚伟护在自己的身下。
与此同时的关宇一品听到了枪声,大惊失色,向李浩然投过求助的目光。她看到李浩然似乎朝她奔了过来。她马上意识到,李浩然这是在救她。她大喜过望,张开了双手,迎向李浩然。可还没等她迈开第一步,还没等她举起双手,但见李浩然忽地身体一斜,朝边上的姚伟扑了过去。她愣住了。如同一把重锤,直接砸在她的胸口。她眼前一黑,身体一晃,差点摔倒在地。他居然不救我?他居然不要我?他居然不爱我?
而此时的姚伟,更是感到无比惊愕。他想到的是,本来自己难逃一死,可是没想到李浩然居然在最后关头,想到的是先救他。他跟他,只是证人和警察的关系,况且李浩然还只是一个前警察。他实在是搞不懂。为何?难道因为他是男人,而李浩然喜欢男人?李浩然喜欢他?实在没搞懂。
不过,不管关宇一品失望也好,还是姚伟没想明白也罢,结果却是很令人意外。在两个病痨鬼同时开枪的情况下,关宇一品、姚伟、李浩然等人好像没人受伤,就连皮毛也没掉一根。
或许是因为枪声影响,或许是因为病痨鬼的枪法实在是到了烂得不能再烂的地步,或许是李浩然运气太好,上天幸运之神再次眷顾,两颗射向李浩然他们的子弹,一颗打在了边上的烂泥之中,溅起了一朵泥花。另一颗则直接射向了天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个病痨鬼后背中弹直挺挺倒了下去。另一个病痨鬼还想抬枪射击,又
听得一声枪响,病痨鬼前额突然爆开了一个洞,抬起的手,僵在原地。
应福龙呆住了,脸上的表情由惊到愕,再从愕到慌,从慌到惧。短短几秒钟,就好像过了喜怒哀乐的一生,过了浮浮沉沉的一世。他突然抱头,一边朝枪声的方向胡乱射击,一边朝安全屋踉踉跄跄地逃去。
两个病痨鬼都被冷枪击中而死,这个时候不逃命哪还会有命逃?
幸好离安全屋也不算太远,应福龙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穿过泥泞的麦田,最终逃进了安全屋。
安全屋里依然是一片狼籍,第一个冲进安全屋的杀手,跟他的车子一同安安静静地躺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同时散发着一股浓郁刺鼻的血腥味,但这并不妨碍应福龙内心稍稍涌上的安全感。有地方躲,总比露天当靶子好。他躲在房间一个柜台后面,惶恐地向外张望了一番。在小树林里背后开冷枪的人,终于现了身。
他吃了一惊。两个人。汤歌和刘宇西。汤歌手里握着一把枪,正和李浩然一起朝安全屋这边追来。
该死。他恶狠狠地骂了一句。他以为他的计划万无一失。既有a计划,也有b计划,还有更加完善的c计划,可这么多计划,根本顶不上别人一个致命的计划。他有些懊悔,当初为什么要淌这趟浑水,为什么要答应帮那个人的忙,为什么还要跑到这偏僻的地方来,直接暴露自己的身份?
还有几个月,他就要光荣退休了。他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退休。他还想好了退休以后的生活,要回老家盖一个漂亮的房子,弄一个漂亮的花园,最好再养一条聪明的牧羊犬。他喜欢狗,就像喜欢钱一样。虽然,他现在一直厌恶小山村,一直厌恶大黄牙,但毕竟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也是可以一直让别人羡慕、仰视的地方。
为了老家漂亮的房子,为了漂亮的花园,为了那条聪明的牧羊犬,他必须孤掷一投。或许他还有希望,还有可以实现的梦想。只要活着,就可以有希望有梦想。
他细细考虑了一下,打算举手投降。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和梦想。他这样安慰自己。
他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高举着双手,高声大喊“别开枪。”这样的举动,谁都会明白,他是在投诚自首。他相信李浩然和汤歌也会明白。
正如他意,李浩然和汤歌也在一边向他慢慢靠近,汤歌的手里还拿着一副手铐。这是标准的警务实战技能应用姿势,目的就是拘捕嫌疑人。他感觉希望和梦想又回来了。
就在他慢慢浮现笑容时,忽觉一声枪响,他觉得胸口一阵剧颤,如同一根又粗又硬的钢筋穿透了他的身体,拉着他往前了一大步。他低头看了一眼胸口。胸前的灰色衬衣被红色的液体慢慢浸湿。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安全屋的后窗外,好像飘过一个黑色的身影。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始至终,他还是成为别人的嫁衣。这是应福龙在生前脑海里浮现的最后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