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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红薯,拯救黎民苍生

“唔唔唔~~~真香!”

“唔唔~~真好吃啊!”

闹了一场误会,见庄舟如此大快朵颐,李二也是顾不得了。

可他却没有先吃排骨,而是粉蒸肉。

入口,软糯带着甜味。

满嘴的香味顿时炸裂开。

萦绕着味蕾。

这肉香味,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庄贤弟,这是什么菜啊?”

“这是粉蒸肉,这是红烧排骨。”

“这粉蒸肉是什么肉,为何与我平日里吃的不一样。”

李二平日里吃得最多的可是羊肉。

庄舟这时也是大快朵颐,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

“这是猪肉。”

“啥?这是猪肉?”

“啊!有什么问题?”

李二顿时瘪了瘪嘴。

猪肉可是贱肉,权贵人家根本吃也不吃。

这都是下等贫苦老百姓才吃的肉。

而且。

李二也曾经吃过猪肉,可那肉膻味很重。

一点也不好吃。

“我也曾吃过猪肉,可猪肉这种贱肉,绝没有这样美味。”

李二说完,程咬金也是肯定的说道:

“就是,这绝对不是猪肉。”

“猪肉我也吃过,骚味十足,哪有这么美好!”

“嘶~~~又辣又香啊!”

“……”

庄舟十分无语。

最先喊着有毒的就是这大块头。

现在吃得最凶的也是这家伙。

满满一大盆排骨,这家伙独吃了半盆。

“庄贤弟,快说说,这到底是什么肉?”

李二夹起一块粉蒸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肥而不腻,软糯可口。

这肉香味简直绝了!

“这就是猪肉。”

庄舟解释说,“只是你们现在吃的肉没有没经过阉割处理。”

“把猪阉割处理?”

李二不解。

“对,这就是劁(qiāo)猪啊!俗话说,猪不劁不胖,猪不劁心不静,猪劁了,心就静了,气就顺了,身体倍棒,吃嘛嘛香,自然就胖了!”

“而且啊!这劁了的猪,也就不那么骚味十足了,做之前,再用调料腌制码味,就好吃了。”

庄舟说得信手拈来。

可李二却是听得满脸懵逼,他看向程咬金:

“他说的你听懂没?”

程咬金啊呜啊呜的啃着肉排骨:

“这还有啥听不明白的,庄老弟的意思,这猪就要像宫里的宦官一样,一刀割了。”

这理解能力,满分啊!

“原来如此!”

李二恍然大悟:

“这还当真是有些意思。没想到,庄贤弟连这些也懂。”

“来!别光顾着说话,尝尝这红烧排骨。”

李二拿起筷子将信将疑地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一口下去。

“哇!”

“好辣!”

李二顿时被辣得吐出舌头。

可这辣味依然在。

现在他算是明白,程咬金刚才为何会说这东西有毒了!

“嘶!这什么辣椒酱可真够劲啊!”

李二吸了口气,脸颊一下子就辣红了!

这是真被辣到了。

这也是难怪。

甜味是味觉,而辣味则是痛觉。

可这时的程咬金显然早已适应了这个辣味。

或者说,他已经很享受这种痛觉了。

“二郎,你多吃几口就好了,这玩意越吃越好吃,真给劲。”

李二缓和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没那么难受了。

相反,这身体还有一种十分舒畅的感觉。

忍不住,又操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嗯?

这味道依然有那种辣味。

可是这味道却是让人忍不住还想再吃。

果然。

李二又夹了一块。

这越吃越带劲。

不多时,李二便觉得是大汗淋漓。

整个人十分通畅起来。

“怪哉!我怎么觉得全是筋骨都畅快了许多?”

庄舟淡淡一笑说:

“这辣椒啊,可以去除体内的湿气,加速血液循环,让人大开味觉,好处多着呢!”

“这辣椒果真是个神奇东西!虽然吃着辣,可真是越吃越想吃。”

李二这时也已经吃得上劲了:

“对了,庄贤弟叫什么名字呢?”

“哦,我全名叫庄舟。”

“嗯,字呢?”

庄舟知道,古代好些人都有字。

因为古人认为直呼其名,往

往不太尊重。

所以大多人都会在成年的时候,取一个“字”。

而这个字,大多都是给外人叫的。

别人叫你的字,便表示对你的尊重。

比如常山赵子龙,自我介绍就叫自己赵云。

这表示自己的谦虚态度。

可当他的好友叫他的时候,就会叫他子龙。

这包含了一种尊重。

当然还有就是会显得亲切。

想了想,庄舟也给自己现编了一个:

“字墨韩。”

李二沉吟片刻,随后念道:

“庄墨韩,集结了庄子墨子韩非子,当真是个好名字啊!”

庄舟:“……”

吃了一会儿,庄舟才想起自己还带了一瓶红星二锅头。

这是53度的蓝瓶装。

“二位大哥,喝酒吗?”

谁知庄舟这样一说,程咬金立刻瞪大了眼睛。

“咳咳……庄老弟,啥酒啊?”

“白酒。”

庄舟原本准备夜里自己留着喝两口的。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喝酒还得人多才有意思。

庄舟起身拿出带过来的那瓶红星二锅头,还有三个玻璃酒杯。

刚往桌上一放。

李二和程咬金的目光,立刻就被桌上的东西吸引了。

如此透明的杯子。

比之琉璃却要纯粹了许多。

尤其这个蓝色琉璃的瓶子。

这都是从未见过的东西。

“庄贤弟,我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之人,可这天下的美酒我也喝过不少,还真就没见过这样的酒。”

听了李二的话,旁边的程咬金就瘪了瘪嘴。

这天下都是你的,你居然好意思说自己不是大富大贵之人。

呵!

你可真谦虚。

不过李二后半句话,程咬金还是十分赞同的。

“就是啊,庄老弟,要说这美酒,我敢保证,没人比我懂酒。”

程咬金也是满脸自信,喝酒这方面,他就没怕过谁。

他可是出了名的酒虫。

“那行!今天就尝尝我这酒。”

说着,庄舟就给二人各自满了一杯。

这是庄舟带过来的杯子,一杯大概能装二两。

不大,反而显得有点精致小巧。

可这杯子在程咬金看来,那就是小气了。

“庄老弟,你这一小杯,未免也太没诚意了吧?”

看着这小小一杯,程咬金就不满意了。

这特么还不够漱口的。

“别急啊!我这酒度数高,平常人也就喝一杯就够了。”

程咬金面色立刻冷了下来:

“庄老弟,你这话不是瞧不起人么?”

“那你敢不敢一口干了?”

“这有何难!”

说完,程咬金直接端起杯子,仰头一口就干了。

结果……

“嘶~~~”

“哈~~~”

程咬金猛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这酒可真特么够劲!!!”

然后就看到这个大块头,吐出来了长长的舌头哈气!

这模样,简直像极了那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