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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太讷了!

“无名的人?听上去好像跟‘家’这个主题没什么关联呀。”周梦婷略微有些疑惑。

“你别管,老沈这么取名字肯定是有其道理的!”吴钦松赶紧拍了拍周梦婷的大腿。

虽然有真的想去摸的嫌疑,但更多的还是帮沈逸枫说话。

周梦婷拱了拱嘴,本来又想说:“你俩过得了。”

但看到沈逸枫已经调好吉他准备好开唱了,她也只能是白吴钦松一眼,然后看向沈逸枫,安静的听起来。

吉他曲响起,在餐厅回荡。

另外几桌人原本还在聊天,现在也安静下来。

“我是这路上,没名字的人。”

“我没有新闻,没有人评论。”

“要拼尽所有,换得普通的剧本。”

“曲折辗转,不过谋生。”

沈逸枫低沉的嗓音让人身临其境,带入歌曲之中,发现其实绝大多数人都很平凡。

人生之路,除了亲戚朋友,又有谁知道你的名字?

没有人会关心你,也没有谁会议论你。

就算自己拼尽全力想要改变人生,却依然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到处颠簸,到处漂流,只是为了那几两碎银,为了生活。

大学生还没这样的感触,但是店老板和两个服务员阿姨,经历了快半生,听到这几句歌词立马停下了手中的事。

驻足聆听起来。

不是没文化的人不喜欢听歌,而是很多歌没有文化。

“我是离开小镇上的人。”

“是苦笑着吃过饭的人。”

“是赶路的人,是养家的人。”

“是城市背景的无声……”

唐薇是文科生,听着这些歌词,对沈逸枫的崇拜愈发浓烈。

阿枫也太有魅力了吧!

歌词的词藻虽然不华丽,但是代入感和叙事性却非常强。

而且怎么感觉阿枫像是经历了大磨大难,经历了社会的残酷之后,才会有这样的感慨?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唐薇捏紧了小拳头,鼻子一酸,眼眶红润起来。

她想到自己从未问过沈逸枫之前过得开不开心。

作为女朋友,我一定很差劲吧……

沈逸枫当然不知道唐薇此刻心中的小九九。

他已经沉浸在这首歌当中。

“你来自于南方的村落。”

“来自粗糙的双手。”

“你站在楼宇的缝隙,可你没有退缩。”

“我来自于北方的春天。”

“来自一步一回首。”

“背后有告别的路口,温暖每个日落。”

吴钦松已经听跪了。

Damn!果然是诗仙啊,歌词写得跟诗歌散文一样。

总有种感觉,老沈比我先红。

能看到兄弟红,也是值得高兴的事。

是金子就不能被埋没,他应该闪闪发光,应该发挥出他的价值。而老沈的价值就是,整顿华语乐坛,不要让那些口水歌再在华语乐坛横行了!

随着高潮部分的结束,沈逸枫没有再唱第二段。

如果被别人录下来提前发出去就不太好了。

“差不多就这样,后面的部分到时候去录音棚搞吧。这首歌我觉得还蛮不错的,符合家的主题。那些离开家乡的人,听到这首歌应该会很有感触……周学姐,你哭什么?”

沈逸枫看到坐在斜对面的周梦婷哭了。

还以为是自己唱歌跑调,把她给听哭了。

“呜呜呜,你干嘛呀,吃饭这么高兴的时间,把我给唱哭了。每次我从家里来山城,都有好几个月不能回去。

而且我以后也想留在山城,可能回家的时间更少,这首歌真是唱到我的心坎里了。”

吴钦松给沈逸枫递了一个眼神。

沈逸枫连忙扭头看,只见唐薇也红着眼眶,卡姿兰大眼睛楚楚可怜的看着他。

“咋滴,你也想家了?”

“才不是……”唐薇不好意思说,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不够了解对方,内心自责所以才哭的。

没等沈逸枫继续追问,那几桌吃饭的同学特别捧场,站起来鼓掌。

“牛逼!唱得好!”

“我儿豁,歌词写得是真的牛逼!”

“你们下一轮比赛唱这个绝对稳,第一名那个郑紫悦都不是你们对手。”

老板系着围腰走来,开了一罐啤酒。

“小伙子,你刚才那首歌真是唱到我心坎里了。我从02年离家到山城,现在已经11年了。

每年我都只有过年那几天才能回去陪陪我的老母亲,我很内疚,但没办法,成年人为了生计,往往会做出无可奈何的选择。

听了你的这首歌,虽然还不是完整版,我真的很感动,我准备过年回去后,把我老母亲接来。农村那些田地,荒废就荒废了,能陪伴

在家人身边,才是最重要的。”

沈逸枫连忙站起来,端起茶杯客气的跟店老板碰杯。

“承蒙喜欢,这首歌能带来这样的能量,我觉得我很意外,也很感动。我觉得你说的对,我们现在还年轻,赚钱的机会很多,但父母老去的速度太快了,多陪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这顿饭你们待会别付钱了,以后来我这儿吃饭,我都给你们打折。希望你们能把这首歌的完整版早点发在网上,到时候我每天都在店里放。”

沈逸枫连连摆手,“后面打折可以,这顿饭免了怎么行,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你们开饭店也不容易,竞争这么激烈。”

“不行不行,这顿饭不收你们钱。”

“你再这么说,下次我们可不来了。”

在山城,这种话绝不是威胁,而是让客气一方能够收回刚才的话。

店老板听了后,仰头笑起来。

“好好,那这顿饭收你们钱,但给你们打折,这总行吧。”

“多谢老板!”沈逸枫喝完杯中的茶,下意识将茶杯口朝向对方,给对方看看已经喝完了。

虽然喝的不是酒,但基本礼仪,沈逸枫在上一世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

“多谢老板!”唐薇和周梦婷他们也跟着喊道。

“你们慢慢吃,就不打扰你们了。”店老板走到服务员跟前,让她去拿四瓶饮料送过去。

沈逸枫将吉他还给吴钦松,顺便问道:“这首歌感觉怎么样?”

“太讷了!”

“太讷了?”

“这是我们东北话,意思是太厉害了。”周梦婷帮吴钦松翻译道。

“那后天下午我们就去录音棚把歌给录了。”

“后天会不会太赶了?周五就要把demo提交给节目组,明天你有事吗?”

沈逸枫一把搂住唐薇的肩膀,“明天上午有课,下午要去看薇薇辩论赛训练。”

“你什么时候说要去看我辩论赛训练的?”唐薇像小猫一样被搂住,乖乖缩在沈逸枫怀里。

“就现在啊。”沈逸枫坏笑道,“你是担心表现不好被我笑话呀?没事儿的,我是去给你加油的!”

“你要真想给我加油,到时候比赛那天把你室友带来给我们撑撑场子,我怕到时候现场都是支持正方的人,那也太尴尬了。”

撑场子……

要说学校号召力最强的,其实不是学生会,而是音协。

很多人参加学生会,只是大一刚开始觉得学生会很厉害,但加入之后又感觉挺无聊。

除了那几个主席和干事整天耍官威,其余可谓只是工具人,没什么参与感。

而音协的人,都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再加上吴钦松的人品好,在音协的号召力很强,到时候绝不会让薇薇冷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