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走到那幅画面前,水墨画上的墨渍还没有干。
画中草木戚戚,山林美景,唯独无日无月。
乍看之下面,画没有任何奇特之处,若不是里面爬出来的蝎子,怕是幅画扔大街上都未必会有人捡起。
小老头目露回忆之色,继续说:“当初奉天拆城墙,墙底下有着很多古董,当时有一个负责管理工人的小队长,在城墙根底下翻这幅画,它用金箔包裹,后来金箔被人拆掉,剩下的画就没人要了,阴差阳错被卖到我们当铺。”
以狐瞳看去,古画上的灵气已经消散。
我说:“卖了多少钱?”
掌柜的说:“一两黄金。”
那也挺值钱了,蝎子被杀死,这幅画按道理已经没什么用处,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小红竟对着画轴“咯咯咯”叫个没完。
它早已通灵,不是寻常家禽。
莫非这幅画有不同之处?
于是我问道:“掌柜的,这画轴您留着也没用,不如给我算了。”
掌柜的连连摇头:“那可不行,万一人家过来赎当怎么办?”
我威胁道:“你要不给我,那我可就吹蜡了!”
我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爱咋咋地。
不给我肯定不好使,别说什么道义不道义的。
你一开始坑我的时候,可没讲过道义。
小老头被气得脸色发青,他指着我半晌说不出话,咬牙切齿道:“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好,东西你拿走!”
打包!
一手扛着麻袋,一手夹着画轴。
大公鸡则在身后摇摇摆摆跟着我一起出来。
回到当铺柜台,我把當票、蜡烛一并交给了掌柜的,然后叫着憨娃一起快速离开。
麻袋中的“古董”非同一般,它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认知。
怪不得黑爷会如此谨慎小心,这东西放在身边就是一个惹麻烦的殃神,谁碰谁倒霉。
带着憨娃第一时间回到家,还未等我把麻袋打开,大公鸡却“咯咯咯”叫个没完。
我反问它,是不是想要这幅画?
大公鸡竟向我点点头,我把画打开,挂在我们家的墙上的那一刻,大公鸡好像疯了一样,连续扑棱翅膀。
然后它猛地一跃而起,狠狠撞向画轴,就听见“砰”地一声脆响,大公鸡血溅当场。
我勒个去,它…自杀了?
就连鸡冠子都撞得稀巴烂,古画被鲜血染红,出人意料的是,仅仅在眨眼间,鲜血都被古画吸收了。
又过了不一会儿,看到一只大公鸡在画中浮现而出。
公鸡站在草木之间,昂首挺胸,目光锐利。
古画散发出五彩金光,我着实吓了一跳,五德鸡的精魂与古画相融。
原本普普通通的古画,摇身一变,化成一件罕见灵宝。
虽说古画算“器灵”,是最低品阶。
可公鸡是先天纯阳,五德鸡又是星宿下凡。
阴差阳错,我竟然得了一份宝贝!
望着死去的公鸡尸体,我也挺无奈,看来老太太不能拿走,只能端走。
于是我烧水拔毛,把五德鸡简单处理一下。
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砸碎了,炖鸡有点麻烦。
好在东北天气冷,我套上塑料袋,把它放在窗台冷藏。
至于那幅画我也重新封好,虽说是宝贝,可毕竟是在老太太那儿借来的,画是我的,鸡是人家的。
还是等见面以后,看看能不能给她一些赔偿。
简单把屋内归拢一番,让憨娃坐在客厅里等着。
我自己一个人回到主卧,把门窗都关好,窗帘拉上。
点上一根蜡烛,屋内的光线立刻柔和许多。
我缓缓打开袋子,香气眨眼间就充斥着整间屋子。
香味儿醉人,令人心神莫名其妙有种倦意。
我咬咬牙,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将麻袋里的宝物抬出来,摆在床上。
打死我也想不到,竟然是一具衣着华贵的女尸!
她身体柔软,虽没有呼吸,可皮肤却比普通人还要有弹性。
女尸戴着金色面纱,身上披着黄、红相间的长袍,头戴金色发簪,戴着纯金的项链。
她虽闭着眼,但清晰的五官轮廓,妖娆身材,雪白无瑕的皮肤,宛如花中仙子。
最主要是她浑身散发着香气,如同睡着一般,并且有种异域美人的风情。
当我仔细检查,看到女尸佩戴的项链挂坠。
它正面是一头狼,背面是三眼乌鸦!
我心里大惊,正是乌孙国的猎骄靡所留下的三枚硬币之一!
怪不得有人肯出十个亿,阴城背后的宝藏远远超过货币价值所能带来的属性。
我仔细翻找麻袋,又在里面找到一个锦囊。
拆开后是黑爷留下的纸条
,“她是大月氏的公主,曾经被猎骄靡劫掠为妻,被后世人称作乌孙妖妃,她体内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仙炁,所以尸体千年不腐,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做到以凡人之躯,驾驭仙炁,而你若是想活命,答案就在她的身上,是生是死,全看天意了。”
我将锦囊收好,仔细观摩着女尸。
心想妖妃又他娘的是什么来路?
忽然间,我意识到一个问题。
一件价值十个亿的宝贝,居然与我有着联系。
黑爷死后,始终没有人来找我的麻烦。
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李常春的本事,现在回想起来,连我爹妈都险些被人弄死,说明那些人并不怕李常春。
或者说,他们已经达成某种默契。
越想越觉得这事儿有点问题,莫非…
突然,门外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我当即意识到问题不对劲,第一时间拽下妖妃脖子上的项链,然后顺势藏在我们家的小暗格里面。
门窗是反锁的,安全暂时没有问题。
但很快,我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
我那个声音缓慢而有节奏。
憨娃绝对做不出来!
糟了!
我以为自己做得足够谨慎,可身后一直有人暗中跟随。
他们都在等待我找到古董的那一天。
既然已经是兵临城下,想躲是躲不开的。
我咬咬牙,拿出猫脸面具给自己戴上。
皮肤逐渐长满的毛发,我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在以超乎常人的速度增长。
蛇皮袋里最后一根儿人参,就是我用来保命的手段。
我定了定情绪,打开大门,我家不到20平方的客厅内,此时聚集十几个人。
他们一身黑衣,面色冷峻。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憨娃不见了!
我沉声道:“你们知不知道私闯民宅是犯法的?”
有一位黑衣人主动道:“张先生,我们老板说了,刘先生留下的古董不是你的私人物品,请跟我们走一趟。”
我沉声道:“是刘江留给我的,那自然就是我的。还有,我那朋友呢?”
那几个黑衣人显然没打算再和我谈下去,当时就有几个人掏出电棍,戴上猫脸面具,我的反应和敏捷已经超乎常人。
待人群一拥而上,我锋利的指甲,瞬间划破其中一人的脖颈,面对重重包围,他们的每一次动手,在我的眼中皆成了慢动作。
他们根本捉不到我,十几个人在狭窄的房间内出手极其有限,我连续伤了四人之后,已经来到门口。
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个乌孙妖妃了,我夺门而逃。
身后已乱作一团,顺走廊楼梯纵身一跃。
等跑到小区门口,看到憨娃在不远处,他背对着我,两只手也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我上前喊道:“走啊憨娃,快点走。”
憨娃还是一动不动,可当我绕过去,却发现憨娃面前站着一个男子。
对方穿着中山装,竟梳着清朝的辫子头。
他双手背负,脸部惨白,毫无半点血色。
这个时候,憨娃缓缓转过身,他一只手握着猪腿,另外一个手拿着半个猪头,正大口大口的吞食,眼神发直,吞食食物的样子近乎是不嚼的。
憨娃喘着粗气,嘴里含糊不清说:“好吃..好吃..好香..憨娃不吃包子,包子是给猪吃的..憨娃要吃肉..吃猪大腿,吃猪头,哥哥骗了俺,杀了他..杀了他!”
憨娃将手里的肉猛地摔在地上,回头看向我,双眸如野兽般散发着凶光。
我心里暗道不好,憨娃突然毫无征兆地出手。
一拳挥过来,气势如同下山猛虎。
拳头散发出的强风扑面,纵然我有猫脸在身,仍然被吓了一跳。
当即我连续几个后空翻躲避,憨娃的拳头砸在一旁的松树,就听“咔”的一声,那根小孩子腰粗般的松树竟被打断了!
憨娃毫不念旧情,我好像成了他的杀父仇人。
他对我紧追不舍,别看他身材高大,可跑起来并不慢。
最可怕的是憨娃的力量,一旦被他抓到,我必死无疑!
要不是猫脸面具的独特作用,我现在恐怕已经死了。
他们人太多,我本不想恋战。
结果当我企图翻墙逃走时,那位梳着辫子的男子,摆弄着手里的扳指,开口道:“小哥,你跑不了,老老实实听话,免得受皮肉之苦。”